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脱貧攻堅政策試題

欄目: 試卷考卷 / 發佈於: / 人氣:1.31W

一、填空題

脱貧攻堅政策試題
脱貧攻堅政策試題

1.“兩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是指 吃穿 不愁, 義務教育 、基本醫療 、住房安全有保障,飲水安全。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一、二級殘疾人由每人每月不低於 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 100 元,三、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 80 元。

3.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一級殘疾人由每人每月  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  100  元,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不低於  80  元。

4.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60-64週歲每人每月  118  元,65-74週歲每人每月  123  元,75週歲及以上每人每月  128  元。貧困户家中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滿  55  週歲就能領取基礎養老金。

5.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低保高齡補貼新增  60-79  週歲每人每月  80  元,80-89週歲每人每月  100  元,90-99週歲每人每月  200  元。

6.我市老年人生活津貼(高齡補貼)發放標準為:80-89週歲每人每年  100  元,90-99週歲每人每年  200  元,10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 400元。

7.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髮放標準為年滿  60  週歲每人每月

  80  元。

8.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髮放標準為: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  620  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每人每月  500  元。

9.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39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  440  元。

10.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  16  週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  精神、智力  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級的  肢體  殘疾人,視為無勞動能力,如果再同時符合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等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11.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分為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其中分散供養的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4倍執行(目前標準為616元/人/月)。

12.一名60週歲的貧困老人年人均收到子女2400元贍養費後,可領取孝善養老獎補資金  240 元。

13.健康扶貧政策中的“兩免兩減半”政策是指:建檔立卡的貧困患者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門診免收個人自付的普通門診掛號費  、診查費(含基層醫療衞生機構一般診療費),專家門診診查費  以及大型設備檢查費減半收取。

14.經認定,符合大中型水庫庫區移民身份的,每人每年發放直補資金600元。

15.貧困户現居住的房屋有2019年10月以來的住房安全鑑定報告。房屋安全鑑定等級分為A、B、C、D 4個等級,其中鑑定為A、B級證明房屋安全,暫時不需要修繕、重建;鑑定結果為C、D級的房屋不安全,要採取修繕加固或重建、安置等多種措施,確保貧困户不住在危房中。

16.危房改造補助標準是:重建房屋補助不低於  1.8 萬元;修繕房屋不低於0.8萬元。危房改造完成後,對於農户自行改建或新建的,在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由市財政局直接支付到農户一卡通賬户。

17.飲水安全評價指標包括水量、水質、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證率4項。水量就是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不少於  20  升;用水方便程度就是貧困户到取水點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  20  分鐘或取水水平距離不超過  800  米;供水保證率就是貧困户家中每年斷水天數不超過

  36  天。

18.辦理門診慢性病規定病種的貧困人口,可以在提供申報審核服務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或者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窗口申辦。申辦後,門診慢性病患者在協議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起付標準300元以上部分,甲類門診慢性病按  60%  比例報銷,無年最高報銷限額;乙類門診慢性病按50%比例報銷,病種設置不同的限額標準。

19.每個貧困户户中基本檔案資料包括:扶貧系統資料 7  份,包括精準幫扶責任卡(正卡),建檔立卡貧困户脱貧實錄,年度

收入明細表,扶貧特惠保投保卡,《到户幫扶工作手冊》、家庭贍養協議書,扶貧公益專崗服務協議(其中後2份根據工作實際可能沒有)。行業部門   4   份,包括:住房安全鑑定報告(住建局);《飲水安全入户調查表》(水務局)、    《xx市家庭醫生簽約協議書》  、《xx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手冊》    (衞生健康局)

20.貧困户家庭人均純收入的計算週期是  上一年的10月1日    到  當年9月30日(1個扶貧年度)。

21.貧困户的收入構成主要包括:    工資性收入   ,    生產經營性收入    ,    財產性收入    ,    轉移性收入    等4個方面。

22.2020年度省定扶貧標準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3888元  ,省定穩定脱貧標準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達到4500元以上,國務院扶貧辦確定貧困户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有返貧風險的作為脱貧監測户。

23.義務教育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即: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助費。其中,家庭經濟困難生活補助費,國小住校生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非住校生每人每年補助500元;國中住校生每人每年補助1250元、非住校生每人每年補助625元。

24.學前教育階段,貧困户家中適齡兒童到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可申請享受    政府助學金   和    免保教費   兩項政策。政府助學金每生每年不低於1200元。保

教費由就讀幼兒園免除,其中,公辦幼兒園全額免除,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免除標準不超過同類型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超出部分由貧困户自行向幼兒園繳納。

25.普通高中階段,貧困户家中有就讀普通高中學生的,可申請享受    免學費     和     國家助學金    兩項政策。其中,國家助學金由學校按照每生每年不低於2000元標準發放。

26.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全日制本、專科(高職)在校生的,其中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可申請享受    免學費政策最高不超過    8000    元,可申請享受    國家助學金    政策,每生每年資助不低於    3300    元。在部屬、外省高校就讀的,按實際繳納學費標準,由學生户籍所在地的    教育部門    給予學費補助,學費補助標準最高不超過    8000    元。

27.貧困户家中有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的,可以到全省承擔精準扶貧任務的技工院校就讀,可享受“五免一享”政

策,即:   免學費    ,    免住宿費    ,    免教材費    ,    免費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    免費推薦就業崗位    ,享受    2000    元國家助學金政策。

28.貧困户家中有中等職業教育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學生的,可申請享受    免學費    和    國家助學金    兩項政策,其中一、二年級在校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不低於    2000    元資助。

29.貧困户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均可享

受  雨露計劃  補助,每生每年補助   3000   元。

30.貧困户家中有6-14週歲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的,對具備受教育能力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殘疾兒童殘障程度,輕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