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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品質保證協議書(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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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供應商品質保證協議書

供應商品質保證協議書(精選多篇)

供應商品質保證協議書

為了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 質量責任:

1.1 供方應承擔的責任:

1.1.1供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1.1.2 供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1.1.3 供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若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需方採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為準。

1.1.5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並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出廠後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客户索賠、退貨等)。

1.1.9 供方原材料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用户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2. 供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裝配、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後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2.2 新產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須要送樣合格才能批量生產。

2.3 對於塑料原料、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説明。

2.4 供方產品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需方的料號等。

2.5 供方經需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需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需方確認,經需方確認合格後,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以上2.1-2.5規定供方違反任何一條,需方品保部有權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最低人民幣500元/次。

3. 賠償的具體要求協商確認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廠後發生品質異常,供方不能處理而委託需方全檢、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包括工時費、場地費、管理費、誤船費、水電費等),全檢的不

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並由供方及時補足相應數量。

工時費=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

水電費、場地費每次80元,管理費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種產品入廠後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發生問題,需方品保部有權

對供方進行經濟處罰人民幣至少300元/次,處罰直到問題改善為止。

3.3 供方原材料(壓鑄件)無法與別的組件通配,只能與部分模號配合,若要讓步使用,需

方品保部有權處罰供方人民幣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廠後,在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停線返工、返修時,供方需對需方

的返工、返修、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賠償費用=停線時間(小時)×300/小時+返工工時×30元/(人.小時)+材料損失費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客户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客户中出

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被客户索賠,所有索賠費用由供方負責

3.6 對退回供方的產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貨時混入,經需方發現,每次處罰人民幣1000元;

若同一批次產品混有別的產品,按情節輕重,每次處罰人民幣200-2014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貨延誤造成需方停線,應按每小時500元賠償我司停線損失。

3.8 需方向供方發出的品質異常單,供方需在3天內有效回覆,每超過1天時間按每天50

元處罰,直到收到回覆為止。

4. 本協議內所賠償處罰的金額原則上在相應貨款中扣除,特殊情況按月在供方貨款中扣

除。

5. 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增加事項時,可在雙方(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協議下進行。

6. 生效時間為雙方籤認本協議後送貨時開始生效。

7. 爭議處理:供方對需方的處理有異議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

逾期視為認可需方的處理意見。異議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 如供方違反以上任何一點,違約金為15萬元。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存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稱:供方公司名稱: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第二篇:供應商品質hsf保證協議書

崑山惠特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品質/hsf保證協議書

為明確供應商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本公司產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供、需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名詞定義:

原材料——指我司為了生產產品而購買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材料,包括表面處理、鋼料、包裝材料、輔助材料、

外協加工產品等的統稱。

甲方——崑山惠特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指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廠商。

2.適用範圍: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現質量問題時,均依本協議負責賠償。

3.質量責任:

3.1甲方應承擔對質量問題的事實和實際損失情況負有舉證責任。乙方承擔證明該產品合格的舉證責任。

3.2甲方對於原材料的品質控制採用委託乙方檢驗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檢驗和測試也能直接投入生產。

3.3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3.3.1乙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建立和保存進貨檢驗的原始記錄,對供應商的材料質

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3.3.2乙方應健全完善生產過程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在對最終產

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生產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乙方應設專人負責,嚴格做好原始

記錄和數據統計,監控工序質量和產品質量,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過程的異常狀況,確保產品質量

的一致性,穩定性。

3.3.3乙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如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採取糾正措施,並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

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對以上3.3.1-3.3.3,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不定期的監督考察,並進行

符合性考核,對乙方執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後,乙方須及時進行有效整改,對未整改或整

改情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供貨關係,視為乙方違約。

3.3.4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甲方採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

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要),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標準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3.3.5乙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完全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

規,包括rohs指令(2014/95/eec)、歐盟鎘指令(91/338/eec)、包裝材指令(94/62/ec)、elv廢棄汽車指令、廢棄電子電器產品指令(weee,2014/96/ec)、pvc禁用指令 等。針對每種材料籤

訂環保質量保證書,並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3.3.6乙方交貨時間超出訂單合約交期(交期延誤)造成甲方生產線停線。

3.3.7乙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裝、運輸品質。

3.3.8乙方原材料在甲方入廠檢驗時因品質問題乙方不能及時處理而造成甲方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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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乙方原材料在甲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甲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的產品返工、返修。

3.3.10因乙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產品出廠後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如退貨等)。

3.3.11乙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產品在用户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喪失使用價值。

3.3.12乙方原材料在甲方裝配直到用户使用過程中發現有質量問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

3.3.13甲、乙雙方有對產品或材料的技術和商業機密保密之責任。

4.經甲、乙雙方協議乙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則:

4.1所有乙方每批交貨時均須附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產品使用中的性能、

功能、裝配性、使用性、外觀性等符合甲方的要求,交貨後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4.2乙方初次交貨時要提供可靠性試驗報告,rohs報告,以後每年提供一次。

4.3對於塑膠原料、焊錫類、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安全使用説明。

4.4包裝箱必須附產品出貨檢驗報告,材質質證明,送貨單等相關資料。及外箱檢驗合格印章。

4.5外包裝明細必須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出貨日期、甲方訂單號碼、乙方的出貨批號、數量、箱號。

4.6乙方經甲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主要技術參數及外形尺寸等。若確需要更

改時,必須先通知甲方,並提供相應的乙方本廠或第三方機構的檢驗報告及樣品等資料交甲方確認,經甲方認定合格後,方可進行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違反以上任何規則(4.*),甲方質量管理部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最低100元/次。

5.賠償的具體要求和辦法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如下:

5.1乙方原材料入廠後發生品質異常,乙方不能及時處理而委託甲方全檢、重工,所需的返工或篩選的全部

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工時費、水電費、場地費、管理費等),且篩選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並由乙方及時無償補足相應數量。

工時費 = 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

水電費、場地費、管理費每次200-1000元

5.2乙方原材料不能返修、篩選造成甲方停線,乙方須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5.3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質量異常反饋單,要求乙方在≤3天時間回覆甲方,每超過一天時間按每天100元罰

款,若有退貨事宜則視為乙方完全接受退貨。

5.4乙方原材料入廠後被甲方檢測出不合格。對於在不影響產品的性能、外觀、安全、環保等要求的前提下

特採使用的產品,甲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處理手續並按產品當批貨價總額10%-30%的扣款。對乙方的不合格產品,乙方進行返修後,合格後方能提供,甲方按加嚴復驗。

5.5在甲方認定出現質量問題時,以甲方的質量認定作為評價質量問題的標準,如乙方需要第三方進行評價,

評價機構或單位的資質要得到甲方的認可,在第三方評價未得出明確結論前,按照甲方的認定結果執行。得出結論後雙方進行商榷。

5.6乙方原材料入廠後在甲方生產線發生品質異常造成甲方停線返工、返修時,乙方需對甲方的返工、返修、

停線所造成的損失(含所有材料損失費用)進行賠償。

5.7乙方原材料因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產品在客户使用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或在客户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

安全喪失使用價值造成甲方被索賠,乙方應負責所有被索賠費用。

5.9乙方原材料入廠後在甲方生產過程中發現原裝短少,乙方需按短少數量和最小單位包裝數量和體積補償

或依元器件單位核算金額賠償。

5.7乙方因交貨延誤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停線,乙方須賠償甲方及甲方客户停線損失。

5.8甲、乙方產品技術、商業機密在一方泄漏時,泄漏方要負責對另一方切經濟損失賠償及違約金(最低10萬元以上)。

6.本協議內所賠償處罰的金額原則上在相應批次的貨款中扣除,特殊情況按月在乙方貨款中扣除。

7.協議變更: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追加事項時,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議下進行。

8.生效時間:甲乙雙方籤認本協議後最初來往時即開始生效。

9.爭議處理:乙方對甲方的處理有異議時,應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愈期視為認可甲方的處理

意見,異議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0.如乙方違反以上任一點視為違約,違約金為10萬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傳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 江蘇省崑山市花橋鎮雙華路83號乙方地址:公司名稱:崑山惠特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代表:代表:日期:

蓋章 日期:蓋章

第三篇:供應商品質保證與服務協議書

供應商品質保證與服務協議書

甲方:無錫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為了保持產品質量的穩定與持續提升,明確供應商(乙方)產品質量責任與義務,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甲方公司需求,保障甲方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1.協議產品範圍

本協議所指產品,包含甲方從乙方採購用於甲方生產配套和對外銷售的產品。

2.管理職責:

2.1 甲方責任:

2.1.1 甲方從乙方採購產品,甲方應向乙方明確技術和質量要求,必要時,向乙方提供產品圖紙,相關標準和技術協議。當甲方變更技術和/或質量要求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2.1.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反饋其所提供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並負責向乙方提供不合格品資料及質量信息。

2.1.3 甲方可根據需要不定期對乙方質量保證能力進行審核,必要時可直接到乙方進行現場產品檢驗。

2.2 乙方責任:

2.2.1 乙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乙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2.2.2 乙方發現其產品有質量問題需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對甲方反饋的乙方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按要求制訂整改措施。

2.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完全符合標準要求和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製造過程中需要更改圖樣,工藝及技術要求時,需經甲方批准。

2.2.4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應帶有訂單或合同要求提供的出廠技術報告及產品合格證明。同時在每件產品上必須標示該產品的規格或型號,標示位置及方法共同商議。

2.2.5 乙方需保障產品從出廠至甲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2.2.6 乙方應按甲方同乙方簽訂的合同/訂單或口頭約定所確認的交貨時間,品種,數量供貨。

3. 服務條款

3.1 乙方提供甲方產品的保修規定應於甲方同客户簽訂的保修規定保持一致,具體執行以甲方和客户簽訂合同為準。同時乙方接受甲方在保修服務中對乙方配套產品所作出的質量責任判定。

3.2 乙方承擔由其產品質量原因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包含由於乙方配套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損失。

3.3 甲方在乙方產品進廠檢驗或生產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來人來函處理。

4. 質量問題處理及索賠管理

4.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材料,更改工藝或技術要求的,扣除乙方該批

次貨物貨款10%,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利用甲方提供的原料,模具或工夾具為其它廠家生產產品,發現一次扣款1000元。

4.3 在甲方生產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不合格品作出返工(修),挑選使用,讓步接收等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賠償費=處理工時×30元/(人.小時)+材料費,水電費、場地費每次80元,管理費每次100元

4.4 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甲方產品不合格而引起的被客户退換貨,或要求甲方派人去客户工廠處理而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人員差旅費,運費按實際發生費用計算,所發生的返修費用參照4.3條執行,發現一次扣款500-1000元。

4.5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已銷售產品在客户使用中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形成甲方或客户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致使甲方品牌信譽受到損害。乙方應按本協議承擔賠償,視損害程度大小從應付乙方貨款中扣除1-100萬元,還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4.6乙方因交貨延誤造成甲方停產,應按每小時100元賠償甲方停產損失。

4.7質量整改的處理。乙方指定人員負責甲方質量信息的反饋及整改措施的落實。72小時之內乙方未出具整改措施(含臨時措施)的,一週之內未落實整改措施的,甲方每反饋一次扣500元。

5.索賠程序

5.1 甲方依據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影響及後果,按本協議規定,確定索賠項目及金額,由甲方質保部門開具(質量損失清單),財務部門從應付貨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應在甲方支付貨款前對索賠事宜進行確認。

5.2 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合格供方資格,解除簽訂的一切協議和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從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起停止付款,待索賠結束後支付餘款。

a. 一年內在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

b. 經甲方審核不合格的,且連續三次(含三次)以上出現質量問題,未採取整改措施的。

c. 乙方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供貨的。

d. 未經甲方同意,將甲方的產品進行轉包(工序外協除外)的。

6.糾紛的解決

由本協議履行所引起的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其它規定

7.1 對本協議有內容變更或增加事項時,可在雙方協議下進行

7.2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如到期未簽定新協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成立生效。

7.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無錫金波隔振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供應商品質保證承諾書

供應商品質保證承諾書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明確供應商茶葉質量責任,確保茶葉質量滿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的銷售茶葉的品質,經供、需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經乙方確定好的茶葉品質及包裝。確認後不得隨意更改其品質及包裝。甲方換包裝、換品種前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2、發現缺斤少兩,缺一罰十,甲方違反三次以上者乙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

3、乙方發現甲方茶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及賠償。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第五篇:供應商品質保證書函

品質保證書函

為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原材料及外協加工產品質量滿足需方(溢華盛科技有限公司)需求,保障需方生產順利進行,特寫此品質保證函。

1. 質量責任:

1.1 供方應承擔的責任:

1.1.1供方應對自己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對供應商的材料質量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質量檔案。

1.1.2 供方應建立完善生產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須制定生產過程控制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關鍵工序建立質控點,所有質控點供方要有專人負責,每一個質控點有專門的措施和標準,措施和標準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1.1.3 供方應使生產完全受控,若有失控,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完全符合需方採購訂單中明確規定的質量要求,及相應的國際、國家、部委頒發的有關質量標準(包括隱含的質量需求),超出國際、國家質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為準。

1.1.5供方提供的環保材料應不含有對地球環境和人體存在顯著影響的物質,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針對每種材料簽訂環保質量保證書,並每年提供權威機構一次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有害物質檢測報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從出廠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裝、運輸質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產過程中發生品質異常造成需方生產線停線或已生產好的產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出廠後發生批次性質量事故(客户索賠、退貨等)。

1.1.9 供方原材料問題造成需方產品在用户中出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2. 供方交貨需遵守以下規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貨時均須有出貨檢驗報告,其檢驗內容必須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使用性、外觀等符合要求,交貨後有任何因材料發生的品質問題均由供方負責。

2.2 對於原料、化學有機溶劑等需要提供化學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説明。

2.3 供方產品必須要有標識,標識上要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數量、需方的料號等。

2.4 供方經需方認定批量供貨的產品,不得隨意更改設計、工藝、技術參數、外形尺寸等;如確實需要更改,必須先通知需方,同時須提供樣品給需方確認,經需方確認合格後,才能供貨,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稱:供方公司名稱: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