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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研究性學習對國小生科學探究能力培養的實踐研究

欄目: 行政管理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5.9K

基於研究性學習對國小生科學探究能力培養的實踐研究

基於研究性學習對國小生科學探究能力培養的實踐研究

一、摘要

《課程標準》明確指出:“科學學習要以探究為核心。探究既是科學學習的目標,又是科學學習的方式。”學生科學能力的形成,以及科學探究能力的形成,是依賴於學生的學習和探究活動的,這需要學生通過動手動腦,親身實踐,在感知體驗的基礎上內化形成,而不能簡單的通過講授得到。我們以研究性學習為依託,通過“發現問題,激發學生探究興趣”“ 調查問卷,指導學生的探究方法”“分析歸納,規範學生的探究思路”“ 交流反思,提升學生的探究能力”,培養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總之,在國小階段,學生對周圍世界有着強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慾望,他們經常會有異於常人的發現。這一時期是培養科學興趣、體驗科學過程、發展科學精神的重要時期。抓住關鍵期,更好地培養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為他們提供更廣的平台是我們教育工作者需要努力的方向。

二、關鍵詞

科學課程標準:課程標準是規定某一學科的課程性質、課程目標、內容目標、實施建議的教學指導性文件。課程標準與教學大綱相比,在課程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闡述的詳細、明確,特別是提出了面向全體學生的學習基本要求。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科學課程是一門以培養學生科學素質為宗旨的義務教育階段的核心課程。科學課程不僅要使學生獲得重要的基本的科學概念並認識科學概念之間的聯繫,還要使學生獲得科學探究的技能和方法,以及合作交往、語言表達的能力,更要使學生獲得善於思考、勇於開拓、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科學探究能力

科學探究指的是科學家們用來研究自然並根據研究所或事實證據作出解釋的各種方式。科學探究能力的形成,依賴於學生的學習和探究活動,必須緊密結合科學知識的學習,通過動手動腦,親身實踐,在感知體驗的基礎上內化形成,而不能簡單的通過講授教給學生。

三、正文

《課程標準》明確指出:“科學學習要以探究為核心。探究既是科學學習的目標,又是科學學習的方式。親身經歷以探究為主的學習活動是學生學習科學的主要途徑。科學課程應向學生提供充分的科學探究機會,使他們在像科學家那樣進行科學探究的過程中,體驗學習科學的樂趣,增長科學探究能力,獲取科學知識,形成尊重事實、善於質疑的科學態度,瞭解科學發展的歷史。但也需要明確,探究不是惟一的學習模式,在科學學習中,靈活和綜合運用各種教學方式和策略都是必要的。”

引領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為學生提供科學探究的機會,讓他們在研究性學習中體驗科學研究的樂趣,增長科學探究能力。

以我們一年來的進行的共享單車的研究為例。

(一)發現問題,激發學生的探究興趣

自共享單車2017年3月開始在我市投放以來,小黃車、小橙車……短短几個月,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在城市的街道上。共享單車就像一把雙刃劍,它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卻也逐步侵蝕了我們的學生。發現了這種現象之後,我和賈芸老師組織學生進行研究。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可自小黃車在我市普及以來,國小生手動破解小黃車、騎行玩耍,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頻頻發生。

交通法的每個字都是用血寫成的,交通法寫的明明白白,不滿12歲不讓騎自行車上路,可是國小生無知,家長無視,學校無育。所以此次調查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調查“共享單車”——對兒童的誘惑及交通安全在我校學生心中的影響,探究國小生的交通安全情況,發現存在的交通安全問題,尤其是針對國小生破解騎行小黃車的現象,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該研究旨在提高國小生交通安全意識,並引起學校和家庭對國小生交通安全的進一步重視。

(二)調查問卷,指導學生的探究方法

基於這種情況,我們組織學生進行了一系列的科學研究分析,我們的研究時間從2017年8月開始一直到現在。

我校三—六年級學生、家長及教師都成了我們的研究對象,我和賈芸老師帶領學習小組的學生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第一手資料的採集,之後採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對獲得的資料進行科學的歸納整理。

我們的研究過程是這樣的:

2017年8月28日——8月30日 全體研究成員確立課題:“我和共享單車的約會”——對兒童的誘惑及交通安全在我校學生心中的影響之探究

2017年9月1日——9月15日全體研究成員確定研究內容以及問卷調查表的研製

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周翊軒、李家樹兩名成員分別對三年級的25名學生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訪問

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倪靖超、安柯曈兩名成員分別對四年級的25名學生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訪問

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倪靖超、安柯曈兩名成員分別對五年級的25名學生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訪問

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魯奇鋭、王文昕兩名成員分別對六年級的25名學生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訪問

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魯奇鋭、王文昕兩名成員分別對我校的20名老師進行問卷調查訪問

2017年10月18日——10月25日 安柯曈、魯奇鋭、王文昕 對問卷調查的數據進行統計,採用定量分析

2017年10月30日——11月30日 全班研究成員觀察並蒐集生活中12歲以下兒童騎行自行車和不文明騎行共享單車的現象並查找相關的交通事故新聞等資料。

2017年11月30日——12月29日 學生根據觀察並蒐集的資料製作安全知識我知道的手抄報。

2018年1月10日 由魯奇鋭、王文昕兩位學生和不同年級的學生簽下12歲以下兒童不騎單車上路的承諾書。

(三)分析歸納,規範學生的探究思路

通過一系列的調查研究,我們和學生一起分析,得出如下調查結論:

(一)國小生安全意識薄弱

本次調查回收調查問卷學生版共91份。

調查顯示,有11%的學生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未滿12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行單車的法規。有24.2%的學生稱他們單獨在道路上騎行過單車。25.3%的學生稱家長沒有給他們普及過道路安全法規。高達72.5%的學生不知道未滿12週歲騎車上路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遇到危險時的應急處理方法。這些數據顯示,我們的國小生安全意識薄弱,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序號

選項

選擇人數

所佔比例

1

不知道12歲以下不能騎行單車上路

10

11%

2

自己騎過單車上路

22

24.2%

3

父母沒有普及過交通安全知識

23

25.3%

4

不知道騎行單車的安全隱患及應急處理辦法

66

72.5%

(二)國小生破解騎行小黃車屢見不鮮

調查顯示,在三年級到六年級的學生中,有34.1%的學生是無人接送自己上下學的,這部分學生是破解騎行小黃車的高危人羣。24.2%的學生認為小黃車很好玩,是他們玩耍嬉鬧的工具。86.8%的學生見過國小生手動破解小黃車,此類現象在國小生中廣泛存在,由此引發的交通安全事故屢見不鮮,有70.3%的學生在新聞報道中看到過12歲以下孩子破解騎行共享單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例。雖然有74.7%的學生在小黃車上看到過“未滿12週歲禁止騎車”的標誌,但仍有31.9%的學生在家長的帶領下騎過小黃車。

大部分國小生都知道未滿12週歲禁止騎行小黃車,但仍有很多國小生手動破解小黃車騎行上路,相互效仿。小黃車的破解方法也一直在國小生之間流傳。

序號

選項

選擇人數

所佔比例

1

無人接送上下學

31

34.1%

2

認為小黃車是玩具

22

24.2%

3

在父母帶領下騎過小黃車

29

31.9%

4

在共享單車上看到過警示語

68

74.7%

5

新聞報道上看過12歲以下騎行事故

64

70.3%

6

見過國小生破解小黃車

79

86.8%

(三)家長安全意識不足

本次調查共回收調查問卷家長版88份。

調查顯示,87.5%的家長給孩子普及過道路安全知識,這一比例還是比較令人滿意的。但仍有11.4%的家長不知道,即使有家長的陪同,12週歲以下的孩子騎行上路也是違反交通法規的。本次調查,有33%的家長稱他們陪同孩子騎行過共享單車。據瞭解,那些能騎着共享單車上路的兒童,大多也是拿着家長的手機掃碼開鎖騎車,甚至在孩子之間,還流傳着“解鎖祕技”,比如,開鎖只需要密碼的ofo共享單車,“只要記住密碼,平時把車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騎,不用媽媽的手機也可以”。所以對家長的交通安全宣教也有待加強。

序號

選項

選擇人數

所佔比例

1

給孩子普及過道路安全知識

77

87.5%

2

陪同孩子騎行過共享單車

29

33%

3

不知道家長陪同12歲以下孩子騎行也是違反交通法規的

10

11.4%

(四)老師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仍需加強

本次調查,共回收調查問卷教師版20份。90%的老師給學生普及過道路安全知識,90%的老師見到學生騎行小黃車會及時制止。仍有10%的老師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宣教仍需加強。兒童的交通安全不應只靠家長的監管,教師更應承擔起此種責任,應在日常生活中不斷滲透交通安全知識,開展安全常識主題班會等多種形式進行教育。

序號

選項

選擇人數

所佔比例

1

給學生普及過道路安全知識

18

90%

2

見到學生騎行小黃車會阻止

18

90%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一起制定了改善措施:

(一)家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加強監管

家長認為3——6年級的學生已經具備生活自理能力,所以在安全方面比較容易忽視。而往往12歲的孩子正處在青春期,很多時候更喜歡張揚自我,耍酷耍炫,很少有孩子能像成年人一樣穩穩的沿着路邊騎。因此,父母一定不要讓孩子獨自騎共享單車,加強安全監管。

(二)教師應組織多種活動提高國小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1、組織全班學生觀察並蒐集生活中12歲以下兒童騎行自行車和不文明騎行共享單車的現象並查找相關的交通事故新聞等資料。

2、學生根據觀察並蒐集的資料製作安全知識我知道的手抄報。

3、以主題班會形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普及,討論國小生騎行單車上路的安全隱患,承諾“拒絕小黃車的誘惑,遠離小黃車”。

(三)加強社會監管

法律規定12歲以下兒童禁止騎單車上路,因此市面上的共享單車都沒有向12歲以下的兒童開放使用權限,共享單車在用户註冊條例中明確提到了不允許12歲以下小孩使用單車,而目前仍存在大量問題。

1、由於部分家長安全意識的缺失,孩子利用父母賬號租用共享單車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所以運營部門應及時完善此管理漏洞。

2、社會各級部門應向學生們宣傳未滿12歲騎車上路的危害,讓他們樹立安全意識,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四)交流反思,提升學生的探究能力

活動結束後,我們專門開展了一次總結交流活動,對此研究性學習進行了總結與反思。

整個研究性學習活動過程中,小組成員都能積極參加各項準備活動,分工協作,熱情參與,用心分析。通過這次研究學習,我們小組成員的學習目標性更強了,激發我們的創造精神,增強我們的主體意識,陶冶了我們的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在能力上,我們收集和整理數據、分析數據;收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學習體驗科學研究、學會人際交往,提高思維與表達能力。在以後的學習生涯中,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學會、會學的學習狀態,我們還要樂學、好學。

我們這次的研究性學習還要感謝三至六年級學生的主動參與、輔導老師和我們家長的大力支持。他們的幫助給了我們研究的動力。當我們遇到困難時,輔導老師主動協調,家長從旁協助,儘可能減少我們的壓力。我們小組之間相互瞭解、彼此信任,互相幫助和支持。最終研究結果得到輔導老師的肯定。

通過此次研究和一系列活動,我們對小黃車帶來的危害深有感觸。當同學們簽下“拒絕小黃車的誘惑,遠離小黃車”的承諾書,希望不是一時的決心,而是長久的承諾。希望同學們能夠從我做起,切實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在國小階段,學生對周圍世界有着強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慾望,他們經常會有異於常人的發現。這一時期是培養科學興趣、體驗科學過程、發展科學精神的重要時期。我們基於研究性學習這種方式,對學生進行科學探究能力的培養,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