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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W

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多篇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1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__至__按元/件、__至__按元/件。(此處_填地名)

七、乙方至__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2

甲方(委託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户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

(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核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

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

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

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 :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個人貨物運輸合同書3

甲方(承運方): 乙方(託運方):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訂立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運輸的規定,經過甲乙雙方的充分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貨物代辦陸運運輸業務;服務範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送貨上門等服務。

二、運輸事項:

1、貨物名稱:

2、運輸去向:

3、運輸價格:

4、運輸期限: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自收到乙方貨物後至交付客户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後,按正常運輸進行託運,如出現運輸變動或調整等意外事件,則須及時通知乙方,雙方相互協商另行調整運輸。

3、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丟失等情況,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等待乙方指令。

4、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甲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甲方進行運輸安排。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委託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陸運要求,乙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經濟責任並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關於保險

1、是否投保以乙方的託運單上委託為準。

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收取。

六、關於貨損

1、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甲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乙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必須提供機場或航空公司的事故簽證,並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單證:貨物價值發票、貨損的鑑定報告等。

3、索賠期限:乙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

如超過期限甲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對以下原因造成乙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

B、乙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 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乙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七、結算方式

1、乙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託運單交於甲方確定委託關係,甲方開具貨運分單為結算憑證。

如乙方對甲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甲方開具分單後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2、採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

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額度為人民幣發票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

支付方式: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甲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八、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雙方如無異 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

九、本協議包含以下附件:

A、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兩份 B、簽字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兩份

十、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