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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仲裁申請書【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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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仲裁申請書【精品多篇】

仲裁申請書 篇一

申請人:XXX,男,55歲,漢族,住豐樂路南樓4單元1樓66號。

被申請人:XX市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鄭州市福壽街96號。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履行與申請人簽訂的20xx年勞動合同書,為申請人安排工作並支付勞動報酬。

2、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支付申請人20xx年、20xx年2年的工資共14812.8計元。

3、請求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多交納的統籌金4049.3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陳喜妞自1969 年以來,一直在被申請人鄭州市食品公司上班。1986年9月14日夜,因單位發生火災,申請人因救火受傷。1986年11月24日上午單位派申請人出外購物,發生車禍,隨後住院治療,肇事單位也對申請人進行了一定的賠償。1992年,申請人身體基本痊癒,就向單位提出要求上班,可是,單位領導説申請人身體剛剛恢復,並且單位目前沒有適合申請人的工作,讓申請人先在家休息,以後有了合適的工作就給申請人安排,並説在家休息並步影響工齡和長級。申請人就信以為真,這一等就是十幾年。每年單位都給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每年申請人都要求上班,每次單位都是説再等等。雖然被申請人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給申請人安排工作,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但是,申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直由申請人繳納,並且承擔了本來應當被申請人承擔的部分。申請人由於沒有了生活來源,可是全家人又要吃飯,只好學習修理自行車,靠修車微薄的收入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現在實在是生活困難,無法維持生存,只好付諸法律,請求歸還申請人一個公道。

20xx年,被申請人又和申請人簽訂了勞動合同,申請人又要求安排自己的工作,可是,被申請人仍然繼續以各種理由予以拖延。故,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履行與申請人簽訂的20xx年的勞動合同,給申請人安排工作,支付勞動報酬。請求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20xx年未支付給申請人的工資,退還申請人多向被申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

申請人:XXX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二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電話***: 身份證編號:***漢族,住****

被申請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及面積差異款項及 利息共計人民幣****元: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元。前述款項利息***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年**月**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於**“***”小區第*幢*樓*號商品房。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約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年***月***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約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户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支付。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如有誤差按單價****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房屋總價款****元,**年 **月**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參照標準誤差1.26平方米。****年**月**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約定逾期700天),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元;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元。

申請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三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____元。

3、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____元或賠償金____元。

4、工傷待遇____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____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_________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____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____元;傷殘津貼____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____元;住院伙食費____元;其他____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____元(包括喪葬補助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____元;一次性撫卹金____元)。

6、其它

以上合計:____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説明情況: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四

勞動者姓名:__性別:__,出生年月:____年__月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x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電話:____________銷售部負責人: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

申訴事由:

本人在____年__月__日進入___公司___工作,職務為____,月工資________元,用人單位在___年__月__日無理由辭退我,在該公司工作的___月期間,該公司未給我籤勞動合同,也未給本人買社會保險(當時公司錄用我工作約定是沒有試用期也答應給買社保的),現本人要求按照國家新勞動法合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1、要求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____(單月工資0.5)____元。

2、要求該單位補交__個月的社會保險。

3、要求在職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____(單月工資2)____元。

提供證據:

本人提供XX銀行(公司代辦的銀行工資卡)卡折對賬單

(提供工資條等,不涉及保密協議的證明文件,如打卡,簽到等)

工作介紹人:____

由於公司發工資是通過銀行發放,向公司索要工資條,公司不給。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有考勤記錄__此用人單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現申請仲裁委員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幫助我收集公司發放本人的工資記錄和本人的考勤記錄,以證明本人與該公司存在實事勞動關係而要求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仲裁申請書 篇五

申請人:姓名x,性別x,x年x月x日出生,電話xxx:身份證編號:xxx漢族,住xxxx

被申請人:xxxxxx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及面積差異款項及利息共計人民幣xxxxxxxxxxx元: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xxxxxxxxx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xxxxxxxxxx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xxxxxxxxx元。前述款項利息xxxxxxxxxxxx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xxx年xx月xx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於xxxxxxxxxxxxx“xxxxx”小區第x幢x樓x號商品房。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約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xxx年xxx月xxx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約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户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支付。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xxxxxxx㎡,如有誤差按單價xxxxxxxxxx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房屋總價款xxxxxxx元,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參照標準誤差1.26平方米。xxxx年xx月xx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約定逾期700天),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xxx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xxxxx元;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xxxx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xxx元。

申請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向貴

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六

仲 裁 員 申 請 表

姓 名:

編 號:

提 示

仲裁員是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聘任並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範圍內,以專業知識和判斷力為當事人的'仲裁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的專業人員。

如果您:符合仲裁員任職條件 願意投入時間和精力 能夠公正高效參與仲裁 接受本會對仲裁員的要求

那麼請您真實地填寫此申請表,並按表中要求附上有關證明覆印件。您的信息將會被錄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人才儲備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交隨州仲裁委員會審議。一經通過,您的名字即載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以供當事人選擇或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工作是神聖的,我們期望並相信,因您的加入會給隨州仲裁委員會帶來聲譽和發展!

表中有□的為選擇項,在符合條件□的中打√。 表中填寫不下的可另外附頁。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隨州市城南新區市政府大樓520室 郵政編碼:441300

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或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繫: 聯繫電話(傳真):0722—3596516,3596890 Email:

申請人基本信息

擔任仲裁員資格

聯 絡 方 式

案祕書能儘快與您溝通。

學習簡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