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8.35K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多篇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1

人生會面臨許多選擇,當你正處於十字路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時,你將做出如何決擇?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選錯了道路使自己後悔一生,當然尤其是我們青少年。由於這方面的原因,學校特意為我們組織了一節法制教育課.對於我們來説真可謂是意義重大。

這堂法制教育課裏面講了很多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真實案例,圍繞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開論述,使同學們更好地認識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個影響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於工作,疏忽了對子女的照顧。因此,他們胡亂結識朋友,到處留連,自甘墮落;甚至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關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搶,壞事做盡……

學校,是第二個影響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為和同學一時慪氣,就影響了彼此之間的友誼,還很容易導致心靈或肉體上受傷。又例如某某同學被老師批評了一頓,如果接受不了,就會懷恨在心,便處心積累想謀害老師。罪惡,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中,一些不經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麼,你就會成為罪惡的“獵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話説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就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規則去做。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目的就是為了公民能更好的實現自己的權利與自由,同時也對破壞和妨礙他人權利與自由的人也起懲治作用。在法制社會裏,每個人時時處處都離不開法律。作為一個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應該遵守法紀。

如果我們不小心違反觸犯了法律,應該勇於承擔責任按照規定進行補救,千萬不要耍小聰明,結果反而會害了自己。我們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規定的法紀,做一個合格的小公民,還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導致違法的不良誘惑。

總之,作為一名中學生,要讓犯罪遠離我們,要付出的努力還很多,很多。要與法律作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才能讓自己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2

一、合同簽訂前應該注意的問題:首先,合同訂立前我們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範圍。其次,合同簽訂前應當審查合同對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許,有什麼特別要求等,這是我們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因此,為了 確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訂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閲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諮詢律師,確認一下籤訂這樣的合同或者這樣簽訂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們對將來的風險有個預測。(二)合同相對人。在簽訂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對合同相對人是否適合作為合作對象等商業、技術方面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瞭解外,為了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實際上,在訂立合同之前對合同相對人的性質進行審查是對合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延伸,有條件的話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審查以下文件:(1)公民個人的身份證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2)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對方具體負責訂立合同的人的介紹信或授權委託書。

這些文件應當附在所簽訂的合同書後面與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2、合同相對人的履約能力。履約能力是我們選擇合作伙伴時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主要是商業上的考慮,從法律方面來説,對合同相對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徑:(1)調查相對人的工商登記檔案。藉此可以從側面瞭解相對人的規模和從業經驗等。(2)調查相對人的房產登記檔案、機動車登記檔案等財產狀況。其主要目的是瞭解萬一合同相對人違約或出現其他情況給我方帶來經濟損失時是否有能力賠償我方。(三)合同標的。在訂立合同前,對於合同標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該標的是否合法 以及該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1、標的是否合法。2、標的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所謂瑕疵通俗地説就是有缺陷,包括兩種,一種是物的瑕疵,這比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質如形狀或功能有問題,這種瑕疵比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種是權利瑕疵,是指標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權利而致使合同內容無法實現,淺顯地説,就是合同標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礙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目的無法實現。權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們忽略。在訂立合同前要對標的物各方面的情況都考察清楚,以防範風險,同時也減少訂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業自身的思考。1、嚴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蓋造成經濟損失;2、嚴格管理介紹信、授權書等,切忌將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授權委託書或單位名頭紙給流失。

綜上所述,我們在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確保我們即將簽訂的合同能夠得到履行,同時將我們訂立合同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簽訂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關於合同生效的幾個問題。

簽訂合同都有一個談判的過程,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才能簽訂合同書。有些合同,由於雙方不在同一地區,簽訂合同的過程是通過電話、傳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來進行的。這些都是被現行《合同法》所允許的。《合同法》把簽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為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通常,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發出要約,對方討價還價又發回反要約,雙方經過幾輪要約與反要約的往來,最後對合同條件達成一致,做出承諾,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相對人或承諾人。

要約必須包含有與他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和完整,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要約的約束, 即有訂立合同的義務。

所謂承諾,就是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全部條件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又稱為反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與要約和承諾有關的就是合同的形式問題。觀念上,只有雙方訂立書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雙方簽字蓋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我們的這種想法絕對是有誤差的。《合同法》第十條改變了這種規定,它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説,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於書面形式,這是與國際接軌的作法,與是經濟現實相符合,目的是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現行《合同法》的規定,並不一定是隻有簽了書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簽訂合同,可能我們的一些信函往來或者行為就已經使合同成立了。總的原則是,合同自承諾生效時成立,而承諾則自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因此,合同就從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成立。合同法這樣規定,使合同的簽訂比較容易,無疑提高了經濟效率,但相對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點,日後出現糾紛或訴訟舉證也很困難。所以法律允許當事人對合同形式做出約定,我們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合同, 可以對合同內容做出較詳細的約定,以策安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 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往來函件的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則合同於簽訂確認書時成立。

明確了法律關於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明晰我們認識上的誤區,在實務中也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經營風險。比如説,我們公司要購買一批設備,通過市場調查,我們向自己滿意的一家公司發出了信息,而這個信息具備了要約的全部條件,構成一個要約。那麼,如果對方做出承諾,則承諾到達我們公司後合同就已經依法成立了。可是我們按原來的思維,認為書面合同還沒簽訂,合同還沒成立,我們還可以繼續選擇更好的交易夥伴,所以我們可能還在與其他公司聯繫磋商。但是,此時對方基於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經在履行了。這樣的危害是,我們認為合同沒有訂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簽訂了合同,這就構成了對原來那家公司的違約,就要違約賠償甚至訴訟。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法律規定,按交易習慣或要約的明確規定,對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諾通知,直接將設備發送到我們公司,以行為作出承諾。那樣我們可能就更被動了。

那麼,反過來,如果一個老客户給我們打了一個電話,明確地發出了購貨的要約,我們是否就可以直接發貨了呢?當然 不可以,因為雖然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説對方是發出了要約,但是從證據學的角度來説,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對方向我們發出了要約,即便是能夠打印對方的電話通 訊記錄,也只能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時間對方打了電話給我,而不能證明其在電話中發出了要約。無論我們作為買方還是賣方,我們一方面要考慮到在沒有出具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也可能導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們還要考慮到這種沒有訂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夠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3

一、實習基本情況:

(一)實習單位:__律師事務?

(二)實習地點:__

(三)實習職位:律師助理

(四)指導老師:王__律師

(五)實習時間:20__年12月11日—20__年3月7日

(六)實習目的:體驗律師行業,學習實踐經驗,將理論知識應用於實踐中。

二、實習單位簡介

(一)單位名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

(二)實習部門:知識產權部牟晉軍律師團隊

(三)單位簡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於2012年3月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一家國際化、半公司制的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其高級合夥人牟晉軍律師率領的精英團隊,致力於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及企業法律顧問方面的法律服務。團隊成員包括分佈於北京、上海、廣州、青島、深圳等地的專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與it行業技術、市場專家等組成。

三、實習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有關律師從業規則。

第一天工作就在自己的微博、空間等公眾平台上大肆的談自己的工作情況、展示工作內容,對一個剛從學校出來的學生來説也許只是家常便飯,但在律師前輩們看來,這是一個多麼嚴重的錯誤。法律人要有基本的保密意識,謹言慎行為其重要品質。於是我被師傅狠狠的批評了。第二天,師傅給我的唯一任務就是認真學習作為一名律師或律師助理應該遵循的基本規則。例如《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八條: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從此以後,如何分辨工作中何為應當保守的祕密並對此“守口如瓶”就銘記於心。

(二)學習常用辦案網站。

網絡時代的今天,互聯網成了我們學習和工作的必備。在有當事人是公司的案件中,必須向法院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和組織機構代碼,這就需要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和工商局網站或紅盾網(深圳為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網站上查詢打印。在辦理關於計算機網絡類的案件時,還會經常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等網站。另外當地法院網、律協網上可以學習最新法律動態、典型重大案例,也可以查詢法律資訊、法律規定,是應該時常關注的網站。

(三)整理文件、卷宗,歸檔。

律師的工作離不開各種文件、材料,電子版的,紙質的材料可謂是多而雜的。關於電子版的文件,從一開始建立文件時就一定要把各類文件命名清楚完整,並進行合理的分類,這樣以便日後查找和使用。在製作各項表格的時候不僅要將信息完整而準確的填充,還要儘量保持表格的美觀。而紙質的材料,則一定要準確無誤的裝進相應的案卷袋中並按照委託人、對方當事人和法院三方分類疊放。

(四)學習立案。

立案是啟動一個案件訴訟程序的開始,也是訴訟案件的必經階段。立案對於剛接觸律師辦案工作的我來説也許只是舟車勞累,到法院立案庭去遞交立案材料。但是要順利拿到受理案件通知書,前期的立案材料的準備就變得很重要了,如果缺了哪一份就可能會白跑一趟。哪些材料法院是一定要收原件的,哪些材料法院是隻收復印件的,這些可能在各個法院的要求不一樣,這就需要我們在每次立案時留心。拿到受理通知書也要仔細核對一下各項信息有沒有錯誤,尤其是一次提交的案件比較多的時候,因為法官也會有出錯的時候,一旦材料中出現錯誤,其產生的後果就只能自己承擔。當然,在立案時對自己手中的各項材料的內容也要了如指掌,以便快速的回答法官提出的問題,從而提高立案效率。

(五)學習庭審技能,參與庭審。

實習期間,有幸親身參與了一次庭審活動並在庭上發言。在做之前覺得很困難的事情,做了以後發現,其實也沒有想象的那麼難以開口。在庭上的發言,不可以過激也不能太過於平和,該收的時候要收,該放的時候還是要放。當然,整個庭審活動都要聽從法官的指揮,千萬不可毫無秩序地和對方當事人產生爭執。

要想在庭上保持平穩而有序的發言,在庭前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能用書面形式展現的材料儘量用書面形式展現,這樣能夠讓法官對各方意見有更清晰的瞭解,也能夠提高庭審的效率。

儘管在庭上對方當事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是相沖突的,但是沒有必要像仇人一樣,雙方還是可以很友好的打招呼或者交談的。這樣有利於案件的和平解決,也是體現律師個人素質的重要方面。

(六)學習撰寫法律文書。

實習期間,因為師傅儘量的讓我親自跟着案子,親身體驗具體辦案程序,所以與案子有關的各種法律文書我也都撰寫過了。剛開始以為很難,做不到,但是多看看模板,然後自己好好思考一下還是能寫出來的。寫法律文書重要的幾點我總結如下:

(1)任何事實和理由都需要有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不能杜撰也不可簡單的説“依據法律法規”,一定要去親自查找這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2)文書的結構和邏輯一定要清晰,要充滿展現一個法律人的嚴謹的邏輯思維;

(3)文書中一定不要出現書寫錯誤的情況,嚴謹是律師必備的基本素質。

(七)學習調查取證。

實習期間,因為案件的需要,有機會多次接觸公證處,並獨立的去做了一份公證取證。要做一份公證首先應該要聯繫好公證員,確定公證的時間,然後在約定的時間帶好公證申請書及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所需的費用前往公證。在公證結束後要耐心等待公證書的製作。這個期間也要主動聯繫公證員取公證書的具體時間,並親自去取即可。

(八)學習和案件有關的人員聯繫。

實習期間,因為直接接觸案件,必然需要和法院、對方當事人或其他相關人員聯繫。記得第一次給法院打電話,我盯着電話看到好久,也想了好久才緊張兮兮的拿起電話。不過打過幾次以後就覺得,其實都是普通人,接電話的那頭也不知道你是誰,都是平等的。只要在接通電話的時候思路清晰,表達明確就好。

(九)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日常行政工作

做律師辦案子固然是核心,但是日常工作中還是要不斷接觸行政事務,例如每月的報銷、貼發票,每個案子接手也都需要在所裏的oa系統進行登記、開具所函等等。這些工作雖然很繁瑣,但都是律師工作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我都耐心的去做好它們。

四、實習的心得體會

學習掌握了理論知識後再來實踐前,以為自己是準備得很充分的,滿滿的自信。但是在真正接觸實踐以後發現,實際操作上的很多東西都要重新開始學。這段時間的實習也是很好的銜接從學生到職場人的過程,為我畢業以後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礎。

工作中或多或少的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把它們歸結為沒有用心,唯有用心才能辦好一件事。實習期間我經常會犯一些比較低級的錯誤,師傅對我説過最多的就是“這不是平時做練習題,錯了擦一擦改一改就好!錯了就錯了,錯了就全錯了。”做律師,文案工作一定要做得認真、細緻,哪怕慢一點,但是一定要精準。

實習期間,我開始懂得做人低調的道理,安靜的、穩穩的去做一件事,才能夠取得一鳴驚人的成果。高調的人往往容易心生浮躁,一顆浮躁的心總是不能靜下來做好一件事的。

實習期間,我深刻的體會到律師這個職業並不是像偶像劇裏想象的那麼輕鬆、那麼光鮮亮麗。我們在不斷的付出腦力勞動的時候還要付出體力勞動。調查取證、立案、開庭等這些奔波勞碌的事情也都需要我們堅強的內心和健康的體魄作為支撐。

實習以來,我慢慢的開始領悟,與人相處懂得付出的.重要性。只有捨得付出,才能更好的與人相處。在付出的時候也不要過於去計較得失,心甘情願的付出,最終才能讓別人快樂,讓自己快樂。

這三個月的學習讓我受益良多,很感激我的指導老師王律師,她嚴謹的工作作風讓我印象深刻,温柔的言語總是讓人倍感親切。作為我律師生涯的第一位老師,老師説過的每一句話學生都銘記於心,也希望我能夠在走上工作崗位以後能夠越來越優秀,爭取超越老師的要求的標準,做一名合格、優秀的律師。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4

暑期社會實踐,是我們大學生充分利用暑期的時間,以各種方式深入社會之中展開形式多樣的各種實踐活動。積極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能夠促進我們對社會的瞭解,提高自身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現狀的認識,實現書本知識和實踐知識的更好結合,幫助我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環節,是適應新世紀社會發展要求,培養全面發展型人才的需要,是加強集體主義,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昇華思想的有效途徑。積極投身社會實踐,深入羣眾,瞭解社會,增長才幹,是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的正確道路,是青年學生運用所學知識技能,發揮聰明才智,積極為社會作貢獻的重要途徑。

利用假期參加有意義的社會實踐活動,接觸社會,瞭解社會,從社會實踐中檢驗自我。在實踐中積累社會經驗,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能力,這將為我們以後走出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年輕,是我們值得驕傲的資本,這個時代註定要我們去開拓!我們年輕而勇敢,我們都想成為在天空展翅翱翔的雄鷹,去搏擊浩渺的藍天;我們都想成為在草原自由馳騁的奔馬,來一個驚天動地的嘶鳴;我們都想成為在史冊著名的偉人,在人生的畫圖上留下光彩的一筆!我們好想好想,用自己的行動開拓一片完全屬於自己的天宇,成為瞬間飛逝的流星,把短暫的生命定格為永恆。而這一切的一切,需要我們用行動把空想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證明!

一片葉子屬於一個季節,年輕的莘莘學子擁有絢麗的青春年華。誰説意氣風發,我們年少輕狂,經受不住暴雨的洗禮?誰説象牙塔裏的我們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走出校園,踏上社會,我們能否不辜負他人的期望,為自己書寫步入大學就等於步入半個社會。我們不再是象牙塔裏不能受風吹雨打的花朵,通過社會實踐的磨練,我們深深地認識到社會實踐是一筆財富。社會是一所更能鍛鍊人的綜合性大學,只有正確的引導我們深入社會,瞭解社會,服務於社會,投身到社會實踐中去,才能使我們發現自身的不足,為今後走出校門,踏進社會創造良好的條件;才能使我們學有所用,在實踐中成才,在服務中成長,並有效的為社會服務,體現大學生的自身價值。今後的工作中,是在過去社會實踐活動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拓展社會實踐活動範圍,挖掘實踐活動培養人才的潛力,堅持社會實踐與瞭解國情,服務社會相結合,為國家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出謀劃策。堅持社會實踐與專業特點相結合,為地方經濟的發展貢獻力量,為社會創造了新的財富。

對於出生在農村的我而言,暑期打工是理所當然的,這樣既可以賺點錢為父母減輕經濟負擔,又可以充實暑假生活。農村的孩子動手能力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經親戚介紹我到我們縣城的一家農用車修配店去打了一個月的臨時工。

我的工作主要是幫忙整理零配件,給修配師傅們遞一下工具,有時清閒一點的時候他們還讓我自己動手試試,叫我一些零件的裝配位置,某個配置的工作原理等。當時我真慶幸我是一個學生,那些原理都可以在我學過的課本中找到,所以我很容易理解,也很快就能上手。我在師傅的指導下還真修好幾輛三四輪,雖然這幾輛車的故障很小,在幾位師傅的眼中根本不值得一提,但當修好的那一刻我還是感到很興奮,畢竟這是我自己動手修好的,自己也幹好了一件技術活。

在平時沒事的時候我就坐在門口觀察來來往往的車輛,發現街上的車太多了,這雖然在城市中根本是小菜一碟,可是在農村就大不一樣了,這説明現在農村人也開始富起來了。

是啊,回想自從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經濟的到了巨大的發展,這從車輛的增多就能大概的説明。農民的物質需求不斷提高。最主要的轉變是由過去的“無錢可花、有錢不敢花”變為“能掙錢、會花錢”。其中一部分用於購買農用機械,擴大生產的投入迅速增長。農民在增收致富後,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提高機械化程度,擴大生產規模,進一步創收,因此大量購買以四輪拖拉機、播種機為主的農用機械設備。

拿到第一筆工資時,雖然覺得有些累,但我還是感到特別開心。我總算領悟到了打工的“真諦”:一要吃苦,二要臉皮厚。如果有人問我以後還願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挑戰,我會毫不猶豫地説:“ofcourse”回想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學到了很多,從我接觸的每個人身上學到了很多社會經驗,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而這些在學校裏是學不到的。在社會上要善於與別人溝通。如何與別人溝通好,這門技術是需要長期的練習。以前沒有工作的機會,使我與別人對話時不會應變,會使談話時有冷場,這是很尷尬的。人在社會中都會融入社會這個團體中,人與人之間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過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別人給你的意見,你要聽取、耐心、虛心地接受。

在工作上還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誇,而是對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會經驗缺乏,學歷不足等種.種原因會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實有誰一生下來句什麼都會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礙,那一切就變得容易解決了。知識的積累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識猶如人的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體就會衰弱,人缺少了知識,頭腦就要枯竭。這次接觸的釀造業,對我來説很陌生,要想把工作做好,就必須瞭解這方面的知識,對其各方面都有深入的瞭解,才能更好地應用於工作中。

這次親身體驗讓我有了深刻感觸,這不僅是一次實踐,還是一次人生經歷,是一生寶貴的財富。在今後我要參加更多的社會實踐,磨練自己的同時讓自己認識的更多,使自己未踏入社會就已體會社會更多方面。

一個大學生,如果缺乏交往能力,以後走出社會如何能與他人交往,而這個社會需要我們每個人去適應。是啊,一個人如果沒有勇氣去做他想做的事,他哪能成功呢?曾經一位偉人這樣説過一句話:一個人不會隨隨便便的成功,上帝不會白白饋贈給帝王蛾一雙奮飛的翅膀,一個人的命運就掌握在自己的手裏!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感覺自己的實踐能力,溝通能力有所提高,同時加深了我對社會各階層人的瞭解,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開拓了視野,尤其提高了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際工作能力。

打工的日子裏,有喜有憂,有歡樂,也有苦累,也許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過這種感覺,但總的來説,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邁向社會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憶的。

有人説,吃苦是一件樂事,它能讓你從中得到徹底的磨鍊,使筋骨更為強韌,如果能有苦中作樂的心態,那麼成功也將不遠了。孟子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俗話説得好: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哪一個想收穫成功果實的人,不付出辛勤的汗水會輕易地得到呢?所以這份工作雖然辛苦了點,但我還是堅持了下來。

在這次實踐中我學到了許許多的東西,它教我要善於與人交流,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讓我認識了更多的人;它教我吃苦,教我要學會苦中作樂,時時刻刻都要有一種敢於吃苦的心態;他叫我要自信,一分自信一分成功,十分自信十分成功。總而言之,這次實踐,使我終身受益!

是啊,大學是一個教育我們、培養我們、磨練我們的聖地,我們應當為我們能在這裏成長而倍感榮幸。能將學校學的知識聯繫於社會,社會是一個很好的鍛鍊基地。實踐是學生接觸社會,瞭解社會,服務社會,運用所學知識實踐自我的最好途徑。親身實踐,而不是閉門造車。實現了從理論到實踐再到理論的飛躍。增強了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認識社會,瞭解社會,步入社會打下了良好基礎。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而隨之而來的競爭也非常嚴峻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現代社會所需要的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知識型人才。時代賦予人才新的定義:不僅能夠駕馭新科技,具有創新意識,更要有將科技應用於實踐的能力。

現今,在人才招聘會上,面試的大學生很多,而在每個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中,幾乎都要求有工作經驗。所以,大學生不僅僅要有理論知識,工作經驗的積累對將來找工作也同樣重要。事情很簡單,同等學歷去應聘一份工作,公司當然更看重個人的相關工作經驗。就業環境的不容樂觀,競爭形式的日趨激烈,面對憂慮和壓力,於是就有了像我一樣的在校大學生選擇了暑期打工。暑期雖然時間不長但是在這段時間裏,我們卻可以體會一下工作的辛苦,鍛鍊一下意志品質,同時積累一些社會經驗和工作經驗。這些經驗是一個大學生所擁有的“無形資產”,真正到了關鍵時刻,它們的作用就會顯現出來。

大學生除了學習書本知識,還需要參加社會實踐。因為很多的大學生都清醒得知道“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人不是現代社會需要的人才。大學生要在社會實踐中培養獨立思考、獨立工作和獨立解決問題能力。通過參加一些實踐性活動鞏固所學的理論,增長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因為知識要轉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實踐的經驗和鍛鍊。面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和日新月異的社會,我覺得大學生應該轉變觀念,不要簡單地把暑期打工作為掙錢或者是積累社會經驗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藉機培養自己的創業和社會實踐能力。現在的招聘單位越來越看重大學生的實踐和動手能力以及與他人的交際能力。作為一名大學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應該把握所有的機會,正確衡量自己,充分發揮所長,以便進入社會後可以儘快走上軌道。在這次暑期的工作中,我懂得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獲益良多,這對我今後的生活和學習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啟發。這次的打工是一個開始,也是一個起點,我相信這個起點將會促使我逐步走向社會,慢慢走向成熟。

時代證明,歷史證明,我們的自身狀況證明:我們唯有面對社會,才能心平氣和地作出一些選擇,才能確立自己學習和生活的目標。在這次社會實踐以後,我們要找準自己的位置,找準自己的方向,勇往直前,決不輕言放棄!我們要珍惜每一次鍛鍊的機會,讓人生無憾。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5

我於6月13日參加由智聯招聘hr學院舉辦、徐義成老師主講的《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培訓課程。《勞動合同法》雖從一審到四審經過激烈的爭論,在社會上產生強烈的反響,頒佈後也出現一些反對的聲音,但最終還是於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生效。該法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等問題的出現,最終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從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結合所講內容、學院實際情況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實際問題,現從人才引進、入職培訓、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解除、檔案及社會保險的轉移等幾個方面做一總結匯報。

一、人才引進

我院每年都參加全國各地組織的大型招聘會,從中選拔一批優秀的人員充實學院教職工隊伍。在人才的引進與選拔上,應從其“才、學、識、德”四個方面綜合考察,決定錄用與否。錄用時應對其學歷、學位、職稱、工作經歷、專業技能、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檔案及保險情況做一屬實瞭解。以上內容在學院現有的職工登記表已有體現。若能在職工登記表加上有本人簽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內容若與事實不符,願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為最好。《勞動合同法》第八條就有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的規定。根據勞動者所填帶有本人申明的職工登記表,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現該勞動者對其情況有所隱瞞或者是所填內容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那麼單位就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即勞動者以欺詐的方式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之訂立合同的,合同無效,從而單位可解除與之所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二、入職培訓

新員工報到後,學院依照慣例組織崗前培訓。對學院現有規章制度的培訓也為其中應有內容。《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依據法律規定結合我院情況,在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培訓時,就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參加培訓人員等內容設置簽名簿,使其簽字認可已對所培訓內容有一個基本的瞭解。簽名簿留存,以備後期使用(仲裁時的依據)。或者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重大事項決定彙編成冊,人手一冊,使新員工知曉其內容(簽字領取)。對於新制定並決定實施的規章制度,以部門為單位,由部門負責人在適當的時間組織全體人員學習,簽字後留存該文件。單位依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可以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也是管理勞動者的重要依據。勞動者若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單位可以依此為據,解除與之所籤合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三、勞動合同的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訂立時間的選擇

簽訂勞動合同或是提前簽訂合同,或是報到之日簽訂,但最遲應為勞動者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現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過一個月的工作人員,單位尚未與之簽訂勞動合同,這就存在一定的風險。這部分人員如在入院一年內離開本單位,向學院主張兩倍工資的經濟補償,單位將處於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實施的《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仲裁時效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費,個別情況之下一裁終審,這都有利於勞動者向仲裁委申請仲裁。這種情況曾在學院發生過,為避免這種情況的重複出現,最好在近期與這部分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的約定

試用期時間的確定主要依據的是合同期限的長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我院的實際情況也是這樣,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下浮一定額度的約定也符合《勞動合同法》二十條不低於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在試用期期間也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在試用期期間,只有勞動者在以下情況之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時應向勞動者説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約定

我院勞動合同期限一般情況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內。對於08年1月1日之後新引進的人才,應合理確定合同期限。在該合同期限之內,單位對其進行考核,如果綜合考評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滿後堅決不再與其續訂勞動合同(當然,單位會為此而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確立依據是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終止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即每滿一年支付其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為半個月工資)。如繼續與之續訂合同的話,續訂合同期滿後,單位就會喪失不與之續訂合同的主動權,那麼單位必須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而將處於被動地位。

4、工作時間的約定

根據相關規章規定{勞部發(1994)503號文},工作時間分三種工作制,即標準工作制、綜合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在一般企事業單位都實行標準工作制。該規章第五條對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單位有一定約定。如果對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崗位的職工實行綜合工作制的話,尚需取得勞動行政部門對實行該工作制的同意,並取得相關批件。

5、違約金的約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只有在“服務期”和“競業禁止”兩種情況下方可約定違約金。除此之外,對於新簽訂的不存在以上兩種情況的工作人員,不再約定違約金。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可能會將在機電工程系的實驗室、研發中心、實習工廠工作的部分專業人員輸送到外地進行專項培訓,對這部門人員可以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並簽訂有關培訓協議。對於《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訂立且在該法實施之後繼續存續的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條款,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理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第二十六條的立法傾向,屬無效條款。新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單位兩份,勞動者一份。勞動者本人在領取合同書時,需有本人簽字,以視為送達。未送達者,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連續兩次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勞動者沒有法律規定的九種情形(見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簽訂時,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本人提出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本人幾乎不會提出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提出,應使其出具書面申請,單位保留其材料,為避免以後出現糾紛。因為《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簽訂的部分勞動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將有一部分人員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擔教學任務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經考查瞭解後,單位如果同意與其續訂勞動合同(該同志已在學院工作一定時間,工作表現好、工作能力強、人品較好),在續訂時,合同期限的約定最好能長一些。因為這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第一次訂立勞動合同,那麼單位還可以在續訂後的合同期限內對這部分同志進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後決定在續訂合同期滿後是否與之繼續簽訂合同。

如果考核結果不滿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後簽訂的合同一樣在合同期滿後不再與其續訂。經瞭解後,如果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部分職工不很滿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於在合同到期之時解除合同,那麼可以與之簽訂為期一年的合同,以觀後效。

合同到期後,如部門負責人不能實際確定具體人員的去向,應制做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書上應明確在什麼時間之前去人事處辦理續訂合同手續,逾期不辦理,視為不同意續訂合同,單位也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對於勞動者來説,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情況之一的(與單位關聯比較大的主要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為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並由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對單位來説,以下情況可以解除:

(1)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若單位向勞動者提出,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2)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拘留、監視居住、逮捕、勞動教養除外)。解除時,單位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3)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解除時,單位須支付補償金。

(4)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本條不適用於我院實際情況。解除時,單位須支付補償金。另外,單位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還包括: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根據該規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員當中,單位不同意與之續簽的部分人員,應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合同書面通知應依法送達,送達方式有當面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未經郵寄送達,直接公告送達,該送達無效。

六、檔案和社會保險的轉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十五日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法律並沒有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時必須調入檔案,對於學院非主要工作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員工,不宜調入本人檔案。不調入本人人事檔案,不屬於勞動爭議,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6

一年來,我區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按照市、區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和“平安黔江”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改革拓展規範管理”法律服務工作主題,進一步強化法律服務職能、深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改革、改善執業環境、規範執業行為、提高隊伍素質,為構建法制黔江、平安黔江、和諧黔江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1至11月,擔任法律顧問218家(鄉村法律顧問30家);辦理各類案件1502件,涉及經濟標的5600萬元,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達3003萬元;代寫法律文書334份,解答法律諮詢4788人次;辦理法律援助185件,佔全區法律援助任務的50%,減免收費達80餘萬元。湧現出2個先進單位和多名先進個人。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強監督管理,推動法律服務工作規範化發展。一是落實目標責任制管理。從局到所做到了工作目標明確,職責任務到人。二是健全社會保障機制。光界、川東南、縱深律師事務所為在職聘管人員投保了包括社會養老保險在內的近六種社會保險,人均支付保險金3500元/年,基本上解除了律師的後顧之憂,新成立的森平律師事務所已按一定比例提足了執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金;各基層法律服務所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統一辦理意外傷害(工傷)保險。三是狠抓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制定出台《黔江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辦法》,統一規範了我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內部管理、人員聘管、財務管理和檢查監督等各個管理環節;四是有序推進法律服務機構建設。成立了首家個人律師事務所―森平律師事務所,豐富了律師機構組織形式;推進基層法律服務所改制工作,法律服務所從以前的集體所有制全部改製為合夥製法律服務所,提高了法律服務所抵禦風險的能力和責任;大力推進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佈局調整,將中心法律服務所從老城區遷駐正陽街道,黃溪法律服務所更名為舟白法律服務所,並遷至舟白街道。五是開展律師事務所與法律服務所結對幫扶工作。通過各結隊幫扶活動的開展,積累了經驗,取得了一些成績。如城廂所、舟白所在光界所的幫扶下,案卷質量有很大的提升;成立時間不長的濯水所在縱深所的幫扶下完善了所內規章制度;川東南所聯手聯合所為外出農民工成功索賠26萬元;森平所與中心所協作辦理法律顧問單位法律事務等等。結隊協作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拓展了市場,規範了管理,提升法律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服務能力。六是進一步強化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在律師隊伍中嚴格貫徹執行《重慶市律師行業“六條禁令”》,進一步貫徹執行《律師十要十不準》、《黔江區基層法律服務十不準規定》工作紀律和“三要三不準一報告”,區局建立了對敏感性案件、羣體性案件和涉黑涉案件的審核登記制度,各所設立了政治協理員。七是加大投訴查處力度。完善了投訴登記制度、批辦制度、處罰和公示制度,公示了監督投訴電話,建立投訴處理檔案,投訴處理率和回覆率達100%。今年,對5名被投訴人員進行了調查核實,並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引導法律服務機構服務大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一是全面參與全區重點工作。引導法律服務機構主動參與我區國有企業改革、非公經濟發展、渝湘高速公路、舊城改造、正陽工業園區、黔永創業園區和舟白職教基地等重點工程建設,加強物流商貿業、金融服務業、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法律服務,不斷開發新的法律服務市場。一年來,為重點工程辦理各類案件600餘件,涉及經濟標的5000餘萬元,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4000餘萬元,深受各單位好評。二是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認真開展涉法信訪工作,從3家律師事務所中選派了10名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及“大接訪”活動,接待信訪羣眾,解答法律諮詢,引導羣眾以理性、合法的手段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共同維護穩定大局。全年共有100餘人次律師參與涉法大接訪活動,接訪信訪羣眾606人次,解答涉法疑難問題120件,現場調解涉法信訪案件13件,5件信訪案件涉及的當事人上千人引入訴訟法定途徑;有效制止羣體性上訪13起、防止羣體性事件38起,受到區委區政府領導、相關部門和廣大羣眾稱讚。三是以“法律服務進鄉村”為抓手,竭力服務我區“五在五心”工程和城鄉統籌發展。開展法制宣傳進鄉村活動,抽調20餘人組成法律服務宣傳隊,深入20多個鎮鄉開展了36場大型的法律宣傳諮詢活動。重點宣傳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勞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繼承法》及新修訂和新頒發的農村常用法律法規;光界律師事務所專門編印《服務農村改革發展宣傳資料》3000餘冊送發到農家。開展了法律顧問進鄉村活動。全區2/3以上的執業人員擔任了鄉村法律顧問,各法律服務機構已與21個鄉(鎮、街道)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與近129個村(居)簽訂了免費法律事務合作協議,惠及400多個村民小組。培訓法律法規72場次,受訓人員達1950人次;出具法律意見書976份,提司法建建議260條,審查合同292份。開展了“法律八進“活動。組織律師進看守所、黨校、鄉村、學校、工業園區、民營企業,講授法制課達11場次,鍛鍊了律師才幹,又為特殊人羣普及了法律知識。四是開展構建和諧社會主題實踐活動。開展“送温暖”活動,全區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捐款4620元多次資助我局定點幫扶的中塘鄉貧困黨員、大學生、經營大户和羣眾,為他們送去現金和電熱毯;開展“法律援助在行動”主題實踐活動。律師和基層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201件,免收費用達120餘萬元。光界所還設立了法律援助專項基金,每件援助案件補助50元辦案費,並與56個村居簽訂了免費法律服務顧問合同,榮獲司法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我市唯有光界所獲此殊榮。

(三)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綜合素質。一是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邀請重慶市司法局律公處陳治元處長為我區80餘名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授課;二是開展學習培訓。開展了年檢註冊培訓,分三次組織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共300餘人次參加了市律協、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組織的業務培訓,組織律師事務所律師赴西安參加“第二屆西部律師論壇”,並學習考察了2個律師事務所,有10名實習律師和新註冊的執業律師分期分批參加了重慶律師學院學習培訓。三是開展兩大主題實踐活動。今年3月和7月,在全區法律服務隊伍中深入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科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兩大主題教育。各所找準兩大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結合點,召開了動員會,通過紮紮實實的學習實踐,取得了實效,推動了法律服務工作科學發展,法律服務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升。15名律師輔助人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報名參加了司法考試、有8名同志通過了司法考試。有6名法律服務人員正在功讀學歷。特別是中心所年過六旬的李華榮同志真正做到了活到老,學到老,與本所的年輕同志一道參加法律專業自考學習,考試成績優秀。四是開展首屆法律服務“十佳辦案能手”評選活動。全區4家律師事務所、5家法律服務所22名執業人員參加評選活動,評選結果將於4月揭曉。

(四)抓好律協工作,努力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

一是實現法律服務黨建工作全覆蓋。成立了黔江區律師協會黨支部,該支部是由3個律師事務所和5個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全體黨員組成的聯合黨支部,有黨員13人。律協支部自4月成立以來,召開黨員大會,制定了工作規劃,部署了黨建工作,發展了建黨積極分子9名,組織黨員以“律師要爭當科學發展觀的踐行者”為題參加了司法局總支舉辦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演講賽,榮獲優秀獎。二是積極開展律師文化建設活動。組織全區12名老律師和老基層法律工作者歡度了重陽節;組織黨員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加了我局組織的“唱紅歌、讀經典、講故事”等系列活動,自編自演的《法律服務構和諧――三句半》獲一致好評;總結會後,大家精心準備的一台“律師制度恢復重建30週年暨黔江區2010年度法律服務行業迎春文藝聯歡會”即將上演,充分展現全體法律服務人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

(五)着眼於調查研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一是針對影響和制約我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科學發展的諸多問題,召開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和骨幹人員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的《黔江區基層法律服務管理辦法》,統一規範了我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內部管理、人員聘管、財務管理和檢查監督等各個環節工作。二是針對律師會見難問題,兩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職能部門領導來我局開展法律服務執業環境專題調研活動,就改善律師會見、閲卷、取證“三難”問題,以“輿情信息”上報區上和市上,被市政協辦公廳採用,引起了區、市相關部門的關注。三是針對公民代理(辯護)非法收取服務費的問題,通過調研形成調查報告,以“輿情信息”上報,被市政協採用。四是針對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存在的問題和麪臨的困難,在執業律師中開展了調查,並形成了《黔江區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面臨的困難和建議》的調研文章,分別被區上和市上採用,並引起了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關注,區上吳敏、付愷,市上黃齊帆、張軒、劉學普等多名領導先後就加強對政府法律顧問作出批示。

(六)強化宣傳報道,營造法律服務的良好社會影響

加強與重慶市司法行政網、西部律師網、《武陵都市報》、黔江電視台等新聞媒體聯絡,並充分利用我局開闢的《黔江法制》和《黔江司法行政網》宣傳陣地,強化法律服務宣傳。一年來,律師科撰寫的信息被媒體採用30篇(條),各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共撰寫信息18篇、調研文章9篇、典型案例10篇,被各級媒體採用10篇。擴大了我區法律服務工作的社會影響。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有的所之間結隊協作工作流於形式,缺乏實質性內容;二是法律服務機構總體存在積累嚴重不足,發展後勁乏力;三是多數法律服務機構對宣傳工作重視不夠,社會知名度低,音響了業務拓展;四是有的法律服務所內部管理混亂,特別是聯合法律服務所對執業人員的監管失控,空白法律文書管理不規範,為少數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執業以可乘之機,造成投訴案件不斷,09年我區共5件投訴案件有4件發生在聯合所,根據09年度區局與各所簽訂的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該所考評為不達標單位,以後再有類似問題發生,將撤併該所;五是有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案卷質量嚴重不達標,問題很多;六是各基層法律服務所仍存在財務管理混亂,會計制度不健全。七是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尚未按規定為執業人員辦理社會養老保險。

三、20_年法律服務工作主要任務

(一)努力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法律服務

圍繞區委二屆七次全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實施三大戰略的決定》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積極拓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領域。一是大力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組織專業法律服務團體為我區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二是大力加強法律顧問工作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形成《黔江區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爭取區政府行文,努力為政府部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為企業轉型升級、自主創新、節能減排、風險防範等提供法律服務。三是大力推進農村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法律顧問“進鄉入村”工作,力爭街道(鎮鄉)法律顧問合同簽約率達100%,村(居、社區)達80%以上,要把服務“三農”放在突出位置,為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落實惠農政策、深化農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大力推進法律服務向鄉村延伸,為廣大基層農民羣眾就業、就學、就醫等提供法律服務。

(二)努力在建設高素質法律服務隊伍上取得新成效

要強化理論武裝,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保持隊伍良好的政治素質。各所要繼續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兩大主題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確保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做到“四個在心中”,力爭做到“0”投訴;全面深化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推動行業文化不斷髮展;搞好一年一度“辦案能手”評選活動;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和評優表彰機制,使其更具科學性、指導性、操作性和適用性;制定和量化案卷質量評審標準,切實提高執業人員的辦案質量和辦案能力;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努力解決執業環境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依法維護執業人員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結隊協作工作;引導好課題調研活動,促進法律服務隊伍健康成長。

(三)努力在法律服務機構的佈局調整和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發展鄉鎮法律服務所。二是調整城區法律服務所佈局,規範合夥製法律服務所內部管理工作。三是切實完善基層法律服務執業人員社會保障機制。四是進一步規範分配製度。

法律三零心得體會篇7

教師的職業是教師與育人。順應時代潮流,跟緊社會步伐與時俱進,是教師必備的素質條件,所以終身學習是必須的,無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統領行動,所以理論學習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號召全體教師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學校在週一的例會中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郭豔彬校長主持並召開了“和安裏國小深入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動員大會”,宣讀了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師德大討論的通知,學習了相關文件的同時。又組織安排老師們重新學習了《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國小教師專業標準》、《秦皇島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再次重申教師終身學習理論,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專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師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更新觀念,努力用正思維影響學生全面發展。

在學習法律法規中,提示老師們正視教學工作的同時,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證不逾越紅線,不以身試險,踩踏紅線,正確理解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教師禁忌和責任。

教師教學中容易犯的錯誤是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除了補課辦班外,最多的莫過於教師的體罰學生現象。

教師體罰學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師和學生,本身是一對矛盾體,在共同的學習中,同時成長。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體,在共同創造學習中,必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為無論老師還是學生,都是有着自己思想的獨立體,那麼思維不在一個層面上是必然的,這樣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處理。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關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學校是否得到老師的照顧,其他學生是不是學習活動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給孩子造成傷害,無關有意還是無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也要強調損失大小,必要求老師做出滿意的處理。

國小階段數學、語文、英語,為必考科目,學生家長和老師之間可能會有一種不言的默認,一般關注孩子的成績,也只是看成績的多少,不考慮過程,這樣的家長還算關心孩子學習的;把孩子送到學校,不管不顧的更是大有人在,學習好壞不重要,孩子犯錯不是關鍵,只要孩子進入學校大門,不受委屈,到家不談老師的體罰,就無事,一旦老師有過激言行,家長就有時間找老師理論,必定要個合理的解釋,這是對老師的尊重,因為面對面的瞭解更有益於事件的處理和解除彼此之間的有意或無意的誤解;有一些家長更喜歡打校長電話、市長電話,舉報老師,這也許是信息時代的進步,它帶給大眾方便的同時也丟失了寬容的面對面溝通機會。

作為音樂老師、舞蹈老師,除非孩子特別喜歡,否則冬天,孩子上舞蹈課換服裝,感冒着涼也必是舞蹈老師的錯誤。

xx老師的舞蹈課在舞蹈教室授課,要求孩子上舞蹈課時,必須換舞蹈鞋,站隊中,有違反紀律的,老師批評,學生回家告訴家長,家長不滿意,孩子換舞蹈鞋,在樓道站隊進入舞蹈教室,家長打市長熱線,反映説學生在樓道換鞋影響孩子身體健康,造成感冒發燒,老師有責任,要求對xx老師做出處理。

音樂老師組織學生學習樂理知識,要求作業完成新歌曲的演唱和識記這種作業,家長反對,學生不完成,老師要求補寫作業,家長認為體罰學生。

一年級《品德與生活》課上,老師和學生互動,有動手操作練習,需要孩子帶工具,女生李xx在老師剛剛説出下一課時需要帶活動工具要求時,即刻發出:“我媽媽説:只聽班主任老師的話。”上課的任課老師被孩子的童言整得悲催的無語了。

社會的發展需要規則,一些契約精神需要在孩子的幼小心靈中紮根,那麼法律法規約束的言行,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而模糊的體罰概念需要細緻規範條款。必要的懲罰也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懲罰的尺度究竟怎麼規範,怎麼衡量?需要社會監督的同時,法律工作者也要明文定性,以彌補“體罰”的得當與過失,在什麼尺度範圍內,視為必要“教育”?這值得教育工作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後深思、反省。

教師在順利完成教育教工作的同時,不斷挖掘自身潛力,發揮自身優勢,提升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的保證工作的順利完成,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也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讓孩子們在完善的機制下健康成長,讓老師享受愉悦的工作環境,和諧發展,共處同一片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