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租房租賃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83W

租房租賃合同新版多篇

租房租賃合同 篇一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本市租賃給乙方,計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____日起至年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先付後住,實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條為準。

四、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押金1050元(壹仟零伍拾元整)人民幣(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費用結清後本押金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 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租賃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賃期。

五、對甲方室內傢俱、家電應注意愛護,如有損壞,應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不承擔維修費用。租賃期滿後交還給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傢俱、電器應完整並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入住時,有責任協同甲方認定相關數據並辦理有關的居住手續。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轉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擔保、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與乙方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住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期間,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壞,本合約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房產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終止合約,甲方應退還按金或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代甲方修繕,並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十、租賃期間乙方須遵守物業的管理制度,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不應在本建築物內發生下列行 為:

(1)將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住户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4)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做飯。 十

一、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甲方屋內傢俱和電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時進行驗收,若發現傢俱或電器缺失,乙方應按照物品原購置價予以賠償。 十

二、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甲方有權另行出租,對房內物品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3)給其他住户生活造成嚴重妨礙,住户反映強烈的;

(4)、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5)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十

三、補充條款 合約到期,承租方如不續約,應允許甲方提前半個月帶人看房。承租方租賃期結束應保持該房整潔。 十

四、房內設施清單如下:空調壹部、洗衣機壹台、電熱水器壹台、 十

五、入住時水電錶讀數:電度;水方。 '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方式:

日期

租賃合同 篇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己位於鄭屯的貨場及其房屋、設備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一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標的物為位於鄭屯鎮的前豐三貨場及該貨場內的房屋、裝載機、地磅。

2、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所發生的水電、税費、維修保養、耗材、人員工資等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本此租賃的期限為一年,從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2日。若乙方需要繼續租用,則應當在租期屆滿之前三個月與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2、年租金為人民幣伍拾萬元,乙方應當根據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將全部租金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管理、維護及維修保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全部租賃標的物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由乙方行使管理使用人的權利,承擔管理使用人的義務及責任;

2、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根據各標的物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使用要求等妥善、規範使用各項標的物,承擔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當根據裝載機、地磅等設備、設施的正規保養、檢測要求,按時對各種設備、設施進行規範保養和檢測,確保各種設備、設施及其機械的性能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4、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當維護和管理好貨場內的全部綠化樹木,及時澆水,發現病蟲害時及時救治,被人為損害時及時予以補種;

5、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保養和使用情況,發現乙方對任何標的物的使用可能產生損壞該標的物的後果或者乙方未按期進行規範保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對該標的物的使用,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違約責任及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理:

1、20xx年1月23日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叁萬元。若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此保證金,則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於單方解除本合同之日收回全部租賃標的物。此時剩餘期限的租金無需退還乙方;

2、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按時交還的全部租賃標的物均無任何損壞,乙方結清租賃期間的水電費後,甲方及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3、全部租賃標的物乙方都只能在甲方貨場內使用(地磅不但用於與貨場堆放貨物無關的對外經營)。若乙方將租賃標的物帶出前豐三貨場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則自設備離開前豐三貨場之時起,乙方應按每台班叁仟元(不足一個台班按一個台班計算)的標準另行向甲方支付使用費,此使用費未足額支付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對該設備的任何形式的使用;

4、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未按時交還全部租賃標的物時,乙方應當按每延期一天伍仟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此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5、若乙方所交還的任何租賃標的物已經被損壞或者應該保養維修而未保養維修,則甲方有權自行安排進行修復或者保養維修,因此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從保證金中直接扣取,保證金不足支付此費用時,不足部分由乙方在費用確定後二日內補足;

6、租賃期限屆滿時,若存在乙方未結清的水電、税費等費用,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支付。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使用標的物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各種要求,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於任何違法行為或者違法目的;

2、租賃資產移交時各種設備的備件,雙方可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購買價格進行結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資產,動產在租期屆滿後由乙方自行帶走,不動產則無償歸甲方所有。但任何情況下乙方添置資產的行為均不得損害甲方任何資產的價值、性能並且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主管部門的規定;

4、甲方向乙方移交貨場之時未能夠清場的貨物, 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收益及由乙方收取;

5、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妥善處理與附近村民的關係,租賃期間應當支付當地村民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工作甲方有義務全力予以協助;

6、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標的物時,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妨礙;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於乙方支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時間:20××年3月23日

租賃合同 篇三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於的攤位給乙方。

(二)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止(合計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元整( /年)。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第二年租金根據西門市場物價漲幅行情再行定奪,於日前以現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四)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攤位及其附屬設施,承租期間由乙方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 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 在租賃期內,因租賃攤位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費及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攤位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轉借攤位。甲方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八)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則支付給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標準版房屋租賃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市___區___小區___平米房屋租給乙方有償使用,經雙方協商同意,特擬定以下條款:

一、乙方在租賃期間,對原有建築構造設施不能改動,如造成損壞,乙方賠償並恢復原樣;如確需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按規劃改造,但合同終止時,改造的設施歸甲方,甲方不賠償任何費用。

二、租賃期間水、電、取暖費、閉路費及網絡通訊費等物業費用按陽光舜花園物業管理處的規定交費,並服從_________花園物業管理處的管理。

三、租賃期間,工商、税務、治安、保衞、計劃生育、門前衞生及綠化均由乙方自負,經營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問題,均與甲方無任何連帶責任;對消防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以及對甲方固定資產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付。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第______年租金於籤合同時付給甲方,餘後______年的租金在每年的月______日付給甲方,延遲繳納租金視為自動解除合同。

五、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六、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政策性變化,合同自行終止,甲方對乙方無任何補償。

七、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議。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章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租賃合同 篇五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擬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則,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地區皮革租賃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畝建設用地使用權(見附件計劃)出租給乙方,所有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地上磚混房屋以每套元的價格出售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原計劃生育站的債務由甲方一次性償還。

第四條:原計劃生育站的公物歸甲方所有,債務清償後,甲方負責根據計劃生育站名單進行賬務核對,並全額收回。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願意出租甲方畝土地的使用權。

第六條:乙方願意一次性購買甲方套磚混房屋。

第七條:乙方取得當地皮革使用權後,必須合法經營,不得擅自轉租或改變土地用途。

第八條:租賃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租賃期限和付款方式

第九條:當地皮革使用權租賃期限為30年,自20xx年6月起至20xx年6月止。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該土地年租金為元,共計,該房屋售價為,共計。以一次性現金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至財務會計中心賬户。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轉租的。

3、按照小城鎮規劃建設。

4、不服從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不遵守當地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租賃土地的所有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遇特殊情況(不可抗力、街道建設、小城鎮拆遷),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的使用權,已繳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合同書樣本 篇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住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以家庭承包經營所具有經營管理使用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農業種植生產經營。其位於_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組的________畝

二、租賃期限

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期內第一個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第二個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從第三個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結束)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後5個月之內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從合同期第二年開始,以後每年的租金均在春節後一個月內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租賃±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並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條件,使乙方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6、乙方有權無償利用村組內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設施。乙方有權得到甲方村組的供電,電費按成本價計付。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士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租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______元賠償。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擁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合同簡單版 篇七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位於 的辦公房,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 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税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 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電話:

簽約日期:

租賃合同 篇八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

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租賃合同簡單版 篇九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為了教育培訓諮詢產品在園區廣場更好的推廣,擴大合作雙贏的基礎,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協作的宗旨,經過友好協商就臨時教育培訓諮詢產品促銷活動達成以下協議:

1、活動時間:20xx年6月10日——20xx年6月12日期間。

2、促銷活動地點:新華園休閒廣場。

3、租賃方式:□抽成□租賃

4、抽成方式:營業額的抽成,花車費用 。

租賃方式:租金費用壹仟伍佰元整,花車費用 。

本協議涉及總費用:壹仟伍佰元整。

5、活動費用支付方式:現金。

6、活動保證金,協議終止撤場後三個月內無息退還,若違約進、撤場,得扣除相應的保證金作為違約罰款處理。

7、乙方需提供真實合法的有效證件: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品註冊證等相關證件。

8、乙方承諾在活動期間維護所租賃場地的安全及做好相關衞生保潔工作。

9、其他説明事項:乙方僅在廣場提供教育培訓諮詢。

10、活動期間若遇其他突發情況雙方協商解決處理,沒有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的,按照合同總金額20%承擔違約金並賠償對方損失。

11、對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塗改均應加蓋雙方印章,否則修改無效。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__年_月_日              時間:__年_月_日

租賃合同 篇十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於後各願遵守:

(一)業主將_____街/道_____號即_____大廈/樓_____座_____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時另給收據為憑)及訂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五)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今後如管理費降低或調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六)本樓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譁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户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八)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曬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十)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設備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設備,損及別人之傢俱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三)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

(十四)該樓宇之電錶及水錶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六)《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並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十七)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立租約人:

出租人(業主):承租單位名稱(租客)(蓋章):見證人單位名稱(蓋章):法人代表(簽字):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