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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協議書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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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協議書新版多篇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一

甲方:__________露天煤礦

乙方: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露天煤礦採煤、剝離工程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為了創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本項目礦主(_____露天煤礦)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承包人(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續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中的有關安全要求,成立五人以上並有乙方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三、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機械操作規程等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條款。同時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促檢查、評比等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項目經理和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用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疾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施工時,應及時撤離到駐地或安全地帶。司機不得開車返回駐地。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上崗後應到本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作業。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調配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等特殊工種的人員,須做到持證上崗,未經過專業機構培訓、未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和駕駛證,不準上崗,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和安全責任。

6、乙方須加強火區及生產區道路的滅火工作,高度重視火區的滅火安全管理,對火災事故負全部責任。

7、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應由專管人員妥善保管,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工人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品給予、易貨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也不允許和容忍上述的行為在自己的眼皮下發生,一旦覺察及時阻止或舉報。

8、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員和安全檢查人員應戴安全帽,夜班人員須穿夜光服並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9、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後上班、嚴禁超速和違章行駛、嚴禁違規和冒然作業。

10、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11、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的責任人。

12、因乙方管理不善,不論礦內礦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設備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積極主動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如果因乙方處理不當或推脱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四、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_____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露天煤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

理人: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二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複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説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

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

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

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三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磐石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地址: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從開工到施工的過程中,為保證生產安全,保障施工人員及財產安全,將緊緊圍繞安全為中心,精心組織,精心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特制定以下協議,並雙方嚴格履行: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和甲方協調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後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進度有序進行。

二、乙方必須督促爆破員、技工嚴格按照《爆破施工技術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及時、糾正、制止爆破員、技工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必須督促爆破員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誌,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後,始準爆破。爆破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後,才能解除警戒信號。

四、乙方必須督促嚴格執行清退制度,按時領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後,必須及時、如數將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員清退回庫。

五、乙方使用爆破器材時,必須做好出入庫記錄,保證帳務相符,對無證爆破員及其他人員不得發送民爆器材。

六、乙方在施工管理時嚴禁飲酒,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教育施工人員,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隊伍,對於同施工附近人員及社會其他人發生的打架、鬥毆事件,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必須遵守執行以上條款,如不遵守執行的,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九、合同約定承包工程項目內容對甲方需要爆破的工作面進行爆破,按照甲方的要求爆破到位。

十、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規範達到合格質量標準並符合設計圖紙要求,爭創優良工程。

十一、施工工期: 年 月 日進場開工, 年 月 日完成。

十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文明生產進行監督,並組織驗收。

2、對施工生產中的有關技術及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按施工設計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測量、放線基準點的交設和佈防,已方便乙方科學合理的實施施工步驟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和完工後按照設計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相關施工方案,技術標準及質量規範進行工程檢查和驗收。

4、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所有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守甲方、業主和監理單位的所有規定,如

發生不利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嚴格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施工,對於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必須和施工現場人員搞好協作,絕不容許發生打架鬥毆及偷盜事件,發生的所有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生產等有關檢查。

5、做好安全用電,嚴格按照爆破規程操作,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

6、凡乙方在本項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項工程,如發生工期延誤和質量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正確管理,甲方若讓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不能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爆破作業,乙方可以拒絕執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其他新的情況,甲乙方有權提出合同補充條款,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合同與本合同如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終止。

十六、施工期間若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誤、工期順延。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五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一、腳手架搭設

1、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2、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採取加固措施。

3、嚴禁將外徑48㎜與51㎜的鋼管混合使用。

4、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離開牆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處的腳手板,應與橫向水平可靠連接,防止滑動。

6、自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板往下計,宜每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

二、腳手架拆除:

1、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2、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3、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4、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體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兩步,如高差大於兩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

5、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6、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並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

7、酒後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症的人員,嚴禁參加高空作業。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六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北京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責人:

乙方名稱:

負責人: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七

總包方:北京城建七公司勞動關係學院項目部

甲方:

乙方:

為落實腳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確保腳手架拆除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甲方:

一、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拆除腳手架工作,加強拆除施工生產的指揮和協調。

二、劃分拆除作業區,周圍拉設警戒線和豎立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三、對腳手架拆除前檢查吊運機械是否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上崗後先檢查,加固鬆動部位和施工電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確保施工電梯正常安全運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清除腳手架各層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清理物品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扔,如盲目蠻幹違反有關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費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若鋼管扣件因拋扔造成損壞而無法歸還給租賃公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能碰壞門窗、護欄、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損壞已做好的地面和牆面,如損壞嚴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四、拆除時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如違反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五、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逐層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杆,並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腳手架傾倒,未按規定要求做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乙方自負。

六、應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班組的修補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補所需的腳手架,如延誤由此而產生的額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不能延誤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八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國小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九

為確保公司20xx年設備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持工作現場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檢修、施工的安全,甲方與乙方(各檢修、施工外協單位)就保證安全生產和施工質量等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檢修、施工前乙方安全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檢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配齊相應安全防護設施,對其自身安全負全責;

2、乙方參加檢修、施工的人員,必須熟知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同時遵守甲方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屬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持有效證件進行作業。

3、乙方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電鑽、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為動火作業,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動火證,經甲方審批後才可施工;

4、乙方在動火施工期間必須設立監護人,監護人在作業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作業完成後,安排及時清理現場,並要會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5、乙方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接受甲方管理,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6、乙方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或容器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由乙方安排有救援能力的監護人做好監護工作。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並及時報告甲方;

7、乙方凡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高空作業不應交叉進行;

8、乙方在其工作範圍內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對甲方設備及人身安全造成損害的,由其引起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負責。

甲方:XXX

乙方:XXX

代表:XXX

代表:XXX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十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XX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XX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障礙物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1)為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等規定以及責任制方針,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 元,以作為甲方對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考評的獎罰。

(2)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具體參照附件。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責任人: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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