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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黨員組織關係排查中要注意把握的幾點意見

欄目: 組織人事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12K

各單位:

在辦理黨員組織關係排查中要注意把握的幾點意見

3月30日,集團黨委組織部在羣裏下發了《黨組織關係集中排查梳理工作登記表》,要求各單位在4月底前完成本單位黨員組織關係排查梳理,並上報《黨組織關係集中排查梳理工作登記表》。請各單位抓緊辦理,於4月25日前上報。

在辦理黨員組織關係排查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已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黨員同志,要求其與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區黨組織聯繫,促使社區黨組織無條件接受其黨組織關係接轉。如社區黨組織不同意接收黨員組織關係的,黨員可以向當地縣、市(區)委組織部提出申訴,直至户籍所在地社區黨組織同意接受其黨員組織關係。

對於解除勞動關係的黨員同志黨組織關係接轉,以黨員同志為主辦理,各單位沒有義務為黨員的組織關係接轉而專門與黨員户籍所在地社區黨組織對接,並答應社區黨組織提出的無理要求。

2.對於已與本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或在本單位工作自稱是黨員的人員,黨組織關係沒有轉入本單位的,要求其必須轉入黨組織關係,否則,一律不承認其黨員身份,不通知其參加單位基層黨支部的組織生活,不納入黨內評先評優表彰以及其他評先範圍,也不用將其納入黨組織關係集中排查梳理的範圍。

3.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脱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請各單位根據解除勞動關係黨員同志的具體情況,可以視上述情況按規定程序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