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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離退休管理新版多篇

欄目: 企業管理範文 / 發佈於: / 人氣:1.42W

企業離退休管理新版多篇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休養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黨一貫傳統,是四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安定團結、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環。

第二條要教育好廣大幹部職工,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建立離退休老幹部領導小組,開展爭黨“五好老幹部”的活動、聘請老幹部參加本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老革命的特長為職工上黨課,擔任人生導師,結合實際,每月組織有益於社會事業、有益於健康的學習、娛樂活動。

第四條休養所按有關規定為老幹部提供閲讀文件、訂雜誌、報刊,建立閲覽室和老幹活動室,為老幹部提供了學習娛樂條件。

第五條逢重大節日,市領導、民政局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第六條每半年由休養所領導向全體老幹部通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三、生活待遇

第七條醫療保健。建立老幹部健康檔案卡片。為老幹部辦好醫療保險。老幹部住院期間,市領導休養所要去探望。

第八條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政治待遇不變,福利待遇從優的原則。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九條老幹部參觀考察。

第十條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經費開支

第十一條按規定提取部分老幹經費,本着量入為出的原則,儘量不超支。

第十二條活動經費用於老幹部辦公用品、文體、學習費、考察、工具費及其它開支。

六、加強領導

第十三條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民政局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四條老幹部日程管理服務工作,由民政局和休養所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制度 篇二

開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體活動,是離退休教職工強身健體、陶冶性情、延年益壽、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離退休教職工隊伍、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措施。為了保證全體離退休教職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參加各種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提高老年文體活動的參與率,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原則

1、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比賽活動和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活動,一要進行安全論證,安全係數不大的活動不能批准;可以開展的活動,也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指派專人負責落實。二要進行安全教育,説明注意事項。為防止人身意外,組織者對於高齡、有特定疾病不適應參加此項活動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勸其不參加。

2、積極自願的原則。離退休教職工要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身體狀況量力而行、自願選擇參加各種文體活動。

3、就近為主的原則。依託各種文體團隊,立足校區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適當進行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市區的比賽(表演)活動和外出旅遊活動。

4、分層負責的原則。

①校區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文體團隊建設和校區的各項文體活動,協助有關方面抓好校區離退休教職工參加全院性的活動。

②學院老年協會負責抓好校區間的交流活動和外出比賽的選拔活動,協助離退休工作處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動。

③離退休工作處負責抓好離退休教職工文體活動的領導、協調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以及外出比賽等活動。組織參加校外比賽、表演和旅遊活動,離退休工作處要派工作人員負責行車、就餐、服務、安全等事宜。

二、組織管理

1、活動的計劃。年初由離退休工作處和院老年協會共同討論,制定全年文體活動計劃,內容包括項目、形式、時間、地點、負責人等,各校區老年協會要在此基礎上制定本校區的活動計劃,並報離退休工作處備案。

2、活動的方案。每項活動必須制定完整的方案,內容包括活動形式、參與對象、時間、地點、交通、器材、服裝、安全措施、服務措施、注意事項、有關責任人等。大型活動的方案必須經集體討論制定。

3、活動的審批。組織全院性的活動或代表學院外出參加比賽和表演必須報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活動或外出住宿的活動必須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

4、比賽活動。組織全院性的比賽活動或外出比賽活動僅限於離退休教職工。

①組織的院內各種比賽活動以校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麻將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兩支代表隊(共8名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門球比賽,在全院公開選拔一支代表隊(以勝出隊為基礎,適當吸收其他優秀隊員);代表學院外出參加其它比賽,根據情況在全院公開選拔若干支代表隊。院老年協會要提前做好有關組隊工作。代表期限為一年。

5、表演活動。組織全院性的表演活動或外出表演活動,經院老年協會研究同意和離退休工作處批准,可適當吸收我院內退人員及教職工配偶參加。

6、旅遊活動。以自費公助的方式,委託旅行社進行組織。可適當吸收我院教職工及教職工親屬自費參加。

7、活動團隊。對文體活動團隊實行年審制。每年二月各校區老年協會要研究文體活動團隊的調整,並將各團隊名稱、負責人、隊員名單報學院老年人協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審批。

8、書畫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由書畫協會另行制定。其它活動的組織管理辦法,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基本保障

為了用有限的經費開展更多的活動和保障活動的正常開展,原則上只提供基本條件的經費。

1、器材。日常活動,離退休工作處只提供活動場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將、棋牌、健身器、收錄機、電視機、影碟機、門球、羽毛球網、乒乓球桌及網、枱球桌及配套器材等),個人活動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門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劍、腰鼓等)。比賽時,除組委會提供的參賽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參賽用具一律由參賽隊員自理。(門球參賽隊的號碼布及隊長臂章由離退休工作處提供)

2、交通。參加院內交流活動一般情況下乘坐學院班車。參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動一般情況由離退休工作處租車。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一般情況乘坐學院班車或公交車(按比賽時間據實報銷),特殊情況須報請離退休工作處領導批准後可合乘出租車。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交通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參加其它文體活動,交通費自理。

3、伙食。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有關比賽,若因活動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補貼伙食費10元。經離退休工作處報請院領導批准,組隊代表學院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活動的伙食費按比賽活動的文件要求辦理。院內白天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和外出訓練活動、交流活動,一律不得補貼伙食費(包括校區經費)。

4、服裝。一般情況下比賽活動和表演活動所需服裝由隊員自理。特殊情況下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代表學院參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藝活動和學院大型表演活動,可給予我院離退休教職工隊員適當的補貼或紀念品。

四、獎勵措施

1、獎勵範圍。僅限於我院離退休教職工。

2、獎勵對象。全院性的各類比賽活動,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20人以下的為前三分之一)的個人。代表學院參加市級以上的比賽,成績為前三名的代表隊和成績為前八名的個人。

3、獎勵辦法。

①參加全院性的各類比賽(包括參加襄樊市老年項目的選撥賽),成績為第一、二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報名參賽實際人數每人獎勵價值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一、二名的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三、四名的每人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五至八名的每人獎勵價值8元的獎品。未獲獎的參賽隊員,發給每人價值不超過5元的紀念品。

②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教育戰線比賽獲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隊,分別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獎勵價值25元、20元、15元的獎品;個人成績為前三名者參照集體項目的標準獎勵,個人成績為四至八名者,獎勵價值10元的獎品。經學院選撥賽組隊代表學院參加襄樊市老幹局組織的全市城區比賽和全市比賽,獎勵標準分別提高5元和15元。比賽的團體名次與個人名次均以證書為憑。

③經學院領導批准參加省級以上比賽,集體或個人獲第一、二、三名,按實際參賽人員每人分別獎勵現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參加城區組織的比賽和其他羣眾團體組織的比賽以及對外交流賽、友誼賽,一律不發獎品或紀念品。

⑤經離退休工作處批准,為大型活動和推廣新項目聘請的藝術指導或教練,離退休處給予一定的紀念品。

五、本規定此次修訂變動較大,從2014年1月1日起試行。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堅持制度,確保政治待遇得到落實

1、堅持及時為老幹部訂閲每人一份生活晚報,保證老幹部必要的學習資料。

2、堅持離休幹部閲讀文件制度。要保證離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閲讀文件,及時瞭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老幹部閲讀文件可採取集中閲讀和分別傳閲的方式進行。

3、堅持請離休幹部聽取重要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祝活動制度。舉行重祝會、紀念會時,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也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參加每年至少1-2次。

4、堅持定期向老幹部通報情況制度。凡是重大決策要徵求離退休幹部意見,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每年至少1-2次,使他們瞭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勢,使老幹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5、堅持組織老幹部對團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地觀摩,每年至少進行1-2次。

6、在離休幹部健康情況允許的條件下,邀請離休幹部可以在區內適當組織他們開展學習參觀活動。

7、將有計劃地按老幹局安排逐一組織他們赴內地落實療養、觀光活動。

8、堅持節日慰問老幹部制度。每年的春節、“七一”、“十一”、重陽節和重大政治活動,要對老幹部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每年至少1-2次。在慰問活動中,黨委要高度重視,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主動登門、虛心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建議,對老幹部反映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解決。

二、認真落實離休幹部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落實與否,與離休幹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老幹部關注的熱點,也是我們工作的重點。要落實好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時辦理離休費的增加手續

按照人事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及時辦理離休幹部離休費的增加手續,並向老幹部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目前,離休幹部的基本離休費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以及工改時按級別增加的固定工資額。

(二)及時發放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及相關經費

要嚴格按照中央、國務院、師市政府和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及時發放特殊護理費每人600元/月;取暖費350元/年,及相關經費。

(三)及時報銷生病住院費及醫藥費

根據中組發文件中明確規定,在醫療制度改革中,對離休幹部要給予適當照顧,老同志在規定範圍內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市已經建立了離休幹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機制,單位要及時繳納醫藥費統籌金,並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與醫保中心保持聯繫,做好離休幹部醫藥費發票收集、報銷工作。

(四)認真組織離休幹部健康療養

按照勞人老文件規定,要認真組織好離休幹部健康療養,所需經費在離休幹部所在單位差旅費中列支。目前,離休幹部已處於高齡、高發病的“雙高期”,原則上取消離退休幹部三年一次的外出健康療養,由師市老幹部局組織離休幹部每年就近健康療養一次。根據師市老幹局的安排,認真徵求老幹部的意見,積極組織離休幹部參加健康療養。

離退休幹部管理制度 篇四

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制度:

一、重視和加強離退休人員管理,主要領導應經常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

二、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保障退休人員生活、醫療待遇的落實。對有特殊困難的退休人員,給予適當照顧,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開展形式多樣、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動。適時組織書法、美術、座談、參觀考察學習等活動。根據自願原則,組織退休人員參加一些有益的體育活動和户外活動,鼓勵離退休幹部積極參加各類老年大學學習,並給予報銷一定的學習費用。

四、走訪慰問。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情況和身體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經常關心離退休幹部的身體、生活、思想狀況,堅持做到“四必訪”,即:離、退休幹部生病住院時,家庭有困難時,思想有情緒時逢年過節時,對離退休退休人員進行走訪慰問。

五、做好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離退休老同志的來信,要做到認真研究,件件有迴音。對來訪的離退休老同志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百問不厭,耐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不拖拉、不推諉、不敷衍。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不能辦的事,要解釋清楚。

六、做好離退休活動中心的管理工作,訂閲報紙、刊物,豐富活動內容,為職工活動創設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