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當前位置:蒙田範文網 > 公文 > 環保公文

“1+N”模式 聚力打造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縣市

欄目: 環保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93W

自2015年提出打造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縣市目標以來,諸暨市高擎“環保先行”旗幟,立足最嚴環境執法,創新推行“1+N”模式,走出了一條具有地方特色的環境執法之路。2017年,該市立案數、罰款數、移送公安數較2016年上升186%、164%、110%,皆居紹興各縣(市、區)第一,執法力度始終走在全省前列。與此同時,區域環境質量穩步提升,2017年空氣優良率80.3%,PM2.5平均濃度40ug/m3,達有空氣質量記錄以來最好水平;市域內全面剿滅Ⅴ類水,“五水共治”連續三年成功奪得“大禹鼎”;羣眾環境獲得感顯著增強,“五水共治”羣眾滿意度連續三年居紹興第一,2017年公眾生態環境質量滿意度居紹興第一。

“1+N”模式 聚力打造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縣市

一、緊盯“最嚴執法+全域監管”,堅持高壓執法顯剛性

一是“點穴式”專項行動提高執法針對性。以“藍天保衞”“護水斬污”“清廢淨土”三大攻堅行動為主線,開展“亮劍”“利劍”等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創新採用“定時、定點、定人”模式,分門別類對涉水、涉氣、涉廢、涉訪等重點領域按季度進行“體檢式”檢查、“診療式”執法。全面推行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模式,探索“部門聯合、隨機抽查、按標監管”一次到位機制,在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基礎上,將抽查範圍從環保部門拓展至環保領域跨部門合作,實現抽查事項、執法人員、巡檢企業全覆蓋。2017年,該市出動執法人員16222人次,現場檢查企業7028家次,立案查處1222起,罰款4408萬元,執法力度前所未有;市環境監察大隊2016年、2017年連續二年獲得“全省環境執法監察工作優秀大隊”榮譽。

二是“穿透式”聯動機制增強執法實效性。深化司法聯動,由公安局成立食藥環中隊,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庭,檢察院參與全部環保涉案執法,並在楓橋鎮試點設立紹興地區唯一的環保檢察聯絡室,徹底打通部分環保案件無法查處的瓶頸。深化部門聯動,全程邀請紀委和派駐紀檢組監督檢查企業抽取、執法人員選派、現場突擊檢查各個環節,確保執法公平、公正。深化區域聯動,積極探索“信息互通、數據共享、聯防聯治”的環境聯動合作關係,確保跨區域環境隱患第一時間有效排除。2017年,該市查處了備受關注的富陽造紙廢渣跨界非法傾倒案件,主動對接富陽區聯合處置非法傾倒廢渣,堅決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共抓獲涉案人員76名,其中刑事強制59人,行政拘留17人,是全省近年來查辦涉案人數最多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並受到環保部表揚。

三是“覆蓋式”監管網絡提升執法嚴密性。有效依託“四個平台”建設,2017年該市將7個基層環保所調整為7個屬地環保所和5個區域環保所,2018年再次調整設立一、二、三組鎮(街道)15個基層環境保護所,其餘12個鎮鄉由環境監察大隊派員專職駐鎮,基本形成“全面覆蓋、層層履職、網格到底、責任到人”的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體系。同時,以中央環保督察為契機,以“楓橋經驗”為抓手,釐清屬地政府環保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環保監管責任,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2017年約談鎮街黨政正職17人次,通報批評鎮街部門7家、下屬單位3家,通報批評個人24人,基本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履職、企業施治、全民參與”的生態環保工作新格局。

二、聚焦“最嚴執法+全優創新”,堅持深化改革出亮點

一是首創實施環境違法亮牌管理辦法。印發實施《諸暨市環境違法亮牌管理辦法》,將環保違法“黑名單”制度拓展成“黃紅黑”三色亮牌管理制度,對可能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提早介入、預警在先、懲治在前,加大監察頻次,加強跟蹤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環境保護法律義務和社會責任。截至目前,該市已在主流媒體公開發布4期75家環境違法“黃紅黑”名單,其中包括黃牌企業50家、紅牌企業23家、黑牌企業2家,亮牌企業在行政審批、融資授信、資質評定等多方面受到限制,達到了讓黃牌企業紅紅臉、給紅牌企業打打針,使黑牌企業處處受限的預期效果。

二是深入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在率先試點並達成全國首個縣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基礎上,繼續探索解決環境污染和損害中存在的重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輕損害賠償修復等問題。根據賠償義務人主觀過錯、經營狀況等因素,探索多樣化責任承擔方式,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為推廣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提供有益經驗。2016年以來,該市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5件,評估生態損害資金達2321萬餘元。切出115萬元專款建設的店口鎮山前生態警示公園項目,為全省首個生態損害異地替代修復項目,目前,該項目一期工程完成建設,二期工程建設正在抓緊實施,已被《人民日報》《經濟日報》《浙江日報》《浙江衞視》等多家新聞媒體宣傳報道。

三是構建環保執法全流程標準化體系。推進執法監管制度化,制定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辦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定等實體性、保障性制度,進一步建立權力清單制度、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確保環境執法監管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推進執法業務流程化,依據執法工作派發、受理、辦理等基本環節,分解梳理出橫向任務分配和縱向任務辦理的各個節點,形成規範的、最優的日常執法工作流程,實現各項流程圖表化、格式化。推進執法監察模板化,設計制定17種常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標準化模板,內容涵蓋超標排放污染物、未經環保審批擅自生產及涉嫌刑事犯罪等各類常見環境違法行為,為基層執法人員現場勘察、調查提供樣板,有效提升案件質量。

三、完善“最嚴執法+全面保障”,堅持夯實基礎提效能

一是多領域增強環境監控能力建設。以在線監控為核心,建立環境監測綜合信息平台,引入水質監測、空氣監測、固廢動態監控等系統,實時掌握區域環境狀況,實現污染防治、環境監管、環境監測等方面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目前,該市擁有86個污染源自動監控站點、17個市控水質自動監測站點、2個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點、2個交接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點、106個農村生活污水在線監控設施、4個六參數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22個鄉鎮PM2.5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1個開發區VOC空氣自動監測站、84家固廢在線監控企業和7家土壤重點監管企業,“水陸空”三棲生態環境監管系統初步建成。2015年以來,該市已查辦6起干擾在線自動監測數據案件,其中查辦的2017年來全省首件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件,被列入環保部典型案例予以肯定,“智慧環保”監管模式成效凸顯。

二是多途徑增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為環境執法人員配備PDA執法終端35台、移動執法記錄儀20台、移動執法設備12套、無人機2架等,實現信息查詢、現場執法、移動辦公、數據同步等功能,涵蓋監督檢查、行政執法、信訪投訴處理等重點領域,提升環境監察執法信息化水平。出台《諸暨市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使用管理規定》,充分發揮移動執法系統在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中的作用,有效提升監管實效。建立環境信息共享平台,藉助移動辦公系統實時共享推送環境違法信息,公安機關第一時間介入涉刑案件,共同赴現場辦案。同時進一步完善案件移送、聯合調查機制,有效提升辦案效率。2017年,該市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環境犯罪案件43件149人,其中刑事強制17件96人,行政拘留26件53人,有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多層面增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不斷加強環境監測設施建設,完善環境自動監測機制,建立自動監測系統應急預警監測聯動機制,已實現空氣質量監測鎮街全覆蓋,紹興市級水質考核斷面自動監測全覆蓋。積極探索開展購買第三方服務,委託具備專業資質的單位和技術單位開展專項檢驗檢測和運維服務,有效藉助社會力量和專家推進環境監測工作。制定《污染源監測採樣送檢操作規範》,明確在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監測中的人員、取樣、樣品保存密封、等不同環節的要求和注意事項,規範污染源監測採樣送檢流程,確保監測結果真實、客觀。2017年累計出具監測報告1123份,提供監測數據1萬餘個,為最嚴環境執法提供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