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合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建設單位:**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住所地,**市郢中鎮莫愁大道。
法定代表人:
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就屋面防水事宜訂立本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稱:職業技能技能鑑定中心考場屋面防水。
二、工程內容:項目以附後預算項目為準。
三、承包範圍:屋面防水。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含施工安全措施費)。小寫 元。
七、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1、協調提供施工用水、電源。
2、對乙方安全措施監督檢查。
3、對乙方所進場的材料進行驗收簽證。對施工質量進行分項簽證。參加工程竣工後的驗收。
4、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施工安全及工程質量實施全面的監督,若出現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有權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否則,甲方可對乙方實行經濟處罰及停工處罰。
九、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施工期間若發生違法違規事件,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施工期間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如施工機械在場內施工及場區周邊高壓電線等要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報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若施工出現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服從甲方管理,按甲方要求隨時保持文明施工現場;
4、施工所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5、施工過程中所有的施工用料進場後需報請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驗收簽證,方可使用。若未經甲方驗收的材料按不合格材料處理,已使用的拆除全部已施工的工程量,未使用的在甲方的監督下全部清退出場,以上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並對乙方處以不合格材料價值兩倍的罰款。施工的每個分項完工後需經甲方驗收簽證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按不合格分項處理。即拆除所有分項工程量進行重修,拆除重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結算付款辦法:由乙方先墊資施工,施工完成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項。
十一、工程保修;工程竣工後一年內若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48小時內到場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代表: 代表:
主管單位: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