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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業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35W

小型企業管理制度多篇

小公司管理方法 篇一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發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小型企業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管理大綱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一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第二條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第三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時尚知識和管理營銷常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服務水平優秀的員工隊伍。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第六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條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三、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四、勤於學習,注重溝通,精通業務。

五、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六、誠實守信,敬職愛崗,勇於承擔工作責任。

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一、公司各部門及各店鋪所需的辦公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二、辦公用品每月領用一次,使用公司專用的表格,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備案。

三、辦公室用品用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五、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品牌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員工的離職管理

一、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

1、在一個月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2、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准,未經核准而自行離職者,自願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3、離職者已享受年度福利如年假等,將予以扣除。

二、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公司統一制式“書面辭職報告”,否則不予辦理。經主管領導核准,本崗位交接完畢後,簽署方可離職。

三、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

四、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五、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第一項: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第二項:原服務客户各項餘額,資料檔案及後續服務重點移交。

第三項: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第四項: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單予會計查核。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後,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員工的辭退管理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2、因破壞、竊取、譭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製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3、品行不端、行為不簡,屢勸不改者;

4、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

5、泄漏業務上的祕密情節嚴重者;

6、年終考核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不合格者;

員工請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取消全勤獎;特殊情況酌情另定。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

三、一般事假應於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准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制式請假單及部門領導簽名。

四、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雙日薪資外,並取消全勤獎。

五、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六、輕微病假可商請部門經理核准,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七、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考勤管理

總則

本考勤制度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1、工作時間: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屠宰車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菜棚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行政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後勤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2、簽到:公司全體員工採取“指紋考勤”的辦法考勤。

3、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打考勤,5分鐘後以後算遲到,20分鐘後(不包括20分鐘)到公司的列為曠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4、早退:每天上下午,下班時考勤後離開,下班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視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説明。

二、請假

1、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上班前用適當方法向部門經理請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負責人批准後並進行請假登記,未在上班前登記者請假無效,拒絕電話請假。

3、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4、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在部門經理批准的情況下,由部門經理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5、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公司制式“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並進行登記。如有緊急情況,

不能事先請假的,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6、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本月日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工資。(月基本工資÷月實際天數=本月日工資)

三、遲到、早退

1、遲到:上班開始至5分鐘之內未到者視為遲到;20分鐘後(不包括20分鐘)視為曠工處理。(由於公司考慮到可能有些員工住宿比較遠,可能會出現偶爾堵車,因此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超出3次視為遲到處理)遲到考核5元/次。

3、早退:提前30分鐘之內下班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視為曠工,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由主管領導批准並上報公司。

早退考核10元/次。

四、曠工

1、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本月日工資×2×曠工天數=曠工處罰款)

2、經理安排加班,未執行者按照曠工處理。

3、公司集體活動未參加,或請假為批准,按照曠工處理。

5、公司安排例會,無故缺席,按照曠工處理。

五、加班

1、公司不鼓勵加班,確實需要加班,由經理統一管理,主管簽字確認生效。未經安排或主管未確認的,不計算加班。

2、加班按照每小時6元給予補償,不滿一小時不算加班。(加班時間×6元=加班費用)3、職工正常上班時間未完成本職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不計算加班。

六、考勤統計

1、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最後一日。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除當月全勤獎:

①全月累計遲到5次者(包括給予的3次提醒機會)。

②除規定休假外,請假1天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曠工1次者(包括1次)。

3、月度全勤獎勵為50元。

4、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記錄、部門的記錄、每日外出登記記錄等來進行制月度考勤表,並報財務處理;

小企業管理制度 篇三

一、引言

隨着中小企業數量的遞增和規模的擴大,中小企業已在我國國民經濟中佔據了半壁江山,在發展和壯大的過程中,由於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原有的管理水平已不適應企業新的發展,成為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桎梏。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着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如何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二是如何協調內部資源的有效利用。由於企業對外部環境的適應性是建立在內部協調性的基礎之上,因此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是企業最基礎的工作,也是企業能夠生存和發展的保證。

二、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環境

管理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管理環境建設的質量直接關係到企業內部制度的貫徹、執行以及企業經營目標及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環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加強企業管理的建設,強化管理主體職能,應依據中小企業實際情況,首先建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發揮董事會的作用和潛能,提高管理者的素質和能力,使股東及其他利益團體的利益真正得到保護。目前,我國部分中小企業沒有董事會,即使有董事會其監控作用也嚴重弱化。董事會是公司管理系統的核心,它負責為公司經理制定博弈的規則,形成管理控制的逐級向下延伸,建立良性循環的職業經理人進入、退出機制。對企業管理而言,一個積極主動的董事會是相當重要的。

2、合理設置組織結構

企業經營的目的在於實現其整體目標,而一個企業的組織結構則在於提供規劃、執行、控制和監督活動的框架,企業組織結構建設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成果及控制效果。企業要有效地從事各項業務活動,必須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行使管理與控制的職能。中小企業要根據企業目標和自身特點,設置不同的組織機構,充分注意部門之間職能的科學劃分,做到高效、協調、簡潔,並確保企業的目標以最合理的成本實現。

3、適當的權責分配

企業經營管理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保證這個系統的正常運行,合理授權是必然的。企業要根據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明確規定各職能機構的權限與責任,根據各職能機構的經營任務與特點劃分崗位系列,確定需要的崗位,根據崗位的需要選擇合適的人才,並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對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既要保證其經營決策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又要保證其經濟行為的效益性和廉潔性。權力和責任是關鍵一環,對不同的管理環節要有不同的授權,並承擔與之相當的責任,使之“越權”將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價。

4、信用和責任

信用是商業社會的基石,責任是信用的基礎,現代企業組織管理中,無論是崗位與崗位的關係,還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都可視為責任關係。第一,責任的可傳遞性。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對內部控制負有責任,從企業最高管理者至企業的一個具體員工,應根據其職責大小、工作性質、標準要求,逐級傳遞,並以此形成企業的責任體系和責任流程。第二,責任的可量化性。企業責任的實質是保證企業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的實現,目標(指標)的逐級量化實際上是隨着責任的可傳遞而得到量化。第三,責任的可追溯性。企業的任何過失行為以及由此造成的後果,都應對責任的主體和相應的責任人進行追究,包括對過去的責任過失行為進行追溯性追究。

5、人力資源政策及實務

秉承“以人為本,知人善任”的人事政策和實務的宗旨,保執行公司政策和程序的人員具有正直品行和勝任能力。管理者素質在企業經營管理中起絕對重要的作用,管理者的素質直接影響到企業的行為,進而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公司職員的勝任能力和正直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有關薪酬、僱傭、培訓、福利、業績考評及晉升等政策的公正性和程序的合理程度。公司應當合理配置崗位人員並給予能完成所分配任務的資源,這是建立合適的控制環境的基礎。對於中小企業而言,良好的人力資源政策對培養員工更好地貫徹和執行內部制度有很大的幫助。

三、設立有效的控制活動

在完善了管理環境後,中小企業應當執行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階層的指令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幫助企業保證其已針對“使企業目標不能達成的風險”採取了必要行動。中小企業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具體設置以下控制活動。

1、獨立內部審計

公司內審人員的內審工作直接對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負責,負責對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憑證和賬簿記錄、物資採購、定額消耗標準、付款流程、工資管理、賒銷流程、客户信用等級評定標準、賬實相符等的真實性、準確性、手續的齊全程度進行審查、考核。

2、明確授權控制

明確授權批准範圍、權限、程序、責任等相關內容。公司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經濟業務。例如,企業的採購循環就應注意請購單、訂購單、採購單等的授權與審批,要注意對採購的單價、質量、數量等的控制審核。

3、職能分工控制

合理設置分工,科學劃分職責權限,貫徹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即每一個人工作能自動檢查另一個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則,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業務稽核、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等。

4、合理的憑證流轉控制

合理地制定憑證流轉程序,使得經營人員在執行交易時能及早送交會計部門以便填制憑證,已登賬憑證依序歸檔。各種交易必須做相關記錄,如固定資產的審批及驗收記錄、存貨的購銷記錄、支票的領取登記記錄等,並且將記錄與相對應的分錄獨立比較。

5、嚴格的資產控制管理

保護資產和記錄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採用實物和技術防護措施。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採用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以使各項財產安全、完整、有效。

6、績效考評

為了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應實施有效的激勵、獎懲機制,激勵全體員工參與企業管理和控制的主觀能動性。各部門應定期舉行績效考評會議,作為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事後控制,它不僅可以總結一定時期的工作成果,同時也是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的過程。通過績效考評,配合一些必要的獎懲措施,將部門的工作目標與個人工作目標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部門的工作目標將通過個人工作目標的實現而實現。

7、完善企業的內部監測

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是通過納入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現的,因此,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被切實執行且執行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內部控制就必須被監測。監測是一種隨着時間的推移而評估制度執行質量的過程。內部監測的核心之一是在單位內部建立起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監督可通過日常的、持續的監測活動來完成,也可以通過個別的、單獨的評估來實現,或兩者結合,保障內控制度的執行和及時修正。

在實踐工作中,中小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考慮成本、效益的原則,把完善管理環境、設置有效的控制活動等幾個相互聯繫的環節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流程中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從而為中小企業在現有的市場經濟環境中持續成長和發展壯大提供保障。

小企業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為規範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後,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後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小型企業管理制度 篇五

一、總則

為保證公司文件的完整,便於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閲、統計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一條收集範圍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辦理完畢、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各種記錄、出版物以及各種圖表薄冊、照片等都要齊全完整地收集起來。其中應以公司產生的具有長遠或重要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作為保存的重點,具體包括以下各項:

(一)上級來文

1、上級機關召開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會議文件材料及上級機關頒發的要求公司執行的文件;

2、上級領導視察、檢查公司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錄音、錄像等材料。

(二)公司文件材料

1、會議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和領導的講話稿等;

2、公司頒發(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文件的簽發搞、印製稿、重要

文件的修改稿;

3、經濟活動中的重要往來函件、談判記錄、會議記錄、協議等文件;

4、公司與各級行政部門往來公文,下級單位的請示與公司的批覆文件;

5、公司各職能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6、反映公司經濟業務活動和科學技術管理的專業文件材料;

7、公司檢查下級單位工作,調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8、公司的統計報表、統計分析材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財務報表、憑證、賬薄、審計等文件材料;

9、公司黨委、團委、工會和內部組織機構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領導人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信件、電話記錄;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未經文書處理登記的文件材料;

11、公司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竣工、圖紙文件、購置大中型設備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產品開發、生產、建設項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2、公司成立、合併、撤銷、更改、註冊登記資料、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訂的工作條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紀、年鑑,反映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和展覽照片、錄音、錄像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幹部任免(包括備案)、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黨員、幹部、工人名冊以及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調動等工作及幹部獎懲等文件材料;

16、公司員工調動、行政、黨、團、工會組織介紹信及存根;

17、公司財產、物資、檔案等的交接憑證、清冊;

18、公司訴訟的各類證據、記錄、協議、判決等文件。

19、公司編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20、公司外事活動中形成的請示、報告、計劃、考查總結、重要簡報、會議紀要、記錄聲像材料、有參考價值的資料、互贈禮品清單、工作來往文件等;

21、各種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2、公司訴訟的各類證據、記錄、協議、裁決等文件。

第二條收集應注意的問題

(一)文件正文和附件要同時收集。

(二)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他底稿不必存檔,但特別重要的文件例外。

(三)作者、時間、數字模糊不清和簽發手續不全、張頁殘缺的文件,一經發現要補充完整後再立卷歸檔。

(四)有領導重要批示意見的文件處理單,應隨文件一起存檔。

(五)有請示無批覆或有批覆無請示的文件,應當查明原因,採取補救措施補齊,沒有書面文件的,應註明情況,並加蓋公章。

(六)用鉛筆、圓珠筆或複寫的文件底稿,應退回文件撰稿單位複製。

(七)經多方查找,證明確實已丟失的文件,應用公用信箋寫上文件名稱,註明丟失原因,加蓋公章,替代所丟文件歸檔。

三、立卷歸檔

公文立卷應根據其相互聯繫、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況,以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三條文件材料的分類

應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時間上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然後依據事先編好的立卷類目,從文件材料的聯繫中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分門別類。

第四條立卷分工

(一)各單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二)上級黨委文件,由黨委辦公室立卷;

(三)下級單位報來的重要的、批辦了的文件,由承辦部門立卷;

(四)上級單位頒發的專業性文件,由承辦部門立卷;非專業性文件,由辦公室立卷;

第五條歸檔

(一)各單位於4月底前將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畢,整理存檔,特別重要的檔案材料等,交檔案室統一存檔(人事檔案、財務檔案、科技檔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職能部門負責管理)。

(二)各種文件、資料,按性質和內容進行分類整理,必須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文件目錄。

(三)具有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註明。

(四)案卷必須整齊排序,底圖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閲。

四、檔案保管

第六條檔案必須入框上架,科學排列,便於查找,避免暴露或捆紮堆放。

第七條膠片、照片、磁帶要專櫃密封保管,膠片和照片、母片的拷貝要分別存放,必要時採用專用廚具進行保存。

第八條底圖入庫要認真檢查,平放或卷放。

第九條庫藏檔案要定期核對,做到賬物相符。發現破損變質及時修補或複製。

五、檔案借閲

第十條借閲檔案必須當面查點清楚,並辦理借閲手續。借閲的案卷要注意愛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

第十一條借出的檔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將檔案帶入宿舍或公共場所,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閲。

第十二條借閲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到期歸還者,要説明情況,辦理續借手續。

第十三條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清點清楚,並在借閲登記薄上及時註銷。

第十四條凡需借閲、抄錄絕密級重要數據資料,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否則一律不準借閲、抄錄、複印。

第十五條底圖一般不予外借。

六、檔案銷燬

第十六條對已過期並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經公司領導批准,派專人進行銷燬。

七、檔案統計

第十七條銷燬祕密公文,應進行登記,有2人監督,保證不丟失、不漏銷。

第十八條要及時對檔案數量、鑑定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第十九條除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填報統計資料外,還應做好檔案統計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條統計數字要準確真實。

第二十一條對永久、長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資料分別進行統計,以便反映檔案的不同價值和庫存發展趨勢。

八、檔案保密

第二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要嚴守機密,檔案存放要單獨設鎖,無關人員不準接觸。

第二十三條不得傳播、議論有關機密問題。第二十四條檔案資料不準帶到公共場所。

小型企業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發佈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設備管理工作,結合紡織工業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民所有制紡織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中全部生產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管理。

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貫徹執行依靠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羣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通過技術和經濟措施,對設備進行綜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業技術裝備素質,使設備經常處於完好技術狀態,保證安全生產,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適應紡織生產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的領導,要重視設備管理,推進檢修工作的社會化、專業化協作和維修配件的商品化,開展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的科學研究,推行先進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逐步採用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設備維修方法,不斷提高設備管理和維修技術現代化水平。

第六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行業、本地區的設備管理制度和規章;

(二)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行業、企業的設備管理工作;

(三)組織行業的設備檢修專業化協作;

(四)組織開展設備管理工作的評優競賽活動;

(五)組織總結交流和推廣設備管理的先進方法和維修新技術,為企業的設備管理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

(六)組織對進口設備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備品配件的國產化;

(七)組織設備管理人員和高級技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閒置設備的調劑;

(九)負責統計上報設備管理、維修工作報表。

第七條廠長(或經理,下同)對企業設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在制訂企業的方針、目標時,應對設備管理的方針、目標作出決策。在廠長任期責任目標中,必須列入設備完好率、設備新度係數等設備管理主要經濟、技術考核指標。

第二章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

第八條企業必須建立設備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製造)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制度。

基建、擴建、成套配套及進口設備的規劃選型工作,企業應組織設備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企業購置設備時,設備管理機構或設備管理人員應提出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和維修性等要求。

第九條企業選購的設備應備有設備安裝、使用、潤滑、維修等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設備到廠後,應認真驗收,及時安裝、調試使用。對進口設備在索賠期內及時提出發現的問題。

第十條企業在設備安裝、調試、運行投產後三個月內,使用部門和安裝應辦理驗收手續。

第十一條企業自制設備,應當組織設備管理、製造、維修、使用和安全技術等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並嚴格按照設計方案做好設備的製造工作。設備製成後,應當有完整的技術資料。

第十二條設備製造部門應與用户建立設備使用信息反饋制度,對用户進行訪問,及時處理答覆用户意見和建議,供應必要的圖紙、技術資料和備品配件,做好售後服務。

企業應將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建議及時反饋給設備製造部門。

第三章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修理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正確使用設備,必須保障生產設備的正常維修。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在安排生產計劃的同時,安排設備修理計劃,並納入企業年度計劃,嚴格執行。嚴禁拼設備、超負荷。

第十四條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考試合格,才能獨立操作。對從事電氣、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按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憑證操作。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檢查監測和預防試驗,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企業應制定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崗位責任制和各項保養工作週期、技術條件,並嚴格執行。

第十五條企業應加強潤滑管理,制定潤滑管理辦法,做好潤滑“五定”(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定人)。

第十六條設備修理可根據生產的不同特點和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況,採用週期計劃修理和狀態修理兩種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業採用兩種修理方式的設備名稱及修理週期,按本制度各行業的《附件》規定執行。對《附件》中未作規定的設備,企業也應自訂修理方式。

第十七條企業對採用週期計劃修理的設備,應按規定的週期編制大、小修理週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計劃和月度作業計劃。對採用狀態計劃修理的設備,應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計劃,並嚴格按照執行,以保證修理計劃的準期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須調整時,按各行業《附件》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應制定質量檢查、接交驗收辦法。維護、修理人員應按維修技術條件做好各項維護、修理工作。

企業各級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對維護、修理工作進行一定數量的質量檢查。維護、修理工作完成後,必須根據“保養技術條件”和各行業《附件》規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術條件”辦理接交驗收,評定修理質量或等級。

第十九條對進口設備的維護、修理方法和技術條件,可參照國產設備由企業自訂。

第二十條企業應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改善維修工作,以提高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降低維修成本。

第二十一條企業必須遵守財經制度,按國家有進規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審計監督。企業應制訂太修理基金管理辦法。大修理基金應由設備管理機構有計劃模製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結合大修理進行技術改造的設備,大修理費用不足時可從折舊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四章設備的改造與更新

第二十二條企業必須做好設備的改造更新工作,編制中、長期規劃和相適應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二十三條企業對重要設備進行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第二十四條企業設備的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按國家規定用於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條企業對設備改造驗收後新增的價值,應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二十六條企業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

(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能耗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五)其他應當淘汰的;

第二十七條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設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制訂管理辦法。

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設備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於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建立、健全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技術檔案應包括設備的説明書、圖紙、圖冊和設備排列圖、管理線路圖、設備改造、更新等技術資料。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建立能反映設備數量、價值,技術特徵、維修發行動態變化資料的設備卡片和設備台帳,並定期核對,做到記錄正確,帳、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條企業應加強設備的經濟、技術指標管理和考核。企業的設備管理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如下:

設備完好率應每月進行檢查,檢查數量每季累計一般機台不少於全部設備的50%,多機台不少於全部設備的25%。

大、小修理分兩面個等級,全部達到“接交技術條件”的允許限度者為一等,有一項不能達到者為二等。

全部達到“接交技術條件”工藝要求者為一級,有一項不能達到者為二級。

全部達到“接交技術條件”的允許限度者為合格,有一項不能達到者為不合格。

設備故障率以企業的生產能力設備發生的故障計算,故障停台台班數指當班不能修復的故障台數。

設備維修費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維護保養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費用。

第三十一條企業和各級主管部門應將設備管理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按規定表式按季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設備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類。

一般設備事故:由企業自定。

重大設備事故:由於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纖設備損失達2萬元及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企業發生重大設備事故,應按季如實統計上報主管部門。

特大設備事故:由於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30萬元及以上者為特大設備事故。企業發生特大設備事故,應及時如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

企業應制訂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對發生的設備事故要認真調查分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於部、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改進預防措施不放過。

第三十三條企業應建立配件、器材的購置、製造、驗收、領用、保管等管理辦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做好設備舊件的修復利用工作,在保證維修質量的前提下,節約維修資金。

第三十四條專用工具、容器、衡器、儀器、儀表等應做好定期檢驗和日常維護檢修工作。精密的設備、儀器、儀表等應有專人管理。

第三十五條企業的機修、動力和空調部門要加強計劃、調度和質量檢查等管理工作,適應生產、維修和技術改造任務的需要。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加強對設備維修的定額管理,制定先進、合理的設備維修工時、資金、消耗定額。

第六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七條紡織系統所屬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應設置設備管理工程專業,有計劃地培養設備管理專門人才。

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會同教育部門舉辦技術學校或技術培訓班培養維修技術工人。

第三十八條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的負責人,一般應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達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實踐經驗,經過業務技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三十九條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制訂設備管理幹部和維修工人的教育培訓規劃。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對在職的設備管理幹部進行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知識教育。對現有維修工人進行多種形式、不同等級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教育和崗位培訓。培養維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機、電、儀一體化”維修技能和“一專多能”的方向發展。

第四十條企業應建立設備管理幹部和維修工人的定期技術考核制度,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成績均應記入技術培訓檔案,作為獎勵、提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獎勵和懲罰

第四十一條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開展設備管理優秀單位評選活動,對設備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定期開展設備管理工作的評比競賽活動,企業對設備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顯著成績之一的職工和集體,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榮譽獎勵、物質獎勵和晉級獎勵。

(一)認真做好維修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況,促進生產發展及在行業設備檢查評比中取得優勝的;

(二)發現設備隱患,及時防止和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

(三)推行設備現代化管理取得顯著成效的;

(四)改進設備、儀器、裝置有重大技術突破的;

(五)在維修技術方面有改革創新並有推廣價值,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六)在修舊利廢、節約代用工作中取得顯著經濟效果的;

(七)參加維修技術操作比賽,獲得操作技術能手稱號的。

第四十三條企業主管部門對因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運行狀況惡化而影響生產或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企業,應責令其限期整頓,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企業對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凡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進行生產,由此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

(二)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

(三)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

(四)對特大、重大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設備因保管不良造成報廢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和各行業《附件》,事業單位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和各行業《附件》是全國性的基本要求,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可依據具體情況,制訂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紡織工業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