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規範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行為,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
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範圍
適用於燃氣經營分公司的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及閥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職責
3.1健康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寫和修訂,並對管道安全巡查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牽頭組織公司力量解決管道安全問題。
3.2生產運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實施部門,負責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對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管理,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有現場制止、報告及採取防範措施的職責。對管道附近的施工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護管理。
3.3工程技術部負責審批外單位穿跨越管道和影響管道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提供、現場確定管線位置、埋深等技術參數,配合生產運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3.4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負責管道的日常巡查,發放宣傳資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記錄並報告現場發現的問題;根據工作安排進行現場監護。
工作程序
4.1管道安全巡查的頻率
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每天至少一次進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場每天一次抽查,生產運行部每週組織一次線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環保部牽頭,每月組織一次線路巡查和檢查工作。
4.2安全巡查人員的巡查報告
4.2.1站場應對巡查人員進行正規化管理。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在起點站開始巡查時,必須在起始點向站長或站場巡查人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開始巡查的時間、預計到達目的地時間或特殊區段的碰頭彙報時間等。
4.2.2巡查人員到終點站,應提交當天的巡查記錄(見附錄一: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報告巡查發現的問題,獲取站長的指示。生產運行部應考慮設立巡查人員巡查記錄的提交收集地點,定期收集巡查人員的巡查記錄,檢查其記錄情況並指導其改進。
4.3現場巡查
4.3.1巡查準備。所有進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人員在進行管道安全巡查時,必須根據天氣狀況先穿戴好勞保用品,背上揹包,攜帶《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通訊工具、記錄表格和圓珠筆等。
4.3.2在管線巡查過程中應做好危害識別,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車輛應繫好安全帶,並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預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時和發山洪時,應停止危險區域巡查工作,等大雨過後,應立即組織線路檢查。
4.3.3生產運行部在雨季應增加巡查人員和加強巡查的密度。
4.4重點線路巡查
4.4.1生產運行部應建立重點檢查區域台帳(附錄二: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發放給相關人員進行重點管理,並上報到健康安全環保部留存。重點檢查區域應確定專職巡查人員和站場負責人員,重點檢查區域包括埋深較淺的稻田、魚塘和蕉林區、河流穿越區、人員稠密區和施工活動頻繁區等,這些地區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損壞管道。
4.4.2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和站場巡查人員應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線路的重點巡查區域,巡線時應堅持重點巡查和徒步檢查,並將重點巡查區域的巡查情況填寫在巡查記錄上。
4.4.3對已經發現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對於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範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環保部和工程技術部,以便採取對應措施。
4.4.4站場每週至少一次對重點巡查區域進行檢查。
4.4.5生產運行部應對“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並報告到健康安全環保部及時更新。
4.5外界施工活動預防管理
4.5.1預防性協調與溝通
巡查人員在進行線路巡查,發現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時,就應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是否可能擴展到管道保護範圍,如果可能,應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繫電話,確定進一步協調解決的方式和步驟,並將此情況報告生產運行部。施工活動距離管道間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關要求可見下表:
施工活動距離管道間距與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動距離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線<5米
安排專人,現場全天安全監護
如果有動火作業必須健康安全環保部同意批准。
動土作業應確定管道、光纜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礎數據,必須人工開挖不允許機械開挖。
審批施工方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
距管道中心線
5米—50米
專職巡查人員每天查看,報告其施工進度
1、不允許爆破作業
2、在管道周圍應建立隔離區域,設置警戒標識
距管道中心線
50米-100米
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進度及可能的擴展範圍
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繫電話,報告生產運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產運行部應派人到現場提前瞭解情況,做好如下工作:
講清楚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危害、後果及法律責任
發放《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護的要求
交換相互的聯繫方式和聯繫人員
4.5.3 方案審批
對於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範圍內的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細緻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得到工程技術部的審批認可。
4.5.4簽定安全生產協議
對於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範圍內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環保部與對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確定施工時間,並告知生產運行部。如有可能時應要求施工單位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
4.5.5施工過程管理
生產運行部應加強管道周圍施工活動的監督管理。
安排監護人員
施工單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時,由生產運行部安排監護人員進行監督,必要時工程技術部派人配合;對於有重要影響的施工如動火作業,健康安全環保部也應安排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對於公司沒有同意的施工應堅決制止。
施工進度報告
巡查人員或現場監護人員應向施工單位瞭解施工進展,每天報告施工單位的進度情況及對管道的潛在影響,並在日報上反映報告,以便於公司相關部門制定措施。
4.6巡查發現問題的處理及報告
4、6.1危害行為報告
巡查人員或公司任何人員發現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時,都應立即進行制止,並報告生產運行部。同時巡查人員應向危害活動的實施人員發放“《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宣傳手冊”,講清其危害後果,勸阻其停止危害活動。巡查人員在上報前應瞭解:
施工單位名稱
施工內容
負責人員姓名
聯繫電話
危害實施情況
4、6.2對於巡查人員勸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動時,應報告生產運行部值班調度,值班調度應安排站場管理人員趕往現場查看情況,並收集、獲取現場的危害活動證據,制止其危害行為。
4、6.3當站場管理人員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動時,由生產運行部負責人報告健康安全環保部,由健康安全環保部牽頭,協調公司資源進行處理。
4.6.4對於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110”進行處理
4.7巡查記錄
4.7.1巡查人員對管道巡查發現的問題,應在當天填寫在“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上,生產運行部應在每天的日報中反映報告。
4.7.2巡查人員應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記錄”,生產運行部應進行檢查其填寫的嚴謹性和真實性。
4.8教育培訓
生產運行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包括公司規章制度、線路危害識別和風險預防、記錄填寫等方面的內容,提高巡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巡查技能和責任心,確保巡線工作能做到“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培訓活動應建立記錄。
4.9考核
4.9.1生產運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對巡查人員的工作態度及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4.9.2生產運行部應對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員進行監督考核,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制訂細緻的考核辦法。對於巡查工作不細緻和不按要求的時間、地點巡查,或巡查發現的問題不及時報告,以及發現的問題不進行勸阻、推委職責的,應進行經濟考核。
4.9.3對於已造成管道損壞事實、存在嚴重問題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應報告綜合管理部給予辭退。
記錄
5.1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
5.2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堅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門、校園、教學樓、倉庫、多功能廳及校園周邊巡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堅持早晚校門值守,小朋友進園和離園有值班老師在大廳門口值班,大廳值班教師堅持按時到崗。
3、安全監督員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檢查校園、教學樓、各活動室的公共設施、消防設備、活動器材有無安全隱患,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後勤處,後勤處第一時間排除隱患。
4、每天放學後安全監督員要巡查後方可離園,要注意查巡教學樓內外電線有無異常,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6、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巡查人員要認真填寫幼兒園安全工作日誌常規記錄表。 8.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促進項目部安全生產行之有效的措施。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項目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狀態,潛在危險等,以便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為了保證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項目經理是安全檢查的組織人,負責督促本項目安全檢查。
2安全員是檢查制度的責任人,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二、檢查依據
本工程安全檢查的主要標準:
⑴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⑵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JG—46—20xx)
⑷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xx)
⑸建築施工碗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66—20xx)
⑹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範(JGJ33—20xx)
⑺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
⑻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GJ076—95)
三、具體措施
(1)項目副經理為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健全完善安全檢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
(2)對安全防護用品要按照安全保證計劃的規定以及合同的規定要求進行檢驗,杜絕不合格的安全用品進場。
(3)對中、小型機械、腳手架、安全網等安全設施要按照安全保證計劃的規定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後掛牌使用。
(4)大型機械設備要按照經過審批的安裝方案進行基礎驗收。
(5)腳手架要按照安全保證計劃中指定的搭設方案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施工用電按照臨時施工用電規範JGJ46—20xx要求和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進行檢查驗收。
(7)對工地防火按照安全保證計劃進行檢查驗收。
(8)對環境衞生、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保證計劃中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9)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檢查,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與違章作業。
(10)對職工遵章守紀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違章嚴肅處理。
(11)工地每天檢查,工程項目部每月20—25日檢查一次,發現隱患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
四、安全檢查問題處理
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時能夠解決的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報告領導解決,或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隊伍必須定人員、定措施,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項目安全員和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在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個別故意違章行為可簽發“罰款通知書”,對違章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對屢次違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處理。
1、尾礦庫安全檢查組織形式分為公司級、車間(選廠)級、班組級安全檢查及定期觀測等,負責檢查的人員由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尾礦工擔任,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2、安環部負責尾礦庫的安全監督管理及組織公司級安全檢查,地質測量部負責組織尾礦庫的定期監測,選礦廠負責尾礦庫日常管理及組織車間級檢查,尾礦工負責尾礦庫的日常檢查。
3、公司級檢查: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地質測量部、選礦廠、機動能源部、基建部參加,每月一次,主要檢查內容有尾礦排放與築壩、庫水位控制與防汛、尾礦庫防洪安全檢查、尾礦庫排水構築物安全檢查、尾礦壩安全檢查(檢查表見附表1)。
4、選礦廠檢查:由選廠負責。選廠分管尾礦庫廠長、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參加。主要檢查內容有尾礦輸送,排放與築壩、庫水位控制與防汛、尾礦庫防洪安全檢查、尾礦庫排水構築物安全檢查、尾礦壩安全檢查(檢查表見附表2)。
5、班組級檢查:巡管工和尾礦工每班進行一次巡查,檢查結果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主要檢查尾礦排放設施、上壩公路、壩肩截洪溝、壩面排水溝、庫水位及壩體等狀況(檢查表見附表3)。
6、汛期,排洪設施應派專人檢查、維護,防止漂浮物淤堵。
7、尾礦庫觀測內容和要求:
(1)由尾礦工負責定期觀測:庫水位、水邊線,幹灘長度(目測值)。
(2)由地質測量部負責定期監測:壩體位移沉降,尾礦壩堆積坡比、灘頂、幹灘長度、安全超高。
汛期、暴雨期間和水位異常波動時應增加觀測次數。
(3)尾礦庫觀測內容:壩的外坡坡比(每年至少一次);壩體位移(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超高(每月一次);尾礦庫庫區水位(每天一次);尾礦庫幹灘長度、坡度、灘頂、壩頂高程(每季至少一次)。
8、隱患整改:
(1)公司建立安全檢查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和反饋的渠道。以書面的形式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為:整改項目、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方法等。
(2)班組、選廠按“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責任、定整改資金)、“三不推”(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選廠,凡選廠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的原則對照《隱患整改通知書》按期完成整改任務。選廠自身不能解決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領導,研究制定解決方案,並指定責任人落實。
(3)隱患整改完後,選廠應形成整改反饋意見,及時告知安全環保部,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複查、驗收、銷號。
9、執行檢查的人員須進行危害識別、危害分類、補救行為、報告要求等方面的培訓。
10、檢查人員須在安全檢查表上簽名,安全檢查表應保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