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和中央組織部出台的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是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這四項制度配套銜接、互相支撐,共同構成了事前報告、事後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的監督鏈條,劍指防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目標,形成了推進幹部選任監督工作的強大動力,更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羣眾滿意度提供了制度保證。制度的約束力取決於制度的執行力。按照中央的要求,下一步,我們將在認真學習、深化認識的基礎上,聯繫杭州的探索實踐,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
健全完善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有關事項報告的辦法,重在強化幹部選拔任用事前監督和上級監督,有助於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嚴把領導幹部隊伍“入口關”,及早發現糾正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患於未然。近年來,我市先後出台了《杭州市黨政領導幹部破格提拔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健全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報批備案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對破格提拔的條件、程序、工作紀律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規範了各類提任、調任人員的報批備案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下一步,我們根據中央要求,嚴格執行下級組織(人事)部門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在特殊時期調整幹部和提拔任用特殊對象等事項制度,探索建立擬提拔幹部報告廉政情況制度,將住房投資、配偶及子女工作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作為報告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大幹部選拔工作的監督力度。
全面推廣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一報告兩評議”的辦法,重在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黨內民主監督,強化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用人行為的自我約束,是進一步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質量的有效舉措。從開始,按照上級組織部門的要求,杭州市本級和區、縣(市)已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並邀請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和離退休老同志參加民主評議,進一步強化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多層面的民主監督。下一步,杭州將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一報告兩評議”的方式,有的區、縣(市)將實行新提任正職幹部向全委會述職,並結合年度考核和述職述廉工作,把“一報告兩評議”擴大到所有市直單位,繼而逐步延伸到全市所有有人事任免權的單位。
嚴格執行市縣黨委書記離任檢查制度。加強對“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是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的重要保證。目前,我市對“一把手”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檢查,主要綜合運用經濟責任審計、巡視、述職述廉、“一報告兩評議”等方式進行。離任檢查的辦法,突出了對“一把手”選人用人情況的專項檢查,把市縣黨委書記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與自身的進退流轉掛起鈎來,以倒逼機制促使“一把手”增強責任意識,慎始慎終正確行使用人權,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們將結合實際,認真落實中央的要求,並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舉措,將離任檢查範圍延伸到市直機關和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全市範圍內不斷提高科學規範和有效監督“一把手”用人行為的質量和水平。
切實抓好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有權必有責、失責受追究,是權責一致原則的根本要求。沒有責任監管和懲戒辦法的跟進,以往的幹部選任責任追究制度和監督責任制就難以落到實處。責任追究辦法詳細規定了責任追究的原則、對象,以及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與追究實施等條文,為全面落實幹部選任工作責任追究制提供了有效的法規依據。從開始,杭州在市和區、縣(市)兩級全面推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對提拔任用的領導幹部“一人一表、一事一記”,如實記錄幹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為責任追究提供紮實的工作基礎。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問責力度,按照《責任追究辦法》規定,嚴肅查處問責,對查處不力的,追究領導責任,同時切實發揮查處的懲戒功能,並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件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以增強影響力和威懾力。
一年以來,作為黨員的我積極參加政治學習,認真研究規定的篇目資料,現在根據學校主題組織生活會的要求,檢查三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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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讀《習近平關於不忘初心,記住使命的論述摘編》。
1.學習的深度、廣度還不夠。通讀了摘編全本,但是對全本內容的體會還不全面、不繫統,存在一知半解、淺嘗輒止的情況,對一些章節內容只是“泛泛而讀”,對一些熱點、焦點內容,缺乏深層次互動和思想交流。
2.學習缺乏“強”度。平時教育工作緊張,政治理論學習緊張時三分鐘的熱現象,沒有充分認識到學習也是制度,沒有把學習作為鐵的紀律,學習強度不夠,這種壞習慣使學習效果不大。
(二)對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和義務權利,對照《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些規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規定》,對照大眾提出的意見建議。
1.缺乏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意識。被動接受安排的工作很多
2.工作中圖安心,圖省事,進取心不足,思想狀態懶惰。
(3)發揮黨員先驅模範作用。
1.知識面狹窄,無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2.不能及時與大家進行溝通交流思想學習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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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意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有時把學習作為任務和指標執行,只要學習文件,寫筆記,就會完成任務,學習時多思考少,閲讀多記住少,學習少,對最新理論的精神實質理解不深,不透明。學習目的不明確,理論學習不積極,不繫統,有代理學,業務代理理理論的現象。
2.對自己要求不嚴格。缺乏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勇氣,服務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上司的要求和紀律規定不牢固,執行不嚴格,認識不深,分析不深。
、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通過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通過全面系統學,及時跟進學,深入思考學,聯繫實際學,深刻認識和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重點學習,多思多想、學深悟透,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二)堅定理想信念,在求真務實、真抓實幹上下功夫。我將始終時刻保持等不起的緊迫感、坐不住的責任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對部署的每一項工作任務,不論輕重緩急、不論是階段性還是長期性工作,都堅持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終。
(三)增強四個意識,錘鍊過硬作風。帶頭查擺自己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充分展示敢於正視和解決問題的決心和勇氣。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胸懷坦蕩地亮出自己的缺點毛病,真誠嚴肅地開展同志間的相互批評。經常給自己照鏡子、敲警鐘,做到肩上有壓力,心中有責任,紮實履行好職責。
以上剖析,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黨員監督制度
黨員監督制度為加強對黨員的監督工作,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制定本制度。
一、對黨員監督的主要內容如下:
1、能否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2、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按時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繫羣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5、能否廉潔自律、模範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6、能否堅持原則,敢於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
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還包括:
1、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2、能否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及有關規定,做好乾部工作。
二、各支部每半年一次向機關黨委報告所屬黨員以及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如遇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三、機關黨組織發現本單位黨員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以及羣眾意見較大的黨員,要及時提醒。經提醒教育仍無轉變的,按照黨章有關規定處置。
四、機關黨委要採取措施,方便羣眾舉報違紀行為和反映對黨組織、黨員的意見。對黨員、羣眾來信來訪要認真對待,及時回覆處理。
五、對黨員實施監督的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1、每年不少於兩次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並於每年年底向全體黨員通報;
2、每年年底,集中檢查一次黨員交納黨費情況,並向全體黨員通報;
3、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大會,聽取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4、每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圍繞上級要求,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照黨員的義務,檢查存在的問題,明確今後努力方向。
監督制度
督查制度編輯
督查制度的建設是對督查事項的跟蹤監督,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全體幹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一個企業可以根據其組織結構的複雜性和人員多少,考慮設置一級或兩級檢察機構,該機構可以是虛擬的,譬如:設置一個最高機構為“公司檢察委員會”,對其職責權限要明確定義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一般性或者員工級別的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有行政部負責;對於政務方面、安全方面、經營管理方面、生產方面和重大質量管理方面以及體系的執行力、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由公司檢察委員會負責。通常檢察委員會書記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問責制度編輯
“無為行為” 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及時、有效地履行規定職責,導致工作延誤、效率低下的行為;或因主觀努力不夠,工作能力與所負責任不相適應,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任務完不成的一種工作狀況,無為就是過 對於部門和單位出現的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局黨委下達的工作任務或不履行或未認真履行職責,影響全局工作安排的,應採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勸其引咎辭職等方式,對部門或單位領導予以問責,以達到懲戒的目的,提高執行力。
追究制度編輯
要建立環環相扣的責任追究制,對不同層次、各個崗位的員工。制定出精細的責罰條例,讓執行力弱或有過錯者為其行為“買單”。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質量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機電管理、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過錯行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過錯較輕的,給予訓誡、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處理: 對犯嚴重或者特別嚴重過錯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或黨紀處分:對直接關係職工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嚴厲追查,依法依紀嚴懲。
覆命制度編輯
對主管領導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與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安排人覆命,保證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當執行人在執行開始後發現有困難或阻力,無法按時完成,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公開、正當的程序向主管領導反映,否則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務。同時完成任務,也應即時覆命。這是保障執行指令、加強執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體系建設編輯
績效考核是提高執行力的有效途徑。績效考核體系建設應該圍繞企業的整體經營規劃而建立,要設計一套關鍵績效指標(KPI),既有明確的目標導向,又有對關鍵業務的考核;既營造一種機會上人人平[]等的氛圍,又體現個人與團隊之間的平衡關係,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資源,體現出簡潔、實效、操作性強的特點。同時,還可以實施薪酬激勵、培訓激勵和合理的授權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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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制度編輯
督查制度的建設是對督查事項的跟蹤監督,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增強全體幹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執行力。一個企業可以根據其組織結構的複雜性和人員多少,考慮設置一級或兩級檢察機構,該機構可以是虛擬的,譬如:設置一個最高機構為“公司檢察委員會”,對其職責權限要明確定義清楚,也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一般而言,一個企業的一般性或者員工級別的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有行政部負責;對於政務方面、安全方面、經營管理方面、生產方面和重大質量管理方面以及體系的執行力、監督、考核和信息反饋工作可由公司檢察委員會負責。通常檢察委員會書記可由管理者代表出任。
問責制度編輯
“無為行為” 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及時、有效地履行規定職責,導致工作延誤、效率低下的行為;或因主觀努力不夠,工作能力與所負責任不相適應,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任務完不成的一種工作狀況,無為就是過 對於部門和單位出現的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局黨委下達的工作任務或不履行或未認真履行職責,影響全局工作安排的,應採取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勸其引咎辭職等方式,對部門或單位領導予以問責,以達到懲戒的目的,提高執行力。
追究制度編輯
要建立環環相扣的責任追究制,對不同層次、各個崗位的員工。制定出精細的責罰條例,讓執行力弱或有過錯者為其行為“買單”。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安全質量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機電管理、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政治工作、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過錯行為,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過錯較輕的,給予訓誡、責令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處理: 對犯嚴重或者特別嚴重過錯的,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或黨紀處分:對直接關係職工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嚴厲追查,依法依紀嚴懲。
覆命制度編輯
對主管領導所安排的任何工作,不管完成與否,被安排人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安排人覆命,保證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當執行人在執行開始後發現有困難或阻力,無法按時完成,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公開、正當的程序向主管領導反映,否則就沒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務。同時完成任務,也應即時覆命。這是保障執行指令、加強執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體系建設編輯
績效考核是提高執行力的有效途徑。績效考核體系建設應該圍繞企業的整體經營規劃而建立,要設計一套關鍵績效指標(KPI),既有明確的目標導向,又有對關鍵業務的考核;既營造一種機會上人人平等的氛圍,又體現個人與團隊之間的平衡關係,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力資源,體現出簡潔、實效、操作性強的特點。同時,還可以實施薪酬激勵、培訓激勵和合理的授權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執行力。
通過學習領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四監督項制度)等4個制度性文件,對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和提高,我個人認為要不折不扣認真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必須努力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認識,更重要的是要在實際工作中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執行力。
一、努力提升對四項監督制度重要性的認識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了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考察組負責人、紀檢監察機關有關領導幹部及其有關人員等5大類責任主體,界定了臨時動議決定幹部任免等39種應當追究責任的具體情形,並對如何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了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5種組織處理措施和黨紀政紀處分的追究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中組部配套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等三個辦法,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事後、離任都作了明確規定。《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規定了12種應當事先報告的事項,其中有些是容易產生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問題,有些是容易讓幹部羣眾對用人的公正性產生懷疑的問題。《“一報告兩評議”辦法》規定了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接受對本級黨委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離任檢查辦法》對即將離任的市縣黨委書記在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方面進行檢查的內容、程序、參加民主評議的人員範圍及檢查結果的運用都作了明確的要求。以上四項監督制度共同築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鏈”,規範和約束了所有幹部任免權的地方和單位的選人用人行為,監督了各單位的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部門,體現了中央對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堅決態度,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工作責任,也為廣大幹部羣眾堅決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作鬥爭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二、切實加大對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力度
《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制度的效用取決於制度的執行。要嚴格執行這四項監督制度,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要加強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究。要將有關執行情況在黨內和向社會公開,讓廣大幹部羣眾瞭解監督、參與監督、支持監督。選人用人“四項監督制度”是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的基本依據,是健全黨政領導幹部責任追究制度體系的重要體規,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舉措,各級領導幹部務必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上去,堅決貫徹落實,不折不扣地執行,切實樹立強烈的規則意識、法紀意識、程序意識,懂規矩、講規矩、守規矩,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縣鎮黨委是關鍵。要以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對不合時宜的`制度進行調整、充實和修訂,切實維護好乾部選用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人事部門、紀檢監察室要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當好表率,認真做好各類舉報受理工作,有舉必查、查必有果、糾必到位,以選人用人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整治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加大選人用人領域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必須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制度執行的組織領導,保證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得到切實執行。再好的制度,即使規定再具體,條文再完善,如果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也等於一紙空文。我們這些年制定出台的反腐敗制度、廉政工作紀律不可謂不多,不可謂不細,但仍有一些腐敗的分子紛紛落馬的報道見諸報端。廣大人民羣眾對此頗有質疑之聲,我們的紀檢監察部門為何不能將反腐敗的苗頭“扼殺在搖籃之中”。對此我們要正確對待,要認識到反腐敗任重而道遠,反腐敗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敗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正是由於我們在制度落實上不到位,政策執行不力,才給了腐敗的分子可乘之機,才使其有了僥倖之心。提高制度的執行力,是我們做好反腐敗工作的根本,必須大力加強。“凡事最怕認真二字”,只要我們各級紀檢部門真正負起責任,認真落實各項反腐倡廉制度,就不會給腐敗的分子以容身之所,也就可以更好地教育廣大幹部,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嚴格要求自己,遠離腐敗,潔身自好。才能使我們的黨風、政風得到好轉,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促進社會和諧,共同開創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篇章!
近日,中組部出台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這個《辦法》對於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特別是對於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監督必將起到重要作用。在具體工作中,大興安嶺地委在,就探索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關口前移,實行了縣級黨委(黨組)任用幹部事先報告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對縣級黨委(黨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
要完善幹部任用事先報告內容。將省委規定必須報批的縣(區、局)主要領導成員已經明確即將調動時確因工作需要研究幹部、破格提拔幹部等10種情況中尚未列入的內容列入事先報告範圍之中。並把程序作為重點,要求各縣級黨委(黨組)在報告時必須報告前期工作中履行程序方面情況及下步工作安排情況,現在,已將執行事先報告制度情況納入到全區組織工作目標考核之中,對違反規定的實行評選“先、優”一票否決,切實保證了任用幹部事先報告制度在我區貫徹執行。
要嚴格報告審批程序。本着既要管理,更要服務的原則,在接到事先報告後,受理科室要於當日提出意見,報請主管部長,主管部長再與部長彙報後,視報告單位情況給予同意、不同意或暫緩討論的批覆,並嚴格規定在未批覆前,報告單位不得開會討論決定幹部,進一步規範了縣級黨委(黨組)的用人行為。
要加強職級職數審核。我們對各縣級黨委(黨組)所管理的幹部職級職數進行了重新核定。在事先報告時,要求各黨委(黨組)必須對任用幹部中涉及的職級、職數情況做出説明。受理工作中,對照《科級幹部職務名稱及職數設置配備情況表》,對涉及的所有擬提職及交流調整幹部逐一進行審查,重點核對有沒有變相和擅自增加職數、提高職級、自設職務名稱配備幹部,突破機構規格高配幹部等問題。
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完善有關制度,進一步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監督工作,在規範幹部選拔任用行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上不斷取得新成效。
接受羣眾監督制度
為接受羣眾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遏制不正之風,規範全社幹部職工依法行政,樹立良好的信用社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各級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規情況,幹部職工執行黨紀、政紀情況,以及工作態度,服務質量,職業道德和社風社貌情況,要隨時向有關部門和羣眾公開,接受監督。
2、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並將舉報電話號碼向社會公開。
3、建立信訪接待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信訪工作,領導幹部要虛心聽取羣眾意見和呼聲,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處理羣眾來信,來訪和各類舉報案件,並進行反饋,索要處理結果,必要時可將結果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4、實行下級監督上級,層層監督的辦法。做到羣眾監督幹部;下級監督上級;經常有意識地走出去,請進來,廣泛徵求意見;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接受監督。
5、接受各級紀委和監察部門巡視員的監督。對其每次來檢查工作、瞭解情況,要熱情接待,認真彙報,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自覺接受他們的批評和工作指導。
6、進行社風呼目標管理的`羣眾測評,每半處進行一次,採取檢查,開座談會以及羣眾投票的形式進行,公佈測評結果,同時要與幹部職工的政績評比和獎金掛鈎,好的表揚,差的批評,發現問題限期改正。
。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H. 不得用轉賬憑證套換現金,不得編造用途套取現金,不得互相借用現金,不得利用賬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不得保留帳外公款和不得未經批准坐支或者未按開户銀行核定的坐支範圍的限額坐支現金。I.・・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J. 出納人員不得監管收入、費用、債券、債務帳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和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2.)・・ 進貨、存貨及成本核算員:A.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材料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B. 定期檢查分析儲備資金定額的執行情況,控制材料資金採購支出,正確計算材料採購成本。C. 對購入的材料,認真審查發票,帳單等結算憑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核算採購成本和費用。D. 按月進行材料稽核工作,核對存貨明細帳。E. 定期對存貨進行清查盤點,對清查中發現的盈虧,報廢,及短缺,損壞,丟失的材料,應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經批准後進行處理。F. 按照成本核算的有關規定,正確掌握成本開支標準。G.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項原始紀錄,計劃成本等制度,正確核算成本。H. 其他與進貨成本核算的必要工作。3.)・・ 銷售核算及辦税員:A. 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公司實際,按照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的銷售核算程序。B. 根據公司的銷售程序,客户信譽,庫存狀況審查出庫。C. 根據銷售情況,及時開具銷售發票。D. 及時,準確核算公司銷售情況,計算銷項税金。E. 定期,不定期會同業務人員與客户核對往來帳目。對不符點及時彙報會計主管,以便組織力量及時查找原因。F.. 按月核算銷售成本。G.. 按照税收制度,進行納税申報。4.)・・ 其他:A. 進行會計檔案的。整理,保管等工作。B. 組織會計人員培訓,會計職稱的考評。5.)・・ 會計主管:A. 認真貫徹國家的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項財務會計制度。B. 設置會計機構內部的工作崗位,充分體現內部牽制制度。設立具有考核指標的崗位責任制。C. 編制年、季、月的財務計劃,並監督執行。D. 參與審查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E. 對所有的制單人員製作的會計憑證進行審核,登記會計帳簿,對會計帳薄進行審核。F、・ 其他第二部分 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制度第一章 總則重大經濟業務事項是指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對公司資產和負債及利潤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部分業務影響重大,必須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會計監督。第二章 基本程序1.・ 申報制度 凡涉及公司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提出,必須由相關部門長對該業務負責。首先由相關部門在做出前期工作後,提出可行性建議,並對該業務的風險和收益進行預測,以及由此可能給公司現金流量帶來的影響。然後將此作為一套完整資料呈交總經理。2.・ 審批制度 總經理收到相關部門報告後,由經理室進行研討,從公司宏觀角度判斷該業務的影響,作出批准或不預批准的決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屬董事會行使職權範圍內的決策事項,必須報董事會審批。3.・ 執行制度 經批准後的相應業務,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負責實施,並將實施過程和結果報總經理。4.・ 會計紀錄制度 財務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規定對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記錄,並對該業務進行監督和控制。第三章・ 具體實施細則1.・ 重大對外投資(1).合理的職責分工 重大對外投資應由董事會授權,由經理室指定相關部門執行該項業務,由財務部進行會計記錄和監督,並由指定部門或人員對對外投資資產進行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時負責上述任何兩項工作。(2).重大對外投資執行 經過董事會授權後,相關部門或人員應按照董事會關於對外投資的內容,方式,投資比例等辦理有關投資事項,執行人員不得超越權限辦理任何對外投資事項。而且,其執行任何業務均應處於經理室監控之下,一經發現其未能按董事會要求辦理對外投資業務,應即時糾正或者停止其執行資格。(3).嚴格會計記錄制度 公司對外投資,無論是股票投資,債券投資,還是其他投資,都應取得或編制充分的憑證,進行詳細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