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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常識教育精品多篇

欄目: 交通運管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3.03W

交通安全常識教育精品多篇

交通安全常識 篇一

一、人與交通

“衣”、“食”、“住”、“行”,是人們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當我們邁開雙腳一踏上道路,就同交通發生了聯繫。所以,人是離不開交通的,人一離開交通,就會寸步難行。

人蔘與道路交通活動,可以走路、騎車,也可以駕車和乘車。由於他們採取的交通方式不同,稱呼也不同。我們統稱將走路的人稱為“行人”;把駕駛自行車的人稱作為“騎車人”;把開汽車的人稱作“駕駛員”或“司機”;把乘坐車輛的人稱為“乘車人”。

在交通活動中,行人、騎車人、駕駛員、乘車人,應該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還應該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講究文明,注意安全。

二、道路

開始,世界上並沒有路,只是人走的多了,才踩出一條條小路。後來,人們為了生活,開始自己築路、造橋、挖地下通道。久而久之,在我們的大地上形成了四通八達的道路網。

道路是專門給人和車輛通行的地方。它劃分成人行道、和車行道兩大塊,車行道又劃分為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人走路時,應該走在人行道上,沒劃分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走;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自行車、人力車等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這樣各行其道,就能夠避免人與車輛相撞的事故

在市區車行道的交叉口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是人行橫道。行人要橫過車行道時,應該從人行橫道內通過。

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也是道路的組成部分,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道路時使用的。

三、車

用輪子轉動的交通工具,稱為車。相傳在我國古代,奚仲創造了“推車”,相土發明了“馬車”,王亥製造了“牛車”。而發明第一輛汽車的是德國人本茨。汽車發明到現在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當今,道路已進入了“汽車時代”,汽車是道路交通的主角。在我國,不僅擁有相當數量的汽車,而且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自行車”,因此被稱為“自行車王國”。

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五花八門,式樣繁多,但不外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兩大類。機動車是用發動機作為動力的車輛,如客車、貨車、摩托車、拖拉機等等;非機動車是用人力(非機械為動力)來帶動的,如自行車、三輪車、架子車等。由於它們的性能不同,所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必須走非機動車道。

一切行人,都必須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先行。這樣就能保證在道路上互不干擾。

四、紅綠燈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或中心崗台上都懸掛着紅、黃、綠三盞交通信號燈。車輛駕駛員和行人,就是從這三盞燈的燈色變化中獲得能否通行和如何通行的信息,從而保證路口的交通暢通和安全。隨着現代化科學技術在交通管理上的應用,交通信號燈正在逐步摒棄人工操作的方式,而採取“電腦”控制。這就是人們説的“自動信號燈”,俗稱“自動紅綠燈”。

紅綠燈,其實是由紅、黃、綠三種燈組成。它分為“車輛信號燈”和“行人信號燈”二種。“車輛信號燈”通過紅、黃、綠三色燈的五種變化來指揮車輛行進、停止;“行人信號燈”通過紅、綠二色燈的三種變化來指揮行人橫過車行道。

車輛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行人和其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轉彎調頭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也允許通行。

車輛信號燈綠燈閃爍時,表示信號燈即將轉換稱黃燈,這是已接近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路口,離停止線、橫道線較遠的車輛應減速慢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亮時,各種車輛須停在路口停止線和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超過停止線和橫道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車輛信號燈黃燈閃爍,是一種警告車輛注意安全的信號,車輛經過路口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小心通行。

行人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行人橫過馬路,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等候。

行人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

行人信號燈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再進入人行橫道;已經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應加快步伐安全通過。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設施之一。遵守信號規定,服從信號指揮,是駕駛員、騎車人和行人必須做到的最基本的交通行為規範。隨意闖越“紅燈”,遇停止信號超越停止線或亂穿馬路,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為,必須堅決制止。

五、隔離設施

設置在道路上,用來分隔行人和車輛、車輛與車輛的物體,統稱為“交通隔離設施”。這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實行“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則而採取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措施。

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車行道隔離墩二種。

人行道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與非機動車道相接界處。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同時也可以防止行人走入車行道,或隨便橫穿道路。

車行道隔離墩,安裝在車行道上。用來分隔非機動車與機動車通行的,設置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離墩;用來分隔來與往的機動車,設立在機動車道中間的,稱中心隔離墩。

道路上的隔離設施好比是一座座牆,一條條“分界線”,車輛與行人是不能隨便逾越的。任意鑽越和跨越隔離設施,是一種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作為一個守秩序、講文明的人,應該按照“行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橫道線”和“騎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的規定,嚴格“分道通行”,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六、集體外出

上學、放學、春遊、秋遊和其他集體外出活動時,隊伍應該怎樣排列?走路應該怎樣走?橫過車行道應注意些什麼?這些都是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識。

集體外出,要有教師帶領。在沒教師帶領的情況下,要推選一位“路隊長”來管理隊伍;外出時要整好隊,橫列不宜超過二人;行進時,應靠右側走在人行道上,不能走入車行道。隊員應遵守紀律,不能隨便離隊,不能相互追逐戲鬧,不能三五成羣地並肩行走或交通擁擠的地方聚集、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

隊伍橫過車行道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有信號燈的地方,要在綠燈亮時通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車行道,要在暫沒有來車時抓緊時間通過。如果來往車輛較多,應在人行道上或路邊耐心等候,不要隨便亂穿,更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急穿。

七、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裏面的學問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八、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台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後。上車後,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九、道路不是遊戲場

道路是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遊戲、追逐,把它當作“遊戲場”,放學以後在道路拉開“場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礙車輛的通行又會被車輛撞傷,是不允許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繩、踢毽子,會給行人的通行帶來困難,是妨礙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穿,甚至相互扔石子,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學,因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扒車和向汽車投擲石塊,以此為樂,這是最最危險的舉動,一旦被車撞倒,後果不堪設想。

道路不是遊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們要互相提醒,大膽勸阻,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十、避讓轉彎車輛

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告誡人們,汽車要轉彎了。我們應該注意避讓轉彎車輛。

現代汽車的轉向,都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着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汽車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往往大於車輛固有的寬度。前輪行駛的軌跡不與後輪的軌跡重合,也就是説,前後兩隻輪子不會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就是汽車轉彎的“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以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汽車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

十一、騎自行車常識

我國是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是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並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噪聲,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後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

1、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儘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並行,逆向行駛。

2、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3、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4、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誌指定的地點和範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誌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5、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準帶人。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

7、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中,自行車事故要佔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範,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交通安全常識 篇二

1、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不管是校內還是校外,發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痺、安全意識淡薄。作為一名在校大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是最起碼的要求。若沒有交通安全意識很容易帶來生命之憂。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外,還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證安全。以下兩點是大家必須掌握並要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的。

(1)在道路上行走,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過街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誌的地方。

(2)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車停穩後,依次上車,不擠不搶。車輛行駛中不得把身體伸出窗外;乘坐長途客車、中巴車時不能貪圖便宜,乘坐車況不好的車,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為這些車輛安全沒有保障。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時必須遵守車站、碼頭和機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安全常識 篇三

活動目標:

情感目標:知道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擁有安全意識

能力目標:瞭解基本的交通規則,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知識目標:通過參與情境遊戲活動,理解紅綠燈和常見交通標誌的作用。

活動準備:

紅黃綠3色圓燈型紙片,各種交通標誌圖片,小推車,小車

活動過程:

導入:問答+情境導入。

1、依次出示紅黃綠3色卡片,並提出問題:“小朋友們,看到這種顏色你們想到了什麼呢。”

2、同時出示3色卡片,並提出問題:“如果把3種顏色放到一起,你們想到了什麼呢?”

3、提出問題:“老師這裏還有其他卡片,大家想不想知道是什麼。”以此激發幼兒學習興趣,順勢導入活動主題。

活動步驟:直觀+問答+遊戲

1、初步認知:出示常見的交通標誌,如禁止前行、人行道、禁止小車通行、指示標誌等,讓他們初步認識。

2、加強記憶:採用分組競賽活動方式,隨意出示某一個標誌圖片,提出問題:“圖中是什麼標誌”。回答最好的小組給予表揚。

3、遊戲鞏固:把小朋友分成推車組,行人組,小車組。老師隨機出示交通標誌,如向右行駛,向左行駛,禁止小推車行駛,禁止行人通行,紅燈,綠燈變換等。在遊戲中讓他們對各種交通安全標誌有更深的記憶。

4、深入理解:遊戲結束後,向小朋友們講述交通安全的重要,引導它們對交通安全有正確的認識,能在以後日常生活中遵守規則,保護自己。

活動延伸:

家園合作。

讓小朋友在回家路上看看還有哪些指示牌,然後向自己的父母詢問指示牌作用。第二天跟老師分享新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