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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學活動方案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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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學活動方案新版多篇

有關要求 篇一

(一)高度重視、統籌協調。縣級各相關部門、鎮鄉要高度 重視“資助困難大學生—金秋助學”活動,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 導,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更多的困難家庭大學新生得 到資助。

(二)明確要求,落實責任。縣級各部門、各鎮鄉要嚴格資 助條件,加強調查審核,認真做好申報、審核、彙總、上報、發放工作,確保困難家庭大學生得到資助。嚴禁弄虛作 假,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要加強對此次貧困大學生資助 活動的宣傳,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愛心助學,同時,要加強 受助學生的感恩教育,在全社會倡導形成“勤奮學習、報效祖國、濟困助學、感恩社會”的良好氛圍。

工作安排 篇二

(一)工作準備

1、時間:2015年 7 月 14 日—7 月 15 日。

2、工作事項:加強部門工作協調,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印發文件資料,明確工作步驟和責任;發出活動公告,多方籌集助 學資金。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 7 月 16 日—8 月 12 日 地點:縣惠民幫扶中心教育窗口

(三)申報及審核

1、申報材料。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兩張; 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和複印件;居民身份證或户口本原件和複印件;《低保證》、《惠民幫扶證》原件及複印件;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兒證明、烈士子女證明、一級傷殘軍人子女證明;

殘疾人證;縣計生部門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 印件;困難勞模、困難職工以及農民工子女出具《工會會員證》 和基層工會證明、單親家庭困難證明或父母離婚證明等(原件審 查後退回)。

2、申請程序。由申請學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原件到縣 惠民幫扶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請,如實填寫“綿陽市或三台縣‘資 助困難大學生—金秋助學’活動申請審批表”,附相關申報證明 材料(1 式 3 份)。每一個困難家庭學生只能申請一次(項),不 得在不同部門和單位重複申請。

3、審核程序。填寫“綿陽市或三台縣 2015年‘資助困難大學生—金秋助學’活動申請審批表”後,由所在地鄉鎮(社區

縣屬企事業單位工會)按資助對象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簽署初審意見,提交縣相關部門、惠民幫扶中心。2014

年 8 月 6 日下午五點前,縣級相關部門提供申請市級資助困難大學生名單和資料,報縣惠民幫扶中心,由縣惠民幫扶中心和縣級相關部門統一匯審並上報。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五點前,由縣惠民幫扶中心和縣級相關部門對申請縣級資助的困難大學生名單和資料進行統一審核,並最終確定資助貧困大學新生名單。

(四)公示受助學生名單

1、享受市級資助學生名單將於 8 月中旬,在《綿陽日報》、《綿陽晚報》、市政務網、市惠民幫扶中心網站上進行統一公示, 公示三天後確定最後資助名單。

2、享受縣級資助學生名單將於 8 月 15 日—8 月 17 日,在 三台電視台、三台政務網進行統一公示,公示三天後確定最後資 助名單。

(五)助學金髮放儀式

8 月 20 日舉行資助金髮放活動,屆時邀請縣領導、有關單 位負責人和受助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參加。8 月底要確保“資助 困難大學生—金秋助學”活動助學金全部發放到位。

工會“金秋助學”活動方案 篇三

為更好地協助黨委、政府解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進一步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實踐活動,按照省、市總工會統一部署,縣總工會決定今年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困難職工子女或困難農民工子女,經過國家統一高中畢業考試的考生,本年大學聯考成績超過一本線,且被一本院校錄取的考生(注:統招自費生、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自費生、錄取院校為減免學雜費的國防生或師範生等不作為資助對象)。具體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考生須為本縣户籍,且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情況,屬於“雙承諾、雙誠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難職工或困難農民工家庭,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救助後生活和上學仍然面臨困難的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但由於家庭成員患大病、殘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學困難的低保邊緣户(城市:750元/月、農村:352元/月)職工或農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災、水災、地質害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意外災害,導致家庭困難的職工子女、農民工子女;

二、資助方式和名額

20xx年“金秋助學”資助仍然分為兩類。一類學生每年資助5000元,二類學生每年資助3000元,直至大學畢業。屆時被資助學生將與縣總工會簽訂助學協議,協議要求被資助學生在校期間應無違反違紀、連續掛科和重修等不良情況出現,如被資助學生出現協議中規定的不適於繼續資助的情況,縣總工會將停止資助。

三、資助要求

為了更好更有效的開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學活動,把助學資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手中,切實解決困難職工和農民工子女就學困難的問題,請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和教育工會對本轄區內和各中學考生實際情況認真排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於7月23日內報到縣總工會,逾期未報視為放棄,縣總工會將聯合縣教育局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提供的名單進行入户實地調查,綜合全縣情況確定20xx年度“金秋助學”資助學生。

四、申報要求及資料

1、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錄取通知書複印件一份,本人手寫申請書一份,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請表一份,父母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金秋助學”的學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電子版。

3、在申請表上籤父母所在單位意見或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意見並加蓋工會公章。

4、非公企業職工、農民工需要有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當月的工資證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證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證明書,殘疾的需要提供殘疾證。

6、遭受自然災害的需要有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

所有資料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負責收集,並填寫盤縣總工會“金秋助學”彙總表,統一交縣總工會組宣部,電子版照片直接發郵箱:xx。

五、活動要求

1、各鄉鎮、街道辦工會和各中學接到通知後,要立即着手做好資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確保不漏報符合條件學生。如因漏報導致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得到資助,其助學救助工作由其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自行解決。

2、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工會除做好縣總工會“金秋助學”申報工作外,要結合本單位本轄區的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積極推動整合政府、社會、集體和個人等各方面的助學力量,採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等形式,形成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會化助學格局。在本單位組織的助學活動結束後,將活動情況總結報縣總工會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