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經典出國旅遊合同【精品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12W

經典出國旅遊合同【精品多篇】

旅遊合同 篇一

為明確客户在外出旅遊時和員工人身傷害等事故發生時雙方的責任,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AB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A方:B方:

第一條:B方自願組織客户外出集體旅遊,並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B方在組織客户外出旅遊時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均由B方自己承擔,A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在B方組織客户外出旅遊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B方承擔責任,A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B方所招聘的員工與A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醫療、保險等各種費用及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與A方無關。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AB雙方負責人各執一份。

A方簽字:B方簽字:

時間:時間:

旅遊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遊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繫。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遊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閲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繫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旅遊合同的注意事項 篇三

簽訂合同規範詳細旅遊者出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規範、詳細簽訂旅遊合同,在旅遊合同中要明確遊覽景點數目、導遊服務標準等等,明確旅行社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要注意幾個方面:

(一)是否提供規範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蓋單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國家正式使用的銀錢收據等;

(四)要明確約定合同內容:

1、旅遊合同中應包括旅遊行程、旅遊價格、保險金額、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

2、合同應對旅遊線路和旅遊景點、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及住宿標準作明確描述。

3、旅遊景點一項,應明確所有景點與參觀的起始時間,必要時,可將旅行社廣告中約定的日程作為合同附件。

4、住宿標準一項,應注意“標準間”一詞只有在星級飯店裏才有具體意義,因而,當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館、招待所時,應明確約定牀位數、有無衞生間、電視機、電話等住宿設施及條件。

在旅行中,雙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諾。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辦事,像改變酒店星級、降低用餐標準、飛機改火車、卧鋪變硬坐等行徑,旅遊者要將其違約事實和造成的`後果真實的記錄下來,儘可能的保留物證,以便今後向有關部門投訴。

反之,旅遊者變更協議,如暫時離團、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報旅行社,並最好達成書面協議。擅自變更,旅遊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訴。

旅遊者也要理智判斷,勇於提出異議,提醒導遊,規勸其按旅遊合同保證接待服務質量。客觀看待質量問題在旅遊過程中,旅遊者也應客觀看待旅遊服務中的質量問題。

旅遊合同 篇四

簽署時間:20xx年x月x日

機構代碼:

業務員代碼:

簽署時間:20xx年x月x日

核保人代碼:

協議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XXX分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人壽)

授權代表人:XXX

地址:XXX號

聯繫電話: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旅遊意外傷害保險以及短期意外傷害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屬於保險協議的構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條甲方投保和乙方確認方式

甲方在出團前一天向乙方填寫《旅遊人身保險投保單》(見附件一),被保險人清單中必須列明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的旅遊時間的起止日期、旅遊線路,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保險金額。乙方於收到傳真當天對甲方提供的名單進行確認,同意承保後在人員清單上籤章,並出具《保險確認函》(見附件二),對經確認的清單上的人員,乙方承擔《保險確認函》確認的保險有效期間的保險責任。對於國家法定假日中甲方傳真至乙方的相關資料,乙方將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工作日內回傳給甲方,同時乙方將保險責任生效時間追溯至甲方傳真日的次日零時生效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第二條雙方保費結算方式

甲方預付500元整,作為抵押金,在協議終止且保費結算完畢後,乙方返還抵押金;乙方於每月1號(節假日順延)按照確認的清單人數向甲方一次性結算上一月保險費,甲方須於當天將保費劃入乙方賬户。如若甲方未按時交付保險費,乙方則按應結保費的10%收取日滯納金。

乙方賬户:

第三條被保險人資格

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的全體成員,包括旅遊者及旅行社派出的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導遊、領隊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另外甲方組織的拓展訓練團隊的全體成員,包括拓展訓練者及主辦方派出的為拓展訓練者提供服務的培訓人員、領隊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拓展項目為逃生牆、盲人方陣、蛟龍出海、大腳板、背摔、斷橋、空中抓槓、天梯。

第四條保險期間

自被保險人在約定時間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開始,至該次旅行結束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xx程僅指國內旅遊。

第五條保險金額與保險費(每份)

5.1普通旅遊項目保險方案

單位:人民幣元

5.2拓展訓練意外項目保險方案

保險費如下:每人每天4元。

5.3漂流、滑雪遊客意外項目保險方案保險費如下:每人每天6元。注:

1、2至17週歲和70週歲的以上的被保險人保險金額減半,保費不變。

2、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保監發[1999]043號文件的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死亡保險金額總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萬元。

3、滑雪項目乙方僅承擔被保險人在初級滑道引發保險責任,不承擔被保險人在高級專業滑道引發的保險事故。

4、甲方或被保險人未遵守旅遊安全管理規定引發的事故,乙方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5、出境拒保國家:毛里求斯、科威特、馬裏、古巴、坦桑尼亞、羅馬尼亞、土耳其、俄羅斯(亞洲地區)、尼泊爾、朝鮮、以色列、阿爾及利亞、柬埔寨、敍利亞、黎巴嫩、伊朗、剛果、波黑、伊拉克、蘇丹、阿富汗、利比里亞、肯尼亞、盧旺達、塞拉利昂、阿爾巴尼亞、菲律賓、烏克蘭、印度、利比亞、阿塞拜疆、祕魯、莫桑比克、哥倫比亞、哈薩克斯坦、老撾、安哥拉、巴布亞新幾內亞、白俄羅斯、貝寧、布隆迪、馬其頓、孟加拉、緬甸、南極洲、尼加拉瓜、尼日爾、塞拉利昂、東帝汶、岡比亞、剛果金、格魯吉亞、圭亞那、海地、洪都拉斯、吉爾吉斯斯坦、幾內亞、加蓬、斯里蘭卡、索馬里、突尼斯、土庫曼斯坦、危地馬拉、烏茲別克斯坦、象牙海岸、亞美尼亞、也門、津巴布韋、喀麥隆、科特迪瓦、約旦、贊比亞、克羅地亞、南斯拉夫、尼日利亞、埃塞俄比亞、中非、印度尼西亞、塔吉克斯坦、乍得、扎伊爾、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巴勒斯坦。6、被保險人因恐怖活動、綁架活動導致的保險事故為除外責任。

7、被保險人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地區或國家發生的意外醫療費用,對於屬於保險責任部分,乙方按國內哈爾濱市三甲醫院的醫療費用標準給付。

8、若出境拓展訓練目的地為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乙方保留調整責任、保險費甚至做出拒保決定的權力。

第六條保險責任

在本協議保險責任有效期內,乙方按《太平遊旅遊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太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太平團體附加意外醫療保險條款》第三條僅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二、意外殘疾保險責任

三、意外醫療保險責任

四、疾病身故保險金

五、誤工保險責任

六、看護保險責任

七、遺體遣返費用保險責任

第七條除外責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支出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隱瞞、欺詐行為;

二、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三、被保險人犯罪、企圖犯罪、拒捕;

四、被保險人違反旅遊管理部門規定的行為;

五、被保險人毆鬥、醉酒、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xx;

六、被保險人患精神病及進行整容手術;

七、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者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八、被保險人懷孕(含宮外孕)、流產、分娩(含剖腹產)、避孕、絕育手術、治療不孕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導致的併發症、但意外傷害所致的流產、分娩不受此限;

九、被保險人因牙齒修復整形、整容手術或者其它內、外科手術導致醫療事故;

十、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十一、被保險人遺體(包括骨灰)繞道遣返中國大陸所發生的額外費用;

十二、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十三、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陽性)期間;十四、被保險人從事或參與恐怖主義活動、邪教組織活動;

十五、戰爭、軍事行動、xx或者武裝叛亂;

十六、核爆炸、核輻射或者核污染。

十七、當地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規定的(含公費和勞保)不予結算的醫療費用或正在執行的自費項目和藥品部分的費用;

十八、被保險人離開旅行社安排的旅遊地點或者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

十九、被保險人支出的醫療費用中依法應由第三者賠償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無賠償能力的除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合同 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合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取得組織中國公民以團隊形式出境旅遊業務資格的旅行社,其名單由國家旅遊局統一公佈。

2、旅遊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出境旅遊合同,參加出境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出境旅遊服務,是指組團社依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國家及港、澳、台地區等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代辦旅遊簽證/簽註,並親自或者委託經境外旅遊目的地政府指定的當地旅行社為旅遊者代訂旅遊交通票務、安排餐飲、住宿、遊覽服務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是指旅遊者支付給組團社,用於購買出境旅遊服務的費用。

旅遊費用包括:必要的簽證/簽註的費用(旅遊者自辦的除外);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税);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非自費旅遊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組團社、地接社、境外導遊等服務費。

旅遊費用不包括:旅遊證件的費用和辦理離團的費用;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組團社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境外小費;行程中發生的旅遊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與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後,在境外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脱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後,在境外擅自脱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的行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

11、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遊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遊簽證/簽註費、酒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遊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2、黃金週,是指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的7天節假日。其具體日期以當年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放假時間為準。

二、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

組團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以下簡稱《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説明:

(1)旅遊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明確交通工具出發時間段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4)景點/景區及遊覽活動等旅遊線路內容(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6)購物安排(組團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並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7)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8)自費項目(如有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向旅遊者提供《境外自費項目表》,由旅遊者自願選擇並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代收的自費項目費用不得高於當地同期市場零售價);

《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豪華”、“優秀導遊(領隊)服務”、“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簽訂合同

旅遊者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有關條款、《計劃書》和《境外自費項目表》,在旅遊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旅遊廣告及宣傳製品

組團社的旅遊廣告及宣傳製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有權核實旅遊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全額旅遊費用。

4、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採取緊急避險措施。

5、有權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在出團前召開説明會,把根據《計劃書》細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須知》發給旅遊者,如實告知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所到國家或地區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境外收取小費的慣例及支付標準、外匯兑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組團社境內、境外的應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3、為旅遊團隊安排符合《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資質要求的領隊人員。

4、妥善保管旅遊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向旅遊者推薦旅遊個人保險及其他保險。

6、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旅遊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遊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

7、向旅遊者提供合法的旅遊費用發票。

8、對《出境旅遊報名表》的各項旅遊者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9、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履行協助義務,避免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第八條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兑現旅遊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九條旅遊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遊報名表》和簽證/簽註資料的各項內容,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向組團社提交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有效期應當在半年以上,自辦簽證/簽註者還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註在出遊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4、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

5、遵守我國和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尊重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十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徵得多數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組團社向旅遊者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但應當扣除已發生的簽證/簽註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組團社轉團

當組團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遊者轉至其他組團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不同意轉團和延期出團的合同解除

在組團社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遊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組團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遊者和組團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30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組團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全部旅遊費用。組團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簽證/簽註費用;旅遊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辦理簽證/簽註的,應當扣除簽證/簽註費用。

旅遊者或者組團社在旅遊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遊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旅遊者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遊者在行程中脱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遊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組團社的違約責任

1、組團社在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取消出團的,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註費),並按下列標準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出發前14日至7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出發前6日至4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組團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並支付上述違約金。

2、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或者未經旅遊者同意調整旅遊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遊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未採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組團社領隊或者境外導遊未經旅遊者簽字確認,安排旅遊者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組團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的,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向旅遊者支付違約金。

4、組團社違反合同約定在境外中止對旅遊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遊服務的,應當負擔旅遊者在被中止旅遊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並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遊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組團社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組團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遊者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組團社全額退回已交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旅遊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後得知的,組團社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遊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遊者予以賠償。

6、與旅遊者出現糾紛時,組團社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旅遊者的違約責任

1、旅遊者出發前30日以內(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組團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30日至15日,按旅遊費用總額5%;

出發前14日至7日,按旅遊費用總額15%;

出發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70%;

出發前3日至1日,按旅遊費用總額85%;

出發當日,按旅遊費用總額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組團社的實際損失,旅遊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組團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組團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後,應當在旅遊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遊者退還剩餘旅遊費用。

2、因不聽從組團社及其領隊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遊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由於旅遊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遊者賠償損失。

5、與組團社出現糾紛時,旅遊者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其他責任

1、因旅遊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關機關拒籤、緩籤、拒絕入境、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遊者自行承擔,組團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遊者。如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組團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條款

第十八條出發與結束日期

出發日期,結束日期;具體集合時間、地點及解散地點見《計劃書》。

第十九條旅遊費用與支付

(旅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___________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___________元/人;

合計:¥___________元(其中籤證/簽註費用¥___________元/人)。

旅遊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旅遊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託組團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組團社最低成團人數:;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組團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遊者。

如不能成團,旅遊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二十二條黃金週的特別約定

春節、“五一”、“十一”黃金週旅遊高峯期間,組團社和旅遊者約定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遊者行前退團,旅遊者應當支付組團社的業務損失費佔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比組團社取消出團,組團社應當支付旅遊者的違約金佔旅遊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出發前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日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遊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組團社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旅遊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提供的客車外出旅遊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租車路線:XXXXXXXXXXX經高速至XXXXXXXXXXXXXXXXX(往、返)。

2.雙方同意按商定的價格每車XXX元/天,租用乙方XXXX輛車,時間XX天,費用共為XXX元人民幣。簽定協議時交定金:XXX元,餘款在返回到校後結清,乙方需提供車票。

3.本次用車過程中的過路費、景區停車費、司機用餐費由甲方承擔,其它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客車為,此車核定載客人數為28人(不包括司機)。

5.雙方約定上、下車地點:華鎣市銅堡初級中學,車輛到達時間: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時,出發時間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達,若因延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乙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給甲方租車總款的1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8、乙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

9、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若因乙方司機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2、附:租用車及駕駛員情況

租用車一:

車輛牌照號:

車輛行駛證號

駕駛員姓名:

駕駛員身份證:

駕駛員駕駛證號:

聯繫電話:

租用車一:

車輛牌照號:

車輛行駛證號

駕駛員姓名:

駕駛員身份證:

駕駛員駕駛證號:

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一x年三月九日

正規的旅遊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旅遊者或團體)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組團旅行社)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障雙方權利和履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促銷與諮詢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資格。

2、乙方廣告及其他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3、甲方為我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允許出境遊的大陸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遊旅遊產品情況作詳盡的瞭解。

第二條、銷售與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遊需求、購買意向。

2、乙方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遊客須知如實介紹、報價。

3、對旅遊產品費用所含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4、甲方確定所購買的旅遊產品並交齊所需費用。

5、乙方出具發票、成交訂單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並提供書面形式的出發時間、地點及提醒注意事項。

7、乙方要向甲方介紹領隊,並建立領隊與甲方的聯繫。

8、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遊客須知》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細閲讀《遊客須知》內容。

第三條、成交訂單

1、內容

團號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境外共計________晚________天(航班、車、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內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之內)

出發、返回地點、出發、返回地點、時間________

行走路線及其遊覽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娛樂次數、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項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及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不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訂單一經成交,甲乙雙方應恪守約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遊產品提供期間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要求,乙方旅遊產品提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乙方廣告、宣傳製品將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約束力。

第四條、違約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乙方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②乙方旅遊產品的提供末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失或損毀甲方證件的。

④因乙方違規操作,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責任自負或承擔賠償責任。

①甲方違約,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②甲方違反我國或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③由於甲方給乙方的聯繫渠道的誤差,導致乙方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時,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末成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②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的雙方各自的損失的。

③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處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下列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非過失、故意的違約。

b、對發生的違約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d、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年__月__日

旅遊合同 篇八

甲方(包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車輛包用及安全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常年租用乙方車輛。

二、包車價格一團一議,含税金、過路、過橋、過渡費、燃油費等綜合費用。

三、甲方確定用車的線路後,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特殊情況如堵車、惡劣天氣可通過協商解決)。甲方行程如有調整,甲方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雙方再行商定各項事宜。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每單次用車,以雙方傳真確認件為用車依據。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用車,如有特殊情況須在出發前五天通知甲方,若不提前通知,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服務的車輛均為使用期在四年內的新車,如有超過三年以上的車輛,一經查實,扣罰當期團隊所有包車費用。乙方車輛各項保險齊全(含三責險、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每座乘客保險金額不低於50萬元,乙方須提供甲方所需車輛繳納各項保險證明的複印件。

六、乙方在車輛包用期內,保證車輛安全行駛,行車中出現的交通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如因在包車過程中機件損壞而無法履行合同時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駁客、投訴等)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造成甲方額外費用及不良影響的,應由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駕駛員應提供安全、舒適、準時的服務,接送遊客應比約定的發車時間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做好出車準備,準時發車。

八、向甲方提供“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車輛衞生管理制度”及“駕駛員行為規範管理制度”備案,並按規定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九、甲方在包用車輛的時間內,應按車輛核定的座位上客,不得超載人員,不得影響駕駛人員的正常操作,不得攜帶危險品乘車。

十、車輛行駛過程中,甲方應督促乘車遊客配合乙方駕駛員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十一、包用期內,駕駛人員的食宿由甲方負責安排,若甲方用車行程改變,此次包車價格經甲乙雙方協調也要隨之變動。

十二、費用結算方式:三個月結清費用。

十三、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法人代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合同 篇九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旅遊(_____天___夜遊)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遊程及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應標準

1、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車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旅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導遊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團費總價_________元;發票號碼:___________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

_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證號l—sh—gn)。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合同 篇十

合同編號: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遊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____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遊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____區詳見附件一(旅遊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衞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傢俱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後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詳細介紹傢俱、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後,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枱,並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瞭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繫電話;做好景點、____區介紹;對旅遊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遊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閒,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遊客的休息時間;對遊客間發生的糾紛,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旅遊費用及支付

1.旅遊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遊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遊項目____區景點的

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説明與本次旅遊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願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願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願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遊,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團成員,配合導遊完成旅遊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遊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旅遊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遊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後組織本次旅遊。乙方保證本次旅遊的經營者和旅遊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遊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説明和警示。為保證旅遊的順利進行和旅遊安全,本旅遊團配有:領隊,導遊,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並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後,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應及時報案,協助理賠。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遊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還甲方。

第八條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____日前(不含第____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____日以內(含第____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旅遊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XXX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遊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旅遊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遊保險。甲方自願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遊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願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____日以內(含第____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____日以內(含第____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遊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遊期間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遊行程結束後,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