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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常識(新版多篇)

欄目: 交通運管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3.09W

交通安全常識(新版多篇)

步行與腳踏車的交通安全知識 篇一

(一)。遠離汽機車

1、靠邊走、走人行道最好

2、過馬路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

3、專心行走,不玩笑戲耍

(二)。面對來車行走,要能自我防衞

(三)。牽扶弱小行走時,讓他們靠邊走較安全

(四)。注意路邊停車之動態,小心突然的開門。

交通安全常識 篇二

行走時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小朋友們上學和放學的時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人多車輛多,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在霧、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國小生外出均頭戴小黃帽,集體活動時還手持"讓"字牌,也是為了使機動車及時發現、避讓,這種做法應當提倡。

橫穿馬路應該注意什麼?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l.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坐車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坐公共汽車排隊上車,先下後上,做懂事的小孩;在車子裏,頭手伸出窗外,容易被別的車刮傷,多疼啊;不要坐在開動的車廂座位上看書;沒有座位時,要拉好身邊的扶手;向車內外亂扔東西,就不是好小孩;在開動的車廂裏亂跑,容易摔跤;不要吃東西,尤其是冰棒和串燒。

坐出租車衝到馬路當中去攔車很危險,在路邊招手司機叔叔也能看見;下車時要從右邊下車,注意後面的車輛和行人;下車前看看坐椅上有沒有東西,不要把東西忘在出租車上了;如果下車要穿過馬路,走到出租車後面比前面更安全。

坐父母開的車不要提問題和唱歌,讓父母分心影響開車喲;不要去開車門,乖乖地在後排坐好;繫好安全帶,父母就可以安心地開車了;如果坐前排,不要扳動方向盤、排檔桿,很容易造成事故;不能在車廂裏放帶尖角的玩具,容易受傷。

交通安全常識 篇三

(一)。開車前要有準備

1、熟悉車子的性能、熟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熟記交通路線圖

2、帶齊證件:駕照、行照、保險卡

3、安全措施: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綁好所載之物品。能確實做好這些安全措施,才能降低十倍以上的死亡率

(二)。起動與停靠,不急不徐

1、預先打方向燈

2、特別注意後方來車

(三)。行進間

1、保持跟車安全距離、不超速、遠離大車。越大型車肇事時的人命傷害越大

2、禮讓與注意行人安全。

(四)。小心穿越路口

1、慢與讓,尊重各方路權,不佔別人車道、不搶別人綠燈時間

2、轉向時提前打方向燈

3、看清楚四周人車才能通行

(五)。不做危險舉動

1、不超速

2、不蛇行穿縮車道

3、不任意超車、不逞強競賽

4、不跑給警察追

5、不借車

(六)。看的到才能加速,看不到就要減速

1、不要只懂得加速,而不曉得踩煞車

2、跟車、超車視線被擋住時須特別注意

3、通過彎道、上下斜坡。看不見前方路況時要減速

4、夜間、濃霧、雨水、視線不良時宜特別小心,一定要開亮大燈

5、濕滑道路、石子路、泥沙路、道路施工中的危險,必須提高警覺

交通安全常識 篇四

1、行步時怎樣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4)在霧、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鮮豔的衣服,以便於機動車司機儘早發現目標,提前採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國小生外出均頭戴小黃帽,集體活動時還手持“讓”字牌,也是為了使機動車及時發現、避讓,這種做法應當提倡。

2、橫穿馬路應該注意什麼?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老師的引導;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以免發生意外。

3、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

(4)騎自行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要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總結 篇五

為了進一步推進交通安全文化建設,增強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養成文明的交通行為習慣,院青年志願者協會有計劃地開展了紮實有效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在全校師生中掀起學習交通知識、規範交通行為、遵守交通規則的熱潮,本次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旨在倡導交通文明、創建平安校園,教育廣大師生遵守交通法規,減少交通事故的再發生。本次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收效顯著,現總結如下。

一、交通安全知識宣傳的必要性

交通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越來越嚴重的問題,由於我校附近道路改建,交通

擁擠,再者我校主幹道車輛較多,住南北區的學生上課必經主幹道,平時學生疏

忽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交通安全又是我們易忽視的,因此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是

十分有必要的。交通問題看似渺小,其實確是關乎生命,我們要關愛生命,珍惜

生命。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識才會讓危險遠離,才會幸福而有意義。

二、交警配合,積極行動

為了成功舉辦本次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活動,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與福州市交警

大隊聯繫。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處給我們提供了大量的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掛圖及交通安全宣傳VCD等宣傳資料。在活動前期準備階段,院青年志願者協會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三、落實到位,全面宣傳

本次宣傳活動宣傳範圍廣泛,分佈到校園的各個角落,讓廣大師生都有夠了

解交通安全知識,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5月26日至5月29日四天的時間,我們在校園的四個人口密集度高的地點展出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掛圖。其中包括南區宿舍樓下、昌融學生公寓廣場、北區宿舍樓下、創新樓。

活動期間,我們製作了1000份交通安全倡議書及1000份的交通安全宣傳知識傳單,在全校範圍內分發。

在活動宣傳現場,懸掛“倡導交通安全文明,創建平安校園”的交通安全宣傳標語。

與學生交通活動有關的交通規則與安全知識 篇六

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但仍然不可避免地要和交通打交道。為什麼,你每天都要上學、放學。上學、放學你就要經過道路,然而就在這看似簡單、短暫的一段路程中,卻藴藏着巨大的危險。每發生一次交通事故,所付出的代價是沉重的,損失是巨大的。有多少家庭失去親人,有多少歡樂變成悲劇,有多少幸福化為烏有!

(一)騎自行車的基本知識

1、大家都知道“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但有的同學會問,有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有的道路連劃線都沒有,那麼自行車該怎麼走呀?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自行車要靠路邊行駛,原則上以路邊算起不能超過1.5米。

2、如果在行駛中遇到非機動車道被佔了,或者路邊有障礙物,比如路邊停着一輛汽車,應該怎麼辦呢?遇以這種情況要特別注意,應該先回頭看看後面有沒有來車,確認安全後,再從障礙物旁繞過去。如果你連看都不看就直接從路邊向路中拐出去,就很有可能會被後面駛來的汽車撞上。

3、騎自行車要橫穿道路、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如果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還應當從人行橫道上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注意觀察來往的車輛,在確認安全後,要直行通過。

騎自行車的禁止性規定

1、不滿12週歲的,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2、不準攀扶車輛。現在汽車速度快了,這種情況比較少了,但出現了一種新的情況,就是騎自行車進攀扶摩托車。[蓮山 課~件]有的人騎車圖省力,就一手搭在摩托車上讓摩托車帶着走,有的甚至用繩子綁在摩托車後面,讓摩托車拖着走,這些行為都是十分危險的,一旦遇到道路上有什麼特殊情況,往往採取措施不及,造成車毀人亡。

3、不得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

有的同學騎車時,為了展示車技,雙手大撒把,而且還騎得飛快,殊不知道路不是雜技表演的場所,你圖一時的痛快,出了事故抱憾終生。還有的同學騎車時,一手扶車把而另一隻手拿着東西,這種行為同樣是很危險的。通事故,往往就發生在一瞬之間,有時甚至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因此,在道路上每時每刻都應十分注意。

4、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什麼叫扶身並行,就是二至三個人騎車,我搭你的肩,你扶我的背。曲折競駛就是在道路上你追我趕,把道路當成賽場,有的是騎車在道路上拐來拐去,S形行駛。這些都是些不良好的交通行為,希望有這種行為的同學注意這一點。

5、我經常在路上,看見學生邊騎自行車邊聽戴着耳機聽Mp3,雖然時尚,但會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如果心不在焉,很容易發生危險。

(二)走路的安全常識。

1、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時,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人行道是指在道路兩側專門供行人行走的區域。在沒有專門劃出人行道的這樣的道路上,行人應當靠路邊行走。靠路邊1米範圍內行走。

2、行人在道路上最大的危險在於橫穿公路,因為你橫穿道路時,一是要通過專供汽車行駛的車行道。這就無可避免地要和汽車發生衝突。人與高速行駛的汽車相比,那簡直就是雞蛋碰石頭。雞蛋碰石頭,吃虧的當然是雞蛋,石頭碰雞蛋,吃虧的還是雞蛋。所以在道路上的行人,應當儘量避免與汽車發生衝突。但是,人在道路上行走,不可避免要橫穿道路呀。為了保證行人橫穿道路的安全,道路上專門劃有專供行人橫穿道路的人行橫道,俗稱斑馬線。法律規定,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遇到有斑馬線,應當減速慢行,遇到有行人從斑馬線上橫穿公路,汽車應當停下來讓行人先過,也就是説,在斑馬線上,行人享有橫穿公路的特權,因此,同學們上下學途中要過公路時,應當在人行橫道線上也就是斑馬線上橫穿道路。

當然,有天橋、隧道的,走天橋、隧道最安全。不過提醒同學們,穿過黑燈瞎火的人行隧道,最好結伴而行,即等有人要過時,緊隨通過。

3、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上橫穿道路時,應當注意觀察道路上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也不準在橫穿公路時倒退或者折返回來。

怎樣確認安全呢,瞧準允許你一次就可以通過的空隙,勻速通過,切記見一步走一步,站在車流中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司機變線時根本看不到你站在車道線處。

為什麼不準在車輛臨近是突然橫穿道路呢?有的同學會這樣想,我橫穿公路時,汽車會剎車呀。汽車作為高速行駛的交通工具,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衝擊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就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再説,駕駛開車時,他也有可能不會注意到你要橫穿道路,等到發現你衝到了路中間,距離已經很近,想剎車也來不及了。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既不懂得汽車行駛慣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車不敢撞人”錯誤認識,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着的汽車前橫過馬路,結果被汽車撞倒了。所以同學在橫穿道路之前,即使是在人行橫道上,一定要看清來往車輛,如果沒有把握確保安全,何必拿雞蛋對碰石頭呢。你就讓汽車先過去,然後再舒舒服服地過馬路,這樣做其實是在保護自身的安全。

4、行人在道路上不準跨線、倚坐道路隔離設施。所謂道路隔離設施,是指道路中間兩側的綠化花台、鐵柵欄等。橫穿道路時,不要翻護欄,也不能從道路中心的綠化花壇上跨過去,同時,在這裏也要警告各位同學,不要在這些隔離設施邊線上面逗留。

5、同學們上下學途中,或者在路上行走時,不要在道路上嬉戲打鬧,道路是相當危險的地方,不能拿來當遊戲場。

6、提高出行安全的帖士:一是夜晚出行最好穿着淺色衣服,二是可以在書包或者揹包上別一個熒光或者可反光的小飾物,三是不要邊橫過道路邊打手機,四是人行道上也不是絕對安全的,因為時常有左衝右突的摩托車和電動車。

(三)乘車常識。

乘車,我重點講一講乘坐摩托車。坐摩托車有什麼講究呢?[蓮山 課~件]

首先,駕駛和乘坐摩托車都應當戴安全頭盔。為什麼要戴安全頭盔。你們想一想。人家開汽車的、坐汽車的,人是坐在駕駛室內或車輛內,還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的保護。而坐摩托車的呢?人直接暴露在外,萬一要是發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傷害。戴上安全頭盔就是要保護人的神經中樞---頭部。因此,同學們要是乘坐摩托車出門,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同時,也要提醒家人戴好頭盔,否則,警察叔叔可是要依法處罰的。

乘坐摩托車時應當正向騎坐,不能倒坐、側坐,就是説坐摩托車時,應當象騎車一樣跨坐在摩托車的後座上,同時用雙手抱緊前面駕車人的腰部。這樣,人就和摩托車結合成一個整體,車輛的行駛才會更穩定。

在這裏強調一下,做為我們中國小生,在未滿十八週歲,並且考試取得駕駛證之前,不準駕駛摩托車。你們看路上的那些小青年騎着摩托車在路上風馳電掣,歪來歪去,很瀟灑、很酷,但你們要知道,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一個很小的交通違法行為,可能就會造成車毀人亡嚴重的後果,這樣的一些事例和教訓都極為深刻,希望起同學們的注意。

其次,講一講乘坐汽車的安全知識。乘車時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這是乘車的基本常識,大家都知道,道交法要求乘車人下車時,從右車門下車,知到的同學可能就不多了。還有就是坐小客車要系安全帶,很多同學雖然知道,但自覺遵守的不多。交通安全法51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乘小客車當然要系安全帶,設計時速100公里以上貨車的前排座上的人,也要繫好安全帶。

1、安全帶的作用,可以減少交通事故45%的人員死亡。

2、如何正確使用呢?

a、不要只拿在手裏騙警察叔叔,要扣好。

b、座椅不要過於往後傾倒。

c、兒童不宜直接使用安全帶,建議使用專門的兒童安全座椅。

乘車最後一點,講一講乘坐出租車的安全知識。坐出租車是一個較安全的出行方式,同學們外出活動,<蓮山 課件>如不走路、不坐公共汽車,我提倡大家打的,不要打摩的,那很容易出事故。要提醒夜間回家的同學,打的的時候最好記住的士車牌號,觀察司機有沒有服務資格證,上車後打電話給你的父母告訴你打___車號的的士回家了,讓家長放心的同時也可以防止不測。

交通安全常識 篇七

一:行走安全常識: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行走、步行外出時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內,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路要仔細觀看兩側,小心行走。

二:乘車須知: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交通標線:馬路上,用漆劃的各種各樣顏色線條是“交通標線”。道路中間長長的黃色或白色直線,叫“車道中心線”。它是用來分隔來往車輛,使它們互不干擾。中心線兩側的白色線,叫“車道分界線”,其中虛線表示可以跨過,實線則反之。它規定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線是“停止線”。紅燈亮時,各種車輛應該停在這條線內。馬路上用白色平等線像斑馬紋那樣的線條組成的長廊就是“人行橫道線”。行人在這裏過馬路比較安全。

五:隔離設施:交通隔離設施主要有行人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是用來保護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橫穿馬路走入車行道和防止車輛駛入人行道的。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是設在車行道上用來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來往車輛的。希望大家不要跨鑽護欄和隔離墩或綠化隔離帶,走進車行道,否則有被車輛攔倒的危險。

交通安全三字經

勸諸君,請聽清。説安全,道文明。

凡車禍,必有因。車速快,違法行。

人車多,勿分心。稍不慎,釀禍根。

重則死,輕則傷。損失慘,教訓深。

出車禍,車要停。既報警,又救人。

保現場,事實清。待交警,勘查明。

若逃逸,罪不輕。觸刑律,法無情。

處事故,要平心。論輸贏,皆傷神。

勸雙方,切莫爭。姿態高,且饒人。

交通安全“六不要”與“六要”

1、六不:

①不無證駕駛摩托車、汽車,

②不駕駛超標電動車,

③不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載人,

④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車,

⑤不乘坐超員車輛,

⑥不乘坐低速貨車、三輪摩托、拖拉機、“摩的”以及報廢、非法拼裝等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2、六要:

①乘坐汽車要繫好安全帶,

②乘坐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戴好安全頭盔,

③橫穿道路要走斑馬線,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騎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

⑥要自覺做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不搶行。

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行人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4、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5、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6、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

7、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交通安全小常識

一、安全的基本原則

1、保持鎮靜,趨利避害。

2、學會自救、保護自己。

3、想方設法,不斷求救。

4、記住四個電話:①“119”火警電話。②“110”報警電話。③“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④“120”急救電話。打電話不要慌張、語無倫次,必須要説清地點、相關情況,顯著的特徵。

二、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效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脱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三、行走安全

1、安全常識:

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羣橫着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峯過後,馬路上車輛稀少,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想麻痺。麻痺加麻痺就等於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四、騎車安全

(1)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脱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中國小生騎車帶人、闖紅綠燈、並排騎車、逆向騎車、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以及騎自行車打手機、聽MP3等各種交通違規行為,最後還要注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颱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五、乘車安全

(1)外出乘車不要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黑摩的等非客運車輛,不要乘坐超員車輛,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為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台,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3)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4)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裏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5)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6)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

六、駕車安全

(一)正確控制車速

正確控制車速,是安全行駛的一個必要條件,所謂“中速行駛,安全禮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一般來説,許多司機根據自己駕駛車輛的車型和性能,經過實踐和測試,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愛、感覺最自如的一種車速。如果這種行車速度能夠符合交通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和交通環境,即可把這種車速定為自己的安全車速。

當然,城市與鄉村不同,山區與平原不同,正確控制車速,還必須注意下列車

輛的行駛環境:

(1)密切觀察沿途交通標誌,遇有限速標誌時,須嚴格按標誌規定行駛。

(2)根據行駛道路狀況和運行條件,靈活掌握和控制車速,該快就快,該慢就慢。

(3)在交通擁擠、車輛較多、車流已有自然速度節奏的道路上行駛,要使自己的車速隨車流速度行進,不要性急超車。

(4)儘量保持經濟車速的穩定,避免高速超車和低速慢行。汽車載重量輕、道路條件好時,經濟車速可適當高一些,而汽車載重量大、道路條件差時,經濟車速就必須低一些。

(5)行駛中,車速與通向行駛車輛間距相適應。在不同天氣、道路、車速條件下,與前車間距也不相同,間距大小以確保安全為適度。

(二)減遞會車

車輛在沒有設置中心分隔護欄的道路行駛,與前方來車交會時,應適當降低車速,並選擇比較空闊、堅實的路段,靠路右側緩行交會通過(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會車時,要降低車速,開近燈光,即使是在路面較寬的雙車道,也應該慢車交會)。

如果在行駛前方的道路右側有障礙物時,要根據離車距障礙物的距離、速度以及道路狀況,決定是加速越過障礙後會車還是減速慢行甚至停車讓對方車先行,以錯開兩車越過障礙物的時間,避免在障礙物處會車:如果對越過障礙物的判斷沒有把握,則應降低車速,緩行至障礙物近處,不要忙於超過,讓對面來車通過障礙物後在繼續行駛:如果估計兩車要在障礙物處會車時,應主動減速、停車、調整車體位置或倒車讓路,不要搶行堵住來車行駛路線:如果可能在路面較窄或道路兩側均有障礙物的情況下會車時,則應該根據對方來車速度和道路條件預選交會路段,正確控制車速,以保證兩車在選定的路段交會。

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絕對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當下破車行至中途而上坡車尚未上坡時,上坡車應該讓下破車)。

夜間會車時,要按規定把遠光燈改為近光燈,交會時要減速,防止碰撞前方右側的行人和騎車人。

會車時,還要特別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機動車情況,看清預計會車地點的行人動態,當行人被來車擋住時,要防止這行人忽略本車,因此,要鳴號示意。總之,在有行人處會車時,必須防止發生各種突發情況,做好隨時停車準備。

(三)不可搶行超車

超車,是汽車行駛中的正常現象。但是,超車又是比較複雜和危險的操作過程,因此,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進行。根據交通法規的規定和從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超車應選擇道路寬直,視線良好、道路兩側均無障礙,被超車前方150米以內沒有來車,並在交通法規許可的斷路和情況下進行。超車時,須先開左轉向燈,向前車左側靠近,並鳴喇叭(禁止鳴喇叭地區和夜間須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通知前車,確認安全及前車讓超後,加速並與被超車輛保持一定的橫向間距,從左側超越。超越前車後,不可向右急轉動方向盤,應保持超車時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車20米以外在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在下列地點或情況下,不得超車:

(1)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

(2)在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

(3)被超車正在超車時。

(4)行徑交叉路口、人橫行道、漫水橋、漫水路時。

(5)通過衚衕(里巷)、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下陡坡時。

(6)掉頭、轉彎時。

(7)遇風、雨、雪。霧天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

(8)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9)喇叭、刮水器發生故障時。

(10)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11)進、出非機動車道時。

在超車過程中,如果發現道路左側的障礙或橫向間距過小而由擠擦可能時,儘量不用緊急制動,以防因路拱發生側滑碰撞,應穩住方向盤,不要左右轉動,在最短的時間內,適當拉開距離,然後再伺機超越,千千萬不可冒險強行超車。在在超越停駛的車輛時,應減速鳴喇叭(在非禁止鳴喇叭地區),注意觀察,保持警惕,並留有較大橫向間距,隨時做好緊急制動的準備,以防止該車突然起步駛入行車道而發生碰撞,或駕駛員突然開啟車門下車,尤其是超越停在車站的客車時,更應注意被停車遮蔽處驟然出現橫穿公路的行人。

步行安全常識 篇八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右邊行走;羣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況分段通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信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信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交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通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