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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晨讀活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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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晨讀活動心得體會【精品多篇】

晨讀憲法內容 篇一

雙口國小晨讀憲法內容 2014 12 4

第二章 憲法基本知識

學習要點

弄清憲法概念,瞭解我國憲法的主要內容及憲法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掌握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經濟制度。通過對憲法基本知識的學習,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一個深入的瞭解,在以後的社會生活中正確理解並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自覺履行公民的基本義務。

第一節 憲法概述

一、憲法的概念

憲法,是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係、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國家根本大法。

二、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規定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規定國家機關的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原則,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係的國家根本法。憲法的根本性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在內容上,憲法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政權組織形式、國家結構形式、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憲法實施的保障等內容,反映一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面。 第二,在效力上,憲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處於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其他一般法律都不得牴觸憲法。

第三,在規範性上,憲法是各政黨、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根本的行為準則。 第四,在修改程序上,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為嚴格。

三、憲法基本原則

(一)人民主權原則

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無產階級在創建無產階級政權過程中,批判性地繼承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基礎上,對人民主權原則的創造性運用和發展。

(二)基本人權原則

我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專章規定和列舉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體現了對公民的憲法保護。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將中國的憲政發展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三)法治原則

憲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在憲法上正式確立了法治原則。憲法還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四)民主集中制原則

憲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既是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也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

以案説法01

黨委不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

【案情介紹】1998年3月,陝西省安康市鎮坪縣華坪鄉黨委書記唐德明為增加當地財政收入,促成新建項目地板條精加工廠及時開工,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又無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主持召開鄉黨委會議,決定無證採伐華坪鄉東昇村林木,致使大量國有林木遭到砍伐,砍伐林木原木材積為240

678立方米,摺合立木材積為48

1356立方米。2002年3月5日,鎮坪縣人民檢察院以盜伐林木罪,對華坪鄉黨委及唐德明提起公訴,鎮坪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案例評析】本案爭議的焦點是華坪鄉黨委能否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我國的憲法和法律並未將中國共產黨的各級組織列為國家機關,然而根據憲法的原則和精神,黨委也不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因此黨委違反法律規定也要被推上被告席。

第二節 我國的國體和政體

一、我國的國體

憲法所稱的國體,是指國家的階級本質,反映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體現該國社會制度的根本屬性。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國體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去理解:

(一)工人階級的領導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標誌 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是由工人階級的特點、優點和擔負的偉大歷史使命所決定的。工人階級對國家的領導是通過自己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來實現的。

(二)人民民主專政包括對人民實行民主和對敵人實行專政兩個方面

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是實現對敵人專政的前提和基礎,而對敵人實行專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兩者是統一的辯證關係。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就是無產階級專政。

(三)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愛國統一戰線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主要特色 中國是一個多黨派的國家。除了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外,還有八個民主黨派。民主黨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前就已存在,它們在政治上擁護共產黨的領導,這是它們在與共產黨長期合作、共同奮鬥過程中作出的歷史選擇。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各民主黨派在組織上都是獨立的,享有憲法規定範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愛國統一戰線是指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各民主黨派參加的,包括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還有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組成的廣泛的政治聯盟。目前我國愛國統一戰線的任務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實現祖國統一大業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服務。

二、我國的政體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即我國的政體,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主要內容

1、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本站·》責,受人民監督。 2.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集體行使國家權力,集體決定問題,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

3、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向它報告工作,受它監督。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分別審議、決定全國和地方的大政方針。全國人大對地方人大不是領導關係,而是法律監督關係、選舉指導關係和工作聯繫關係。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體現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是建立我國其他國家管理制度的基礎。

1、有利於保證國家權力,體現人民的意志。 2. 有利於保證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權力的統一。 3. 有利於保證我國各民族的平等和團結。

總之,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確保國家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當家做主的宗旨,適合我國的國情。

第三節 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是我國的基本分配製度。

一、基本經濟制度

(一)我國的所有制結構概述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這一基本制度的確立,是由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和初級階段的國情決定的。 1.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把公有制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

2、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需要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

3、一切符合“三個有利於”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

4、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都表明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二)公有制

我國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經濟即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集體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力量。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根本經濟特徵,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國家引導、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力量,是實現最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我國的經濟實力、國防實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國國際地位,具有關鍵性作用。

(三)非公有制

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現階段除了公有制經濟形式以外的所有制經濟結構形式,主要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等。

個體經濟,是由勞動者個人或家庭佔有生產資料,從事個體勞動和經營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勞動者自己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直接歸勞動者所有和支配。

私營經濟,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和僱用勞動為基礎,以取得利潤為目的所有制形式。

外資經濟,是我國發展對外經濟關係,吸引外資建立起來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的境外資本部分,以及外商獨資企業。

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二、基本分配製度

我國現行的分配製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這種分配製度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以及人們勞動差別的存在決定的,同時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除了按勞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還包括按經營成果分配;按勞動、資本、技術、土地等其他生產要素分配。

第四節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一、公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的權利是由一國的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加以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即由國家最高法律所賦予的基本權利,故有些國家又把公民權稱為憲法權。

(一)平等權

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其含義有以下幾點: 1. 我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並平等地承擔相應的義務。 2. 國家機關對公民平等權利的保護,對公民履行義務平等的約束、平等的要求。

3、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憲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權。

4、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還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1.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現行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公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選舉人民代表; (2)公民有被選舉為人民代表的權利;

(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罷免那些不稱職的人民代表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合稱選舉權利)是公民參加國家管理的一項最基本的政治權利,也是最能體現人民羣眾當家做主的一項權利。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現行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1)言論自由就是憲法規定公民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

(3)集會自由是指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聚集在一定場所商討問題或表達意願的自由。 (4)結社自由是公民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組織或參加具有連續性的社會團體的自由。

(5)遊行自由是指公民採取列隊行進的方式來表達意願的自由。

(6)示威自由是指通過集會或遊行、靜坐等方式表達強烈意願的自由。

我國憲法一方面保障公民享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另一方面公民也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

(三)宗教信仰自由

現行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們黨和國家長期的基本政策。

(四)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體自由不受侵犯,又稱為身體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

(五)監督權

監督權是指憲法賦予公民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包括: 1. 批評權,即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提出批評意見的權利。

2、建議權,即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控告權,是指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揭發和指控的權利。 4. 檢舉權,是指公民對於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向有關機關揭發事實,請求依法處理的權利。 5. 申訴權,是指公民的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作出的錯誤的、違法的決定或裁判,或者因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而受到侵害時,有向有關機關申訴理由,要求重新處理的權利。

(六)社會經濟權利

1、勞動權,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獲得工作並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

2、休息權,是指為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效率而休息的權利。

3、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是指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保障的權利。

4、獲得物質幫助權,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七)文化教育權利 1. 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公民享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和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

2、公民有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於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於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予鼓勵和幫助。

(八)對社會特定人的權利的保護 1.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

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2、婚姻、家庭、老人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3、國家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權利和利益

憲法第五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二、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同公民的基本權利一樣,都是由憲法所規定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體現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結合,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應當遵守如下義務:

1、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的義務。 2. 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義務。 3. 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衞祖國,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義務。

5、依照法律納税的義務。 6. 計劃生育的義務。

以案説法02

公民的選舉權是否平等

【案情介紹】1998年北京市西城區人大換屆選舉時,北京民族飯店員工王春立等16人,在民族飯店登記為合法選民,但民族飯店並未發給他們選民證,理由是他們是外地進城務工人員,沒有北京户口不能參加北京地區的選舉,從而他們沒能參加投票。為此,王春立等16名員工向西城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民族飯店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案例評析】按照我國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只要“年滿十八週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充分體現了我國選舉的普遍性和廣泛性。而城市中的外來打工者,年齡一般都超過了十八歲,只要其沒有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都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且他們已經在當地登記為合法選民。不能以其在城市中沒有“户口”或者沒有“暫住證”為由而剝奪其選舉權利。

思考題

1、憲法的根本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2. 我國的國體和政體是什麼?

3、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分別有哪些?

憲法晨讀 篇二

宋翟坨國小“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法制”

二、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弘揚法治精神,傳播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推進我校法治建設。

三、時間安排:從2018年11下旬開始至12月上旬結束。

四、宣傳重點

1、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和我國的國體、政體,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基本內容,推動憲法學習,讓憲法深入師生心中。

2、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會的重大意義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傳“十三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基本理念、重點任務和重大舉措,推動全社會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為落實好“十三五”時期各項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奮鬥。

3、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大力宣傳憲法以及有關《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法律服務我校教育教學的發展。

五、活動形式:

1、認真組織參加全國開展的“學習憲法、尊法守法”主題活動, 積極組織學生登入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參與同步跟讀活動。

2、在12月4日舉辦全校師生學習憲法知識,組織憲法知識競賽活動。

3、開展生動豐富的憲法宣傳。在校園懸掛宣傳標語,大廳播放法治專題片等,開展“全屏憲法宣傳活動”,利用班級多媒體,集會等,宣傳憲法知識,播放憲法宣傳標語。

4、學校少先隊、共青團組織開展“向憲法宣誓儀式”活動,在“12·4”當天,開展晨讀憲法、利用升旗儀式“向憲法宣誓”等活動。

六、幾點要求

1、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準確宣傳解讀十九大會議精神,準確宣傳解讀憲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2、宣傳活動要形式多樣,務求實效。從實際出發,嚴格遵守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形式主義。要積極動員全校師生的力量,充分運用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宣傳合力,營造濃厚校園學法用法的氛圍。

3、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幫助師生解決身邊的涉法問題,引導師生參與法治實踐,依法開展教育教學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滿足師生的法律需要,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4、宣傳標語要簡潔明瞭,表達準確。可把“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阜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等作為宣傳標語。

5、在全校開展“憲法進課堂”活動,通過主題班團會、播放法制教育片、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徵文等靈活多樣的教育方式,在廣大青少年學生中宣傳《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增強青少年學法用法意識以及自我保護的能力。

憲法晨讀心得體會 篇三

憲法晨讀心得體會

關於憲法晨讀的心得體會

12月4日,是法制宣傳日。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學校為了讓我們平安健康地成長,特意開展了一次學習法律知識的活動。讓我們知道:作為一名少先隊員,應該知法、學法、守法,懂法、用法,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

怎樣才能做做個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們要知法、學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個公民都應當遵守的。我們國小生更要從小知法,學法。學習法律的途徑有很多:上網、讀書、看報、看電視??我們只有做到知法,學法,才能知道什麼樣的事我們應該去做,什麼樣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們要懂法、用法。我們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們還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會碰到許許多多違反法紀的事。如:闖紅燈、亂穿馬路、逆向行駛、亂扔垃圾、隨地吐痰??,這些違紀違法現象,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因為它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不便,給社會治安帶來的混亂。那麼,我們要及時上前勸阻,還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來處理,防止小事鬧大。

可見,法律是一把雙刃劍,他既規範和約束人們的行為;同時也會成為我們的祕密武器,是我們的保護傘,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讓我們與法同行,擺脱魯莽,擁有理智;讓我們與法同行,遠離脆弱,變得堅強;讓我們做個學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藍天下茁壯健康、快樂地成長!

憲法晨讀活動心得體會 篇四

我作為一個即將走向社會的,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_重要的基本職責。然而許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實際的必要。

在學習過程中,老師給我們講解了很多鮮活生動的案例,使我們理解了經濟法規,學習合同法,學習婚姻法,學習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學知識,理解憲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規範,提高對法的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我們更應該通過學習這門課程,加強自我修養,依法規範自己的行為。

通過《法律基礎》課程的學習,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以前,對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通過學習使我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學習結束後,我靜下心來,參照課本,對照筆記,聯繫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觀看普法宣傳節目,感覺到在法制建設方面,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考慮。

法律知識是我們必備素質之一,我們必須通過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促進和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正確的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問題。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過程中,遵守法律,享受個人權利,履行義務。

由於我們專業的知識體系過於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門課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所缺乏的,並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對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很有好處。比如:在找兼職做的時候,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等。

在這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我感覺到自己有了很大的變化。其中實體法部分對我以後很有幫助,它主要介紹我國幾大基本的部門法和幾個重要的單行法的相關內容,,使大家瞭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則及基本規定和精神,培養大家的知法、守法、_用法的自覺意識。

總之,在本學期學習的這門《法律基礎》課上,我掌握了法學的基本理論,瞭解並明確了各主要法律部門的基本精神和規定,並在一定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形成了有關法與法律現象的知識、思想、心理、觀點和評價。並學會了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律規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通過這門課,我還了解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掌握了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內容,增強了法律意識,提高了法律素質。並會堅持做到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也能夠正確理解和堅持實行依法治國方略,並決心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