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過境村段排水暢通,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甲方現將胡家莊排水渠工程建設施工任務交給乙方,由乙方具體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主要工程量
挖基649.6m3,安裝¢40砼管580m,雨水井(篦)48套,破除、恢復水泥砼路面88.6㎡ ,加高原有梯形渠145m,矩形砼蓋板241塊,埋設PVC給水管57m。。
二、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按設計文件和技術規範要求施工,所用工程材料必須符合原材料檢驗報告的規定和要求,嚴格服從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
三、安全生產
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部頒《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及國家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施工,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乙方應妥善處理,並承擔應負責任。
四、合同費用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費用為: 元( ¥:零角伍分)待工程完工後,以實際發生工程量據實結算。
五、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有限公司(章) 代表:
乙方:
第二分公司(章)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