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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鄉鎮財政所支農惠農工作的要求

欄目: 地税國税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69W
關於鄉鎮財政所支農惠農工作的要求
一、對惠農補貼資金的要求
1、惠農補貼資金包括: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水稻及玉米)、能繁母豬補貼資金、完善退耕還林政策補助資金。
2、財政所要配合鄉鎮府做好補貼面積(數量)的核實及彙總上報工作。
3、補貼資金下達後要按要求及時做好兑付工作,並通過農補網的“一折通”發放補貼資金。積極配合當地金融部門做好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4、做好補貼面積及資金的公示工作。
5、年度終了,要及時對當年的補貼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
二、對農機具購置補貼及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要求
1、配合鄉鎮農機部門做好農户購機的申請及確認審核工作;
2、配合畜牧部門做好養殖農户參保的申報核實工作。
三、對支農專項工作的要求
支農專項:是指由上級財政安排資金,給各鄉鎮府或村屯組織實施的支農項目(以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為主)。
1、支農專項資金下達後要督促當地政府及時組織實施,並參與項目的檢查及驗收工作。
2、做好支農項目資金的報賬及檔案管理工作(包括:項目的立項、批覆、工程預(決)算、合同及竣工驗收等材料)。
3、項目完工後按要求及時做好總結匯報材料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