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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通用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62W

擔保合同通用多篇

擔保協議書 篇一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願並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和補充協議自願向遵義城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税費:

a、建築經營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附加費,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項目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項目部工程(項目專用章、項目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後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為保證人的委託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願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後: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後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託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聲明: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願,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託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為此,委託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受託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託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託銀行,並接受受託銀行的監督。

四、受託銀行出具保函前,委託人應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託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並向受託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託銀行簽定抵押協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及委託人將預收款項用於合同規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託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託銀行經審查無誤後,應首先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帳户劃付。結算保證金帳户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帳户劃付。委託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託銀行墊付。

六、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向委託人追償。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後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託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託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八、委託人應按受託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並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議的解除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三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四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現甲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 款 利 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償還: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六、擔保條款

1、本協議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自願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願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資折、工資卡)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2、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乙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甲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並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以及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乙 方(借款人):__________ 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五

( )農銀借合同字第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算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 期金 額日 期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開户銀行及賬號:貸款方貸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借款方保證擔保人(1)保證擔保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開户銀行及賬號:借款方保證擔保人(2)保證擔保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開户銀行及賬號:借款方保證擔保人(3)保證擔保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開户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擔保協議書 篇六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户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户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説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閲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户,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説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七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説,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於消滅。

乙方為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告知: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大寫)元整。

2、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月。

第二條、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主要用於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收據/銀行轉賬手續。

第五條、擔保條款

1、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2、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將擔保物交由甲方保管。風險告知:上述約定涉及到擔保客體的問題。擔保合同的客體不應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如果發生上述所列舉的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無效。

3、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並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4、丙方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八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為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乙方應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0.6%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作擔保,擔保期限為債務還清為止,擔保範圍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惠州市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九

本擔保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 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