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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多篇600字

欄目: 讀書筆記 / 發佈於: / 人氣:5.78K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多篇600字

《歷史深處的憂慮》一書介紹了美國的法律與政治的思想原則與發展過程,以及其操作方法與歷史價值,還簡述了為這套體系已付出與將付出的代價,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希望你喜歡。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1

一、美國的建國者完全沒有“打下江山坐江山”的概念,相反,他們擔心政府權力無限擴張,威脅到平民的自由(這就是書名中“憂慮”的含義吧)。於是,不僅遲遲沒有建立聯邦政府,而且制定了在最大限度上保障人民自由和權利的憲法。我真嫉妒美國人,因為他們的開國者是一羣把自由放在第一位的理想主義者。二、美國憲法認為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地表達思想,不管説的是真理還是謬誤。中國人通常認為,提倡言論自由是因為誰也不能確定自己説的就是真理,真理要越辯越明。但是美國人認為,只要以為言論自由的目的只是為了追求真理,那麼就終有一日,在理論和現實上,都無法阻擋一個或數個權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羣所謂的“大多數”,出來把自己宣佈為“真理”,而扼殺別人的言論自由。這是他們永遠不希望看到的。

一個自由的社會應該允許不同的聲音存在。三、介紹美國公民擁有武器和組織民兵的權利時,作者提到在華盛頓舉行的這樣一個活動:有人號召槍下喪生者的親屬把死者的一雙鞋拿出來,放在一個廣場上。結果廣場上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鞋,它們承載着一個個突然中止的生命,也承載着親人的無限悲痛。這是美國人為持槍自由而付出的沉重代價。他們也反覆問過自己,這代價是否值得?但是到目前為止,他們仍然選擇保留自由,同時做好承擔代價的準備。原因還是開國者所擔心的,在政府失控時手無寸鐵的平民無力抵抗。

這段我反覆看了好幾次,每次都像王老闆那樣“忍不住想哭”。我想象着那個廣場上無邊無際的鞋,因此更加佩服美國人堅持自由的勇氣,這真有點“不自由毋寧死”的感覺了。四、書中佔用篇幅最多的是曾經轟動全美國乃至全世界的辛普森殺妻案。以此案的審理過程為線索,作者詳細介紹了美國的司法制度。美國的法律是盡最大可能保護被告的,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判一個。這樣就有很多被害者的正義得不到伸張,很多嫌疑犯由於證據不足而被釋放,包括很有可能殺了人的辛普森。這讓很多善良的民眾十分痛苦。是“寧可錯放一千,不可錯判一個”還是“寧可錯判一千,不可放過一個”,這和槍支問題一樣是個兩難選擇。美國人選擇前者,是因為他們不願看到無辜者被剝奪自由,尤其是無辜的平民被強大的政府迫害。另外,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也很有特色。我一開始也像林達一樣,對於美國人讓一幫“烏合之眾”掌管生殺大權感到不可思議。但是仔細一想,法律本來就不該是什麼神祕的東西,它是和每一個普通人息息相關的。即使是專業人士來判案,結果也應該被老百姓普遍理解和接受,不然,法律的合理性就值得懷疑。不過我覺得對陪審員來説比較困難的一點,就是要純粹根據證據來判案,不能摻雜自己的主觀判斷。如果是比較感性的人,在打擊罪犯的強烈動機下,恐怕很難做到完全客觀吧。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2

第一篇文章就留下了許多疑問,諸如“美國的種族隔離問題在法律上早已解決”還有“平權法案”到底是什麼?當然在本書的最後找到了答案。

全書通過典型的案列,大大小小發生在美國的故事介紹了美國憲法權利法案是如何艱難得到實現。美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它並不是一個大熔爐,而是一個“蔬菜色拉鍋”,因為各民族的文化在其中融合是基於他們本身得到完整尊重不變質,不必屈服於任何一種其他文化,不必被任何一種主流文化所包容。

融合的前提是保持融合個體的獨立性,是尊重。這讓我想到了馬來西亞,同樣是多民族國家,馬來人希望華人“融合”進馬來文化避免民族之前的衝突,因此一直希望取消華文教育,希望華人接受和馬來人完全相同的馬來教育。

也許馬來西亞應該向美國學習,越是想要融合,越要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完整性和獨立性,才能達到和睦的在同一片土地共存的目的。簡單的同化可能才會遭致反抗。保持異化無疑是一種逆向思維。

美國自由,卻又數不勝數的細緻法律,於是又一個逆向思維誕生,也許自由不是沒有約束,反而是越多的明文規定才能確定自由?就像中國的電影審查制度,沒有繁瑣詳細的規定電影的審查應該符合怎樣的規定,而是將電影是否符合公映要求的裁判權交給了廣電總局的行政人員。但是中國的電影不僅沒有自由,反而發揮空間越來越窄,導演們敢於觸碰的題材在自審和人審的結果下越來越少。

(這一篇提到了美國少年在新加坡劃車被杖刑的故事,好像就是新加坡小組講的那個故事。)我之前總認為中國應該學習美國的憲政,但是我現在反而認為學習憲政,倒不如從這些細節開始。畢竟難道我們期待憲政不是一種急於求成麼?

美國的憲法從制度一開始就和我們有了不同的出發點,這注定了我們的法律是在保障政府的管理權利,而美國的憲法是在保障人民的權利不受侵犯。

政府的問題,説到底還是人的問題,政府是有人組成的。我相信我們的建國者當初也是想要建立一個自由民主,至少是想要大多數中國人幸福的國家的。但是比起華盛頓的覺悟,和智慧,他們差太遠了。

普通民眾也是如此,我不認同愚民論,我相信羣眾的智慧是無窮的,但是我覺得中國的普通民眾比起美國民眾的確是有差距的。當我們責怪政府多麼多麼不好的時候,也應該看一下我們民眾又是不是沒有責任?政府的問題,説到底還是人的問題,政府是由人組成的。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3

(1)刑事陪審權的法律保證

憲法保護因重罪被起訴的被告人接受陪審團審理的權利。美國聯邦憲法規定,可獲有期徒刑的上限不滿6個月的輕微犯罪沒有接受陪審審理的權利(鄧肯案判例)。換言之,對於可能獲刑期在6個月以下的犯罪而言,美國憲法並未強制規定陪審程序,而可以由各州法院自由選擇。

(2)陪審審理的放棄

美國刑事案件中的大多數,並非通過陪審裁決,而是通過認罪協商得到解決的。認罪協商是:被告在罪狀認否手續中作有罪答辯(plea of guilty =認罪),作為其對價,檢察官會減少起訴的罪名數量,以較輕的罪名起訴,並要求法院判處較輕的刑罰。在被告進行有罪答辯的情況下,他同時就放棄了接受事實審理(由陪審團或法官做出)的權利,因此法官直接決定量刑後做出判決。

但是,美國憲法並未賦予被告無條件放棄陪審審理的權利。在聯邦法院系統中,只有得到檢控方的同意和法院的許可,被告人方可以放棄陪審審理。在大多數州,被告放棄陪審的行為,也往往需要法院或/和檢察官的同意。

(3)陪審員的人數

聯邦法院中,陪審員人數原則上為12人,但如經當事者雙方同意,也可以少於12人。在州法院層面,既有規定了少於12人的陪審團人數的,也有規定被告人可以選擇不滿12人陪審團的。美國憲法的判例規定,陪審團人數最少可以減至6人。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4

《歷史深處的憂慮》一書介紹了美國的法律與政治的思想原則與發展過程,以及其操作方法與歷史價值,還簡述了為這套體系已付出與將付出的代價。

講起美國,有些人覺得那裏是天堂,彷彿美國的月亮比中國圓,有些人覺得那裏是可怕的地獄,是萬惡資本的大本營。然而,這些判斷都是有所偏頗,而這本書則除去了有色眼鏡,讓我更清楚的看見了美國政法體系的不足與值得我們學習的優點。

辛普森案在這本書中佔據了大版篇幅,在這一案件中,我的感到了許多迷惑與不解,不過也第一次比較清楚的瞭解了陪審團制度,程序正義與無罪假定等制度與精神。

無罪假定是指在嫌疑人在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須假定他是無罪的。這是在美國司法制度中極為重要的一條,無罪假定保證了檢方與辯方在道義上的平等,檢方並不是正義的代表,而辯方律師也不是為罪犯開脱的惡人,也保障了嫌疑人擁有洗刷自己不白之冤的自由與權利。這種無罪假定的法制意識並沒有得到中國人的理解,例如2016年1月5日,安徽警方抓獲三名搶奪兒童的犯罪嫌疑人,並在其照片上打了“馬賽克”三個字後上傳了網絡,並獲得了網民們的一片叫好聲,稱其為最美馬賽克,這種侵犯嫌疑人隱私權的行為居然得到了一片稱讚,這充分體現了無罪假定在人們意識中的淡泊。當然,這種意識也在逐步滲透到了中國法制體系中,在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求了嫌疑人不必穿囚服,這是在司法改革中的一大進步,無罪假定肯定會更加深入人心。

陪審團制度是英美法系的一大特色,雖然之前早有耳聞,但是一直都不是很瞭解這種制度。在瞭解之後我對這種制度感到十分的懷疑,給嫌疑人做出是否有罪的判斷需要專業知識與理智的分析能力,但是陪審團成員只是普通的成年公民,而且排除了律師、醫生、教師等“可能產生思維傾向”的職業,但不是所有成年公民都有理智分析的能力,更別説相關的專業知識了,而且在排除了精英行業之後,我對陪審團成員的水平產生了懷疑,讓這樣一個良莠不齊的陪審團掌控殺生大權,真的令人感到不安與懷疑。而且陪審團也難以保證公平,在辛普森案中,陪審團成員就是黑人多於白人,在種族衝突的大背景之下,這顯然利於辛普森一方大打種族牌,以洗清自己的嫌疑,通過一個自身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團體來保證公平的審判,這可以做到麼?在《烏合之眾》裏提到,在人羣中,每個人的愚蠢將會得到疊加與加強,而理智只會相互抵消並削弱,因此多人的陪審團也許更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反觀大陸法系由具備專業知識的法官主導,更加有利於做出公平的宣判。

通過辛普森案,我還認識到程序正義不僅僅是做出公平審判的前提與基礎,還是普通人權利的保障。違反程序正義的證據必須作廢,以此種證據為基礎的推斷也將視為不成立。乍一聽,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以程序正義的名義將證據作廢,顯然是不利於做出公平審判的,比如辛普森案裏各種證據,險些因不符合程序而作廢,這就有可能放走罪犯。但是仔細的思考後,我意識到程序正義恰恰是最重要的,假如沒有程序()正義,就是給了警察巨大的權力,變相鼓勵了警察為了破案而不擇手段,普通人的隱私就完全喪失了保障。歷史上英國曾發行過通用搜捕狀,嚴重侵犯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合法權益,而這也成了獨立戰爭爆發的重要原因,更是促成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東德斯塔西對自己人民實施無孔不入的監聽,在看似對人心牢牢掌控的背後,卻在民眾中滋生對東德政府的厭惡,促成了東德最後成為歷史。看似多餘的程序正義其實不僅僅對個人而言是重要的權利保障,更是在暗中左右這一個國家前進的方向與未來。

歷史深處的憂慮讀書筆記5

這本書還刷新了我對正義的理解,其實正義是一個很主觀的東西,站在不同角度,對正義有不同的理解。就如日劇《legalhigh》裏所説,很多時候,我們的正義感不過是因為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而對他人的同情心氾濫。司法制度追求的是公平的審判,而非正義的伸張,因此檢方並非正義的代表,辯方律師也不是給罪犯開脱的人。對正義的偏執追求有時反而會造成負面影響,杭州保姆縱火案裏保姆被判處死刑確實是罪有應得,但是一則“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的評論得到了最高點贊數,這令我感到脊骨發涼,死刑是她罪有應得,而不是為了平息民憤的而做出的審判,很多人總是熱衷於站在道德高地上指點江山,自以為是正義的代表,但他們很多時候反而是對公平的審判造成了嚴重的干擾。現在網上有許多人在嘲笑莫煥晶的辯護律師,是想出名想瘋了,這令我想起了《間諜之橋》裏那個為蘇聯間諜辯護的律師,為什麼不能給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辯護呢?民憤總不能剝奪一個罪犯給自己辯護的權利吧。《烏合之眾》裏提到羣體是有盲目性的,心理學家弗洛姆認為“通過成為力量的一部分,人們感受到強大,永恆和迷人的力量。在這個過程中,人會屈服,並放棄個人力量和自豪感;但也會從中獲得新的安全感,並參與在被力量淹沒的驕傲中”,同情心氾濫的羣眾在人云亦云中凝聚成的民憤與正義感,並沒有多少由理智分析與專業知識的成分,在干擾公平審判之餘,就只能讓羣眾裏的每個個體感到自己無比強大與滿足。

中國的法治觀念還不夠深入人心。或許是封建社會的舊思維對當代中國人的影響猶存,青天大老爺的幽靈仍然在徘徊着。在微博上,只要搜索關鍵詞“共青團中央”“舉報”,就可以看到巨嬰對自己看不爽的事情瘋狂舉報,請求進行封殺,就如舊社會時期時,面對不公的老百姓到衙門一跪,口呼“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完全看不見對對法治的信任與依賴,在這些上綱上線的舉報中,我還隱約瞥見了時大字報的影子。有時候我覺得很多人口口聲聲説對審查感到噁心,但其實只是因為沒有按照他們的喜好來封殺罷了,就如很多時候我們譴責不公,只是因為自己沒有從不公中收益罷了(跑題了)。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雖然美國法治體系相對完善,但是也有不少缺點,中國法治體系發展起步較晚,而且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有待改進,但是已經有了巨大的進步,我相信在修改憲法之後,中國法治制度一定會越來越符合人民所期望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