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四川省xx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併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xx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xx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託乙方出具併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併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xx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繫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繫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後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祕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户,乙方收款後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中國銀行xx支行
賬號:13xxx0432077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於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籤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閲讀並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
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址:xxx
郵編:xxx
聯繫電話: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址:xxx
郵編:xxx
聯繫電話:xxx
鑑於: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購房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xxx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審查購房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xxx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xxx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xxx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xxx。
第三條 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xxx元(大寫xxx元),其中差旅費xxx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xxxx
乙方(蓋章):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諮詢事項
上述法律糾紛委託諮詢的事項包括:詳見《法律諮詢報告綱要》列明的問題。
第二條 諮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託事項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諮詢成果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含簽訂日)。
第三條 諮詢費用及付款方式
1、諮詢費採用包乾式收費辦法,總額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諮詢費包括律師費、專家論證費、差旅費、翻譯費、文書製作費及其他為完成本合同委託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費用。諮詢費的構成詳見《收費預算構成及其説明》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時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相關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諮詢費用;
3、簽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對必須由甲方協助的事務,提供協助。
第五條 乙方承諾:
1、勤勉盡責,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接受法律糾紛對方當事人關於本諮詢論證項目的委託;
2、委託專家諮詢前,報甲方確認專家名單;
3、簽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
第六條 乙方所提交的報告僅供甲方未解決權益爭議之用。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萬閲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閲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繫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託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託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範圍:
1、就甲方委託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並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佈;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託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託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後,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户,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後,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籤《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採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租賃合同》)後,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託方:受託方: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在雲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區域的中、大型醫院,要求醫院證件齊全,醫療設備先進。
第二條委託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委託方的義務:委任受託方全權代為處理醫院併購的相關事宜。
第四條受託方的義務:經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成立後,受託方為委託方尋找所需求的醫院進行談判及收購。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本授權書若上述內容有説明不足之處,可表述於W0002號的附件中。
第七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方(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年月日
受託方:居民身份證號碼:電話:年月日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