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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新版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5W

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新版

在施工過程中要明確各級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並認真嚴格執行,確保本項工程實現安全生產目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覺得有用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對乙方施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督促乙方認真執行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督促檢查乙方做好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6、督促檢查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對現場事故隱患進行整改並對其進行檢查。

8、對乙方發生的一般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

9、積極配合乙方在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搶救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服從甲方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

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並培訓上崗。嚴禁無證及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上崗。

4、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5、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施工後在指定的施工範圍內進行施工,施工期間按照規定認真設好防護,不得擅自擴大施工範圍,如果需要擴大施工範圍,必須提前與甲方進行協商,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施工,否則由乙方承擔施工出現的後果。

6、施工期間必須做好施工範圍內的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的保護,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號、電力中斷事故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積極協同甲方進行搶修,並支付相應的應急搶修費用。

7、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未施工人員購買人生意外險。

8、乙方在每天班前檢查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9、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環境的情況,有權拒絕施工並向甲方彙報。

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經甲方提出整改後,乙方不進行及時有效整改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現場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盡乙方自身義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生效,施工結束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規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認真貫徹執行“61”號令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為此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款:

1、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給予配合,同時對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違規、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按公司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存檔備查。

3、甲方有權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對乙方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

4、對無視裝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為,甲方應及時報公司安辦。

5、乙方必須有明確的法定安全責任人,對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負責,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時”。

6、施工進場前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登記和出入證等手續,指定專人做好檢查工作,無證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7、施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由乙方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講清楚有關安全規章和工作要求,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治安員,具體負責落實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範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必須限量並且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動用火、電、焊時必須由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審批,嚴格執行動火、動電、動焊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確保萬無一失。

(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倒置,並有減震圈,嚴格控制使用數量。擺放間距大於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須大於10米。備有專人消除易燃物,現場放有滅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確認無問題方可離開)

11、乙方的電工、電(氣)焊工須憑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特種行業人員操作證”方可按施工現場規範的要求實施操作。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裝修的行業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設備時,必須充分考慮樓層的承載和防震能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堅決禁止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14、乙方在對施工中有危險的孔洞(通道口、電梯口、預留口、樓梯口等),必須架設安全防護網,高空作業必須結好安全繩。

15、嚴禁裝修區內吸煙、動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員和使用電熱水器。

16、嚴禁在施工區長時間大量堆放廢棄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堅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別是玻璃膠、油漆等空瓶要妥善處理。

17、乙方必須嚴格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設備、器材、工具、材料必須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符合規範標準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視安全治安管理或違反合同規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均由乙方承擔。

20、本責任書籤字之日起生效,於該工程驗收合格後失效,一式二份,業主單位、施工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工程主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施工安全責任書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新疆移動克拉瑪依白鹼灘區管道網工程

第二條施工地址: 新疆克拉瑪依地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甲方即發包方,乙方即承包方)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項目經理負責與乙方聯繫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檢查,並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施工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

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乙方必須為其招收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

7、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在施工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

凡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10、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

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1、在施工期內,乙方的生活區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並保持宿舍、食堂等處的環境衞生。

1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夏季,嚴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4、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

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5、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8、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9、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

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工程開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發包方(章): 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章):__技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