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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辦法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81W

第一條 為確立公司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的基本要求,規定公司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的交付準備、交付物、交付協同、交付平台方面的內容,特制定本辦法。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的設計交付,以及各參與方之間和參與方內部信息傳遞的過程。

第二條 本辦法僅對項目中數字化內容交付的相關工作進行管理。

第三條 一般規定

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可分為設計階段的交付和麪嚮應用的交付。

2、設計階段的交付可分別按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標設計、施工詳圖設計等階段進行。設計階段的交付應滿足各階段設計深度的要求。

3、面向應用的交付宜包括市政工程全生命期內有關設計信息的各項應用,信息模型應滿足應用需求。

4、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應包含交付準備、交付物和交付協同等方面。

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應根據已建立的信息模型輸出交付物。

6、交付協同應以交付物為依據,工程各參與方應基於協調一致的交付物進行協同。

7、設計交付及交付協同宜採用交付平台或電子存儲介質完成,實現交付物及相關資源的共享和交換。

8、交付物的來源、傳遞、存儲及使用應遵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信息安全的相關要求。

9、交付物的歸檔應符合GB/T 18894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命名規則

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設計交付的交付物命名應簡明且易於辨識。

2、模型單元及其屬性信息的命名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具有規範性、合理性、簡潔性及可擴展性;

b)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規定;

c)宜使用漢字、英文字符、數字、半角下劃線“_”和半角連字符“-”的組合;

d)字段內部組合宜使用半角連字符“-”,字段之間宜使用半角下劃線“_”分隔;

e)各字符之間、符號之間、字符與符號之間均不應留空格。

3、電子文件夾的命名宜由項目編碼、項目簡稱、設計階段、分區或系統、文件夾類型和描述依次組成,電子文件夾宜採用層次結構(見圖1),電子文件夾的命名宜符合下列規定:

a)項目編碼宜採用項目管理的數字編碼,無項目編碼時宜以“000”替代;

b)項目簡稱宜採用識別項目的簡要稱號,可採用英文或拼音,項目簡稱不宜空缺;

c)分區或系統宜簡述項目子項、局部或系統,宜使用漢字、英文字符、數字的組合;

d)文件夾類型宜符合表1的規定;

e)用於進一步説明文件夾特徵的描述信息可自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