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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某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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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區xx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彙報

區某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為切實加強全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秩序,堅決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根據《xx年年無錫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錫山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全區的實際情況,在年初制定各專項整治的計劃中把煙花爆竹也作為一項專項整治內容,現將有關專項整治情況彙報如下:

1.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初,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在制定各專項整治計劃時,將煙花爆竹也作為一項專項整治內容,併成立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小組,明確責任小組各人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制度,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儲存、非法運輸的力度,有效的抑制了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

2.規範行政許可,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有計劃、有步驟、有條不紊的組織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按總量控制,合理佈局,嚴格條件,規範經營的原則,嚴格按照條件,打牢入口關,對原有全區xxx家經營單位進行嚴格的安全條件審核,落實整改xxx條,對不具備整改條件、安全經營得不到保障的xxx家經營單位堅決取締經營資格,一律不予許可;對於已發證的經營單位,分兩次開展對主要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安全培訓、考核,人次達xxx人。對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以及《江蘇省煙花爆竹企業儲存倉庫安全管理規範》進行全面複查,督促銷售單位有效的整改隱患,同時繼續實行告知承諾制度,並對已核准的xxxx家經營單位進行建檔管理,將各經營單位安全經營條件錄入區安全監管信息平台中,實施跟蹤監管。

3.落實區、鎮、村三級的監管責任,加強監管力度

針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大都集中在農村的特點,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了區、鎮、村三級的安全監督體系與責任,對重點地區存在突出問題的經營點,區、鎮、村三級聯手強化監管手段;對重點户、重點人員進行有效監管。今年,針對由於歷史原因xxx形成的自然煙花爆竹一條街的情況,區、鎮、村三級召開多次專題會議,制定整治方案,組織xxx煙花爆竹經營户召開座談會,深入貫徹國家《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經營户的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在xxx村委的有力配合下,確保了整治方案的有效實施,使得xxx村煙花爆竹經營狀況得到了明顯的好轉,基本符合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條件。

xx年年的煙花爆竹整治工作,xxx區重點着力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工作,通過整治確保今年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在煙花爆竹旺季銷售來臨之前依法持證,規範有序地開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第二篇:2014年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xx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關於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

情況彙報

xx縣供銷社2014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在縣委、政府及州供銷社的領導下,在縣安監局的指導下,系統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積極努力,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與xx供銷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及時召開會議,學習貫徹x安發(2014)1號文件精神,安排佈置開展系統2014年度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社開展整治工作情況作如下彙報。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xx縣供銷社根據x安發(2014)1號文件《關於印發xx縣2014年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縣社領導高度重視,結合系統實際,於2014年4月3日召開會議,研究安排開展系統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層社、公司負責人,縣社機關全體幹部職工21人蔘加了會議。xx副主任對開展系統今年供銷系統的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會上,重點強調了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強調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實際,依法依規抓好煙花爆竹 1

的安全整治工作。

二、充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整治領導小組

由縣供銷社xx副主任任組長,安保科長xx副組長,縣

社安保科魏榮、縣土產公司xx各基層社(公司)分管安全

工作的領導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縣社安保科,由xx兼

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系統煙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三、煙花爆竹安全清理整治情況

按照縣安委辦相關文件要求,做好煙花爆竹清理整治工

作。一是結合各種春節期間和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組織對煙

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進行檢查、清理,積極開展煙花

爆竹安全專項大檢查。2014年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178

本,與經營户簽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責任書》178份,

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138次,檢查部位269處次。開展

煙花爆竹市場清理整頓37天,參檢人員413人次,出動車

輛197台次,打擊非法經營户5户,共沒收煙花爆竹189件,

價值30000元,共開支煙花爆竹整治費用55000元。為系統

2014年“春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打下了良好

基礎。

四、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我縣2014年“春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

治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安監局等部門的積極

配合下,通過系統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認真開展專項整治

工作,推動系統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工作的整體發展,做到組

織領導、人員、措施、檢查、經費投入五到位。由於工作扎

實、有效,2014年“春節”“兩會”期間我縣未發生煙花爆

竹安全事故。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為確保全年全縣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工作健康、有序開

展,在突出喜慶、祥和氣氛的前提下,實現經濟效益、社會

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發展。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

按照x安發(2014)1號文件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的工作:

1、加強領導,使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常態化。

2、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力度,營造安全

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和諧社會環境。

3、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活動。

4、嚴格做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

xx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14年12月11日

第三篇:xx市 2014-2014年度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彙報

xx市 2014-2014年度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彙報

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位領導,同志們:

我代表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今年專項整治工作前期進展情況及下步打算作一彙報:

一、今年以來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制定方案,統籌部署。今年11月份,市煙花爆竹整治辦制定並下發了《2014-2014年度全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今年整治工作做了總體部署,同時成立了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市級整治工作。要求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也根據市整治工作目標和重點,在認真總結往年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建立組織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落實人員,分解任務,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二)宣傳教育,全面發動。切實抓好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整治工作氛圍。今年9月份以來,我市共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培訓班3期,培訓經營户360餘户,培訓負責人360餘名,安管人員10人。為大力宣傳整治工作,鼓勵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整治,我們在《慈溪日報》上開闢專欄,對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進行了全方位的報道;專門印製了5000份《關於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無證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告 - 1 -

知單,發送到各地及經營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動宣傳車,每週出動2-3次,在全市各地輪番開展廣播宣傳;周巷等重點鎮也印製了大量宣傳資料,將宣傳工作深入村(社區)、學校、家庭,並通過三輪車伕、搬運工等羣體進一步擴大宣傳工作覆蓋面。

(三)深化抓手,規範提高。市安監局創新手段,採取記分管理和“四規範、一配備”兩項工作措施,鞏固和提高煙花爆竹安全標準(規範)化工作。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煙花爆竹零售户違規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9月1日起試行以來,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煙花爆竹店等4家單位被責令暫時停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8人重新參加安全資格證書培訓及考試;二是開展“四規範、一配備”工作(即統一店面標識;統一證照、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及警示標識;統一消防器材設置;統一台賬及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登記;專店經營單位配備一台電腦),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行為。

(四)強化執法,從嚴治理。今年,專項整治重點在於零售户的經營規範,嚴打非法經營、儲存及a級產品的銷售。今年專項整治工作已經拉開,前期整治工作已經初現成效,據統計,自今年以來,市、鎮兩級在市公安、安監、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共查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12起,查沒非法煙花爆竹7257件(箱),發放舉報獎勵7萬2千餘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

件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起案件中共查扣煙花爆竹2885件,案值11萬7千餘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階段,我們將繼續抽調有關部門力量,從元旦開始到明年元宵節前後,開展集中辦公、聯合執法工作。

二、當前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是有些職能部門、鎮(街道)對整治工作重視不夠,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未切實採取有效(來源説明好範 文網:)措施,導致整治工作進展不平衡,形勢依然嚴峻;二是非法活動跨區域問題亟待解決。一些煙花爆竹經營店面與倉庫分地、多頭設立,非法活動在餘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邊地區串來串去,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聯同作戰、協查機制未真正落實到位;三是周巷片區“打非”形勢依然嚴峻。經連年整治,雖然面上的問題已明顯改觀,但由於巨大的利益誘惑,地下走私、非法經銷的渠道未徹底杜絕,非法經營者採取更為隱蔽、更為複雜多變的經銷手段,與政府、執法部門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監局列為全省煙花爆竹治理重點地區之一。

三、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議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監管局先後召開了全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會議及全省壺鎮片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協調會,會上,餘杭、慈溪、縉雲、臨海、天台等地被點名為全省煙花爆竹治理重點地區。經過幾年整治,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雖有明顯好轉,但由於部分地區,特別是周

巷的煙花爆竹經營市場龐大,整治任務繁重,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仍要全力以赴,繼續加大整治力度,力爭在三年內摘掉全省重點地區的“帽子”。

下階段,針對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的非法行為特點,市安全監管局將圍繞自身職責,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元旦、春節重點時段的宣傳工作。繼續利用電視電台、報紙等主要新聞媒體,設置橫幅標語、宣傳窗、廣告牌、道路電子屏幕、宣傳車廣播流動宣傳等多種宣傳工具和渠道進行廣泛宣傳,營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圍;二是積極做好經營網點的調整工作。按照省裏的要求,同時借鑑外地學習經驗,在重點片區現有經營網點的基礎上,做適當調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條街、一片紅”連片經營的佈局;三是嚴格規範經營行為。通過“四規範、一配備”和計分管理辦法兩項工作措施,督促經營單位遵守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設施建設,做到依法規範經營;四是加強執法監察力度。堅決打擊取締無證經營、非法儲存和經銷非法煙花爆竹、a級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日常監管掌握的情況,對涉嫌非法的線索開展排摸,重點排摸有無證經營、非法儲存傾向的商店及其人員,同時廣泛發動羣眾舉報。一旦發現有非法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同時,為加大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力度,發揮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

應各司其職,切實落實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確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聯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整治工作,特別是重點地區,要認真制訂工作方案、落實組織領導、建立專門隊伍、保障工作經費,把開展好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各地政府(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時,在市級層面,將抽調市安監、公安、工商、質監、城管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煙花爆竹聯合執法組,進行集中辦公,聯合執法。

(二)落實經費,推動整治工作開展。市、鎮兩級財政要加大對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確保整治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三)從嚴執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懾力。在市、鎮兩級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監、工商、質監、城管等部門協作配合下,我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顯著。但仍存在不少重複違法、多次違法的案件。為此,我們要藉助公安部門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與處罰工作,提高煙花爆竹案件的違法成本,遏制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重複發生。同時,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多措並舉、多管齊下抓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第四篇: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以來,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出現較大反彈,發生事故11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別上升125%和520%,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所抬頭,特別是秀山縣發生了“10?21”非法生產煙花爆竹事故,導致19人死亡、15人受傷,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為深刻吸取秀山縣“10?21”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以下簡稱打非),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特制定全市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指導原則,採取“聯合執法、分片包乾、嚴厲打非、齊抓共管”舉措,構建區(縣)鄉互動、部門配合、綜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聯動執法新格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實行鐵腕式大整治,杜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法規和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網絡,理順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體制,明確和落實監管職責,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通過嚴格市場準入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逐步實現煙花爆竹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和標準化。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提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煙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xx年年11月17日至2014年4月30日。

(一)自查階段:xx年年11月1―30日。

(二)整治階段:xx年年12月1―31日。

(三)督查階段:2014年1月1―31日。

(四)考核階段:2014年2月1日―3月30日。

各地各部門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總結於2014年2月29日前上報市“打非”辦公室。

四、整治內容

(一)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的各項規定,健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體系。煙花爆竹重點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積極探索鄉鎮、村社安全監管網絡建設的新途徑、新辦法,提高執法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充分運用網絡和信息技術,統籌規劃和建設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信息系統。

(二)嚴格安全生產和銷售許可。要按照“嚴格條件、規範經營、總量控制、適度發展”原則,堅持總量控制、安全准入,嚴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活動的經營者必須取得銷售許可證,並憑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按照扶優扶強原則,扶持生產規模大、安全條件好、管理水平高的生產企業做大做強,徹底消除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作坊和季節性廠點。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從嚴控制數量,提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針對煙花爆竹行業特點,要從工廠選址與設計、工藝流程、質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環節,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逐步達到“工廠設計標準化、生產工藝標準化、安全操作標準化、安全管理標準化”,增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防範事故的能力。加大煙花爆竹傳統產區的產業結構調整力度,推行煙花爆竹工廠化生產模式,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走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發展道路。

(四)規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為。一是從事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必須取得安監部門的許可。二是經道路運輸煙花爆竹,必須取得公安部門的許可。三是印製煙花爆竹商標、標籤和包裝的,必須報工商局備案;不得為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者提供包裝品,凡是向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者提供包裝品的一經查實,吊銷工商營業執照。四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五是從事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采購、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在重慶銷售的煙花爆竹製品必須統一粘貼由重慶市安監局和重慶市供銷總社印製的監封條和監封標識。六是鼓勵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網點採用銷售配送制度。批發經營單位必須從合法生產企業採購煙花爆竹,建立健全銷售台賬,登記煙花爆竹的來源和去向,實行責任追溯,確保零售單位煙花爆竹的合法安全供應。零售經營單位必須從當地合法的批發公司進貨,並與批發公司簽訂購銷協議,明確經營的品種和數量,不得從其他渠道進貨;對所有零售門店的招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明確零售門店儲存數量,嚴禁非法儲存和超量儲存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處,堅決取締打擊一處。

(五)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等環節非法行為。對為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提供原材料,以及收購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單位(企業、個人)以及半成品加工的,均視同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予以查處。對非法生產經營、超量儲存、非法儲存和經營三無產品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動,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物品及違法所得,並依法進行嚴厲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因查處、打擊不力釀成事故或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典型案件要公開處理和曝光。

(六)加強生產原料和產品銷售管理。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國辦發〔xx〕52號),進一步完善煙花爆竹市場營銷和監管機制,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產品和氯酸鉀流向登記制度,切實加強對氯酸鉀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從源頭上堵住非法生產的主要原材料來源和產品銷售渠道。生產、經營單位銷售氯酸鉀時,必須驗明購買單位的資質證明;不得向無法證明合法使用用途的單位和個人銷售氯酸鉀;嚴禁使用單位將氯酸鉀轉賣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使用氯酸鉀的單位必須詳細記錄生產、銷售、使用情況。完善煙花爆竹標籤標識制度,加強流向監控,堵塞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產品的市場流通渠道。

(七)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投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按照《財政部安全生產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xx〕478號)的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用於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按照《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xx〕369號)的規定,實施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安監局重慶保監局關於推進安全生產與保險業互動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xx年〕306號)要求,實施安全與保險互動,有效化解事故風險。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和零售網點必須參加安全與保險互動的責任保險。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特別是“打非”工作的投入,有關職能部門要落實專項工作經費,配備“電子狗”檢查槍等必須裝備(費用由市安全專項資金補貼30%,區縣政府自籌70%)。

(八)實施操作工安全信用管理制度。依託全市特殊工種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操作工安全信息管理檔案,製作操作工個人安全信息卡,實行户籍化安全管理,將違法和事故信息作為不良記錄終身記入安全信息檔案,為加強操作工日常安全管理,防止操作工隨意流動提供信息支持。煙花爆竹企業聘用操作人員,必須由原用工單位提供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檔案,並根據檔案信息記載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同時,煙花爆竹企業在聘用前,必須對操作工的技能進行嚴格的考核,並組織培訓,合格後方能聘用上崗。

(九)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開展羣眾性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安保互動提取的預防費用優先用於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及廣大人民羣眾易於接受、喜聞樂見的文娛形式,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深入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增強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提高從業人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五、工作職責

(一)區縣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認真開展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作用,組織開展排查,對重點户和重點人員進行有效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二)部門職責

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職能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等。

安監部門: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核發煙花爆竹批發銷售許可證件;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加強安全隱患整改的力度,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企業;組織查處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負責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監察部門:依照行政監察法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對區縣政府、鄉鎮政府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調查。

工商部門:加強市場監管,負責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等違反工商登記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

質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供銷部門: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統一歸口經營管理,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打非”工作。

交通部門: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運輸煙花爆竹車輛及非法攜帶煙花爆竹進入車站、港口、碼頭、搭乘車輛、船舶的違法行為。

郵政部門: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郵寄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教育部門:負責在中國小生中開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險性教育,教育中國小生不參與生產經營煙花爆竹。

勞動部門:負責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中的非法用工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各鄉鎮政府一把手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肩負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村組,落實到人頭,落實到工作的每個環節。要爭取各級黨委領導,人大、政協監督支持,建立領導負責制,在集中開展“打非”期間,實行區縣領導包重點鄉鎮制度,鄉鎮領導包片包村、鄉鎮幹部和村幹部包組包户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採取“一盯一”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凡未按規定建立和充實各級“打非”機構的,一旦發生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開展隱患排查,實行掛牌整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組織開展拉網式大排查,建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人員檔案,建立台賬,切實摸清底數。要落實區縣(自治縣)、鄉鎮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員會的安全監管責任。對重點鄉鎮、重點村組、重點户實行區縣、鄉鎮掛牌集中整治,並實行重點監控和督查,對非法生產經營組織者一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嚴禁以罰款代法律責任追究。始終堅持“六不放過”(涉案物品沒有全部收繳的不放過、來源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的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的不放過、涉案人員沒有得到依法懲處的不放過、監管失職人員責任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的結案標準,嚴懲煙花爆竹刑事犯罪案件。要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實施“拉網式”排查,“鐵腕”式整頓,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非法加工點,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小作坊。

(三)建立長效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依託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構和各級執法力量,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行動。每季度首月要開展1次“打非”專項行動;每季度召開一次“打非”工作聯席會議,總結、檢查“打非”工作進展情況。健全信息網絡,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在重點部位、重點區域聘請信息員,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對舉報屬實的,每次獎勵1000元。落實首接首問責任制,凡接到羣眾舉報線索,必須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或“打非”辦通報情況,相關職能部門應迅速核實,及時查處,做到件件舉報有着落,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區(縣)鄉互動、部門配合、綜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執法新格局,提高“打非”工作效率。

第五篇: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經營單位基礎安全條件,規範經營秩序,確保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決定在全縣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增強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嚴肅查處

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使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從縣安監局和安監站抽調

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縣安監局危險化學品監管股,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落實。

三、專項整治時間

2014 年11月1日至2014 年2月13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調查摸底階段(2014 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摸底調查。各鄉鎮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方案;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帳。

培訓換證階段(2014 年11月21日一12月10日)。組織全縣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由經營單位申請,經安監局審核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集中整治階段(2014 年12 月11日一一2014年2月13日)。專項整治工作小組集中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銷售非法產品等,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1.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管,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對查出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對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認真排查和嚴厲打擊,有效遏制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四、專項整治工作內容

(一)經營安全基礎條件

1.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無煙花爆竹專用儲存倉庫,租賃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場所作煙花爆竹臨時儲存倉庫的;

2 倉庫選址不合理,外部四鄰安全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

3 .倉庫建築結構、內部距離、安全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

4 .經營單發含藥量超過40 克的煙花類(禮花彈類件)a 級產品和黑火藥、引火線的;

5.經營摩擦類等高敏感度產品未設立專用倉庫的;

6.不具備配送服務能力,運輸車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

(二)經營安全管理

1.未建立經營安全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或不落實的;

2.未建立產品質量驗收和產品流向登記制度或流於形式的;

3.單位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或資格過期的,倉庫保管員、守護人員、搬運工、押運員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或資格過期的;

4.倉儲場所安全標誌不符合要求的;

5.庫房內貨物碼放不符合標準要求的;

6.倉庫內混存混放,超量、超危險等級存放的;

7.向零售單位批發或零售單位出售需由專業人員燃放產品的:

8.庫房及庫內外安全設施損失未及時修復到位的;

9.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排除的;城鎮煙花爆竹零售店未經規劃,造成店與店安全距離不足,形成連片經營和馬路市場的。

(三)產品安全質量

採購和銷售含氯酸鉀等國家標準禁止使用的藥物配方產品的;採購和銷售“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產品的;採購和銷售無“產品安全質量合格證”標誌產品的。

(四)違法違規行為

1.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產品、黑火藥、煙火藥和引火線的;

2.煙花爆竹批發、零件單位擅自設立儲存場所的;

3.超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的;

4.在庫房內進行開箱重新整理包裝等操作作業的

5.違反國家勞動用工規定,僱用不適宜在煙花爆竹企業經營儲存場所的人員從事裝卸等作業的:

6.未按規定和要求辦理煙花爆竹產品準購和準運相關手續的;

7.新、擴、改建煙花爆竹工程項目未經過“三同時”,擅自動工建設施工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通過近幾年的規範管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一些問題依然存在,直接影響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因此各鄉鎮安監站、

縣安監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要充分認識到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做好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認真落實經營安全防範措施,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二)嚴格執法,依法懲治違法違規行為

鄉(鎮)安監站和縣安監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要加

大對煙花爆竹經營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姻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發委〔2014〕32 號)等法規文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擅自設倉儲場所、銷售火藥、煙火藥和引火線,採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含氯酸鉀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超量超品種經營儲存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羣眾反映問題多,經營行為不規範且屢犯不改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吊銷許可證。

(三)強化安全經營基礎,積極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強化企業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的基礎性工作,要積極組織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要指導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責任制,規範各項經營活動和行為,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