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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應急預案

欄目: 活動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2.01W

一、總則

國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應急預案

1、目的

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即使出現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全體師生面臨的安全威脅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

2、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我校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場所和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因飲食而引起的公共衞生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和學生身體突然出現不適、失竊、走失等。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主任以及相關人員為成員。

職 務

姓 名

職 務

職責

聯繫電話

組長

校長

全面負責、應急報告

副組長

副校長

組織搶險救援、穩定事態

副校長

總務主任

開展救護

教導處主任

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學生

大隊輔導員

接待安撫家屬

教務員

內部聯繫

聯絡員

教務員

協助勘查取證

2、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應急事件性質向市教育局和屬地政府進行應急報告。

(2)在相關部門指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3)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搶險增援隊伍,做好搶險人員防護,領導組織開展救護工作;研究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及時準確向上級報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4)協助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查和取證工作,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及其他相關情況的初步處理意見;安撫傷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意見;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後解決辦法。

三、活動的組織

(一)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1、實行社會實踐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必須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

2、社會實踐活動前,要精心組織,事前開好隨行教師安全會議和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定相應預案。

3、行政領導、校醫、班主任和有關教師隨行。

4、帶隊行政領導、年級主任帶好隨行老師聯繫單,以便聯繫。所有教師的手機必須處於開機狀態。可以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繫。

5、每班學生要分成若干組,每組設組長,並由一位任課老師帶隊,便於聯繫和組織。

(二)活動中的組織工作

6、每輛車必須安排1名以上帶隊老師, 負責管理學生,在學生上下車後要統一清點人數。

7、行車過程中帶隊教師要提醒學生不隨意走動,不做將頭、手伸出窗外等危險動作,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8、學生過程中,帶隊老師要注意觀察學生情況,及時制止不安全情況。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組為單位,不要個別行動。每次轉移活動地點及活動結束時必須清點人數,確保一個不能少。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般事故發生後,現場的帶隊教師應主動負責地做好應急處理,並立即向帶隊領導報告。帶隊領導根據情況作出決定。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

(一)突發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職工傷亡等情況,立即向相關部門和教育局報告,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學校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

2、及時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開展自救互救,老師要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重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或視情撥打120)。

(2)將沒有受傷的學生立即轉移到安全地帶,另外聯繫其他車輛轉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3、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1)報警時應準確描述發生事故的地點及事故的大致情況;在交通警察到來前,要保護好現場,不要移動現場物品。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通知傷亡學生的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秩序正常進行。

(二)突發公共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組織社會實踐前,要對師生進行必要的應急知識教育,配備必要的應急工具和設施,落實各類安全保衞措施。

2、發生突發公共安全事故,學校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向市教育局報告,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3、如有學生、教職工傷亡情況,立即向當地醫療急救部門求助。

4、活動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反應

1、工作程序

報告→通知調查人員→準備工作→現場調查→控制措施→送檢→實驗室檢查→初步調查報告→結論→調查報告→資料歸檔

2、工作要求

(1)配合相關部門,儘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發生經過

①確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②查明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③確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④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

(2)提出和採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協助醫療機構對中毒病人進行救治(4)收集相關證據

3、具體措施

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相關情況報告學校領導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責任報送人。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聯繫當地衞生部門(醫院),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積極配合衞生疾病控制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肺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破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以及衞生行政部門,並請求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