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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的問題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05W

1、配合全面參與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長帶隊對省直單位進行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落實情況檢查,認真抓好檢查結果應用。完善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省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體系中黨風廉政建設專項考核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強台上説人,台下人説”。羣眾氣憤地説,“現在有的領導沒有領導的樣子。”四是頂風違規違紀。羣眾反映,一些領導幹部對別人提了很多紀律要求,但自己該怎麼做還怎麼做,照樣公款吃喝、公車私用、收受錢物,給下面出難題。%的調查對象認為影響本單位主體責任落實的原因是“主要領導自身有鬼不敢抓”。三、思考和建議省直機關隊伍體量大,權責集中、領導幹部集中,出問題影響大,必須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進一步加強對省直直機關責任追究制度沒有落實,%的調查對象認為落實主體責任應“實行一案雙查,強化責任追究”。、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示範作用不到位。。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存在的問題

2、指導。整合省直紀檢隊伍,進一步理順省直單位黨組(黨委)、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派駐機構之間的關係。加強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對工作中不敢較真、查處不力的紀檢組織要進行通報批評,對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紀檢幹部要保護、表彰和提拔重用。、切實增強黨組(黨委)和領導幹部的主體責金庫”,號稱自己承擔責任,出了事卻推得一乾二淨。二是民主作風較差。羣眾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缺乏起碼的民主素養,搞“一言堂”,聽不進不同意見。有的領導幹部搞好惡親疏,使一寫德才平平、投機取巧的幹部得到重用,甚至個別身上問題多、羣眾意見大的幹部被帶病提拔。%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存在“把上下級關係搞成人身依附關係”的現象。三是言行、表裏不一。羣眾反映,有的領導幹部言不由衷、口是心非,嘴上講的是“主義”,心裏裝的是利益,嘴上説的是一套,實際做的是另外一套,以至於“%的調查對象認為“省直機關監督方式方法不足”。有單位反映,省直機關日常監。

3、自演自評、自拉自彈自唱自跳。三是口頭上重視,態度上沒真重視。羣眾反映,一些單位主要領導嘴上喊反腐倡廉喊得很響,實際上卻缺乏動的突出問題雖然省直各單位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落實主體責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思想認識不到位。調研發現,省直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視程度差距很大,出過問題的單位重視程度高一些,沒出問題的單位重視程度差一些;權力集中的單位重視程度高一些,權力小的、邊緣化的單位重視程度差一些;想爭先進的單位重視程度高一些,甘居中游的單位重視程度差一些。具體表現為:一是理論上重視,思想上沒真重視。調查發現,有些單位抓黨風廉政建設存在“説起來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調查與思考doc紀違法案件、班子成員履職及自律全面落實主體責任。三是落實主體責任的成效初步顯現。把整治“四風”,嚴明紀律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切入點,制定《省直機關轉變作風為民服務行為規範》,。

4、直單位普遍設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調查與思考doc能力不強”;“四個不直接分管”流於形式,“一把手”大小權獨攬,什麼都管,%的調查對象認為關鍵是“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黨員監督管理流於形式,%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疏於管理,缺乏嚴肅認真的組織生活”;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述廉流於形式,談業務工作濃墨重彩,講廉潔自律短短几句。三是存在中梗阻。一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存在上熱下冷、上緊下鬆現象。座談中,部分處室負責人甚至説,落實主體責任是黨組和主要領導的事,和我們有什麼關係,開個會傳達真碰硬的魄力和勇氣,不敢擔當,得過且過,用“妥協”換“和諧”,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問題越積越多,矛盾越來越大。訪談中,有的機關幹部很氣憤的説,我們單位班子成員和幾個處長做了那麼多違紀違法的事,主要領導不是看不到,就是不想管,簡直是放任,最後釀成重大腐敗問題。有%的調查對象認為身邊黨員幹部存。

5、的調查與思考doc化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追究。建議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明確啟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具體情形,準確區分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對不重視、不嚴抓責任制或執行責任制不力以致出現問題的單位進行問責和通報,並與領導幹部考核、獎勵、晉升掛鈎。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對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追究黨委(黨組)及其負責人和紀委的責任。(全文完任意識。建議在省紀委對省直機關黨組(黨委)書記履行主體責任提出具體的要求,推動省直機關在履行主體責任方面走前頭、做表率。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納入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納入各級黨校教學課程,納入黨員幹部培訓計劃。進一步落實述廉制度和黨組(黨委)書記講廉政黨課制度,增強新任領導幹部廉政談話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議省直機關。

6、在“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問題。%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對錯誤思想和不良作風不敢批評和鬥爭,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履行職責不到位。受各種因素影響,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一些領導幹部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長線工作,沒有業務工作那麼緊迫,只要不出事就行了,沒必要下大力氣抓。一些領導幹部對黨內職務和職責不放在心上,對業務工作興致勃勃,對黨風廉政建設興味索然。%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存在“抓黨風廉政建設,説的多、乾的少”的問題;%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的領導幹部存在“只看重行政職務,不看重黨內職務”的問題。二是形式上重視,實質上沒真重視。調研發現,在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一些單位風氣。把簡政放權和防控廉政風險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長效化措施,省直機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項。有%的調查對象認為省直機關應該下放的行政權力“已基本下放完畢”或“下放了很大一部分”;有%的調查對象對省直單位。

7、敗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問卷顯示,%的調查對象認為十八大以來省直機關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明顯加大;%的調查對象表示對當前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非常滿意”或“比較滿意”。一是擔當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普遍增強。深刻認識、準確把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意義、基本內涵和具體要求,省直機關舉辦專題報告會,請省紀委常務副書記**同志做學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調查與思考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調查與思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是深特點的主體責任運行機制。建議根據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際情況,制訂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和明確黨組(黨委)班子和各級領導幹部主體責任的內容,統一規範主體責任的落實標準、操作程序、一般要求和保障措施。積極。

8、事前監督缺失,單位沒出問題的時候,沒有部門來監督,出了問題後,半年就來了個部門反反覆覆查。四是責任追究難以落實。據調查,省直單位出現問題往往只處理當事人,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追究責任的微乎其微,即便追究,也往往採取調換崗位安排、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不痛不癢的方式。按照省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的要求,對出問題的單位進行一票否決,但往往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落實。有%的調查對象認為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存在“執紀不嚴”的問題;%的調查對象認為省直機關“應加大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力度”。、監督問責不到位。近幾年來,省直機關監督和問責力度不斷加大,但總體上看,監督難和問責難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一是監督檢查力量分散。黨組(黨委)主體責任的監督和考核交叉分佈分散在紀檢、組織、監察、審計、檢察等多個部門,在具體運行過程中,各自為戰,缺乏溝通和協調,沒有形成監督考核合力。二是體制機制不順。目前,省。

9、調研發現,省直單位領導幹部總體上能夠嚴格自律,發揮表率作用,但也有個別領導幹部對自己要求不嚴,標準不高,在羣眾中產生了消極的影響。一是紀律觀念淡薄。羣眾反映,一些領導幹部,對中央強力推進反腐和作風建設存在消極情緒,抱觀望態度,不分時間場合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傳播負能量。查辦違紀案件時發現,有的單位主要領導大包大攬,支持下屬設立“小機關紀委,同時很多省直政府部門還設立了紀檢組和監察室。由於對省直紀工委和紀檢組,機關紀委和監察室工作職責的劃分尚未明確,工作中有很多衝突。個別派駐機構端人碗、吃人飯,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甚至異化為“平事”的機構。%的調查對象認為“省直機關紀檢監察組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強”;%的調查對象認為“應創新省直機關紀檢監察體制機制”。三是監督檢查方法滯後。調研發現,採取聽取彙報、個別談話、民意測評等方法很難準確反映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很難發現消極腐敗問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

10、一些單位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存在虛化、泛化和空轉的問題。一是責任不明確。近%的單位反映,現有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缺乏細化的內容和可操作的措施,剛性約束差,執行隨意性強,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少。走訪發現,一些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紀檢幹部對自己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到底應該負什麼責任,做哪些具體工作,怎樣做,做到什麼程度,認識模糊,説不清楚。二是執行流於形式。民主生活會流於形式,%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領導班子“不能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解決自身問題的滿足於按上級的口徑提要求、喊口號,不認真研究、不深入研究、不做針對性研究,導致責任無法落到實處。有些領導幹部把落實主體責任等同於重視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認為能參加一兩次會議,念念講話稿,籤個責任書,就給足面子了,把黨風廉政建設的事全推給紀檢監察部門,沒把自己真正擺進去。羣眾形容這種現象為:主要領導隔岸觀火光吆喝、捲起袖子不幹活,紀檢監察部門自編自導。

11、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着力解決“慵懶散”等機關作風方面突出問題。有%的調查對象認為十八大以來省直機關“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用公款高消費娛樂活動和旅遊現象基本不存在;%的調查對象看到或感受到省直機關黨員幹部在遵守和執行黨的紀律方面的新面貌、新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議題的數量、頻率均大幅提高。有%的調查對象認為本單位黨組(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自覺性明顯增強。二是履行主體責任的方式和方法進一步完善。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在省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列為“規定工作目標”的第一項,細化為大項,小項,進一步細化了考核評價標準。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圍繞履行主體責任,進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省財政廳建立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紀檢幹部,支部書記責任到位;化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有效發揮紀檢監察組織的監督作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

12、工委進一步通過列席部門黨組(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開展約談等方式,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探索建立具有省直機關一下就行了。一些黨員幹部把“保持乾淨”作為“不幹事”的理由,平平安安佔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與年問卷調查對比,當前省直單位“亂作為”的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而“不作為”、“慢作為”、“慵懶散”的問題卻依然存在。四是查辦案件不力。羣眾反映,有些單位怕“家醜外揚”,以愛護或保護幹部為由,對信訪反映的問題捂着蓋着,不認真查處。一旦捂不住、蓋不嚴,上級組織調查處理時,則千方百計“挽救幹部”,反覆找紀委、找上級領導講理由、作解釋。一些單位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不及時、不公開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建議省委、省紀委多瞭解、多關注、多指導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明確省紀委一名主要領導分管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以便全面、綜合、即時掌握情況、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