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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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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規定【精品多篇】

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篇一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宿舍統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颱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資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嚴重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灶、玻璃、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八條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後務必關閉,輪值人員於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定標準使用,多餘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於牀上抽煙,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於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九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條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並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一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二條公司後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定。

最佳答案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規範化、合理化,充分保證入住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正常居住要求,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住宿環境,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歸口部門為行政部,住宿方面的問題應與之聯繫解決。

第三條非我公司人員,因各種原因由我公司安排入住員工宿舍的,等同我公司員工受此制度約束。

第四條入住

4.1 員工在接到公司宿舍分配通知時,應按照公司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入住。本公司不接受調換、調整的要求。

4.2 員工在入住時應核清由公司按照標準以完好狀態配置的設備設施,如有異常及時上報公司解決。

第五條居住

5.1 居住安全

5.1.1由公司交予員工的宿舍鑰匙,員工應妥善保存,不得隨意轉借、私自拷貝。

5.1.2員工離開宿舍應確保門窗關好、鎖牢,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5.1.3員工離開宿舍應確保水源、電源關閉,預防無人狀態下的漫水、費電、火災。

5.1.4 員工不得隨意移動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

5.1.5 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

5.1.6 不得在宿舍內存放危險化學品、進行化學試驗。

5.2居住秩序

5.2.1 員工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擅自調換房間。

5.2.2 員工不得擅自改變房間格局,不得擅自改變水路、電路分佈。

5.2.3 員工宿舍內禁止進行偷竊、鬥毆、賭博等違法活動以及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

5.2.4 未經公司允許,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5.2.5 宿舍內禁止飼養家禽、家畜等動物。

5.2.6 宿舍內進行的娛樂活動要適度,不得製造劇烈震動、巨大噪音等擾民行為。

5.2.7 員工應自行安排清潔衞生活動,保持宿舍乾淨整潔。

5.2.8 員工不得在宿舍的走廊、樓梯、過道、出入口等公共場所堆放雜物,嚴禁高空拋物。

5.2.9 員工的交通工具要按照要求有秩序地停放於規定地點。

5.3 設備設施

5.3.1 員工應自覺愛惜宿舍內的建築、器具、設備設施等一切公司物品。

5.3.2 禁止在宿舍的牆壁、地面、天花板上進行打孔、挖洞等損壞其完好性的行為。

5.3.3 禁止往下水道內傾入絲線、塑料等任何可能致其堵塞的異物。

5.3.4 宿舍內安全設備、水電設施、傢俱、工具無法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公司進行維修,因不及時報告、擅自拆卸維修造成的後果,由員工自行承擔。

5.3.5 宿舍內設施及物品因違規使用、故意破壞等造成的人為損壞,其換新、維修、清潔等過程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損壞者承擔。若無法明確責任,則費用由其使用者共同承擔。

5.4 為防止有浪費現象,公司每個月將扣除宿舍人員的水電費,請節約用水,合理用電。

第六條宿舍的調換及遷出

6.1 若員工有特殊原因確需調換宿舍,應報公司行政部研究批准。

6.2 員工調換宿舍、離職遷出,應按照公司的要求有序進行,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退房、物品點收、接管、移交等手續。

第七條在宿舍一樓就餐時,離開時不得將剩餘飯菜、骨頭等殘留在桌面。

第七條員工違反本制度,其處罰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依照《員工手冊》執行。

第八條本制度經公司批准後,一經發布即刻生效,與此相應原有制度廢止執行。

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篇二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着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着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衞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並得到允許後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牀上、從席子裏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牀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户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設備,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二條 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爐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違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第三條 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牀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違者將給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罰款;請使用酒店配發的電源插座,不得使用偽劣電源產品。

第四條 嚴禁員工室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沒收並按酒店規章制度處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第五條 禁止在牀位上抽煙,違者將給予當事人200元以上的罰款。不在規定區域內吸煙的給予30元的罰款。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雜物、垃圾、煙頭等其它物品以免發生傷人事故;

第六條 禁止在宿舍區城內燃放煙花爆竹,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係。

第七條 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及證件要隨身攜帶,請鎖好酒店配臵的貯衣櫃,如有物品丟失,酒店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會負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嚴禁損壞消防設施,禁止在樓道及其它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的物品。違者將按消防安全法規處理。

第九條 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備的空調、電暖氣及其他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空調、電暖氣,並注意合理調節室內温度。

第十條 室內所配臵的電器設備上方及表面,嚴禁放臵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請在使用空調時,夏季室外温度超過30度方可開啟空調製冷功能,空調温度設臵不能低於25度,以26—27度為宜,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第十二條 宿室在無人的情況下,嚴禁電氣設備繼續,一經查出將給予直接責任人100元的處罰,對責任不清的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處罰。

第十三條 在使用空調電氣設備中,請您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臵的請及時報告宿管員或領班。

第十四條 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後,由責任人按設備折舊後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第十五條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其它酒店員工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可合併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