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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牧區高利貸化解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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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牧區高利貸化解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農村牧區高利貸化解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一、農村牧區高利貸基本情況

2019年初,**旗高利貸借貸金額為*萬元,截至目前,已化解*1萬元,未化解*萬元,主要分佈在少數民族聚集區和經濟相對發達活躍地區。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户高利貸的借貸金額為*萬元,已化解完畢。

二、農村牧區高利貸形成原因

(一)地域環境因素:*是國貧旗縣,全旗地域面積“兩山六沙兩平原”,水土流失嚴重,土地貧瘠、耕地草牧場少成為制約全旗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農牧民增收困難。

(一)貧困人口因素:*旗貧困人口相對較大,實現全部脱貧難度大,需要大量資金和技術扶持,加之*旗是國家級貧困縣,財政收入有限,醫療、衞生、教育和金融資金缺口比較大。

(二)金融環境因素:*旗旗內金融機構少、信貸門檻高、額度小,助長高利貸行為。截止目前,旗內共有金融機構八家,正常營業的小額貸款公司一家,服務內容單一,難以發揮金融機構應有的效力和服務能力。銀行貸款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原則,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擔保和抵押,部分借款人由於無法提供有效擔保,金融機構對農牧户提高有效的信貸支持較少。同時銀行貸款耗時長、手續繁雜,正常渠道“找”不到錢,就給高利貸提供了空間。

建檔立卡户貧困户原因大多為因病或者生產經營觀念守舊呆板,資產、誠信度一般都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金融機構為規避風險,貸款期限和額度一般都控制在一年期3萬元以內。貧困户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大多為3年左右才能見到明顯收益,貸款未發揮實際效益就必須到期歸還,只能尋求民間借貸進行償還,這也為高利貸滋生提供了成長條件。

又因為借款人觀念守舊思想封閉,文化水平偏低,對金融相關知識和防詐騙知識缺乏,在生產和生活急需資金的情況下,會主動接受民間高利貸。再加之當前網絡平台和專門放貸公司通過收取貸款服務費和在本金分期付款上變相提高貸款利率,欺騙借款的農牧户,使其被動接受高利貸,上當受騙。

三、高利貸化解情況

通過採取同借款人見面瞭解,約談、訓誡、責令放貸人限期整改等方式,強勢推進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我旗農村牧區2分(不含)以上高利貸存量為*户,*萬元,化解率為82.44%。建檔立卡貧困户月利率超過2分的民間借貸*萬元全部化解完畢,共為建檔立卡貧困户減、免利息*萬元。

其中:

由月息3分將至1.5分的本金為*萬元,為建檔立卡貧困户減掉利息*萬元;

由月息2.5分將至1分的本金為*萬元,為建檔立卡貧困户減掉利息*萬元;

有*萬本金全部免掉利息,為建檔立卡貧困户免掉利息*萬元;

通過核實,有*萬元屬於正常民間借貸。

四、高利貸治理措施

(一)遏制增量,規範存量。對於正在形成的高利貸,所在蘇木鄉鎮引導雙方終止借貸合同,已經償還的超出2分利的部分,在本金中扣回。對於未標明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的、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以及月息2分利以上的不規範借貸合同,由旗鄉兩級司法部門指導,嘎查村黨支部、村委會組織借貸雙方重新簽訂借貸合同,明確借貸本金、利率、用途等,確認借貸關係,並將重新簽訂的合同報所在蘇木鄉鎮司法所備案,借款利率不得超過月息2分利。

(二)依法整治。對於高利貸放貸人不接受調解的,蘇木鄉鎮要勸導借貸雙方進行民事訴訟,由法院依法處理;對於借款利率超過3分利,借款人又不起訴的,由所在蘇木鄉鎮、嘎查村將線索提供給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對於專門從事高利貸行為的組織、團伙、中介、個人,尤其是對高利轉貸、非法賒銷、惡意盤剝等變相高利貸行為,由公安部進行查處。

(三)加大幫扶力度。一是統籌實施大病救治保障。在全旗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全面實施“大病全兜底、重病3000元以上全兜底和慢性病患者100元以上全兜底”的分類救治保障政策,並繼續執行“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核銷等服務措施,使大多數貧困人口不用為治病借錢。二是加大困難家庭學生救助力度。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高中(高職高專)生和大學生就學補助政策,讓貧困户不因學生就學而發生高利貸。三是積極穩妥置換高利貸。旗財政對貧困户5萬元以內的貸款給予一年全額貼息;對確有困難無法按期歸還的扶貧貸款,要通過“增貸”“展期”“減息”或“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延長還款期限,適度調整還款方式。四是對有高息借貸的建檔立卡貧困户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在此基礎上,給予適當的社會扶貧資金支持。充分利用*旗列為全區化解民間高利貸試點單位的政策,將*萬元專項資金,與農合行合作,作為置換民間高利貸貸款風險補償金。

(四)擴大金融服務規模,放寬用足金融政策。一是增加農村信貸投放。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了涉農涉牧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提高“三農三牧”貸款佔比,要求當年新增存款優先用於支持“三農三牧”、小微企業、金融扶貧開發項目和建檔立卡貧困户發展生產。農業銀行在做好“金融扶貧富民貸款”的同時,開展了“惠農e貸”貸款的覆蓋。農村合作銀行採取了“一次授信、循環使用、隨用隨貸”的貸款模式,同時推廣了農民惠農補貼“一卡通”質押貸款模式,提高信貸額度,降低融資成本。二是推進金融服務平台建設旗政府主導成立了奈曼旗金融服務中心,金融服務中心引進旗內外10家金融機構銷售類會員、引進保險、評估、財務、公證等服務類會員,為中小微企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合作組織及廣大農牧民提供金融產品培訓宣傳、財務及企業管理輔導、投資理財知識培訓、投融資需求對接等一站式服務。截止彙報日,金融服務中心為70餘家中小企業、200餘家合作社等農村新型合作組織、5個鄉鎮31個村屯進行了培訓、對接和宣傳。三是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推進全旗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信用環境。農業銀行、農合行、內蒙古銀行在旗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了“信用户、信用村”創建活動。截止2019年9月末,已創建信用村(嘎查)*個,信用户*户。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單位,加大對非法集資、非法高利貸的整治和打擊力度、惡意逃費金融債權的審判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