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旅遊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台旅遊客車。
2.甲方所組團隊編號,遊客____人,工作人員____人。
3.行程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運送行程共天。
6.接團時間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繫人_________,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
1.租車費用:
(1)每台單價_____元(全包價),此價格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2)每台單價_____元,此價格不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3)費用合計_____元。
2.選擇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甲方出車前付清全部款項;
(2)甲方於合同簽訂後日內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畢日付清餘款______元;
(3)甲方以(現付、周結、月結、季結、半年結)的方式結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繫人、聯繫電話、服務要求等,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除特殊情況外),如遇甲方行程應遊客要求需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商確定變化後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向遊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5.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費用由雙方協議規定(除特殊情況外)。
7.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款。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車輛安全行駛技術標準並按期審驗合格,是擁有交通運管部門核准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交通部門認定的旅遊目的地經營範圍的旅遊客車。該車應依法足額投全各類保險。
2.乙方必須安排擁有合法從業資格,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旅遊接待任務,執行長途旅遊用車時,應按國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駕駛時做到無不良嗜好,並嚴禁在駕駛過程中吸煙;要求每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並根據遊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調;在旅遊過程中配合導遊的工作。
4.乙方應確保車輛及隨車設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變行駛線路(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6.未經甲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乙方將車租給甲方單位職工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租車費用由乙方派人員持有效結算單及正規發票到甲方結算。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計劃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遊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依照甲方與旅遊者所籤的合同及遊客的合理要求,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遊者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法規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遊者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採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
5.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6.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甲方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或租賃車輛確認單後,若一方無正當理由臨時取消租車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違約金。
8.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受託人):_______
甲方(旅遊者/委託人):_______
旅遊單項委託服務合同使用説明
一、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和旅遊者親自簽章,並加蓋旅行社公章(旅遊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四、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本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文本僅適合於旅遊單項委託服務合同使用。
甲方(委託人/旅遊者):
旅遊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家庭/單位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緊急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
乙方(受託人/旅行社):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佛山市出境旅遊組團合同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佛山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遊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
導遊服務 派領隊及導 遊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遊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廣州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己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遊線路與天數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導遊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遊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稱“須知”)適用於中國公民參加廣州市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遊。
一、報名出團
1.遊客在參加出境旅遊應攜帶有效證件,到經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有出境遊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報名。
2.旅遊證件(護照、通行證,下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孕婦、健康狀況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出境旅遊,有特殊病史者報名時應如實説明。
4.旅行社應全面如實介紹其服務內容、質量及價格。遊客應充分了解旅遊線路,約定行程內容,並初定出團日期。雙方簽訂旅遊合同。
5.旅行社收取團費應出具發票。團費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6.旅行社應在收齊旅遊證件後15個工作日內與遊客確定出團日期。
7.旅行社應在出團前召開説明會,把行程表發給遊客,詳細説明有關事項。缺席者責任自負。行程表應列明以下內容:旅遊線路、時間、景點、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稱標準、用餐次數及標準、購物娛樂安排、相關旅行社聯繫人及緊急聯絡方式等。
8.旅遊用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進行兑換、使用及辦理核銷或退匯。
二、團費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簽證費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境外機場税(費)、遊覽交通費;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4.行程表所列的餐費(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費旅遊項目第一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辦理旅遊證件的費用;
2.個人旅遊意外保險費;
3.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
4.衞生檢疫費;
5.出入境行李的海關税、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託運費;
6.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
7.辦理分團的費用;
8.小費等其他私人性開支。
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甲方要求退團,乙方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1)未確定出團日期的,不超過人民幣200元。
(2)已確定出團日期的:出發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團費總額3o%;出發前13至7天,扣團費總額6o%;出發前6至1天,扣團費總額8o%;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團日期,乙方應儘量安排,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團情況處理。
3.乙方收齊旅遊證件15個工作日內,不能確定出團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應退回已收團費並支付己收團費2%違約金;確定出團日期後,乙方不能按時出團的,應與甲方協商選擇改期出團或改與其他旅行社並團出發,協商不成,乙方應退回已收團費並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出發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團費5%;出發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團費1o%;出發前6至1天支付已收團費15%;出發當天支付己收團費2o%。
4.遊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14天,報名後遊客要求退團的,遊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遊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遊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遊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遊客支付違約金。
5.遊客如不同意1、3、4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遊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遊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遊客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遊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遊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遊者個人保險。
3.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他有出境遊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徵得遊客書面同意,並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4.遊客應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海關管理以及相關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土人情、民族習慣;不涉足色情場所。違者後果自負。
5.因申請旅遊證件、簽證、被拒絕出入境、傷病等屬於遊客個人客觀原因導致遊客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中斷,造成的損失由遊客承擔,旅行社按實際損失扣收業務損失費後將剩餘團費退還。
6.旅途中,遊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託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7.遊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不予退還。旅行社增加任何旅遊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並獲得遊客書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例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造成不能按約定出團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未發生費用退還遊客,超支費用由遊客承擔。
9.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原因導致遊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遊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旅行社與遊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可對行程作出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中有關條款賠償遊客損失。遊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遊客承擔。遊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遊服務質量受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遊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遊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兩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遊的時間安排: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 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遊的生活安排: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遊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遊的費用: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遊的交通工具: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因為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旅遊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經營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遊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旅遊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次自駕遊有關事項,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自駕車團隊,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詳細介紹相關情況,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導遊服務等內容。
第二條 本旅遊團團號_________________。旅遊期間、線路、景區(點)等見《旅遊行程表》(附件2)。
第三條 費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數____,兒童_____元/人,兒童____人,總計_____元。本協議簽訂之後,甲方應一次性付清團款。
甲方自駕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甲方個人性質消費(如傷病醫療、人身意外保險、自由活動交通飲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應本次自駕遊;在參加某些驚險遊樂項目時能夠量力而行。
在整個自駕遊行程中,甲方對其隨行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責任,乙方對此不承擔監護責任。
第五條 甲方駕駛員及駕駛技術符合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並確保其車輛符合自駕遊的要求。甲方車輛因故障需急救時,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自願辦理__________保險。保險費______元/人。
2、為降低風險,切實保障旅遊者利益。經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辦理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明確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離出發日不足3日退團,應支付全部團費20%的違約金;行程開始後退團或離團,所有費用不予退還;乙方取消出團,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於自身過錯造成自己或他人損失或行程不能繼續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計劃執行,或服務低於協議約定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協議沒有特別約定的,依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國家旅遊局1997年第38號令)執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旅遊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由此影響行程進行。若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旅遊質量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選擇:
1、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1、重慶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2、旅遊行程表(略)。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重慶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特別提示
一、旅遊者參加自駕車旅遊應選擇具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明碼標價的旅遊經營企業。《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相符。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書面自駕車旅遊合同,自駕車旅遊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遊者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遊經營者出具由重慶市税務部門印製的發票。
三、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自駕車旅遊合同訂立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旅遊經營者應當在旅遊者報名時,真實提供為旅遊者選定線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況、景區(點)、住宿、餐飲、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情況,並應事先給旅遊者以明確的説明和忠告,並作為合同附件。
七、旅遊者在出遊前,有權知道旅遊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遊意外傷害險。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參加自駕車團隊的旅遊者,自帶車輛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若因違反此法而引起的責任概由自行負責。
九、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遊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申訴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地址:
郵編: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遊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並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説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遊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
別
説
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廣東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監製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 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 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 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計()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 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 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服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 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