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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8.75K

道路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道路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後,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閒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後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並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後,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後,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温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羣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羣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佈。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於超速、超載、疲勞、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四)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五)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六)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範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七)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八)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九)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1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道路運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聽説交通法律法規。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糖尿病腎病能治癒嗎。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脱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糖尿病如何食療。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學會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交通法律法規。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以及廣州市白雲區交通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別要強化事故隱患整改,從工作上加強安全管理力度,進一步實現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建立我公司道路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使公司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運輸安全的要求,公司從思想、制度、紀律、作風、隱患、措施和整改來執行工作,做到嚴把三關和一加強。即嚴把“從業人員資質關,管理人員資質關、車輛技術關”,加強對駕駛員行為和安全責任制度的監督,深入排查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消除危及安全行車的不良現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工作:

一、切實增強做好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與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黨中央和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公司各工作人員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實人員,明確責任,克服麻痺鬆懈和厭倦情緒,採取有力措施,着力解決當前道路運輸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貨物運輸安全,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車流的彙集地,人員密集,車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貨運運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2、切實做好危險品查堵工作。

3、採取堅決措施,嚴格控制超載行為。

4、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打擊車匪路霸的工作。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溝通,及時反映情況,並做好司乘人員的應急防範培訓工作。

三、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規章和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運輸車輛和設備定期檢測和維護制度、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危險貨物憑證運輸制度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對運輸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職責。

2、嚴格執行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許可制度。

四、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

建立健全並落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加強營運車輛的例保和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要進一步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綜合技術性能定期檢測,對凡不符合運輸安全技術條件的營運車輛,要責成車輛實際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時予以更新。

五、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

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活動,每月不低於兩次安全學習,特別是要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要利用典型運輸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廣大從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要加強對駕駛員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培訓。

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做好安全工作關鍵在於制度落實。組織力量深入運輸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事故隱患,維護經營秩序。

七、培養駕駛員的職業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關天”、“以人為本”的重要意識,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嚴格監督並強制駕駛員辦理從業上崗證。根據國家頒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法規,向駕駛員大量發放有關宣傳資料,並重點解讀司機肇事逃逸、酒後駕車等相關條款。

八、杜絕車輛嚴重超載行為

督促駕駛員嚴格按規定的經營範圍營運,以正當手段爭攬貨源,不從事倒賣貨源的違法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交通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嚴禁人貨混載,嚴禁本公司貨運車輛經營客運和危險物品運輸。

嚴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廣州市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的相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執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查。做到車容美觀,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審檢時,達不到車輛技術等級檢測的,強制維修合格後放行。

根據由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結合各同行業開展的有關安全管理活動,公司將採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管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五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並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境、絞車等進行校核。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幹部進行現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處派員負責監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人員,並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後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衝和閉鎖裝置可靠後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後,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後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定祥見朱煤機[2022]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境狀況,確認完畢後,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並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脱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除操作人員外,其餘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操作。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六

(1)嚴格執行《道路運輸條例》及配套規章,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積極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預防為主,加強源頭管理和監督,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的整治,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2)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提交研究客運企業、班次運力項目許可中嚴把安全條件關,督促許可對象在經營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客運企業、客運站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道路運輸安全措施的落實。

(3)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按照相關安全法規的相關規定落實本行業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各項措施。

(4)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各客運站按照《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範》等一系列運輸行業管理規範,督促客運站嚴格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規範管理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力度。

(5)督促各客運企業執行市處關於實施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相關規定,對道路客運企業質量信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價。協同把關,共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責任約談制度及“一票否決”制度,對運輸安全指標不合格的單位在申請新增線路等審批事項實行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安全有序、優質服務的道路旅客運輸市場。

(6)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客運車輛、旅遊車輛按規定安裝gps安全監控系統和客車落實承運人責任險制度。

(7)督促客運企業按職責加強對包車客運、超長途班車客運、山區農村班車客運、學生週末班車等關鍵環節的安全把關,指導督促客運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嚴禁客車夜間在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路段運行,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對單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應配備兩名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班車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行車不得超過8小時。

(8)根據氣候特點抓好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監督。適時參加應急預案聯動,有效防範雨、雪、霧及冰凍害等惡劣氣候對安全運輸的影響。

(9)重視加強安全生產基礎性工作,與相關股室共同指導客運企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業務台帳資料。

(10)根據上級有關部署,積極參與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管理、隱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產各類專項整治活動。

(11)建立健全進站車輛檔案資料,加強對包車、加班牌證的管理,嚴把牌證發放關。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七

(一)提升系統的檢查

1、對所安裝的提升設備,經驗收後方可使用。

2、投入運行的提升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3、檢查和試驗結果必須寫成書面報告,對所發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變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運行

1、立井中升降人員,應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

2、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

3、罐籠內每人佔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於0.18平方米。

4、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人數時把鈎工必須制止。

5、提升裝置的最大載重量,應在井口公佈。

6、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或物料的單繩提升罐籠,帶乘人間的箕斗,必須裝設可靠的防墜器。

7、立井中用罐籠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和減速度,都不得超過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過12m/s。

(三)提升信號及信號把鈎工

1、井口和井底系統必須有把鈎工。

①人員上下井時,必須遵守乘罐制度,聽從把鈎工指揮。

②開車信號發出後嚴禁進出罐籠。

③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號裝置

①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提升司機的信號裝置。

②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提升司機台之間,必須裝設直通電話。

③1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生產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四)提升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係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的鋼絲繩<7時。

②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7時,升降物料<6時。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5時。

2、鋼絲繩的檢驗週期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每隔6個月檢驗1次。

②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之日起12個月進行第1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

3、單繩纏繞式提升裝置所用鋼絲繩安全係數最低值要求:

①專為升降人員用時安全係數為9。

②專為升降人員和物料用時安全係數為9。

③專為升降物料用時,安全係數為6.5。

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規定

①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

②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若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鋼絲繩的定期檢驗,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和彎曲2種試驗,如果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 %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五)提升裝置

1、天輪到滾筒上的鋼絲繩的最大內、外偏角都不得超過1°30′。

2、各種提升裝置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的規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1層;專為升降物料的為2層。

②傾斜井巷中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物料的為2層,升降物料的為3層。

③建井期間升降人員和物料的為2層。

3、提升裝置必須裝設下列保險裝置:

①、防止過卷裝置

②、防止過速裝置

③、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④、限速裝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閘間隙保護裝置

⑦、鬆繩保護裝置

⑧、滿倉保護裝置

⑨、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八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為了規範駕駛員日常駕駛和交接物資操作及流程,保證物資以及人員運輸的安全、及時、準確、高效。規範公司車輛使用的行為及流程,提高車輛運行安全和質量,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提高公司對外形象。特此制定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駕駛公司和使用公司車輛的全體員工。對車輛提貨、配送、用車、及物資運輸交接的管控。

3、車輛運輸管理:

3.1車輛使用管理:

3.1.1供貨商、客户、往來單位備忘錄管理:

a、營業、採購部常用車部門使用車輛人員應將各個供應商、客户、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繫人、聯繫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於提貨業務聯繫。

b、各個部應將常往來的客户的公司名稱、聯繫人、聯繫方式、具體配送部門詳細地址、簽收人、注意事項等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便於出車業務聯繫。

c、管理部人員應收集各個部門的常用車路途記錄,將固定往來單位的名稱、聯繫方式、詳細地址統一建立備忘錄進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車計劃。

3.1.2派車計劃管理:

a、用車最好提前1天申請,如事情緊急應按辦事情的緊急程度先後安排。應根據營業發貨,納品等業務、採購業務、行政用車或其他部門《公務用車申請單》等。綜合考慮制定次日好行車路線。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b、根據行車路線,綜合線路的`路況、發貨物資的數量、重量、體積,以及其他用車情況。合理安排車輛及配備人員制定當日的派車計劃。(緊急情況特殊對待)

3.1.3發車準備管理:

a、駕駛員接到派車計劃、配送、提貨相關的資料等才能發車。

b、駕駛員檢查車輛情況,並於門衞處填寫《車輛行駛記錄本》,返回登記。

3.1.5車輛中途管理:

a、駕駛員應按照相關交通道路法規的規定安全駕駛。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歸來。

b、駕駛員加油:詳見5.3

c、車輛維修,詳見5.2

3.1.6派車完成管理:

a、車輛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資)應及時做入庫交接。嚴禁車輛帶物資過夜的情況。

b、車輛完成派車計劃任務應停穩到公司固定停車位。嚴禁隨意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安全隱患。無特殊情況,公司車輛須每天停放回公司。

c、駕駛員停穩車輛應第一時間到門衞登記《車輛行駛記錄本》,並檢查油表、水温表等車輛情況,並打掃車內衞生。

d、駕駛員回到辦公室,立即到調度員處確認回校時間。

e、將車鑰匙門衞處處統一保存管理。

f、如派車任務無法在當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況),用車人員需在《公務用車申請單》簽字説明以便於管理部安排車輛。

3.1.7其他用車申請:

a、以部門/個人名義申請用車,須填寫《公務用車申請表》,用車的理由、時間、地點等信信息。經部門主管或上級領導審批後交給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車計劃。

3.1.9車輛使用原則:

a、安全第一,保證人員、車輛、物資安全。

b、路線及派車計劃的合理。以用時最短,路程最少為目標,提高工作效率。

c、見單發車,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嚴禁公車私用。

d、未經審批,其他人員不得公車私用。

e、未經審批,公司車輛不得外借和租賃。

f、車輛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原則

4、車輛安全管理:

4.1駕駛員管理:

a、年齡在20歲以上,50歲以下健康狀況良好,並適合駕駛。

b、對於所要求駕駛的車輛車型,具有有效證件(如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

c、良好的道德品質及職業素質,自覺遵守相關交通犯規。

d、無重大責任事故記錄

e、2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驗並對車輛駕駛現場試車。

4.2車輛管理:

a、車輛手續齊全,能通過正常年審。在正常行駛期內和保險期內。車輛動力、制動、燈光照明、轉向系統正常具有安全行車條件。

b、每輛車配備專用工具箱,工具箱內具備簡易維修及換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燈、照明燈、滅火器、拖拽繩、跨接電纜、防滑鏈、反光背心等

c、車輛按規定正常保養,更換機油、三濾、輪胎等

d、車輛停放應按照法定停車位停放,拉緊手剎或憋檔防止溜車。儘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無人經過及攝像頭)。人員離開車輛應關緊車窗,將車門全部鎖死。保證車內物品安全及防止車輛被盜。如長時間離開需將車內物資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資在車輛過夜。

4.3正常駕駛管理:

a、駕駛前檢查車況。包括:水箱水位、機油、剎車、離合、輪胎及胎壓、轉向、燈光、照明、電器設備、工具箱齊全、滅火器、個人防護用品。

b、帶齊車輛證件及駕駛證件。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c、駕駛員遵照交通法規駕駛。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

d、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樑、彎道、險坡、車站和繁華路段進慢。 e、安全駕車,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4.4惡劣天氣駕駛管理:

a、冰雪天氣駕駛,使用低速檔慢速行車。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加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於10米或路面結冰大2毫米以上應路邊停車保持應急車燈。

b、雨天駕駛應減速慢行,注意燈光使用(嚴禁開大燈)必要時打開應急燈。注意觀察路面情況,拉大安全車距。能見度低於10米找就近停車場停車等待。

c、雷暴天氣駕駛應注意關閉車輛電器(如導航,收音機),安裝防靜電設備。關緊車窗呆在車內不要下車。遠離大樹和電線。

d、大風沙塵天氣應注意車輛跑偏和注意道路路況。

e、炎熱乾燥天氣駕駛應注意防暑降温,杜絕疲勞駕駛。檢查車輛電器線路,禁止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車輛發生自燃自爆事故。

5、車輛日常管理:

5.1車輛定車定人定責:

a、公司車輛按照定車定人定責的原則為用車人員。

b、每輛車建立出車記錄本,管理部每月檢查出車登記、車輛使用及衞生狀況等。

5.2車輛維修費用管理:

a、公司承擔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費用。

b、車輛責任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上報管理部。,判斷是正常損耗還是人為損壞,正常損耗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人為損壞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避免小問題積攢成大故障。

c、公司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原則。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車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顯示的四分之一時應將汽油加滿。避免出現中途沒油的情況,影響工作,路途較遠可申請攜帶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還管理部並填寫加油記錄。

b、公司統一辦理並配備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車輛行駛記錄本》中記錄。原則需要做到定點加油,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現金加油須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

c、在加油卡內的充值金額全部使用完後,管理部委派司機應儘快開具增值税發票並遞交給財務部,再申請加油卡充值。

5.4車輛違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隨後一週第一個工作日上網查詢車輛違章情況。管理部向責任人出具《車輛違章記錄通知單》。違章責任人必須在一週內處理好違章。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b、1個月出現2次、連續2個月都有違章記錄和1年累計違章記錄超過5次的取消公司車輛駕駛資格。(備註:因為載貨導致的違章屬公司責任,不計入個人違章次數)

c、員工離職前要查詢是否有違章記錄,如有記錄需本人處理好違章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5車輛安排管理:

a、駕駛員對調度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領導反映。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因公用車(如接送客户、接貨)須提前申請。

c、公司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車輛不得運載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有特殊情況時須提前向公司申請並徵得領導的同意。

6、交通事故處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處理:

a、發生交通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及財物。

b、第一時間報告公司,報告公安交警部門。公司管理部人員第一時間到現場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同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定損,賠償金額。

c、事故發生後3天內,當事人應書面向公司提交事故發生的詳細報告。

d、發生嚴重事故時(包括:人員傷亡、車輛被搶被盜等),管理部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接受批示。並於1天內補報書面資料。事故處理完成後,必須將事故的詳細報告及處理結果報公司備案。

e、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質和事故駕駛員的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的書面裁決為依據。

6.2交通事故處罰:

a、對方全責的事故,造成損失。公司走保險及進行索賠程序。個人不承擔賠償與處罰責任。

b、己方負全責的造成損失。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但為了防範主動違章,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全額承擔。並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c、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交警部門判定的責任比例。保險公司承擔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相關責任人同時須承擔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10%,作為責任處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保險公司不承擔的所有維修費用按照責任比例由責任人承擔。並承擔保險費上浮帶來的損失。

d、公司人員傷亡處置按照法定工傷處理規定辦理。

e、外部人員傷亡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律師協商執行。

f、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受傷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還要取消全年獎金,並要待崗學習,寫出書面檢查進行考核。視其認識程度決定待崗時間和是否辭退。

g、責任人負全責或大部分責任造成人員死亡的,除對肇事者由公安機關和公司依法、依規處理處罰外,必須辭退肇事者,解除勞動合同。

h、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發生部門或肇事者必須在事發現場向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保險公司報案,決不能逃逸和不及時報案,如逃逸和不及時報案造成事故現場被破壞,責任認定困難、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等後果與責任的均由事故發生部門和肇事者自負,公司依據損失大小在原處罰標準上加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