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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合同【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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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貿易合同【通用多篇】

服貿協議的積極意義 篇一

第一,為兩岸之間最終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礎。《協議》簽署後,雙方將在100多個服務行業進一步擴大開放,包括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取消股權限制、放寬經營範圍和經營地域、下放審批權限及為市場準入提供便利等等。《協議》還規定雙方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服務貿易的進一步市場開放展開磋商。這些都為兩岸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礎。

第二,有助於加速兩岸服務業融合、互補,共同提升兩岸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在台灣,2012年服務業佔其GDP的比重約72%,就業人口比重也長期保持近60%,是台灣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在大陸,2012年服務業佔GDP的比重約45%,“十二五”規劃已將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服務業發展空間廣闊。《協議》簽署後,雙方將在100多個服務行業相互開放市場,大陸擁有廣闊的市場資源,台灣擁有先進的服務管理水平,兩岸服務業的相互開放有利於優勢互補、共享商機,共同提升國際競爭力,是一件互利雙贏的好事。

第三,有助於擴大兩岸民眾的受惠面。從ECFA早期收穫實施情況判斷,《協議》不僅有利於兩岸業者受益,也有助於民眾享受更多便利優質的服務。ECFA早期收穫優惠措施僅涉及20個服務行業,但自2010年10月實施以來,台灣已有226家企業或機構受惠,大陸也有82個赴台投資案件獲得批准。《協議》在早期收穫基礎上更大範圍地開放市場,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大程度的優惠和便利,無疑將進一步擴大兩岸民眾的受惠面,增進兩岸同胞福祉。

服貿協議的介紹 篇二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所籤協議之一,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文本長達48頁,正文分為四章、24條,有2個附件,分別為《服務貿易具體承諾表》和《關於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規定》。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九次會談於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舉行,雙方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服貿協議的內容 篇三

協議規定了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未來合作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機制等內容。協議明確了兩岸服務市場開放清單,在早期收穫基礎上更大範圍地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的市場開放措施。大陸對台開放共80條,台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

雙方同意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服務貿易工作小組負責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事宜,服務貿易工作小組可視需要設立工作機制,處理本協議及與服務貿易相關的特定事項。

協議還明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協議附件一所列內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服貿協議的各界反應 篇四

台灣當局“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呼籲兩岸服貿協議儘快生效,“先取得開放利益,總比耗在那邊好”。

海峽導報特約撰述人、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潘錫堂2013年7月22日在台海網發表評論文章指出,ECFA只是一個談判架構,後續簽署的投資保障協定、與2013年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才是啟動兩岸自由貿易的關鍵一步。但從服務貿易協定的內容看,這一步其實跨得很小,因為表面上台灣64項市場開放的承諾,但其中有27項已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專案, 反倒是大陸不計較台灣加諸的不對稱待遇,仍給予台灣80項高於WTO的開放承諾,是立足於對台“讓利”的思維。從市場相對開放來看,台灣若再限縮,就失去貿易自由化的意義了。

2014年3月23日,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在馬辦召開記者會,響應大眾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質疑與意見,並強調服貿協議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馬英九表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全是為台灣經濟的未來。

馬英九説,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不可擋的浪潮,如果不面對、加入,只能等着被淘汰。為台灣發展,真的沒選擇,不能再等了。

馬英九強調,服貿不通過,將影響台灣的國際信用、兩岸關係與經貿自由化的努力。

馬英九説,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還在“立法院”審議,程序未走完,還未定案,外界有任何意見,審議過程中還有表達空間,但學生不滿“立法院”審查程序,就以違法方式佔領立法院議場,癱瘓“立法院”運作,嚴重影響當局運作。

馬英九表示,希望學生撤出“立法院”議場,讓“立法院”恢復運作,“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朝野黨團也迴歸正常議事程序,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