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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熱門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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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熱門48篇)

篇1: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

被申請人一:xx省xx公司住所地:xx省xx電話: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被申請人二: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

法定代表人: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x月至xx月未足額發放的工資xx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係,也沒有結清20xx年x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熱】仲裁申請書】

篇2: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_,性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電話___:

身份證編號:___漢族,住____

被申請人:______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__,電話__:

仲裁請求:

: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__________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_________元。前述款項利息____________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小區第_幢_樓_號商品房。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約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約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户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_日內由出賣人支付。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_______㎡,如有誤差按單價__________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約定逾期700天),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___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_____元;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____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___元。

申請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向貴

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__

20__年_月_日

篇3:仲裁申請書

______仲裁委員會:

貴會受理的申請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合同糾紛,因____________原因,我方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根據貴會《天津仲裁委員會證據規定》,特申請延長舉證期限。

請予批准。

此致

______仲裁委員會

延期舉證申請人(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範文集合十篇】

篇4: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女,漢族,生於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市XX街XX號,

身份證號:XX,聯繫電話:XX

被申請人:蘇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市經濟開發區XX路2288號

聯繫電話:XX郵編:XX

仲裁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為由強迫申請人離職行為違法,侵犯申請人平等就業權;

二、請求依法裁定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的離職協議,裁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誤工損失2500元,交通費:150元,體檢費:150元;

四、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21日進入蘇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師一職。試用2個月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2年,20xx年10月21日續簽合同,合同編號:A356100。

【仲裁申請書(精選15篇)】

篇5:仲裁申請書

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申 請 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住 址:××××××××××××

電 話:××××××××

被申請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傷待遇共計 元。工傷鑑定申請人為×級傷殘,平均工資為×元/月,申請人住院×天,停工留薪×月,×年×月×日入職至×年×月×日受傷,所以工傷賠償具體計算如下:

1.工傷鑑定費用為: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3.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5.住院伙食補助為:×天*×元/天=×元

6.住院護理費為:×天*×元/天=×元

7.停工留薪為:×月*×元/月=×元

8.交通費:

9.住宿費:

10.經濟補償金為:×月*×元/月=×元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分左右,員工×××在××工作時,不慎×××××××××××××。當天送入××××××醫院進行救治,×年×月×日辦理了,共住院×天。出院診斷為:×××××××××××××××××××××。

×年×月×日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受傷為工傷。

×年×月×日長沙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申請人工傷級別為玖級傷殘。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長沙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篇6:仲裁申請書

什麼是仲裁申請書?

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要求進行仲裁審理的書面文件。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其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要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篇7: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張開盛,男,1963年1月生,漢族,早應退職而仍未退職的教師,住餘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區72號。電話:。郵編315491。

被申請人:1、餘姚市歷山初級中學,法定代表人:黃智萬,校長。

第三人:1、餘姚市教育局,王標,局長。

2、餘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周樹剛,局長。

3、餘姚市信訪局、低塘街道辦事處等,毛溪浩,市長。

仲裁請求:1、責成被申請人履行五個工傷認定申請案的人身損害賠償。

2、責成第三人對加害行為,和不認定為工傷行為負法律責任。

3、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依法連帶賠償損害。

事實和理由:xxx年12月26日26日,申請人向餘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了三個工傷認定申請,至今未果,並被餘姚市信訪局等兩次協調報浙江省教育廳認定工傷加害。而朱開權代表的餘姚市教育局於xxx年3月9日又實施兩次僱兇綁架傷害的工傷行為,xxx年3月7-17日繼續實施了多個部門實施的攔訪行為,可是這兩次的工傷認定申請,仍被餘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不法行為侵權。特一趣提出仲裁申請如下:

一、對xxx年6月20日的傷害,歷山中學於xxx年5月22日簽名冊有協議。即不用機動車賠了全部有其賠償了,結果至今昔對比仍未賠償一分錢。這就是造成申請人家破人亡的前因之一。可是,餘姚市教育局紀委書記的方曉英還違法要求申請人,要對這一不依法處理的行為“感恩”,如此是非不分的人,其還能在餘姚市教育系統內公正執紀執法嗎?請裁決。

二、餘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4月2日口頭告知:仍仍要請上級機關的複議機構、法院來做孃舅。為此,請裁決第三人協調的被申請人兩次報請浙江省教育廳認定工傷的決定違法。要賠償對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害。又對第五個工傷認定申請案,是餘姚市的司法部門長期不作為放縱攔訪的加害的,特別是被申請人也參與了其中的陷害壓制行為,特請直接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人身損害的侵權之債,和合同之債的賠償。

三、對第三、四個已經法院對工傷認定申請被亂作為的多次訴訟,都是與被申請人中的吳建嶽、黃智萬作偽證相關聯的,因而請裁決被申請人在前面兩種人身損害的賠償之外,對相關複議、訴訟及上訪的損害也承擔賠償的責任。

特依法提出上述獨立法律關係的仲裁請求。

此致

餘姚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開盛

20xx年x月x日

篇8:仲裁申請書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性別:男。年齡:26。工作單位:x藥業集團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區xx路。電話: xxxx。郵編:100000

被申請人:xx藥業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性別:男。年齡:26。職務:總經理。地址:北京市tt區tt路。電話:xxx xxx。郵編:10000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4962.1元;

2、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扣發的工資(5899.83元)及其25%的補償金共7374.78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400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交通費2272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xxx年1月10日參加被申請人組織的籃球賽致膝關節嚴重受傷。xxx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醫三院住院治療,xxx年11月22日由tt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xxx年12月29日經tt區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傷殘六級。由於被申請人未能及時為申請人申報工傷,致使申請人在工傷認定前被迫自費承擔了醫療費4962.1元(見醫療保險手冊及有關的'醫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申請人工傷治療期間,被申請人於xxx年3月扣發了申請人工資564.42元(税後)、xxx年8至11月份扣發了申請人工資5335.41元,合計5899.83元(見本人的工資存摺本)。在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後,被申請人遲遲不予補發,拖欠申請人工資至今。根據《xx市工資支付規定》的有關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訴人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申請人受傷前的平均工資為3907,本人應該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6977元.由於被申訴人未給申請人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致使申訴人僅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據《xx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用人單位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後,重新核定工傷保險待遇.重新核定前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工傷保險基金不予補支.”因此,被申請人還應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申請人在xxx年8月6日住院治療治療手術後的兩個多月的時間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護理(見鄰居肖某的書面證實).其中,從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個多月時間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方面均需要護理);從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動方面需要護理).《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xx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045元/12個月=xxx.75元.因此,被申請人須向申訴人支付護理費1400元.

申請人治療工傷期間共花費交通費2272元(見相關車票),應由被申訴人承擔.

由於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北京市tt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20xx年x月x日

附件:

1、申請書副本1份

2、身份證複印證一份

3、勞動合同一份.

4、醫療證實材料及相關醫藥****.

5、正常上班的工資條與受傷治療期間的工資條

6、單位實發的傷殘補助金財務憑證

7、交通費****

8、工傷認定書一份

9、工傷傷殘鑑定書複印件

10、鄰居肖某的證言

篇9: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zz,男,漢族,1980年2月5日生,現住 ,身份證號: 。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zhǒu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關節脱位;3右尺神經斷裂;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 》“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欽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時間:

篇10:仲裁申請書

異議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被異議人: 身份證號 ,住江蘇省。

申請事項: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事實及理由:

根據異議人與被異議人雙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議》第十條10.1款約定:“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

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後六十(60)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該約定確定了仲裁管轄的時間是在爭議發生後六十天內,排除了爭議發生六十日以後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被異議人在其仲裁申請書 “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糾紛的產生”中陳述,“申請人自支付全部增資價款至今,被申請人**未按照《增資擴股協議》2.1.4、4.2條款的約定完成**科技的工商變更登記(協議約定在不晚於20xx年12月31日完成),亦未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名冊或向申請人簽發出資證明書”。

可見,被異議人認為的爭議發生的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綜上事實,按照協議約定,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應當在其認為糾紛發生後六十日內的20xx年3月1日之前,而被異議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卻是在爭議發生後近兩年的20xx年12月22日,而仲裁機構在雙方發生爭議六十日後對本案無管轄權。

為此,特提出以上管轄異議,請求確認**仲裁委員會對異議人與被異議人增資擴股合同爭議案沒有管轄權。

此 致

**仲裁委員會

異議人:

20xx年*月*日

篇11:仲裁申請書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範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於勞動仲裁受案範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鑑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範圍;

7、其他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麼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證據材料(勞動合同書,解除通知書,工資流水,考勤記錄等)

注:1、申請書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印刷;

2、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

3、請求事項應簡明扼要,事實和理由應寫明勞動(人事)關係建立時間、爭議發生時間、地點、經過、結果、爭議的內容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以及按照本委《調解建議書》的建議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情況,或者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情況等;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應在《申請人提交證據清單》上列明。

篇12:仲裁申請書

申 請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請 人:xxx 女,漢族 xx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並作出x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xx有限公司於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於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xx年入職並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於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於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並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並採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XX年7月8日

篇13: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省__縣__

經貿公司地址:__省__縣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仲裁代理人:B

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省__縣

公司地址:__縣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C

職務:經理

案由:貨物買賣糾紛

請求事項:

1、終止合同。

2、賠償因被申請人所交貨物的低質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失__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應詳述,此略。)

基於上述事實,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__仲裁委員會予以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__年__月__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__年__月__日__食品研究所的質檢報告。

此致

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縣__經貿公司

法定代表人:__年__月__日

附:

1、貨物買賣合同1份;

2、質檢報告1份;

3、本申請書副本_份。

篇14: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篇15:仲裁申請書

一、申請人在書寫申請書時,應使用鋼筆、毛筆或者打印。申請書由正本和副本組成,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由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請人。

二、“請求事項”是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解決勞動爭議的具體事項,即申請人所達到的目的和要求。申請人應明確地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體要求事項,如要求履行勞動合同、要求撤銷處理決定等。並要寫明申請人對解決勞動爭議所提出的具體主張,如責令被申請人補發工資××元、責令被訴人賠償經濟損失××元等。請求事項應當寫得明確、具體、合法、相對固定。即應當“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確,不要含糊;二要具體,不要籠統;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無理要求;四要相對固定,不要任意變換。對請求事項,在申請時要慎重,周密考慮,力求周到,沒有遺漏。在立案後,對請求事項確有不實、不全、不確切之處,可以在規定期限內變更或者提出新的請求。

此外,如有必要申請部分裁決(即先行給付)的,應作為獨立的一項請求提出來。如在立案後才提部分裁決,則應另寫申請書。

三、“事實與理由”是申訴書的主體部分,是內容的重點,也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事項的根據。

(一)事實

是指雙方爭議的事實或者被訴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案情事實的具體內容,包括:(1)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2)爭議的發生、發展過程;(3)爭執的焦點和具體內容;(4)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如申訴人自己也有一定責任,亦應提及,不能把過錯完全推給被訴人。

敍述事實應當“六要六不要”:一要和請求事項一致,不要相互矛盾;二要寫得具體清楚,不要抽象空洞;三要實事求是,不要誇大縮小;四要把關鍵情節交待清楚,不要含糊其詞;五要有理有據,不要捕風捉影;六要心平氣和地擺事實,不要刻薄挖苦。

事實必須有證據來證實。所謂證據,就是證明所敍述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它決定着仲裁的勝負。對證據的要求是:(1)要列舉證據名稱和內容,證明何事;(2)要説明證據的來源和可靠程度;(3)要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所,請予調查;(4)要提交證據原件或者複印件。一般是先提交複印件或者抄件,到開庭時才提交原件。對證據的書寫一般是在敍述事實時就隨着列舉證據。可在敍述事實中,用括號加以註明,這樣節省筆墨。也可在敍述事實之後,單列一段來交待證據。

(二)理由

在講清楚事實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爭議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請求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請求事項的合理、合法。理由,包括兩方面:一是認定案件事實的理由:二是提出法律根據的理由。引用法律條文要全面、具體,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條。書寫理由應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講道理,不要強詞奪理;二要提供證據,不要空口無憑;三要有針對性地引用法律條款,不要沒有法律根據。

理由的`書寫,例如:“綜上所述(分析説明爭議的性質、過錯及危害後果),根據××法第×條第×款的規定(説明被申請人應負的責任),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以實現請求事項。

如果案情比較簡單,事實和理由可以合寫,不用分段處理。

四、書寫申請書應注意的問題

1、實事求是,分清是非。應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忠於事實真相,不編造、不誇大、不縮小,不得將道聽途説、查無實據的材料寫進申訴書。在實事求是地敍述案情事實的基礎上,還要闡明道理,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分析被訴人的行為是否侵權違法,有何過錯,根據事實和法律被訴人應負什麼責任,應負多大責任等。

2、有法可依,以理服人。要堅持擺事實、講道理,堅持以理服人,而不能謾罵攻擊,以勢壓人。特別要注意以法律作為依據,注意準確恰當地援引法律條文進行論證,闡明自己主張的合法性,以求得仲裁庭的認同。在引用法律上要注意防止牽強附會,亂引錯引,更不能斷章取義。

3、層次分明,詳略得當。應高度重視表述的條理性、層次性以及內容詳略的安排。全篇的結構要按照固定的格式,有次序地展開,不得前後顛倒或者相互混淆。陳述案情事實要線條清晰,或是按爭議發生、發展的順序,按時間先後來寫;或是先交代爭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爭議標的的情況,再寫爭議的原因與焦點等等。在內容安排上還要做到突出重點,詳略得當。關鍵性的問題要説清説透,枝節問題、次要問題則可寫得概略一些。切忌關鍵性問題沒有説清楚,與案件無關或者關係不大的內容又説得過多。

篇16: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身份證號碼:____。 代理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公司,住所地:____,電話:____

聯繫人:____,聯繫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____元(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__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__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____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元。

3.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元或賠償金元。

4.工傷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元;傷殘津貼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元;住院伙食費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喪葬補助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元;一次性撫卹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説明情況: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份。

注:1.仲裁申請書應用黑色鋼筆、毛筆書寫或a4紙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

2.除提交申請書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及第三人數目提交相應份數的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4.申請人應當提供給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違反仲裁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主張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根據合同第六條約定:“乙方同時協助甲方辦理門面房、車庫產權工作,甲方支付10萬;剩餘土地手續在甲方的通知下協助甲方辦理過户手續,辦理結束3-10 日內一次性結清剩餘款項”。可見,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條件出現時,申請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於被申請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導致申請人至今沒能辦理門面房、車庫的產權證以及土地手續,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要求支付該款。

二、申請人有義務代扣代繳641.34萬元發票的税款。

根據雙方約定第五條:“乙方餘欠工程款施工發票有甲方代扣代繳”。此前,申請人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其中有641.34萬元沒有發票,針對這個問題,雙方約定由申請人代扣代繳税費。故即使被申請人有權主張工程款,申請人也必須要將相應的税款扣下並代為繳納。

三、被申請人沒有出具正式發票給申請人,違反法定義務,申請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申請人先後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XX年4月,申請人按照協議約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給被申請人。付款中共有651.94萬元工程款被申請人沒有提供正式發票,造成申請人無法及時入賬。被申請人不出具正式發票,不僅嚴重違反了税法,還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申請人有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的義務,被要求不得將工程款支付給申請人。

申請人的委託人先後於XX年11月7日、XX年7月7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被要求扣劃工程款 20xx元付給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當時因代扣代繳的税款數額沒有得到税務機關確認,經協商暫未扣劃。XX年5月24日,本案仲裁期間,被申請人再次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直接扣劃申請人工程款26XX元給付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人也無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請人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1、被申請人主張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時支付雙方在協議中沒有約定具體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條件,因該條件沒有成就,申請人有權不付,同時不應承擔違約責任。

2、基於上以第二、三、四條的因素,申請人也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3、申請人主張的違約金數額過高。

綜上,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具備《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一、二、四、五項可以申請不予執行的四種情形,懇請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篇19: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街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姚xx,該公司總經理

異議請求:

申請人認為貴委對本仲裁案件沒有管轄權,請求貴委駁回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請

事實與理由 :

根據申請人與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簽訂的《模具加工製作合同》第9條的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事後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甲方當地法院起訴。”這應該屬於約定不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18條的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綜上,申請人認為,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之間約定管轄不明,仲裁協議,xx盛冠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無權向貴委申請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別授權代理人:xxx

20xx年9月9日

篇20: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公司負責人:

證明人:

住址:

職務:

申請事項

1、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出院後實施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動活動功能訓練等康復費用_____元。

2、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因工傷事故左跟骨內固定拆除手術費_____元。

3、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住院期間_____天和出院後____天專人護理(共___天×____元)費用____元。

4、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休息治療期限____個月工資(____元/月)____元)。

5、申請被申請人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營養補助費____元。

申請被申請人合計支付_______因工傷事故總費用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一、入職工作情況和工傷事故事實

本人_______,現年____歲,__,___族,職業___。住本市_______村。於_____年____月受聘於___市_______設備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後指派在金剛_______鞭炮煙花總廠和醴陵_______與大瑤_______分廠,以及_______煙花廠進行鋼結構陽光棚製作。日工資標準_____元/天,吃住由_____負責。

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___時左右,本人在金剛_______鞭炮煙花總廠擴建安裝施工中,不幸從近四米多高的鋼結構陽光棚上摔下,導致雙腿後跟骨粉碎性骨折。於當日進駐____市中醫院骨科治療。在治療中醫院對右腳後跟實施石膏固定術。對左腳實施了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加自體骨植骨術等治療_____天。於(注:住院治療費用共___元,已由____公司支付)。於____年__月____日出院回家進行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活動與功能訓練等康復治療。期間進行了二次複查,其恢復效果一般。

二、申請理由

本人在康復期先後多次與_____公司協商,請求對此事繼續負責,支付上述申請的各項費用。但金和公司態度不明,均無結果。故特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此致

___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1: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因其違約行為向申請人支付貨款_________元和經濟損失__________元;

(2)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

事實與理由:

(事實經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責任的理由)

此致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同志,在我單位任職務,是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蓋章)

年月日

附:該法定代表人住所:

電話:

注: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性別:籍貫:

出生年月:工作單位:

家庭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篇22: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報號碼)

此致

成都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蓋章或簽名)

年月日

注:1、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篇23:仲裁申請書

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因_______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你會正在審理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特請你會採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採取保全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申請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貨物、變賣不易保存物並保存價款或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或法律准許的其它方法。

篇24: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x0年12月3日簽訂的《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協議無效。

事實與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該合同第12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為“12.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當時有效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12.2仲裁地點為合同簽訂地(古縣)。”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合同中對具體的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也未達成補充協議,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的仲裁協議屬於無效。

為此,請求貴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5年2月20日

篇25:仲裁申請書

姓 名:

編 號:

提示

仲裁員是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聘任並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範圍內,以專業知識和判斷力為當事人仲裁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專業人員。

如果您:符合仲裁員任職條件

願意投入時間和精力 能夠公正高效參與仲裁 接受本會對仲裁員的要求

那麼請您真實地填寫此申請表,並按表中要求附上有關證明覆印件。您的信息將會被錄入深

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人才儲備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交仲裁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一經通過,您的名字即載入《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以供當事人選擇或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工作是神聖的,我們期望並相信,因您的加入會給深圳仲裁委員會帶來新的聲譽和發展!

~~~~~~~~~~~~~~~~~~~~~~~~~~~~~~~~~~

表中有□的為選擇項,在符合條件的□中打√,或直接點擊□。 表中填寫不下的可另外附頁。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深圳市筍崗東路1X

深圳仲裁委員會 發展處郵政編碼:XX

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及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繫:聯繫電話:XX 傳真:XX

申請人基本信息

聯 絡 方 式

注:此欄信息是我們與您溝通的渠道,非常重要,如有變更,請及時與發展處聯繫,以便辦

案祕書能儘快與您溝通。

擔任仲裁員資格

學習簡 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

篇26: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雙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__字__號裁決書)被申請人未履行裁決中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你院申請予以執行。

申請執行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篇27: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

2.支付違約金

3.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XX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為XXXXX萬元的起重吊裝設備。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已支付了______________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元(大寫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十五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計算,共計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六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此致

XX市仲裁委員會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篇28: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程xx,女,漢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市xx區1樓2門10號。

被申請人:陝西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請求:

1.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返還購房款114719元,並賠償利息5091元;

2.請求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位於XX市xxx小區第22棟10602號房屋以382396元出讓於申請人。被申請人應於20xx年12月31日向申請人交付房屋。申請人應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

申請人依據合同約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交納給被申請人。xx年3月申請人發現被申請人是在違法銷售房屋,其購買的.房屋沒有法律規定的相關手續。因此申請人認為其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請求裁決確認合同無效,並由被申請人返還購房款114719元,賠償申請人利息5091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三月十四日

篇29:仲裁申請書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篇30: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xx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20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篇31:仲裁申請書

仲 裁 員 申 請 表

姓 名:

編 號:

提 示

仲裁員是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聘任並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在法律和仲裁規則許可的範圍內,以專業知識和判斷力為當事人的仲裁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的專業人員。

如果您:符合仲裁員任職條件 願意投入時間和精力 能夠公正高效參與仲裁 接受本會對仲裁員的要求

那麼請您真實地填寫此申請表,並按表中要求附上有關證明覆印件。您的信息將會被錄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人才儲備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交隨州仲裁委員會審議。一經通過,您的名字即載入《隨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名冊》中,以供當事人選擇或本會主任指定。

仲裁工作是神聖的,我們期望並相信,因您的加入會給隨州仲裁委員會帶來聲譽和發展!

表中有□的為選擇項,在符合條件□的中打√。 表中填寫不下的可另外附頁。 此表填妥後請郵寄或遞交到下述地址: 隨州市城南新區市政府大樓520室 郵政編碼:441300

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關建議或事項,請及時與我們聯繫: 聯繫電話(傳真):0722—3596516,3596890 Email:

申請人基本信息

擔任仲裁員資格

聯 絡 方 式

案祕書能儘快與您溝通。

學習簡歷(附最高學歷證明)

主要工作經歷

篇32: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電話***: 身份證編號:***漢族,住****

被申請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

仲裁請求:

1. 請求依法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及面積差異款項及 利息共計人民幣****元:其中:支付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書違約金***元;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違約金****元;支付房屋面積差異的款項***元。前述款項利息***元。

2、本案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年**月**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開發建設的位於**“***”小區第*幢*樓*號商品房。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第19條第一款第2項的約定: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年***月***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第二款約定,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自買受買房過户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0.5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支付。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房屋建築面積,以房管局實測為準,其參照標準為***㎡,如有誤差按單價****元/㎡多退少補。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支付房屋總價款****元,**年 **月**日,被申請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請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的參照標準誤差1.26平方米。****年**月**日申請人才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與合同約定逾期700天),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被申請人違約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標準不符,違約致使申請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9條以及補充協議第十四條的約定。因此,被申請人應依約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逾期辦理樓棟權屬證明違約金***元;向申請人支付自申請人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次日起至申請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的違約金*****元;交付房屋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應退還的價款****元,以及前述三筆價款的逾期支付利息***元。

申請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第12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08條之規定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綿陽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33: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x,聯繫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xxxx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董事長 聯繫電話:xxx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6200元(9個月×1800元/月)。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在沒簽書面合同期間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 14400元(8個月×1800元/月)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從20xx年至仲裁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從20xx年4月起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從事車工工作,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的合同書。截止到20xx年1月1日起,被申請人才與申請人簽訂了為期三年的書面的勞動合同。截止到20xx年底單位因經營不善,通知部分人員放假,隨時等候消息繼續上班。20xx年1月份,被申請人通知我去單位上班,我在單位工作了7個月。後20xx年7月份,單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單位通知後再來上班。

但截至到目前為止,單位仍未通知申請人繼續上班。另外申請人在20xx年5月拿到了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上表明單位從20xx年起就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過保險費用。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從20xx年7月份起就一直沒有提供給申請人上班的工作條件,且長期沒有給申請人繳納過社會保險。因此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要求解除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請求貴委責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籤書面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及20xx年到仲裁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10月30日

篇34:仲裁申請書

(一)首部。依次寫明下列事項:

1、文書名稱,在上部正中寫“仲裁申請書”或“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事項。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紐織的,應寫明單位全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如有委託代理人的,應在下一項寫明委託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項。

3、被申請人的身份事項,與申請人的各項相同。

如果仲裁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應依照上述內容分別書寫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請書的主體部分,包括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1、仲裁請求。

2、所根據的事實,這裏所指的實施是指雙方爭議的實施或被申請人侵權的事實及其證據.

3、理由。在事實陳述清楚之後,應概括地分析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仲裁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條款,以論證仲裁請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寫明:

1、致送仲裁委員會名稱;

2、仲裁申請人簽名蓋章;

3、仲裁申請時間;

4、附項。

篇35: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對____年___月___日向貴委提出的勞動仲裁申請,現請求撤回。

申請理由: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請勞動仲裁,貴委已經受理。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庭外和解,故申請人向貴委撤回勞動仲裁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6: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職務:董事長

住所:上海浦東新區xx路xxx號,郵政編碼:20xxxx

委託代理人:上海市嘉華律師事務所李居鵬律師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中國xx團有限公司六盤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住所:貴州省六盤水市xx路x號,郵政編碼:553000

聯繫電話:xxxxxx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貨款RMB 176,960。00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RMB5,308。8元。

3、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自20xx年開始20xx年止,先後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為240,960元的ADSL終端設備。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於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176,960。00元(大寫壹拾柒萬陸千玖佰陸拾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12。2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3%計算,共計5,308。8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四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7: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男,漢族,1957年1月15日生,住區左鎮村,裝卸工,電話:.

被申請人:唐山市區廠(性質 個體)

業主:

申請事項

1、申請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傷待遇共計71213.37元。

3、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被申請人處職工,20xx年7月7日上午工作時,被拖拉機撞傷,區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股骨中下段閉合骨折,左大腿下段皮裂傷、剝裂傷,於20xx年7月23日因無錢支付醫藥費而出院。“豐勞裁字(20xx)144號”裁決書已經確認申請人王玉山與被申請人市區鑫塔添加劑廠存在事實勞動關係。20xx年1月21日,“唐勞社傷險認決字【20xx】A1015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王玉山屬於工傷。20xx年3月22日,“唐勞(工傷)鑑(初)字【20xx】0458號”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鑑定王玉山為玖級傷殘,停工留薪期12個月,現申請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王玉山因工受傷的醫療費15586.97元,鑑定費6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68元,護理費262.4元,交通費96元,停工留薪工資12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0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9950元,傷殘就業補助金8550元及二次手術費6000元,共計71213.37元。並且要求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用,望裁如所請。

此致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4月11日

篇38:仲裁申請書

異議申請人:,男,漢族,現年歲,住鄭州市。電話:

異議事項:請求對河南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進行除外仲裁。

事實與理由:河南隆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對工程款部分的裁決,包含有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其裁決對異議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厲害關係,但是該裁決異議申請人並沒有參與,也沒有與有關方面達成仲裁協議,異議申請人無法舉證、表達自己的觀點理由,因此,如果裁決將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做出仲裁,就會對異議申請人的權利造成侵害。

異議申請人特提出此申請,請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當事人與異議申請人就其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價格達成最終具有強制履行效力的協議後提交仲裁庭後再對仲裁當事人的爭議進行仲裁。

此致

鄭州市仲裁委員會

異議申請人:

年 月 日

篇39: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變更仲裁請求為: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1665元,並支付加倍賠償金1665元;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事實和理由:

貴仲裁委員會受理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勞動仲裁一案,申請人從20xx年起每月工資1450元。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資2175元,但僅於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剋扣申請人應得工資1665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之規定,被申請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百應加付賠償金1665元。

從20xx年9月入職至被申請人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工關係時止,申請人工作年限即將屆滿5年,被申請人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請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計付經濟補償金7250元(計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14500元。

現根據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申請變更仲裁請求,盼準!

此致

重慶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8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24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印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的通知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各區縣(自治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將《勞動爭議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當事人在勞動爭議仲裁活動中的行為,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保障當事人權利的充分行使,結合我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處理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請求事項中金錢給付數額提出變更的,應當在仲裁庭調查結束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該案仲裁員進行確認。

第三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的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在仲裁庭開庭前提出,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

增加的申訴請求符合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辦理受理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四條 開庭審理時或開庭審理後至裁決之前當事人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提出反請求的,應另案申訴。

第五條 當事人提出反請求,應當在開庭審理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當事人提出的反請求由該案仲裁員予以審查,符合提出反請求條件的,辦理立案審批手續,併案審理。

第六條 當事人依據申訴事實之外的`其他事實增加、變更申訴請求或提出反請求的,另案申訴。

第七條 對方當事人對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的內容享有答辯期。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限同時作相應順延。

第八條 增加、變更的申訴請求或反請求不屬勞動爭議受案範圍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二條 提出變更申訴請求的,應當根據請求數額增減情況被繳案件處理費或申請退還預繳的案件處理費。

第十條 當事人依據本規定第三條 增加、變更申訴請求以及依據本規定第五條 提出反請求的,應當在辦理受理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或在辦理立案審批手續時預繳案件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篇40: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呂鳳蓮(化名),女,197*年1月*5日生,户籍地*****市文化路金鹿小區808-202-303,現住上海市**路*65弄49號50*室。

被申請人上海******設備有限公司,辦公地址上海**區**路*75號53*室,法定代表人宜温文(化名),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請求裁令恢復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2、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按月薪3600元標準支付20xx年1月11日(產假期滿)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工資。

3、請求裁令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9月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城鎮社會保險費用。

4、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三年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4965.52元(3600÷21.75×15×20xx年6月1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月薪3600元。20xx年8月26日申請人開始休產假。20xx年1月上班後,發現被申請人20xx年9月即辦理了退工手續,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有被申請人出具退工單為證。工商企業機讀資料證明,被申請人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經多次協商交涉未果,迫使申請人不得不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鑑於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則請求裁令恢復雙方的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3、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國務院令第9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也明確規定,無過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合同。”申請人於20xx年8月26日生產,產假四個半月即到20xx年1月11日期滿。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產假期間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剝奪了申請人的勞動權利和生存權利,工作一直處於不確定的懸空狀態,也無法去其他單位應聘上班。

為此請求依法支付產假期滿的次日即20xx年1月12日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工資。

4、《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就是説,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第四十五條規定,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對不繳、漏繳或者少繳養老保險費的單位,可以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可以通過銀行扣繳,並可處以未繳納金1-2倍罰款,但最高不超3萬元。

申請人持有本市引進人才居住證,一直繳納的是城鎮社會保險。被申請人20xx年9月停止繳納申請人社會保險費,現請求補繳20xx年9月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社會保險費用。

5、依據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已近3年的工齡,每年應當享受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一直沒有依照規定給予安排,故請求依法支付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國務院公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該條例第三條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因此申請人3年的休假時間應當為15天。該條例第五條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勞動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人不具備不享受年休假的法定條件。

依據上述規定,被申請人應當支付應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資4965.52元(3600÷21.75×15×20xx年8月26日生產,被申請人20xx年9月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剝奪了申請人的勞動權利和生存權利,給申請人造成諸多經濟困難和精神損害,以至難以哺育剛出生才幾個月的寶寶。請求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公正公平裁決,支持申請人的以上仲裁請求。

此致

上海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件:

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證據目錄及證據

申請人:

申訴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XX年XX月XX日

(可附帶副本文件.例:

附:副本___

物證__

書證__)

篇41:仲裁申請書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對於仲裁申請書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

第三十五條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

決定受理的,仲裁委員會可以將反申請和申請合併處理。

該反申請如果是應當另行申請仲裁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書面告知被申請人另行申請仲裁;該反申請如果是不屬於本規則規定應當受理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向被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被申請人在答辯期滿後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應當另行提出,另案處理。

二、仲裁申請書使用範圍及解決的問題

《仲裁申請書》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交的書面材料之一,用於明確申請人的仲裁請求,闡述事實和理由等。被申請人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的,也應當填寫《仲裁申請書》。

三、仲裁申請書填寫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填寫清楚。申請人是自然人的,姓名應與身份證相符,不符則需提供曾用名或其他證明;聯繫地址,應是明確具體的通訊方式;聯繫電話應當清楚。申請人應當是直接關係人。在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等案件中,勞動者本人已死亡,具備主張權利主體資格的遺囑繼承人或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利害關係人不全的,應當通知其他共同申請人蔘加仲裁。必要時需經過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參照樣本中被申請人的格式填寫基本情況。

2、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名稱應與企業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一致,聯繫地址、電話應當清楚無誤。被申請人應當是具備《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規定的主體資格。被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參照樣本中申請人的格式填寫基本情況。

3、如有第三人,應列明第三人的基本情況。第三人可以是用人單位或自然人。

(二)仲裁請求應當明確

可以計算金額的應當註明仲裁請求事項及金額。涉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後的爭議事項及金額可分開列明。對涉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終局裁決事項的應特別註明。

(三)事實和理由應當簡明扼要

可以指導申請人區分不同案件類型填寫幾大必備要素:如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爭議填寫入職時間、合同、崗位、工資標準、解除及離職時間、解除終止原因等;工傷待遇爭議填寫工傷事故發生時間、工傷的認定時間、勞動能力鑑定時間、傷殘等級、醫療期、本人工資、社會工傷保險繳納情況、已支付的工傷待遇等;勞動報酬爭議填寫工資標準、工資構成、工資支付方式、工作時間等。內容較多時,可續加中頁。

(四)書寫要求

申請人在書寫《仲裁申請書》時,應用鋼筆書寫或打印。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一欄應由申請人本人、法定代理人簽名,申請人為用人單位韻應加蓋單位公章。複印件及打印件均應用鋼筆簽名,修改處應註明姓名及日期。

(五)附件標明副本數量

申請人應按被訴人、第三人人數提交《仲裁申請書》副本。附件中的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中註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仲裁申請書範例參考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篇42: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x省xxxxxxx國際貿易公司

地址:xxxxxxxx省xxxxxxx市xxx路xxx號

法定代表人:揚xxxxxx

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xxxxxxx市xxxxxx合成纖維廠

地址:xxxxxxxxxxx市xxxxxx路xxxxxx號

法定代表人:劉xxxxxxxxxx

職務:廠長

請求事項:

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xxxxxx萬元人民幣,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財產。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因設備購銷合同發生糾紛,現已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書,申請你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付清剩餘貨款。本案已被受理。根據被申請人所在區工商,税務管理部門的有關信息,被申請人由於長期經營不善,嚴重虧損,現正準備與其他企業合併。為防止其借合併之機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特向你會申請,對被申請人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以保證仲裁裁決得以順利執行,實現申請人合法權益。

如因申請採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申請人願意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因錯誤保全造成的損失,並承擔採取保全措施的費用。

此致

敬禮

xxxxxx市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xxx國際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xxxxxxxxxx

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篇43:仲裁申請書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㈠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㈡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在內地或者香港特區申請執行的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提出證據證明有哪些情形的,經審查核實,有關法院可裁定不予執行?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69次會議通過,20xx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佈,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明確: 申請人向有關法院申請執行內地或者香港特區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據執行地法律有關時限的規定。有關法院接到申請人申請後,應當按執行地法律程序處理及執行。在內地或者香港特區申請執行的仲裁裁決,被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提出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查核實,有關法院可裁定不予執行:

(一)仲裁協議當事人依對其適用的法律屬於某種無行為能力的情形;或者該項仲裁協議依約定的準據法無效;或者未指明以何種法律為準時,依仲裁裁決地的法律是無效的;

(二)被申請人未接到指派仲裁員的適當通知,或者因他故未能陳述意見的;

(三)裁決所處理的爭議不是交付仲裁的標的或者不在仲裁協議條款之內,或者裁決載有關於交付仲裁範圍以外事項的決定的;但交付仲裁事項的決定可與未交付仲裁的事項劃分時,裁決中關於交付仲裁事項的決定部分應當予以執行;

(四)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庭程序與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不符,或者在有關當事人沒有這種協議時與仲裁地的法律不符的;

(五)裁決對當事人尚無約束力,或者業經仲裁地的法院或者按仲裁地的法律撤銷或者停止執行的。

有關法院認定依執行地法律,爭議事項不能以仲裁解決的,則可不予執行該裁決。 內地法院認定在內地執行該仲裁裁決違反內地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香港特區法院決定在香港特區執行該仲裁裁決違反香港特區的公共政策,則可不予執行該裁決。

篇44: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申請延期舉證______日。

事實和理由:

關於申請人與______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仲裁一案已由貴委受理,因在貴委指定的舉證期內無法將相關證據全部提交,即在舉證期限內舉證確有困難。現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以及《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____條的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延期舉證,請予以准許!

此致

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45: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市鋼窗廠。住所地:××市××區××××大街××號。

法定代表人:張××,廠長,電話:××××××

委託代理人:王××,××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貨款×××元。

二、賠償損失費×××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請人××省××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我廠在××市簽訂銷合同一份,採購我廠生產的鋼窗××××副。合同對鋼窗的質料、規格、數量和單價都作了明確約定,交貨日期為19××年6月份。我廠按期向被申請人交付了鋼窗並經過合格驗收,但對方卻遲遲不支付貨款,後又稱有部分鋼窗不符合合市場變化的影響,公司資金緊張,一時難於支付貨款。由於××房地產開發公司違約拒不支付貨款,我廠幾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給我廠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由於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市鋼窗廠

20××年11月18日

篇46: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男,漢族,國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單位: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礦

住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電話:

被申請人: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

地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業務人員: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

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x2/人x80天);

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x80);

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3840元(45x80天);

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鑑定費:300元;

8、第二次手續費4800元。

9、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實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請人X在煤礦井下砌碹時被矸石砸傷左腳,被送往宣威市中醫院醫治,經醫院初步診斷為:1、右足背挫裂傷;2、左第五指骨開放性骨折;3、左足背異物殘留;4、左第二趾骨撕脱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xx年12月26日會議討論定予以認定為工傷(曲人工認字「20xx」第30440號)。20xx年月日經曲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九級傷殘(曲人鑑委字〔20xx〕第號)。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致

宣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工傷認定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2、《曲靖市勞動能力等級鑑定通知書》一份;

3、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發票複印件一份;

4、《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兩份。

5、《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篇47: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北京xxxx傢俱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縣xx鄉。

法定代表人:李xx職務: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劉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國x x xx傢俱中國製作銷售中心。

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鄭xx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貨款xx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擔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19x x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傢俱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約定被申請人於19x x年12月31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製傢俱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於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x xx萬美元。此後,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約定。

19x x年1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後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xx餘萬美元,遠遠低於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委託北京迸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鑑定,鑑定結果表明,該套生產設備屬於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鑑定總金額為xx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買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於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減少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態度與被申請人協商,希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約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鑑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市xx傢俱有限公司

19x x年x月x日

附:1.申請書副本4份;

2.仲裁協議書4份;

3.證據材料:合同書4份;

鑑定證書4份;

其他材料4份。

篇48:仲裁申請書

申 請 人: xx

地 址: xx

法定代表人: xxx

被申 請 人:xxx 女,漢族 xx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並作出x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xx有限公司於20xx年 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於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xx年入職並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並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於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於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並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並採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Xx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附件:裁決書複印件一份

通知複印件一份

應訴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舉證通知書複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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