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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72W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1

根據《江蘇省學校及幼托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衞生學技術指南(試行)》《江蘇省中國小校防控指導手冊(第一版)》和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適用於全市各級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包括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成人非學歷文化教育機構、早教托幼機構、青少年宮、職業技術培訓機構、託管機構等。

一、總體工作要求

1、全面暫停線下培訓活動。

各類培訓機構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全面暫停線下教育培訓活動,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一律停止。各培訓機構要在門前醒目處張貼暫停培訓公告,並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做好學生及家長的解釋工作。

2、明確機構主體責任。

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將疫情防控責任分解落實到中層管理人員、一線員工,明確各自職責。

3、科學制定“兩案九制”。

培訓機構應在衞生健康部門的技術指導下,制定科學完善、易於操作的“兩案九制”,張貼上牆,嚴格執行。

4、提倡線上教學和辦公。

提倡運用網絡通訊軟件、教學平台開展員工教研和學生線上教學,鼓勵培訓機構免費開放優質網上教學資源。線上教學人員應居家進行,不得集中辦公。網上教學不得提前教授新學期課程。

二、線下培訓復課前準備工作

5、開展師生員工健康排查。

要每天排查師生員工健康狀況和行程動向,做好三類人員情況跟蹤,及時報送主管機關,動員在疫情重點地區員工暫不返宿。

6、做好復課前返校人員疫情篩查。

詳細統計每一名師生員工的疫情篩查情況,對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主動報告主管機關和所在社區,要求及時就醫,確保每一名師生復課前居家隔離時間不少於連續14天。

7、做好防控物資儲備。

儲備不低於15日用量的醫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體温檢測設備,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科學、安全進行存儲。

8、做好環境衞生整治。

培訓機構要加強場所內外的保潔和消毒,加強各類場所的消毒與通風,徹底消除衞生死角,保持環境整潔。

9、強化疫情防控知識培訓。

要組織員工對“兩案九制”的培訓,讓員工熟悉預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機構顯著位置張貼防疫常識、宣傳圖標。

10、嚴格線下復課備案審批。

待全市培訓機構線下復課時間公佈後,各機構向審批(登記)機關提出復課申請,經審批(登記)機關評估備案後方可復課。未經備案的機構不得線下復課。

三、線下培訓復課後工作要求

11、落實安全防疫管理制度。

嚴格落實防疫工作各項制度要求。定期排查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提供餐飲服務的機構須經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後方可經營。

12、做好機構消毒通風。

嚴格執行同一時段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的規定。落實“消殺記錄制度”,每天開展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大重點部位消毒次數。機構內部各房間,每天至少通風三次,每次至少30分鐘。

13、加強門衞管理。

要安排專職安保人員進行防控,嚴控人員出入,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機構,確需進入的按規定進行登記檢測後進入。

14、開展缺課登記。

嚴格執行學生因病缺課登記追蹤制度,及時將學生因病缺課的信息上報至主管部門。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

每天按規定監測進入機構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狀況,體温超過37.3℃的發熱者、咳嗽者,須按疫情處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向審批(登記)機關報告。出現可疑或確診病例的,按衞健部門要求採取部分停課、全部停課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課的機構,須經衞健部門同意後方可繼續復課。師生病癒或隔離期滿後,須提供醫院治癒證明方可參加線下培訓活動。

四、落實培訓機構聯防聯控責任

16、強化部門監管責任。

教育部門加強有辦學許可的文化類機構監管,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直接登記的非文化學科類營利性培訓機構、託管機構監管,民政部門加強直接登記的非文化學科類非營利性培訓機構監管,人社部門加強職業培訓機構監管,衞健部門加強早教托幼機構監管和各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指導。

17、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培訓機構不得接收隔離觀察期未滿的學生參加線下培訓活動。培訓機構發現有發熱、咳嗽學生,要通過審批登記部門協調通知學校加強對此類學生健康狀況監測。

18、加大違規機構處罰力度。

對疫情防控期間捲款潛逃的機構、擅自提前復課的機構、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機構,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執行不力、防控措施不嚴的機構,由審批登記機關予以納入黑名單、降低年檢等次直至吊銷證照處罰。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2

為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撲滅重大動物疫病,保護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和指揮突發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撲滅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疫情,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疫情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根據突發疫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動物疫情疫情實行分級管理。

(二)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鄉人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和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體系、應急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置制度,提高疫情應急處理能力;發生動物疫情時,迅速做出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撲滅”,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三)預防為主,羣防羣控。

貫徹“預防為主、防檢結合、全面控制和重點撲滅”的方針,加強防疫知識的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範動物疫情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組建應急預備隊,實行專業防控和羣防羣控相結合,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開展疫情監測和預警預報,對各類可能發生疫情的情況要及時分析、預警,做到疫情早發現、快行動、嚴處理。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要依靠羣眾,全民防疫,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做到羣防羣控。

(四)依法防控,科學防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落實防疫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依法加強疫情管理,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切實控制和消滅疫情。不斷總結防控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科學、規範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動物疫病科學防控水平。

二、應急指揮系統

成立曹廟鄉防控動物疫情指揮部。主要職能是:組織協調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提出有關疫情應急處理的措施;組建並完善疫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疫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進行有關疫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地實施疫情應急預案。

三、疫情監測和預警

(一)疫情監測

1、鄉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檢疫網絡和預防控制體系。

畜牧站應加強對動物疫情疫情的監測,加大對邊界地區、養殖密集區、水禽飼養區等重點地區家禽的監測比例和頻率,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2、畜牧站對家禽發生的每一起可疑疫情,應及時監測。

3、發生動物疫情疫情感染人羣時,應當對疫區內易受感染的人羣進行監測,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控制和救治準備措施。

(二)疫情預警依照動物疫情疫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以及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向全鄉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預警信息分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4種顏色,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預警級別。

四、疫情報告

(一)報告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動物疫情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權檢舉控告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動物疫情疫情應急處理職責的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動物疫情疫情不得瞞報、謊報、緩報,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緩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違者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二)報告時限。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家禽、鳥類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畜牧站。畜牧站工作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調查、診斷,懷疑是動物疫情的,應在1小時內將情況逐級報到市畜牧局,同時採取隔離、消毒等應急防控措施。

(三)疫情報告的主要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同羣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繫方式。

五、應急響應和終止

(一)應急響應的原則。發生突發動物疫情疫情時,要遵循疫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分析疫情的發展趨勢,對勢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疫情,應及時升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範圍侷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疫情,應相應降低響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突發動物疫情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二)鄉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情防控應急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制定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物資儲備;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動物疫情疫情時,負責發佈封鎖令,實施應急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1)具體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疫情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2)負責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源追蹤。

(3)建立緊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疫苗、藥品、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4)對疫情作出全面分析,並制定疫情控制和撲滅的方案。

(5)制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的處理方案,提出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做好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立和管理工作。

(6)監督、指導對疫點、疫區內禽類的撲殺、禽類屍體和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疫點、疫區內污染物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飼養場所及周圍環境消毒等工作。

(7)組織對受威脅區內易感禽類進行緊急免疫接種。

(8)對受威脅區內易感禽類的飼養、經營及禽類產品的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檢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9)參與疫情防控的有關宣傳工作。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3

1、組織措施

1)現場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防疫工作小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第376號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把預防食物中毒、預防傳染性疾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3)現場全封閉,項目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羣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5)請專業衞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衞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強職工、民建隊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堅持每天打掃衞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人均面積不少於2m2。

7)食堂工作人員加強注重個人衞生,工作時,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內做到保持通風、換氣,定期對室內外環境進行消毒,保持室內外環境衞生清潔。食堂內生熟食品嚴格分開,決不允許出售剩餘菜飯。

8)現場設專用隔離間,如有疫情發生,立即進行隔離,並上報防疫部門。

2、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衞生行政部門確定為受傳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築工地,立即採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衞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衞及對外聯繫實施具體管理。現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總負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置牢固嚴密,並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衞,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衞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後,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於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衞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並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衞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10)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並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繫,解決使用高峯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11)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12)現場全封閉,項目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羣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13)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14)請專業衞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衞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4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做好培訓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國家人防辦煙台培訓中心的職能作用,根據煙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的《煙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會議活動舉辦指南》、《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下舉辦展覽活動的通知》,結合新形勢下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根據煙台培訓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嚴格實行疫情防控責任制

每一期培訓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0人,明確專人負責。因參會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培訓中心特成立專班負責,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掛帥,煙台培訓中心主要領導作為專班成員,具體分工進行常態化檢查、巡邏,全面加強事前事中監管,並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舉辦方及承辦方的主體責任,統一調度應急處置所需人員、物資、場所,研究解決疫情處置中的突發問題,做好人員帶離、轉診救治,善後處理等工作。

二、培訓期間疫情防控規範

1、做好會場環境清潔消毒。

對桌面、座椅、門把手、水龍頭等重點部位進行擦拭消毒,消毒後進行封閉管理。

2、加強會場通風。

會議室使用前後通風,正確使用空調系統,保持單向通風,維持室內適宜温度。

3、會場門口放置免洗手消毒液或醫用酒精。

4、定時對電梯進行清潔消毒,保持電梯風扇正常運轉,引導人員分散乘梯。

5、嚴格衞生間清潔消毒,保證排風扇正常運轉,保持空氣流通和下水道暢通。

6、所有會議人員在進入煙台培訓中心門衞處,需提交健康碼,持健康碼黃碼、紅碼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工作人員要立即報告,妥善處置,總服務枱做好人員實名登記,便於必要時開展追蹤檢測。

7、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參會: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治療期間及確診後3個月內的;

疑似病例及尚在隔離觀察期的密切接觸者;近14天有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皮疹、結膜充血等症狀未痊癒者,未排除傳染病及身體不適者;近21天有國內疫區旅居史、接觸史的。

8、所有參會人員要科學合理佩戴口罩,並隨身攜帶備用口罩,保持科學距離。

9、參會人員如有條件的,宜提前在當地進行核酸檢測並隨身攜帶相關證明。

10、合理安排就餐,提高就餐人員分散度,保持就餐環境乾淨整潔,入口處放置消毒酒精和洗手提示牌,保持餐廳通風,合理使用空調。

11、加強餐廳和食品加工製作區環境清潔消毒,嚴格餐飲器具消毒,落實食品安全措施。

12、做好客房通風消毒,以開啟門窗方式進行客房通風,加強室內空氣流通,每天定時進行常規清潔消毒。

13、做好交通工具的防護管理。

14、預留兩間客房,作為臨時處置點,對突發性發熱人員進行臨時隔離、轉診。

抗擊新冠疫情應急預案5

一、確保我鎮境內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能夠及時,有效地控制和撲滅。

為確保人畜健康,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防疫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重大動物疫病是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對人畜危害嚴重,需要採取緊急,嚴厲的強制措施進行預防,控制和撲滅的動物疫病。

(二)鎮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做好控制重大動物疫病所需要經費,物質、設備和技術準備,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按照本預案規定,做好統一指揮,通力協作,儘快控制和撲滅疫情。

二、疫情的應急指揮系統和部門職責

(一)指揮系統指揮長

副指揮長:成員單位:動監所、財政所、交通站、派出所、衞生院、工商所

(二)部門職責

1、動監所

(1)組織動物防疫和防疫監督人員開展疫情控制工作;

(2)做好疫情的監測、預報,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做出全面評估;

(3)診斷疫情,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4)指導、監督並組織對疫點內染疫畜禽及同羣畜禽的捕殺,無害化處理,污染物和場所消毒等工作;

(5)組織對疫區,受威脅區易感動物實施緊急免疫;

(6)對疫區,受威脅區內的易感動物及其產品進行檢疫和監督管理;

(7)建立緊急防疫物質儲備庫,儲備疫苗、藥品、器械、防護用品等;

(8)評估疫情處理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9)培訓防疫人員,組織成立疫情處理預備隊;

(10)開展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羣眾的宣傳工作。

2、財政所負責安排儲備金和緊急動物防疫物資所需資金。

3、交通站配合動監所做好動物防疫檢查站和疫區封鎖工作。

4、工商所協助動物防疫監督部門做好檢疫工作。

5、派出所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畜禽的撲殺。

6、衞生院負責疫區內人員的疫情監測和預防工作。

三、疫情的應急反應

(一)三級疫情的應急反應從事獸醫活動的,發現患有或疑似國家規定的一、二、三類疫病和當地新發現的疫病動物時,必須在24小時內向動監所報告,鎮監督所發現可疑重大動物疫情或可疑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後,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時對發病畜禽進行臨時隔離,限制同場(户)畜禽及其產品的流行,並監督消毒等措施的實施,同時報告市動物衞生監督管理局。鎮政府、村委會、要做好疫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疫情工作順利進行。

(二)二級疫情的應急反應疫情發生後,及時有效地開展疫情撲滅工作。

(三)一級疫情的應急反應疫情發生後,儘快撲滅疫情。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質保障。建立重大動物緊急防疫物質儲備庫,儲備物質,主要有疫苗、藥品、防護服、器械等。

(二)人員保障對重大動物疫病預備隊人員要進行系統培訓和統一調動。

五、其他事項

1、各村委會要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

2、從事畜禽飼養。

畜禽產品加工和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該嚴格遵守本預案的規定,在疫情發生後,無條件地執行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做出的疫病控制方案,措施。

3、對違反本預案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