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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格式(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6W

大事記格式(通用多篇)

大事記 - 分類 篇一

國際大事記根據制文機構職權範圍的不同,大事記可以分為:

1、世界大事記; 2、全國大事記; 3、地區大事記; 4、部門大事記; 5、單位大事記等;

根據制文機構性質的不同,大事記可以分為:

1、黨政組織大事記;2、國家行政機關大事記;3、社會團體大事記;4、企業或事業單位大事記等;

根據記載內容、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

1、綜合性大事記; 2、專題性大事記;

根據時間跨度的不同,可以分為:

1、古今大事記; 2、斷代大事記; 3、年度大事記; 4、季度大事記; 5、每月大事記; 6、每旬大事記; 7、每週大事記; 8、每日大事記等。

大事記 - 記錄範圍 篇二

大事記(一)屬大事、要事的記錄範圍

1、人事變動事。包括:本地區和本機關批准的主要領導人的任免、調動;本機關所屬幹部的重要獎勵、處分、離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組織變動事。包括:本地區和本機關批准的機構的成立、撒銷、合併;本機關及所屬下級名稱的更改、職權範圍的調整、內部組織機構的變更、辦公地址的`遷移,人員編制增減等事。

3、其他事。包括:本地區、本機關之外發生的重大事件在本地區、本機關發生的影響,以及本地區、本機關發生的重大社會動態、事故;氣象的重大變化,以及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與善後處理等事。

(二)屬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動的記錄範圍

1、上級對本級重要領導工作活動。包括:上級對本級的工作活動重要的書面或電話指示、指導;領導人親臨視察、檢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見;上級發來的重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什麼等。

2、本級重要領導工作活動。包括:對上級重要指示、指導、意見、精神的貫徹情況;本級機關發出的重要文件;重要決策和決議事項;本級領導人對機關部門或下屬單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本地區、本機關的重要會議:本級機關主要負責人蔘加的重大活動,重要的外事活動和出訪等。

3、其他工作和活動。包括:本級機關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例如在工農業生產方面、城市建設方面、財政貿易方面、文教衞生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績,以及科學技術的重大發明創造等;本級機關在工作活動中發生的重大失誤以及上級的批評和本級對失誤所採取的措施、辦法等。(摘自《應用寫作》1987年第2期,《談談大事記》)

大事記格式 篇三

大事記作為一種公務文書,大事記忠實地記載着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的重要工作活動和重大事件,因此,它首先可以為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總結、工作檢查、工作彙報、工作統計和上級機關掌握面上情況提供系統的、輪廓性的材料。其次,大事記具有史料價值,可以起到錄以備查的作用。

大事記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記載自己重要工作活動或自己轄區所發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種應用文體。

大事記 - 主體寫法 篇四

大事記的寫法有兩種:

一是按時間順序(年、月、日)排列大事。先排出有確切日期的大事,後排出接近準確日期的,日子不清楚的附於月末,月份不清楚的附於年末,年度不清楚的一般不記。按分期排列大事。先分成若干時期,每一時期內的大事綜合歸納成幾個問題記述

二是按問題排列大事。先分成若干個大問題,在大問題下再分時期,每一時期內的大事按時間順序排列。

大事記 - 格式 篇五

大事記格式示例大事記的格式單一、固定,由標題和主體兩部分組成。

標題。

主要有這樣幾種形式:

由制文單位、事由和文種構成,如《中國醫學大事記》;

由制文單位和文種構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記》;

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解放以後中國科技發展大事記》;

由制文單位、時間和文種構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記》等。

主體。

一般由時間和事件兩部分組成。時間按年、月、日的順序依次排列;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動和重大事件。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執行中所產生的重大反響和出現的重大問題;

2、機構設置、體制變動、重要人事調動等機構和組織變動情況;

3、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包括內務和外事活動;

4、上級到本地區、本部門參加重大活動,或檢查、指導工作並作出重大決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

5、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大事記 - 寫法要求 篇六

大事記的寫法一般是以時系事,或一日一事,或一日幾事,每事一條,每條一記。由於大事記具有內容的史料性,記載的摘要性和表述的概括性等特點,因而其主體部分的寫法要求是:

(1)準確無誤。是指時間準確,事件準確。時間應當按照事件順序寫清×年×月×日;如果是每月大事記,則寫清×月×日;如果是每日大事記,則寫清上午或下午的幾時幾分。事件要寫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發生了什麼事情,或由誰組織,搞了一項什麼活動,活動的主要內容和效果等。

(2)摘其大事,疏而不漏,要而不繁。有大事就記,無大事就不記,但卻不能漏掉大事,要事。記事要力求言簡意明,摘要記載,不要詳敍其情。

大事記的記載應該由專人負責,隨時記載,每月整理。整理時可以刪減補充,去掉一般日常事務活動,核校,增補大事或事件要素。年終時再進行一次整理,最後請領導審定、簽字,裝訂成冊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