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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41W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

不論生命的形式如何,屬於自己還是他人,都是可寶貴的。熱愛生命,珍惜生命,這也是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就像文章開篇的那首小詩所寫的: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 活過並經歷痛苦; 能做到這一點也就不錯,即使輸掉了最後的賭注。下面由小編來給大家分享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歡迎大家參閲。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1

今日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述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終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期望,最終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應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憑着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期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應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們此刻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僅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2

今日,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着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經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我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十分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可是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着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於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着肉體的支配,如行屍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

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可是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我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於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可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着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着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我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彷彿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着,從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煙、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着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髮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麼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歡樂幸福,為別人着想,並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並且昇華。每個人都要有着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3

這個暑假,我有幸讀了《熱愛生命》這本世界名著。《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傑克?倫敦是美國文學最的小説家之一。豐富的人生經歷帶給他寶貴的寫作素材。他的作品風格獨特思想深刻,給讀者以強烈的心靈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來就聽到咳嗽聲,他以為那是比爾的聲音。過了一會兒,他才發現那是一隻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隻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隻病狼,我不能。然後,他抓了三條鰷魚簡單吃了一個早飯,就出發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熱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餓了就吃燈心草,他在巖石上露宿,早已養成隨遇而安的習慣。

第二天早上,他發現那隻狼已經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幾步,發現前面有一攤骨頭和一個鹿皮袋,那個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樣,他懷疑這是比爾的,打開一看,裏面全是黃金。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於是他只把比爾的骨頭收進了包裏,沒有拿走黃金。後來,他走不動了就一直爬到了碼頭;正巧捕鯨船來了,給他安排了一個鋪位。

讀完這本書,給我感覺到,淘金者雖然孤身一人,但還是風餐露宿、隨遇而安,並克服了重重困難;我要儘快適應環境。從“淘金者認為比爾即使死了,也不應該拿他的黃金”讓我感到了友誼多麼重要;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勞動去掙。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4

在物慾橫流的商品社會裏,一個人的生命在金錢與權勢面前,它的價值是無法進行衡量的。因為在很多人心裏,生命的意義本來就很恍惚,就像小瀋陽説的:一個人一閉眼一睜眼,一天就過去了,一個人一閉眼不睜眼,一輩子就過去了。這就話聽起來真的好像一個人生活於世只有睜眼和閉眼兩件事了。這樣的生命和金錢與權勢相比,確實意義不大。

一個人的一生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擇,如何去面對?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很大的難題。也許有人會説對於信念、態度成熟的人來講,堅持應該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撓地堅持下去就會有所收穫。但是我想説的是很多時候知道放棄什麼不再去堅持,卻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個,死了很多個,對於旁觀者好像只是數字的的變化。曾經陶潛詩曰,“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對於個體,一個生命的終結就是所有事情的終結,生死兩隔就是有人從此消逝。所以在生與死的抉擇面前很多人都會選擇抗爭,除卻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樣,即使和雪地的餓狼都相互覬覦着對方的性命,即使已經倒下,即使再沒有力氣去維持生命。保有的是,對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們還要看到的是,這個故事中的主人公選擇了生命並最終得到了新生,是因為他在關鍵的時刻決然的放棄了他全部的金子,因為他的放棄,最終他才得到。

現實中,在你面對金錢和權勢還有其他很多東西的時候,物慾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認真的想想,在物慾的對面擺放的是你的生命、尊嚴、親情、希望等等的時候,你是否還可以輕易的選擇物慾。

我想傑克.倫敦並不是單純要表達人定勝天的觀點,那只是底線的掙扎,傑克倫敦告訴我們對於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錢、失去自己可能即將到手的權勢尊嚴、失去讓別人羨慕的虛榮,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麼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誠可貴,抵得過全部有形無形的價值。不選擇物慾,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選擇。

熱愛生命讀後感心得5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僅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説我把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歎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説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並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艱難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終,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經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着來到海邊,最終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説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此刻社會的人構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此刻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説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供給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我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説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以往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感情,友情都能夠失去?但之後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感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着心靈。僅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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