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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81K

化驗室管理制度(多篇)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分析數據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數據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數據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數據的方法為在原數據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數據。

5、數據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數據表達出來,必須保持原始數據應有的信息。

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消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採樣管理要求

1、採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採樣日期和時間、採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污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保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交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衞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過程及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採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採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温濕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等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註銷,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至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項目。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項目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必須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數據需要更正時,應將原數據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九寒天,務必保持原數據清晰可辯。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對象。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必須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保持化驗室清潔衞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須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規範:

所屬部門品控部崗位名稱化驗員

直屬上級品控部經理直屬下級

職等取級管轄人數

最相關崗位原料部內勤、值班經理、包裝工、品控員等

管理範圍原料及產成品檢驗、樣品留存與提供等

工作職責:

1、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原材料、產成品的化學檢驗工作;

2、做好化學檢驗原始記錄;

3、做好各類樣品的留樣、並做好相應的原始記錄;

4、及時填寫原材料、產品的檢驗單;

5、負責客需樣品的提供。

權限範圍:

1、原料、產成品的獨立檢驗生產;

2、對檢驗結果的獨立判斷和記錄權;

3、對檢驗樣品的保存權和提供權;

4、對測試設備的維護保養權;

5、對化驗室整潔的維護權;

6、績效考核的申訴、合理化建議權;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化驗人員安全守則

1.化驗人員應佩戴齊全勞保品、手套、口罩、眼鏡等。

2.使用色譜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開啟,關閉。

3.開啟鋼瓶時,嚴禁用帶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有明火。

5.色譜氣路系統,試漏嚴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試劑藥瓶,要有標籤,避免發生混用。

7.一切劇毒藥品應在嚴密堅固的瓶內封裝,專人保管,禁止用紙包裝和外流。

8.稀釋濃硫酸或溶解固體氫氧化鈉時,應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同時以玻璃棒不斷攪拌,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劇腐蝕藥品,如:硫酸、強鹼、濃氨水、雙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時,禁止與皮膚接觸,使用重鉻酸鉀嚴禁用手接觸,操作後要及時洗手。

10.易燃藥品如:低沸點的苯、醇等應於低温、避光保管。

11.嚴禁試劑入口,用鼻子聞氣時,應以手招嗅。

12.迴流或蒸餾分析所用的水冷卻管,先通水後加熱。

13.從橡皮塞上裝拆玻璃管或折斷玻璃棒時,需戴手套,墊布折斷。

14.着火點太低的藥品及有昇華腐蝕性藥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間起化學作用的藥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內烘烤。

16.嚴禁在化驗室內烘烤食品,衣襪等物。

17.使用電器應用電筆試點,如發現水浴、調壓器、電爐、水分測定器等漏電時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18.電線或電阻絲上不要滴上酸鹼或其它有腐蝕性藥品,如果滴上,立即停電,經處理後方能進行使用。

19.DMF、C10 蒸餾分析時,如發現分層或異象,判斷為含水時,應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電器、油類發生火災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21、廢液、廢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計損壞後,水銀要及時處理淨,不得用手接觸。

22、高温物體(如剛由高温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盤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後方可移至乾燥器中冷卻。

23.實驗室的各種精密貴重儀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前不得隨意動用。

24、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丙酮、濃鹽酸)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較高的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蓋上濕布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5、使用酒精燈時,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其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後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

26、蒸餾可燃氣體時操作人不能離開去做別的事,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運行情況。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時,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後再進行。

二、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

1、操作電器時,手必須乾燥,一切電源裸露部分都應配製絕緣裝置,電開關應有絕緣匣。

2、實驗室停止供氣、水及電時,應立即關閉各氣源、水源及電源開關,以防止恢復供給時,由於開關未關而發生事故。離開化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電、煤氣及各種壓縮氣體管道閥門,確保全部關閉。

3、嚴禁有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出現,要保證人走燈關水停。

4、嚴禁使用濕布擦拭正在通電的設備、電門、插座、電線等,嚴禁灑水在電器設備上和線路上。

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倉庫禁止煙火。

6、工作室內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時限量領用。

三、設備安全管理(鋼瓶使用)

1、氣瓶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氣瓶要專用,嚴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種氣瓶用鐵鏈固定好。

3、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通常出口壓力大於儀器、設備的使用壓力0.1-0.2MPa。

4、按標誌確保每一個氣瓶減壓閥、防振圈、防護帽齊全有效,每種氣瓶要有專用的減壓閥,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瓶閥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

5、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開閥時要慢慢開啟,以防止加壓過速產生高温;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生靜電;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扳手敲擊瓶閥,以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

6、氣瓶使用到最後應留有餘氣,一般應保持0.5MPa的餘壓,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造成事故,氣瓶室外在明顯處懸掛“危險,禁止吸煙”標誌。

四、滅火、急救與事故處理

1.實驗室失火時,要保持沉着,不要驚慌,根據火勢大小及時採取諸如關閉 電源、搬離易燃物、選用適當滅火器滅火、撥打“119”火警電話等措施。

2、身上衣服着火時,不要隨意跑動,可採取將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滾以滅火。

3、當酸灑出流到地面上時,應用鹼面或乾土中和處理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少量酸或鹼灑在衣服或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將燒傷處的衣服儘快脱下,繼續用大量水沖洗,再分別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輕輕擦洗,必要時去醫院;大量酸鹼灑到皮膚上時,切不可立即用水沖洗,以免產生大量的熱使問題更嚴重,應該用乾土或乾布先擦去酸鹼,然後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沖洗,再用大量水沖洗,並立即送往醫院。

4.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非導體將電線移開,如有休克現象,應立即將觸電者移至有新鮮空氣處,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當發生氣瓶爆炸時,應隨時撤離附近易燃物,並撥打“120”求助電話。

6、污染物接觸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温水,催吐,就醫。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三

煤炭化驗室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打開空調進行恆温,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煙。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送檢人員接觸,不準泄露化驗數據,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送檢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化驗室管理制度 篇四

1、總則

為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設備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衞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煙,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 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衞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 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 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運行。

5.5 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 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 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 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 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 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設備管理

7.1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 化驗室內部設備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設備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 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 化驗室的儀器設備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 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設備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