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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代表大會議程(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97W

職工代表大會議程(多篇)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篇一

一、職工代表的產生

(一)、職工代表應以班組、科室、工段、車間為單位,(大型企業也可由分廠、分公司為單位)由職工直接選舉;集團公司職代會的職工代表應在包括公司內部、直屬單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選舉產生。

(二)、職工代表中應包括職工、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方面的職工;中層以上企業管理人員不得高於20%;青年和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集團公司和資本運營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應由所轄範圍,按各層面人員比例選舉產生。

(三)、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選一次,職工流動性較大的小型企業,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每年改選一次,可以連選連任。

(四)、職工代表任期未滿,在企業內部調動工作,代表資格保留。

二、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機構

(一)、職工代表大會的組成

大中型企業實行職工其代表人數可根據企業規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單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於30人組成;職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可實行職工大會制度。職代會每屆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特大型企業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每年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出席,方可召開。

(二)、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

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在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上由全體職工代表選舉產生。其具體職責是:

1、主持召開大會,負責大會期間的各項工作;

2、研究需要大會通過和表決的事項,草擬大會決議;

3、聽取和綜合各項職工代表團(組)對各項議案的審議意見和建議,對提案進行修改;

4、主持大會的表決和選舉工作;

5、處理大會的其他重要事務。

(三)、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工作小組(委員會)

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工作小組(委員會)成員在職代會上提名,由職代會選舉產生,人數一般為5-9名。其職責是:

1、平時,經常深入職工羣眾瞭解和聽取關於本工作小組(委員會)負責範圍內的工作意見和要求;

2、會前,徵集、彙總職工代表提案;

3、會中,上報大會提案,並做好大會交辦的各項服務工作;

4、會後,檢查監督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處理屬本組織權限內的問題;

5、辦理職代會交辦的其他事務;

6、按規定,向職代會報告工作。

(四)、職工代表團(組)聯席會議

聯席會議人員一般由職工代表團(組)長、是職工代表的企業黨政負責人和職代會專門小組負責人等組成。聯席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員出席方可召開,佔應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方可有效。

三、職工代表大會選舉職工代表程序

1、制定選舉方案。根據企業職工人數和行政單位設置狀況,確定代表總數(比例一般為5%—20%)及名額分配辦法,根據企業實際按班組、工段或分廠、車間劃分各選區,制定選舉辦法。

2、宣傳發動。企業工會要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職代會的性質、意義、職權、任務以及職工代表的權利、義務;組織職工學習有關民主管理及職代會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把選舉過程作為民主管理教育的過程,使職工充分認識選好職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來選好職工代表。

3、推薦職工代表候選人。在組織宣傳發動的基礎上,以選區為單位,充分發揚民主,醖釀推薦職工代表候選人。

4、直接選舉職工代表。各選區按分配名額,組織職工進行直接選舉;一般採取無記名方式差額選舉,也可用舉手表決方式。

5、職工代表資格審查。由職工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小組)對選出的職工代表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權利的本企業職工;選舉過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當競選行為。對不符合規定的,應取消其代表資格。

6、組成各代表團(組)。職工代表選出後,按選舉的行政隸屬關係,組成代表團(組),選舉產生代表團(組)長。

職工代表大會議程 篇二

學校第四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一、工會主席作工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職工董事、監事會成員、工會委員會委員、工會經審委員會委員、女工委員會委員

1、選舉職工董事

①宣讀職工董事候選人名單簡介 ②選舉説明

③推薦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 ④清點代表人數、分發選票、投票 ⑤計票 ⑥宣讀選舉結果

2、選舉監事會監事

①宣讀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名單及簡介 ②選舉説明

③推薦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 ④清點代表人數、分發選票、投票 ⑤計票 ⑥宣讀選舉結果

⑦召開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監事會主席 ⑧宣讀新當選的監事會主席名單

3、選舉工會委員會委員 ①宣讀工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及簡介 ②選舉説明

③推薦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 ④清點代表人數、分發選票、投票 ⑤計票 ⑥宣讀選舉結果

⑦召開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第一次會議選舉主席、經審主任、女工主任

⑧宣讀新當選的主席、經審主任、女工主任名單

4、選舉經審委員會成員

①宣讀工會經審委員會候選人名單及簡介 ②選舉説明

③推薦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 ④清點代表人數、分發選票、投票 ⑤計票 ⑥宣讀選舉結果

5、選舉女工委員會成員

①宣讀工會女工委員會候選人名單及簡介 ②選舉説明

③推薦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 ④清點代表人數、分發選票、投票 ⑤計票 ⑥宣讀選舉結果

三、新當選工會主席講話

四、《新工資方案》解讀與討論通過

1、解讀《新工資方案》

2、代表討論《新工資方案》

3、舉手表決

職工代表大會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黨聯繫職工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職工的工人階級意識和增強責任感;是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係,以職代會或其他的形式,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高職工素質,為企業和職工解決實際困難,活躍文化生活,密切聯繫職工,聽取職工反映的意見和要求,團結和調動職工羣眾積極性,搞好企業生產經營,促進企業發展。

二、組織機構

根據9月12日公司下發22號文件精神,集團公司增設工會機構。化工公司結合集團公司精神,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成立化工公司首屆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組織實施

(一)第一階段

1、9月20日,召開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學習總公司文件精神,貫徹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重要意義,明確籌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

2、9月21日,組織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小組成員向全公司職工宣傳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重要意義、目的、要求,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第二階段

1、9月22日,根據化工公司實際情況,以後勤、車間為單位劃分,確定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名額分配。名額分配標準依據相關職工代表大會條例規定:職工人數為1000-1500人的企業職工代表一般應為10%左右;超過1500人的企業可適當縮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業可適當增加比例;職工人數較少的企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30人;其中一線職工應占職工代表人數總數的50%以上;中層以上行政領導人員一般為職工代表總數的五分之一;女職工和青年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其在企業職工整體結構中的比例相適應。

2、9月23日,登記化工公司在職職工名冊,張榜公佈。

3、9月24日,根據化工公司後勤、車間為單位分組劃分情況,組織民主推薦職工代表。

結合職工代表大會相關要求,化工公司所有享有政治權利的在職職工,均可當選為職工代表。職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覺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業務技術知識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職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關心集體、遵守紀律、聯繫羣眾、辦事公正;在職工羣眾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職工代表的推薦可在組織宣傳發動的基礎上,以分組為單位,充分發揚民主,積極推薦職工代表的候選人。也可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額,直接選舉產生職工代表。選舉的方式可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候選人應多於應選代表的20%;候選人獲得參加選舉人的過半數選票時,方為有效),也可用舉手表決的方式選舉產生。

各分組推薦產生的職工代表上報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是:選出的職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權利的本公司職工;選舉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當的競選行為等。對不符合規定的,應取消其代表資格;對於審查合格後的予以公示,公示後若無異議,填寫《化工公司職工代表花名冊》。

(三)、第三階段

1、9月25日,職工代表廣泛徵求職工意見和建議,形成提案。

各分組職工代表針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黨建工作、企業發展、文化建設、生活福利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廣泛徵求職工的建議和意見,形成提案,上報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2、9月26日,提案徵集小組彙總提案情況,化工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處理意見。

凡徵集的提案,由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小組負責分類整理。建立提案卡,交化工公司領導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研究處理和解答。

3、9月27-28日,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對職工代表提案情況進行落實。

(四)、第四階段

1、9月28日,制定化工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召開方案,做好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準備工作。

2、9月29日,召開化工公司第一屆職工代表大會。會議主要議程:一是主要負責人做工作報告。 二是討論並表決各項決議草案。三是投票選舉化工公司基層工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