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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47W

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篇一

根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我園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特點,特制訂了《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明確學籍管理責任

1.幼兒園的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分管,學籍管理員具體負責操作。

2.各班級每一學期要負責好幼兒基本信息的登記。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和保教處要認真做好幼兒學籍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資料收集要做到及時、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負責在網站和各相關公告和張貼“招生通知”,切實做好每學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兒園每學年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招收新生。

3.幼兒園每學年採取計劃招生,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控制班額數。

4.幼兒入園前須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由防疫站開具預防接種查驗證明,方可入園。

5.新生入園必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等)。

6.編輯幼兒點名冊,及時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

三、做好畢業學生統計工作

1.做好畢業班學生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2.對畢業幼兒發放畢業紀念冊。

四、落實學籍管理

1.關於幼兒轉學:

(1)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學者,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經保教處審核,園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為嚴格學籍管理制度,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各班要在每學期初將幼兒變動情況交保教處,上報園長室。

2.關於幼兒轉入:

在幼兒園有空學位的情況下,如有轉入幼兒,需提交轉入申請,併到轉出幼兒園籤轉出意見,經保教處審核,園領導同意後,方可持體檢合格證明、防疫站開具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幼兒情況登記表辦理入學手續。

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篇二

幼兒學籍管理是幼兒園常規管理內容。為了規範我園的學籍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性,我園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特制定沂水縣實驗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

1、沂水縣實驗幼兒園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分管,信息主任為學籍管理員,班級學籍管理由班主任具體負責,實行班級學籍管理制。

2、所有在園幼兒都要建立學籍。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要認真負責做好學籍信息的收集、歸檔等工作,確保信息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4、轉園: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園者,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同意後,方可辦理轉園手續。(包括學籍的轉出、幼兒物品的發放、結賬等)

5、休學: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審批同意後,方能辦理休學手續。

連續休息超過兩個月,重新入園時,須到縣婦幼保健院重新體檢,並出具相關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6、如以上制度與上級管理部門要求衝突,則以上級管理部門要求為準。

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篇三

為全面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安徽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條例》和蕭縣教體局學籍管理規定,進一步規範永堌鎮學籍管理工作,杜絕學生亂轉學現象,有效地控制學生流失,提高學生在校鞏固率,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規定: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各校要成立學籍管理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學籍管理員任副組長,班主任等有關人員為組員。學籍管理員要挑選熟悉學生情況、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同志擔任。

二、做好新生建檔工作。學年初,各校必須按鎮中心校要求為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不得漏建、重建,不得出現“黑學生”現象,不足齡的學生要按照省、市、縣文件要求辦理。

三、強化學籍檔案管理。學生信息卡由學校統一保管,學籍卡和中學生登記表等檔案暫由學校妥善保管。每學期末學籍管理員將學籍檔案分發到班級,由各班主任將學生的考試成績、操行評語公正、準確地記入檔案,然後由學籍管理員收集存放。保證做到有案必備、有案必清,無殘缺丟失現象。檔案保管質量和填寫質量將納入鎮中心校對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考評內容。

四、規範轉入轉出程序。各(本站☆)單位要嚴格執行一把手主管學籍工作制度,把住學生出入關,對各種轉學手續要嚴格審查,凡手續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一律不予辦理。具體計劃如下:

1、本鎮範圍內原則上不準轉學,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轉學者,學校負責人持學生家長轉出學校證明和接收學校證明到中心校辦理轉學手續。若未經轉出方同意,私自接收學生,則追究接收方校長責任。

2、因父母工作調動、務工、家庭住址或户口變遷等跨縣市、鄉鎮轉學者,必須按以下程序辦理轉學(出)手續:(1)學生家長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並徵得同意;(2)持轉出學校的證明,到轉入地(縣市或鄉鎮)學籍主管部門辦理轉入證明;(3)持轉出證明和轉入證明到鎮中心校辦辦理轉學手續;鎮中心校的轉出證明和轉入地的轉入證明到縣教體局基教科辦理轉學手續;(5)然後將轉入證明和轉出證明存根交回鎮中心校。

3、外地轉入本鎮的學生,需持接收學校的證明到鎮中心校申請出具同意轉入證明,入學時持轉出地學籍主管部門的轉學介紹信和學籍檔案到鎮中心校理入學手續。任何學校不得私自接收外地學生。

4、因病需休學治療者,中、國小生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病歷、出院記錄、發票等到鎮中心校辦理休學手續。

5、復學學生的學籍不得直接建在檔案內,由學生家長申請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和校長簽字),上報中心校辦理復學手續;對輟學生返校的要歡迎和支持,並及時上報教辦恢復學籍。

五、實行學生流動情況月報制度。各校均要建立學生流動情況檔案,學生流動原因,學籍管理員必須清楚。每月20號前由學籍管理員填報當月學生流動情況,轉入、轉出、休學、流失要註明原因,對瞞報、漏報的學籍管理員和校長通報批評。

六、控制學生流失情況與教學成績掛鈎。統考成績參評人數的計算以原始建檔人數為基數,減去轉出休學死亡人數,加上轉入人數即為該次考試參評人數。

七、學生鞏固率與學校工作、校長政績掛鈎。國小鞏固率達到百分之百,中學鞏固率達到百分之百。國小年輟學率超過千分之一,中學年輟學率超過百分之二,則在年終工作評估中按權重扣除相應的分數,國小年輟學率超過千分之二、中學年輟學率超過百分之三的,則校長要向教辦遞交書面檢查,取消學校和校長該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八、強化督導檢查。控制學生流失是學籍管理的重點、難點,鎮中心校將不定期對各校的制輟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學校不得擠壓、歧視、體罰學生,更不得挖空心思迫使差生退學,確保學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九、嚴格執行管理規定。各校要結合實際認真執行本規定,確保我鎮學籍管理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年終,鎮中心校對學籍管理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篇四

1、幼兒園建立幼兒學籍檔案,學籍管理由辦公室、保健室負責管理。

2、幼兒學籍管理包括報名登記表、新生家長需知、幼兒健康狀況調查表、來園考勤表、幼兒體檢卡,退學、轉學等內容。

3、新來園幼兒報名時應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應包括幼兒姓名,出身年月,籍貫,身體狀況,父母親情況,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內容。報名登記表由家長填寫。

4、幼兒園對錄取幼兒,建立新生入學註冊制度,新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入學註冊。

5、幼兒園建立幼兒來園登記制度。建立幼兒名冊,由班主任負責記錄幼兒來園、缺席等情況。幼兒連續3天未來園,班主任應與家長進行聯繫,進行家訪,瞭解情況,並做好情況記錄。

6、在學期內,幼兒家長要求退學或轉學的,由園長室簽字同意,辦公室和保健室辦好退學或轉學手續、並記錄。辦理伙食費,管理費的退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