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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版」【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9W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用版」【多篇】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總 則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專人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設報賬員一名,在分校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國小報賬。

二、財務收入管理辦法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三、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辦法

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學校要規範和加強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列支項目: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會議費、維修及辦用設備添置費及其他支出。(相關説明見《浮山中心國小公用經費支出項目説明》)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維修添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

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給教師發放補助。

學校公用經費要年初做好年度經費預算。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應實行政府採購,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同時,要建立物品採購登記台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保管、領用制度。

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權限:嚴格執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所有經費支出都有校長負責審批,各分校公用經費支出,由分校校長審核,再由中心國小校長審批。由中心學校副校長分管學校的財務工作,負責對報賬單進行審核。

凡涉及購物等開支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驗收人(證明人)要具有針對性、廣泛性。

學校開支項目的票面超出1000元及以上的,需經中心國小校務會通過,再由校長審批。

每週三報賬人員組織報賬,要求報賬及時,每月結算本月發生的賬目開支。各項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所轄各分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佈,接受羣眾的監督,做到賬目公開,開支透明。

學校對各分校財務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對不按規定使用公用經費的,將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的責任。

四、物品採購制度

1.學校有總務處牽頭成立學校辦公物品採購組。學校凡需購買的物品均須填寫購物申請單,並交總務處備案。由校長室批准,然後由採購組負責實施。

2.票面在500元以上的物品採購任務必須由採購組統一採購,。集體性採購每月組織一次。

3.購物價格及人員規定:

(1)購物總價在200元以內,可由總務處指定採購人員採購。

(2) 購物總價在200--500元,由總務處親自購買或協同採購。

(3)購物總價在500元以上,須報校長室批准,方可採購。

4.採購必須遵循市場規律,以價廉、質優、物美為原則

5.不允許購買質次、劣質、變質物品。

6.採購專業性物品、設備,必須由專業人員參與採購。

7.採購單件價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易耗品,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登記,辦理入庫手續,方可領取使用。

8.採購物品必須有正式票據購物報銷,均需校長室或由校長室指定人員驗收,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批准方可報銷。

五、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

1、學校通過教代會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學期進行審查。

2、每月各分校要將本月的公用經費使用的項目和內容,張貼上牆,加強羣眾性的財務監督。

3、總賬會計要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作年度財務工作報告,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的專業性資料。

2、會計檔案分永久和定期兩大類。按期送存學校綜合檔案室,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密。

3、本單位人員查閲會計檔案,應事先與會計室取得聯繫,由經辦會計陪同查閲,外單位前來查閲會計檔案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或經領導批准,方可接待,查閲內容必須在查找資料登記簿上認真寫好欄目。會計檔案一律不借出。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必須報學校檔案銷燬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無批准手續,不得自行銷燬。

5、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應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並由有關負責人監交。

七、會計檔案借閲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閲會計檔案時,需經中心國小校長批准。

2、借閲會計檔案必須填寫會計檔案調閲清冊。

3、原則上借閲會計檔案時不得拿離保管地點。

4、借閲會計檔案時,不得私自塗改、丟失和撕毀賬頁、單據,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5、借閲會計檔案後,要及時歸還保管人員,做好相應的歸還手續。

八、財會人員職責

1、總賬會計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學校事業發展和經濟活動的預測、規劃、決策,學校資金使用,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賬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總賬會計入賬。

3、報賬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向中心學校報賬,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

⑵、報賬時要對合法票據做好正確的分類,並作好本學校的流水賬,每月交中心國小總賬會計進行核對。

(3)、及時做好本校的賬務公開工作,把每月上報的票據在校內張貼上牆進行公示。

4、上述財會人員相互配合做好財務分析。認真分析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九、出納職責

1.不斷學習有關財務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格按規定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符和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2.接收付款憑證,辦理現金收復。

3.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收後,要及時入帳。每天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公款不準私借。

4. 嚴格現金收支手續,收入現金應給對方開收款收據,要正確使用票據。

5.收入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6. 和總賬會計共同搞好每月工資及獎金的銀行支取和發放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0xx年xx月xxx日

財務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為了規範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的財務管理原則,秉着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範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後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彙總後,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准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幹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後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後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按審批層級審批後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後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於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着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遊山玩水。旅遊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後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並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説明情況並經領導批准,事先未經批准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並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准,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後,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裏獎勵2000元。

第十二條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准。採購時須兩人在場,採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着落。

(二)屬於需通過政府採購批准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准後進行購置。

(三)屬於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範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後,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車輛燃修費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衝減固定資產。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並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准的收費項目收取並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後由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户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准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户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着“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餘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採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乾使用”的辦法。

1、包乾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後的剩餘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乾經費支出的範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乾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乾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於專項目工作;其餘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範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範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採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後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後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後結算,結算後有結餘的,其結餘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餘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範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着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准。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後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着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卧、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範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範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範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範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範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徵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後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採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後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後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户外,其餘均不得開户,已經開户的要清理消户。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户,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餘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後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後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後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准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後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後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後,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財務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財務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採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並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准。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並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8、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户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税及工商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餘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後,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税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製度用於規範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範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範,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税金,不準偷税漏税。

2、税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税,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税後的餘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税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税後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即按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盈餘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後留存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應不少於企業註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税採用應付税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範,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後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和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税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 篇七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准,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並追究法律的後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後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祕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於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樑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後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並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並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週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徵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後奏無獲准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後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後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於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後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後,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數據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採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找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後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採購本着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採購,並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並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着“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註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審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彙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篇八

在校長的領導下,與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於學期初認真做好學校財經收支頂算。並根據預算情況,制定本年度切實可行的《財經管理細則》。與相關部門羣策羣力,有指導性的幫助轄區學校制定有關財經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杜絕盲目的隨意性的開支,如先開支後立項;實際開支與報批發票名稱不符等。要最大限度地壓縮開支,要將有限的資金合理地應用。盡最大努力改善教育教學基礎設施。控制包車費和生活招待費。

本年度繼續借鑑以往成功經驗,組織成立教職工超過半數以上的學校理財小組,實行民主理財。

嚴格票據審批制度,規範票據的審批手續。成立專門的財務公開辦公室,定期張榜公示帳目收支情況。

成立相關組織:

1,財經管理小組

組長:李國好

成員:劉鵬 王蕾 江家山 胡鳳喜

2,財經審核小組

組長:李國好

成員: 劉鵬 胡鳳喜 江家山 徐永先

3,民主理財小組:

組長:魯峯

成員:袁緒福 魏永 戴剛珍 王玉才

開支管理細則

一、物品購買

學校購買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購物前總務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後,按《壽縣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的暫行規

定》購買。教師教學所需的資料和設備,由教導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後,派專人購買。

二、開支數額

學校實行民主理財,支持開支集體研究,一支筆審批原則。開支款500元以內,由各部門審定;500元-3000元,由中心校校長審定;3000元以上,由中心校校長召集中心校民主理財小組研究審定。

三、招待規定

從嚴控制來客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縣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每餐都要向縣局監察室彙報備案。

四、出差規定

校長出差,由辦公室審核;班子成員出差,由校長審核;教職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未經審核批准,任何人出差不予補助。出差補助標準:①到城關,車費限報30元(含打的),生活費每天25元;住宿費40元以內(午休減半)。 ②出縣辦事,每天補助100元。其他按國家相關規定補助。

五、用車制度

縣內鎮外,100—140元;出縣,140—300元。車費報批要附用車税務發票。

六、發票報批

需要報批的發票,一律使用税務發票。特殊情況如雜工補助,在200元以內,在上級審核能過關的情況下,才能報批,發票報批前,要注清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審核和用途手續,才能報批。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九

在這一學期的高級財務管理學習當中,老師將這門複雜的課程學習內容用最簡單明瞭的案例教授給我們,使我們從各個角度瞭解了財務管理這門課程。下面我將從課程內容方面對這學期的財務管理課程進行總結。

高級財務管理這門課一共通過5個案例分析來講解企業5種情況:企業的戰略目標、企業緊縮、破產重組、公司併購和私募股權融資。

企業戰略目標讓我們明白了,一個偉大的企業都具有一個偉大的戰略目標。

企業緊縮告訴我們企業在體積臃腫效率低下或經營不善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需要實施緊縮政策或出售部分資產換取運作資金,如:首旅集團旗下的中國康輝旅行社的MBO。企業在沒有認識到自身臃腫,擴張的滿目,效率的底下,資金緊張等,且沒實施有效的緊縮政策。那麼破產重組將是我們的下個課題。如:五穀道場的盲目擴張至使企業資金鍊斷裂,後通過破產重組最終度過難關。

相反企業如果發展較好則可通過併購來謀求進一步的發展。同時企業也同通過股權私募來獲取企業的發展資金。

以上就是我在這一堂課中的一點點心得,可能學得不是太深入,但是卻能給我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樹立了財務管理和企業發展的觀念,這就是我最大的收穫了,也為我在後續的學習起到了引路和指導的作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篇十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國小財務制度》的規定,為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責任心強,樂於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的發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定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彙總後上繳區財政,從區財政撥回後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託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現設有“小金庫”,追繳現金及支出款,並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着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開源節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徵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後必須向教師加以説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佈,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後的發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必須為正規税務票據,發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票塗改無效,手續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徵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誌等;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定有牴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