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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市場的進展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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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市場的進展情況彙報

住房租賃市場的進展情況彙報

市政府辦: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6〕72號),根據關於省住建廳《協助辦理有關事項的函》(贛建辦文〔2018〕21號)的文件精神,對照市房管局的重點任務和職能要求,現將住房租賃市場的培育發展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萍鄉市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辦法》。在實施辦法中,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一些新舉措。

1. 鼓勵房地產管理部門下屬單位成立房地產評估經紀中介服務機構,根據我市經濟社會和房地產租賃市場發展情況,整合房地產評估、諮詢、經紀等方面的資源,大膽創新,提升服務,積極探索促進我市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的有力途徑。

2.加強行業管理,加強組織保障。市房產管理局是市房屋租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房屋租賃統一管理(各縣區負責各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成立正式編制的專門房屋租賃機構“萍鄉市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定為正科級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定編10人,領導崗位:一正兩副。負責房屋租賃管理登記備案的收件、初審、驗證、核發《房屋租賃備案證》等工作,並接受上級和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原房地產市場管理所租賃管理職能剝離,人隨事走)

3.房管部門要加快建立房屋租賃(包括住宅與非住宅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籤約和落實推進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和租賃房源信息核驗工作;(按每年每次每平方米住房1元,非住房3元的標準收取登記備案工本費,收取的工本費列入財政收入,租賃管理工作經費由財政按規定返還列支。制定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按每套10元的標準收取合同工本費),並推廣使用。

4.允許現有住房等按規定全部或部分改建為租賃住房(允許前店後住的租賃形式分別按商業、居住的性質執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税收等有關政策)

5.盤活非住宅、住宅存量。鼓勵企業和個人積極盤活閒置住房、農民房(含郊區農村住宅、別墅)等資源用於出租,為各類創業者、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户等提供低成本辦公經營場所、居住場所和度假場所。

6.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庫存商品房或新建商品房,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採用“先租後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營銷。鼓勵政府公務員公寓樓採用“先租後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營銷。

 

二、組織實施。

1.為建立房屋租賃(包括住宅與非住宅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台,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籤約和落實推進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我市房管局與建行萍鄉市分行與2017年12月簽訂了《萍鄉市房屋租賃市場合作協議》,由建行負責投資搭建租賃服務監管平台、我局線上線下聯動履職,與建行協作共同推進租賃工作。

2.我市房屋租賃備案窗口進駐市行政服務大廳,設立了租賃備案專項窗口。全日制開放,專人受理。今年1-7月份受理租賃備案183宗,租賃面積19948.5平方米,年租金2916411元.已經嚴格按照上級收費政策取消收費。人工、工本費都是在虧損結欠當中。

三、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萍鄉市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辦法》,還在爭取政府出台中。需要多部門協作,實施辦法中的舉措還有待進一步貫徹落實。

2.萍鄉市租賃管理工作職責一直放在萍鄉市房管局下屬單位:萍鄉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2015年11月租賃備案收費項目取消以後,該項工作經費依託房屋轉讓交易費彌補。但隨着交易費的相繼取消,萍鄉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所無收費項目,我局已經多次報告當地財政提供租賃管理工作經費保障和信息建設資金保障,正在爭取職工工資待遇和工作經費財政早日撥付解決。

3.自2016年元月1日我市房管局交易職能與不動產登記職能剝離以後,交易登記檔案管理職能也隨同不動產登記職能剝離到國土部門。我市租賃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租賃房源信息核驗還有待和不動產登記部門聯網互通、信息共享。

   4.租賃工作任務越來越重,各地財政狀況不一,工作經費得不到及時足額保障,勢必影響租賃工作的有力推進。建議在有關房產税收中返還一定比例解決經費問題。建議租賃工作恢復收取租賃備案費或收取備案登記費和平台信息費。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