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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福利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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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員工福利制度精品多篇

酒店員工薪酬福利制度 篇一

一薪酬管理的目標

為了穩定酒店員工隊伍充並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加班工資、效益獎金四部分組成的動態的工資分配體系,促進酒店保持及提供優質服務,增強員工的歸屬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為酒店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高質高效的人力資源保障。

二酬薪制定的依據

a)依據酒店發展需要,通過和酒店各部門進行充分磋談,制定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崗位工資。

b)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責任度、工作量大小、崗位可替代性、工作經驗要求、業務技能水平、及學歷等核定其工資。

c)參考深圳、東莞、廣州地區2004年同行業四星、五星級酒店的工資水平,充分考慮本地區和行業

的勞動力市場的狀況、本地生活水平和物價指數。

d)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勞動法律法規,參照深圳地區的行業有關政策。

三薪酬管理的權限

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本酒店的薪酬管理工作並接受酒店財務部的監督。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酒店各級員工。酒店主管級及以下員工的工資核定及套定由人力資源部按相應規定確定,原則上員工入職按各部門起薪點套定工資,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應聘員工的實際情況,並和用人部門充分溝通後,人力資源部可按各部門的起薪點有上浮一級的權利,上浮二級需報總經理審批。酒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的工資核定及套定由酒店總經理按相應標準議定,並知會董事長。酒店總經理薪酬由酒店管理公司董事會議定。

四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加班工資+效益獎金)四部分組成。

五工資的構成及標準

a)工資的定義: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針對酒店各工作崗位所設定。

b)員工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補貼+加班工資+效益獎金,按月計發。其中:基本工資不低於深圳市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崗位補貼、加班工資、效益獎金按照薪酬結構,根據不同的部門不同崗位級別確定。

c)因服務行業的特點,酒店將每月不能休息的假期計發在工資內,所有員工的工資已含加班工資。

d)部門C級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以完成整日任務為履行職責,其薪酬已考慮了加班加點工資部分,因此,

該部分人員原則上不再另計加班費。確實因現實原因需要加班的,需嚴格按酒店《加班工作申請》執行,一律以補假的方式解決。特殊情況需要補發加班工資的,需報總經辦審批,並且一律按此公式計算加班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30天×實際加班天數﹦加班工資。主管級及以下員工本酒店可按營業需要而要求員工加班,為規範員工加班程序,杜絕因效率低下導致耗時工作,在非緊急情況下,所有加班必須提前一日或當日由所屬部門填妥《加班工作申請表》,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報總經理批准生效。如緊急情況下必須超時工作而未及申請,則於第二天儘快按上述程序辦理。除特別説明外,所有辦公室職員,市場營銷部屬下員工的超時工作不可獲得補薪或補假。原則上當月積假必須在當月或下個月消化,如無特別説明,積假超過三個月的人力資源部將不予確認。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休完積假的員工,人力資源部作相應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後,可以安排補薪或要求部門在合適的時間進行補休,獲總經理批准之加班申請方正式生效。主管級及以下員加班一律按此公式計算加班工資:工資總額÷30天×實際加班天數﹦加班工資。

六工資的核(套)定、計算及發放

a)工資的核(套)定

酒店主管級及以下員工的工資核定及套定由人力資源部按相應規定確定,原則上員工入職按各部門起薪點套定工資,人力資源部可根據應聘員工的實際情況,按各部門的起薪點有上浮一級的權利,上浮二級需報總經理審批。所有工資核定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執行。酒店經理級及以上人員的工資核定及套定由酒店總經理按根據該任職人員的經驗、技能、職責範圍、學歷等綜合任職條件按相應標準套定執行。酒店總經理薪酬由酒店管理公司董事會議定執行。

b)試用期工資:

所有級別的員工試用期間按各部門試用期的崗位工資核(套)定工資。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酒店根據員工試用期的表現,可酌情延長或縮短試用期(延長最長不超過3個月),員工完成試用期時間以每月15號來界定,在每月15號之前(包括15號)員工完成試用期的,員工工資調整從當月初生效,15號以後完成試用的員工從下月初生效。員工完成試用期後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崗位工資標準》套定試用期後工資。原則上完成試用期只能上浮一級工資。(各部門工資起薪點詳見各部門工資方案)

c)晉級工資:員工晉級是指在同一職位中提升工資級別,員工晉級原則上逐級進行,所有部門員工晉級

調薪必須在完成試用期後滿6個月方能進行(既員工第一次晉級時間間隔不得少於9個月),完成試用且滿6個月後,部門可根據員工表現對員工進行考核並報人力資源部進行晉級加薪申請,人力資源部與部門共同考核後,對符合晉級加薪條件的員工附《員工評估表》連同《人事變動單》一起報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晉級由總經辦提出;員工晉級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第一次晉級後,每滿6個月可由部門提出晉級申請,不接受員工個人申請,是否給予晉級,最終取決於員工表現。原則上,在同一崗位晉級調薪,每次只能往上調整一級,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d)晉升工資:

員工晉升是指從低一級職位晉升到高一級職位,公司每位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晉升的機會。當酒店出現管理職位空缺或增設此管理崗位編制時,酒店優先從內部員工中予以提拔員工晉升。擬晉升員工必須在本崗位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工作表現優秀,在本崗位成績突出,並且已具備向上一級發展的能力方可晉升,部門不可以憑工作積極、業務熟練為理由做為其晉升的條件。經理級以下的員工晉升由部門負責人推薦,也可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理級及以上員工,晉升由部門負責人推薦,不接受個人申請。員工晉升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工資暫不調整,試用合格後,人力資源部根據其新任職務按照《崗位工資標準》該級別最低工資標準套定其工資,員工在該級別晉級時按晉級工資方案進行。無論晉級或晉升,必須通過工作績效考評。

e)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晉升、晉級:

(1)近三個也內遲到、早退三次或以上者;(有效期3個月)

(2)近三個月內有曠工行為者;(有效期1年)

(3)近三個月內違反酒店《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被口頭警告者;(有效期3個月)

(4)有效的書面警告在案者。(有效期1年)

有效期是指員工在符合晉升或晉級的期限內有上述行為者,將延長上述時間後,部門方能對其提出晉升或晉級的申請。

f)部門對符合晉升或晉級條件的員工申請調整時,每月調整人數不能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

g)調職工資:員工在本崗位連續工作6個月以上,並無書面警告在案者,員工可自身提出調職或酒店因崗位需要將其調往其他崗位任職。當員工調職時,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後其工資級別也作相應調整:當該員工工資低於該崗位最低級別工資時,按該崗位最低工資級別套定其工資標準。當該員工工資高於其崗位最低工資級別時暫不調整其工資級別。如試用不合格,酒店可根據實際情況重新調配或做其他相關處理。

h)自人力資源部報總經辦審定的生效之日起,試用期內晉職員工享受該級別的職級福利待遇標準,試用合格後員工享受晉職或晉級後的工資標準。人力資源部每月將晉職或晉級員工名單在酒店公告欄公佈。

i)員工工資調整的種類有:轉正工資、晉級工資、晉升工資、調職工資。特殊情況調薪必須請示總經理。

七工資的支付管理

a)酒店實行標準日工資制。日工資標準=工資總額÷(當月全月天數-公司規定例假);員工病、事假等均以此公式計算平均計薪天數。主管級及以下人員加班時間按工資總額除於30天的計薪天數計算。酒店通過考勤核發月度工資。年度結算工資期間為1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止。

b)工資計算時一律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c)工資發放程序具體如下:

人力資源部門統計人員異動、考勤情況 下月3日前

人資部製作、財務部審核工資發放明細表 7個工作日

各級領導審核、批准 2個工作日

財務部發放 下月15日之前

d)員工工資給付由財務部門直接將工資全部匯至員工的`銀行帳户上。

八酒店福利

a)依照薪酬策略及行業規例,制定福利政策和標準。

b)其他福利見《員工福利制度》

九獎金

a)根據酒店年度的實際經營管理指標的完成情況,擬定員工年終獎金。

b)具體實施細則由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協助制定。

十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及修改,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及董事會批准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酒店員工福利制度 篇二

一、員工有薪假期、請假、消假及換休、補休規定

主管:每月有薪假期2天。如連休或休假2天以上者,必須提前24小時呈交書面申請,將所轄區域工作安排清楚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備檔。休假完畢,必須及時到人事部消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領班,員工:每月有薪假期4天。原則上不允許連休。如有持殊情況須連休的,須呈交書面申請。連休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連休3天以上或請事假者,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備檔。休假完畢,必須及時到人事部消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洗衣房、pa部、洗碗間、員工食堂臨時編制員工:每月有薪假若天。

員工如需換班、換休,必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交部門主管簽字批准後備檔。私自換班、換休者,對雙方當事人予以10爭/次處罰。

部門如遇特殊情況予以停休,須次日補休的,主管必須於次月月初以書面形式將詳細情況呈交部門經理簽字後報人事部批准後備檔,否則人事部不予認可。

二、員工有薪假日、婚假、喪假的規定

酒店員工有薪假日全年共7天。分別為元旦1天;春節3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

酒店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領帶、領花由酒店統一發放,襯衣及工鞋、工襪統一制式自行配備。

酒店員工有薪婚假分別為:

酒店工作時間滿1年、3年、5年,分別有薪婚假為3、5、7天。

員工申請有薪婚假必須提前15天,持結婚證明由人事部予以辦理。因特殊情況延長休假的,報人事部批准後,按事假處理。休假完畢後,按規定消假。

酒店員工直接親屬過世,可享受有薪喪假3天,員工申請有薪喪假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備檔。因特殊原因須延長休假的,報人事部批准,按事假處理。休假完畢後按規定消假。酒店員工直接親屬過世,酒店一律由人事部、職工會代表匯同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前往掉念慰問。

三、酒店員工勞保、福利用品發放的規定

酒店主管級以下由酒店發放統一的工裝、工、髮夾。其中工半年一換,工襪、髮夾三個月一換。如未到使用期限而出現問題的,員工自行解決。

酒店為洗衣房、洗碗間定期更換橡膠手套、雨靴,護手霜,防暑藥品等勞保用品。

酒店員工制服由洗衣房定期洗滌、縫補。

酒店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入職,須按酒店統一制式量身定做制服,由人事部備檔。工作滿1年者,酒店予以200元/位制服津貼,制服歸本人所有。

四、酒店員工特殊福利及加班津貼的規定

外保、洗衣房每年8、9月,由酒店予以30元/月防暑津貼,12、1月防寒津貼,30元/月,人事部造表,在工資表中予以發放。

員工停休,在30天內未予補休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以書面形式呈報人事部經理審核批准,予以15元/工作日的補薪。

員工加班,在30天內未予補休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以書面形式呈報人事部審批核准予以15元/工作日的補薪。

五、酒店員工進入社保的規定

進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遵循個人自願的原則。

酒店達到12個月,正式擔任管理層職務6個月以上者,由公司負責全額繳納單位繳納部分;未達到規定時間的部分由個人全額繳納。

進入社會養老保險之日始,未工作滿5年者(含辭職、辭退、開除),公司及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全額繳納。

重新入職者,不計算連續店齡,店齡從重新入職之日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