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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太尉逸事狀》文言知識歸納(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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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太尉逸事狀》文言知識歸納(新版多篇)

《段太尉逸事狀》文言知識歸納 篇一

(一)通假字

1、不嗛,輒奮擊。 嗛(qiàn),通“慊”,滿足,快意。

2、椎釜鬲甕盎盈道上。 椎,通“槌”,打,砸。

3、太尉判狀,辭甚巽。 巽,通“遜”,謙恭。

4、出入岐周邠斄間。 斄,通“邰”,今陝西武功。

(二)詞類活用

1、以刃刺酒翁、壞釀器。 壞:使動用法,使……壞。

2、晞一營大噪,盡甲。 甲:名詞作動詞,穿上鎧甲。

3、乃我困汝。 困:使動用法,使……處於困境險地。

4、遇不可,必達其志。 達:使動用法,使……表達出來。

5、裂裳衣瘡。 衣:名詞作動詞,用衣裳纏裹。

6、奈何欲以亂敗郭氏。 敗:使動用法,使……敗壞。

(三)省略句、判斷句

1、王子晞為尚書,其領行營節度使,寓軍於邠州,其縱士卒無賴。

2、以之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於梁木上。

3、段公,仁信大人也。

(四)狀語後置句

請辭于軍。

(五)賓語前置句

欲誰歸罪。

(六)定語後置句

邠人偷嗜暴惡者。 偷嗜暴惡之邠人。

(八)多義詞

1、狀

(1)太尉自州以狀白府。 陳述事實的一種文書。

(2)太尉判狀,辭甚巽。 判決書。

(3)敢以狀私於執事,謹狀。 逸事狀。

2、其

(1)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代詞,那。

(2)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代詞,它的。

3、注

(1)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 附着。

(2)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 敷上。

4、甲

(1)晞一營大噪,盡甲。 穿上鎧甲。

(2)皆解甲。 鎧甲。

5、辭

(1)無傷也,請辭于軍。 致辭。

(2)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 辭卻。

(3)太尉判狀,辭甚巽。 言辭。

6、以

(1)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 介詞,憑。

(2)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介詞,因。

(3)天子以生人付公理。 介詞,把。

(4)又以刃刺酒翁。 介詞,用。

7、愧

(1)尚不愧奴隸耶。 愧對,動。

(2)然聞言則大愧。 羞愧,形。

8、信

(1)仁信大人也。 講信義。

(2)言信行直。 言語真實。

9、市

(1)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 集市,名詞。

(2)市谷代償。 買,動詞。

10、固

(1)尚書固負若屬耶。 難道,副詞。

(2)泚固致大凌三百匹。 堅決,堅持,形容詞。

11、請

(1)請辭于軍。 請讓我。

(2)請改過。 請求。

(九)異義詞

1、縱士卒無賴。

古義:指橫暴。

今義:遊手好閒、品行不端的人。

2、率以貨竄名軍伍中。

古義:錢財和貨物。

今義:指貨物。

3、折人手足。

古義:指手和腳。

今義:比喻弟兄,或指舉動、動作。

4、天子以生人付公理。

古義:①“生民”,避太宗之諱,指老百姓。 ②單音詞連用。

今義:①陌生人。 ②指社會上多數人公認的正確道理。

5、請假設草具。

古義:假,借用。設,置,安排。

今義:姑且認定。

6、段公,仁信大人也。

古義:指長者。

今義:指成年人,區別於“小孩兒”。

7、一夕自恨死。

古義:羞愧。

今義:指怨恨。

8、朱泚幸致貨幣。

古義:指財物。

今義:指錢。

《段太尉逸事狀》文言知識歸納 篇二

【唐】柳宗元

太尉始為 涇州刺史時(1), 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2)。王子晞為尚書(3),領行營節度使(4),寓軍邠州(5),縱士卒 無賴(6)。邠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7),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羣行丐取於市,不嗛(8),輒奮擊折人手足,椎釜鬲甕盎盈道上(9),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邠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10),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11),願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12),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願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13),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晞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 37 ],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槊上,植市門外。晞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于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躄者一人持馬(14),至晞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晞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勛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邠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戢士(15)。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言未畢,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願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譁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16)”既食,曰:“吾疾作,願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卧軍中。晞不解衣,戒候卒擊柝衞太尉(17)。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邠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18)。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佔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飢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巽(19),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哺農者,然後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20),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赭(21),人且飢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徵(22),戒其族:“過岐(23), 朱泚幸致貨幣(24),慎勿納。”及過,泚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終,吏以告泚,泚取視,其故封識具存(25)。

太尉逸事如右(26)。元和九年月日(27),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28)。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29),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嚐出入岐周邠斄間(30),過真定(31),北上馬嶺(32),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33),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姁姁(34),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35);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於執事(36)。謹狀。

(注:該文出自宋刻世綵堂本《 柳河東集》。)

字詞註釋

(1)太尉:指段太尉(719—783),名秀實,字成公。唐汧陽(今陝西省千陽縣)人。官至涇州刺史兼涇原鄭潁節度使。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涇原士兵在京譁變,德宗倉皇出奔,叛軍遂擁戴原盧龍節度使朱泚為帝。當時段太尉在朝中,以狂賊斥之,並以朝笏廷出朱泚面額,被害,追贈太尉(見兩唐書本傳)。狀是舊時詳記死者世系、名字、爵裏、行治、壽年的一種文體。逸事狀專錄人物逸事,是狀的一種變體。

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因邠寧節度使白孝德的推薦,段秀實任涇州(治所在今甘肅省涇川縣北)刺史。這裏以段秀實死後追贈的官名稱呼他,以示尊敬。

(2)汾陽王:即 郭子儀。郭子儀平定 安史之亂有功,於762年(唐肅宗寶應元年)進封汾陽王。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正月,郭子儀以司徒(國家三公)兼中書令(宰相)的身份,充任單于鎮北大都護、朔方節度大使、河中節度觀察使、河中尹、關內河東副元帥,出鎮河中。蒲:州名,唐為河中府(治所在今山西省永濟縣)。

(3)王子晞句:郭晞,汾陽王郭子儀第三子,隨父征伐,屢建戰功。764年, 吐蕃侵邊,郭晞奉命率朔方軍支援邠州。時任御史中丞,與馬璘合勢,大破吐蕃,以戰功加御史大夫。又任朔方行營節度使。於唐德宗貞元年間去世,追贈兵部尚書。《 資治通鑑》胡三省注:“據《實錄》,時晞官為左常侍,宗元雲尚書,誤也。”

(4)領:兼任。

節度使:主要掌軍事。唐代開元年間(713年—741年)設置,原意在增加都察權力。安史亂後,愈設愈濫。

(5)寓軍:在轄區之外駐軍。

邠(bīn)州:指所在今陝西省邠縣。

(6)無賴:這裏指橫暴的意思。

(7)貨:財物,這裏指賄賂。

(8)嗛(qiè):通“慊”,滿足,快意。

(9)釜:鍋。

鬲(lì):一種像鼎一樣的烹飪器。

甕(wèng):盛酒的陶器。

盎:腹大口小的容器。

(10)白孝德:安西(治所在今新疆庫車縣)人,李光弼部將,764年(廣德二年)任邠寧節度使。

(11)狀:一種陳述事實的。文書。

白:秉告。

(12)生人:生民,百姓。

理:治。唐代為避 李世民、李治諱而改。

(13)都虞候:軍隊中的執法官。

(14)躄(bì):跛腳。

躄者:腿腳不靈便之人。

(15)戢(jí):管束。

不戢士:不管束的士兵。

(16)晡(bū)食:晚餐。晡,申時,下午三至五時。

假設:借備。

草具:粗劣的食物。

(17)柝(tuò):古代巡夜打更用的梆子。

(18)太尉句:白孝德初任邠寧節度使時,以段秀實署置營田副使。

唐制:諸軍萬人以上置營田副使一人,掌管軍隊屯墾。

(19)巽(xùn):通“遜”,委婉,謙恭。

(20)淮西:今河南省許昌、信陽一帶。

(21)野如赭(zhě):形容土地赤裸,寸草不生。赭:赤褐色。

(22)及太尉句: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二月,段秀實自涇原節度使被召為司農卿。司農卿,為司農寺長官,掌國家儲糧用糧之事。

(23)岐:州名,治所在今陝西省鳳翔縣南。

(24)朱泚(cǐ):昌平(今北京市昌平縣)人。時為鳳翔府尹。

貨幣:物品和錢幣。

(25)識(zhì):標記。

(26)“太尉”句:這是表示正文結束的話。

(27)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元和是唐憲宗李純年號(806年——820年)。

(28)永州句:當時柳宗元任永州(治所在今湖南零陵縣)司馬,這裏是他官職地位的全稱。

史館:國家修史機構

(29)出入:大抵,不外乎。

(30)“宗元”句:柳宗元於794年(貞元十年)曾遊歷邠州一帶。

周:在 岐山下,今陝西省郿縣一帶。

斄(tái):同“邰”,在今陝西省武功縣西。

(31)真定:不可考,或是“真寧”之誤。真寧即今甘肅省正寧縣。

(32)馬嶺:山名,在今甘肅省慶陽縣西北。

(33)校:中下級軍官。

(34)姁(xǔ)姁:和善的樣子。

(35)色:臉色。

物:此指人。

(36)執事:即使從左右的人,這裏指史官 韓愈。

文言現象

古今異義

縱士卒無賴古:橫暴 今: 指遊手好閒、品行不端的人

率以貨竄名軍伍中 古:錢財和貨物 今:指貨物

請假設古:假,借用。 設,置,安排。 今:姑且認定

段公,仁信大人也 古:指長者 今:指成年人

一夕自恨死 古:羞愧 今:怨恨

朱泚幸致貨幣古:財物 今:錢

折人手足。古義:指手和腳。今義:比喻弟兄,或指舉動、動作。

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古義:①“生民”,避太宗之諱,指老百姓。 ②單音詞連用。今義:①陌生人。②指社會上多數人公認的正確道理。

作品譯文

段太尉剛任涇州刺史的時候,汾陽王郭子儀以副元帥的身份駐紮在蒲州。汾陽王的兒子郭晞擔任尚書之職,兼任行營節度使,以客軍名義駐於邠州,縱容士兵違紀枉法。邠州人中那些慣偷以及狡黠貪婪、強暴兇惡的傢伙,紛紛用賄賂手段使自己有軍隊的名號,恣意妄為,官吏都不能干涉。他們天天成羣結夥地在街市上強索財物,一不滿意,就用暴力打斷他人的手腳,用棍棒把各種瓦器砸得滿街都是,然後裸露着臂膀揚長而去,甚至還撞死懷孕的婦女。邠寧節度使白孝德因為汾陽王的緣故,心中憂傷卻不敢明説。

段太尉從涇州用文書報告節度使府,表示願意商量此事。到了白孝德府中,他就説:“天子把百姓交給您治理,您看到百姓受到殘暴的傷害,卻無動於衷。大亂將要發生,您怎麼辦?”白孝德説:“我願意聽您的指教。”段太尉説:“我擔任涇州刺史,很空閒,事務不多;現在不忍心百姓沒有外敵卻慘遭殺害,使得天子的邊防被擾亂。假如你任命我為都虞候,我就能替您制止**,使您的百姓不再遭到傷害。”白孝德説:“太好了!“聽從了段太尉的請求。

段太尉代理都虞候職務一個月後,郭晞部下十七人進街市拿酒,又用兵器刺釀酒的技工,砸壞酒器,使酒流進河溝中。段太尉佈置士兵去抓獲這十七人,全都砍頭,把頭掛在長矛上,豎立在市門外。郭晞全軍營都騷動起來,紛紛披上了盔甲。白孝德驚慌失措,把段太尉叫來問道,怎麼辦呢?”段太尉説:“沒有關係!讓我到郭晞軍營中去説理。”白孝德派幾十名士兵跟隨太尉,太尉全都辭掉了。他解下佩刀,挑選了一個又老又跛的士兵牽馬,來到郭晞門下。全副武裝的士兵湧了出來,段太尉邊笑邊走進營門,説:“殺一個老兵,何必全副武裝呢?我頂着我的頭顱來啦!”士兵們大驚。段太尉乘機述説道:“郭尚書難道對不起你們嗎?副元帥難道對不起你們嗎?為什麼要用**來敗壞郭家的名聲?替我告訴郭尚書,請他出來聽我説話。”

郭晞出來會見太尉。段太尉説:“副元帥的功勛充塞於天地之間,應該使其流傳。現在您放縱士兵為非作歹,這樣將造成變亂,擾亂天子邊地,應該歸罪於誰?罪將連累到副元帥身上。現在邠州那些壞傢伙用賄賂手段使自己有軍隊的名號,殺害百姓,像這樣再不制止,還能有多少天不發生大亂?大亂從您這兒發生,人們都會説您是倚仗了副元帥的勢力,不管束部下。那麼郭家的功名,將還能保存多少呢?”話沒有説完,郭晞再拜道:“承蒙您用大道理開導我,恩情真大,我願意率領部下聽從您。”回頭呵斥手下士兵説:“全都卸去武裝,解散回到自己的隊伍裏去,誰敢鬧事,格殺勿論!”段太尉説:“我還未吃晚飯,請為我代辦點簡單的食物。”吃完後,又説:“我的毛病又犯了,想留宿在您營中。”命令牽馬的人回去,次日清早再來。於是就睡在營中。郭晞連衣服也不脱,命警衞敲打着梆子保衞段太尉。第二天一早,郭晞和段太尉一起來到白孝德那兒,道歉説自己實在無能,請求允許改正錯誤。邠州從此沒有了禍亂。

在此以前,段太尉在涇州擔任營田副使。涇州大將焦令諶掠奪他人土地,自己強佔了幾十頃,租給農民,説:“到穀子成熟時,一半歸我。”這年大旱,田野寸草不生,農民將災情報告焦令諶。焦令諶説:“我只知道收入的數量,不知道旱不旱。”催逼更急,農民自己將要餓死,沒有穀子償還,只得去求告段太尉。

段太尉寫了份判決書,口氣十分温和,派人求見並通知焦令諶。焦令諶大怒,叫來農民,説:“我怕段太尉的嗎?你怎敢去説我的壞話!”他把判決書鋪在農民背上,用粗棍子重打二十下,打得奄奄一息,扛到太尉府上。太尉大哭道:“是我害苦了你!”馬上自己動手取水洗去農民身上的血跡,撕下自己的衣服為他包紮傷口,親自為他敷上良藥,早晚自己先喂農民,然後自己再吃飯。並把自己騎的馬賣掉,換來穀子代農民償還,還叫農民不要讓焦令諶知道。

駐紮在邠州的淮西軍主帥尹少榮是個剛直的人,他來求見焦令諶,大罵道:“你還是人嗎?涇州赤地千里,百姓將要餓死;而你卻一定要得到穀子,又用粗棍子重打無罪的人。段公是位有仁義講信用的長者,你卻不知敬重。現在段公只有一匹馬,賤賣以後換成穀子交給你,你居然不知羞恥的收下。大凡一個人不顧天災、冒犯長者、重打無罪的人,又收下仁者的穀子,使主人出門沒有馬,你將怎樣上對天、下對地,難道不為作為奴僕的而感到羞愧嗎!”焦令諶雖然強橫,但聽了這番話後,卻大為慚愧乃至流汗,不能進食,説道:“我以後沒有臉可以去見段公了!”一天傍晚,就自恨而死。

等到段太尉從涇州任上被徵召為司農卿,臨行前他告誡後去的家人:“經過岐州時,朱泚可能會贈送錢物,千萬不要收下。”經過時,朱泚執意要贈送三百匹大綾,太尉女婿韋晤堅決拒收,朱泚還是不同意。到了京城,段太尉發怒説:“竟然不聽我的話!”韋晤謝罪説:“我地位卑賤,無法拒絕呀。”太尉説:“但終究不能把大綾放在我家裏。”就把它送往司農的辦公處,安放在屋樑上。朱泚謀反,段太尉遇害,官吏將這事報告了朱泚,朱泚取下一看,原來封存的標記還在。

以上就是太尉的逸事。元和九年某月某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恭謹地獻給史館。

現在稱讚段太尉大節的人,大抵認為是武夫一時衝動而不怕死,從而取名於天下,不瞭解太尉立身處世就像上述的那樣。我曾來往於岐、周、邠、斄之間,經過真定,北上馬嶺,遊歷了亭築、障設、堡壘和戍所等各種軍事建築,喜歡訪問年老和退伍將士,他們都能介紹段太尉的事蹟。太尉為人謙和,常常低着頭、拱着手走路,説話的聲息低微,從來不用壞臉色待人;別人看他,完全是一個儒者。遇到不能贊同的事,一定要達到自己的目的,他的事蹟決不是偶然的。適逢永州刺史崔能前來,他言而有信、行為正直,詳細地收集了太尉的遺事,再次核對沒有什麼疑問。有的事實恐怕還有散失遺漏,未集中到史官手裏,斗膽將這篇行狀私下送交給您。鄭重地寫下這篇逸事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