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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怎麼拒絕上司挽留

欄目: 辭職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4.3K

辭職怎麼拒絕上司挽留

表示這段時間對領導和公司的留戀和感謝。對領導挽留的複雜心情。不得不走的客觀因素。(如接送孩子時間距離方面、照顧老母上、自己的身體原因、自己下一步的計劃及其對整個家庭的重大影響,雖然不捨不得不走以後再聚的客套。

延伸閲讀

公務員辭職的辭職規定

規範公務員辭去公職工作,範保障機關與公務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務員法,制權定本規定。本規定所稱辭去公職,是指公定務員依照法律、法務規定,申請終止與任免機關的,任用關係。公務員辭去公職後,不再具有公務員公身份。公務員辭去去公職,應當依照法定的情形、權限和程序辦理。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上滿國家規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辭去公職。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不得辭去公職。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審嫌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結的不得辭去公職。

試用期10天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10天辭職有工資。別説做了十天,就是做了一天都是要給工資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因此,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員工不辭職直接走有工資嗎

不辭職直接走,用人單位扣多少工資,法律是無具體規定的。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未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