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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畢業實習總結(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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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畢業實習總結(多篇)

【第1篇】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我此次在xx縣人民法院實習。xx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那裏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狀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忙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職責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透過對卷宗的翻閲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習的6週中,幫忙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狀況,然後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資料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後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採納和不予採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

3、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校園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那裏,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

透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就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持續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些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忙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校園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帶來幫忙和指導的xx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第2篇】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臨近畢業,終於有了第一次實習。實習依就近原則,在家鄉進行。託一個朋友,他的父親張法官在縣法院工作,順利地進了法院實習,學了三年多法律,總算有了用武之地。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民事訴訟的真實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實習,我在自己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三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既然實習報告要有一個主旨,我想我實習的特色便在於鄉土味十足,不如把自己在基層法院的親身體驗和感悟記錄下來,算作對中國法治進程的*關懷。

日常工作

在學校便以勤快著稱,上班時依然如此。我每天7:30左右到,但遺憾的是總有人先我之前,他們一般都是坐在電腦前製作判決文書。我早來的任務是打掃衞生,每天早晨都會掃出大批的煙頭,由於煙頭的數量與前一天的工作量及案件難度成正比,因此打掃辦公室可以算做是對昨天工作的回顧。我的到來雖然只是做一些簡單的工作,而且看得多做得少,但同事大都對我另眼相看,稱呼我時一口一個高才生。原因很簡單,我的學歷使我在書記員中,甚至在諸法官中鶴立雞羣。據我所知,全院在職人員中,只有一位副院長的學歷可以與我旗鼓相當他是多年前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的。我並沒有竊喜,基層法院的法官狀況實在不容樂觀,雖然不敢對法官的辦案質量妄下結論,但這對於中國法治進程的副面作用我想是顯而易見的。這裏不多説,我的畢業論文對此做了深入思考。

回到日常事務上來。由於在民庭,所以整理和接觸的都是民事方面的案子。整理卷宗是一項十分煩雜的工作,沒有難度,但枯燥乏味。我很快學會了卷宗的處理工作,不厭其煩的將以前的案件資料整理歸檔,並閲讀了許多發生在農村的真實案例。有的案子十分有意思,有些事在我們看來不值一提,但對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鄉親們看來卻意義重大。比如,由於鄰居房屋的滴水引起的糾紛相當頻繁;前排房子蓋得比後排房子高了幾釐米,後排房子的主人便不依不饒,訴稱有違本地風俗,對其極為不利;有的鄰居甚至為爭奪門前的一塊大石頭訴諸法庭,因為那塊石頭決定着兩家宅基地的界定等等。這些爭執也許不如商海中的經濟糾紛複雜和激盪人心,甚至雞毛蒜皮,但確確實實關乎着一大羣人的生活與生存。我沒能在大城市的法院實習,見識記錄中國二十多年飛速發展在法律糾紛中的反映,更加熟悉經濟法方面的知識與實踐,實屬遺憾;但在這裏,我卻見證了廣大欠發達地區的法律的真實處境。無疑,近年來法律的宣傳和普及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人們會很自然地想起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給自己討個説法,這可以從逐年增多的訴訟中得到證實。可惜我沒記下一個確切的統計數字,但光看逐年增加的卷宗厚度便可知曉。法治的進程畢竟在前進。但農民對於法律的認識卻又讓我們不敢沾沾自喜,這個情況下文會展開。

親歷庭審

與其他國家機關一樣,法院的上班時間為8:00及14:00,而開庭時間一般會在上班後的半個小時後。因此在這半小時中,處事老練的訴訟代理人更多的時候被人們稱作律師會到門口掛着當事人止步的辦公室和主審法官寒暄一二,於是民庭裏顯得一團和氣。縣裏的律師業並不發達,僅有的幾家律所就開在法院的對門。雖然有律師加盟的案子並不多,但聽説收入頗豐。開庭前主審法官會提前研究一下卷宗,形成對案件事實的幾個推斷,找出審理中需要注意的疑點,所以此時雙方交來的材料就已經開始發生作用。

開庭了,也許是我經歷的案子太小,法庭就設在一間辦公室裏,沒有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威嚴氣派,氣氛也不是很緊張激烈。法官的*與神祕並不明顯,而我以為他們會穿上莊嚴的法袍這可是賀衞方教授推動司法改革的一個成果。據他們解釋,那樣會十分麻煩,而且你可以想象夏天在一個連電風扇都沒有的屋子裏穿上黑色的法袍是什麼滋味。確實,在這樣一個近乎談話的庭審氛圍中,加上一件西洋味兒十足的法袍有些不倫不類。庭審中基本是法官在掌握主動權,他問什麼,當事人回答什麼,很少有自己主動發言的機會,有時還會遭到法官的訓斥。課本里講到的職權主義的訴訟模式在這裏得到生動體現,法官不必中立,甚至無法中立,那樣的話,程序無法順利進行。實習期間,法院審理一般民事案件多適用簡易程序,特點是將普通程序上的內容大幅簡化,庭審時由一名審判員獨任審判,我一個人作為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使用此程序時法官會當庭聲明不受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的約束。先撇開此種審判方式產生的程序正義的問題,程序能否與現實相符也是程序是否實用之所在。

我擔任書記員時,一個重大的難題就是速記,雖然不用當場電腦打字,但對我來説手寫也是挑戰。書寫判決書時,還算得心應手,實在得感謝當初民事訴訟法和律師實務與律師制度課上學到的東西,畢竟練過幾回,老師也重點強調了各類文書中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避免了不應有的尷尬。判決書在打印完成後,還要經歷一番苦難才會送達到當事人的手上。首先要到文印室複印十餘份(考慮到當事人存在上訴的可能),之後去機要室逐份蓋章。一般而言,判決書都會是幾頁構成的,因此需要將那一摞有了字跡的複印紙人工粘成可按份計數的東西。

法在鄉下

法官和法律看起來是頗有威望的,庭審中當事人經常會説:我相信法律會給我個公道。記得有句話叫涉及到利益時,農民要比立法者聰明幾百倍,實習中對此有了感性認識。他們一眼就看透了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和權力的體現,他們崇敬的不是法律自身,而是支撐其的權力。因此他們不會關心法律是怎麼規定的,訴訟要有哪些準備,他們只需要一個權力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無論這個權力是法律或其他什麼東西,也無論可以利用這個權力保護的利益是合法或非法的。回想起那些行政權無視司法權的讓人笑不起來的案件,看來權大於法的中國法律傳統還在繼續個人依賴於一個權力來替個人解決各種問題,而不是羣起權界的觀念負起自我維護權力的責任。從人類歷講,這種心態似乎往往與*政治密不可分。人們對某些東西過於依賴,於是當發現一直慈眉善目的它突然變成洪水猛獸的時候就只能束手就擒,這在人類的歷屢見不鮮。

前面提到,改革開放以來法治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人們的法律意識與觀念加強了許多,但傳統文化的影響揮之不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被認為是最終的和不名譽的。更多的時候,人們把訴諸法律作為一種警告或要挾,口頭禪而已,當真正要走上法庭時,誰也不心甘情願。一次庭審中,張法官履行程序,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被告斷然拒絕,理由是他沒和我商量就把我告到法院了,沒啥好調解的。一年官司十年仇的説法在課堂裏是聽不到的,但並不代表其不存在。的確,法律途徑只是解決人際間矛盾的方法的一種,由於對法律自然的敬而遠之的心理,如果出現一種不會使人產生牴觸就可以與法律起到相同的效果的權力,還有多少人會去選擇法律?

有一次去鄉下送傳票,更使我記憶猶新。我和其他工作人員加上司機一行四人,到縣北馬村給一對中年夫婦送通知開庭的傳票,傳喚他們按時到法院參加訴訟。他們早已知道自己被告了,但死活不肯簽收傳票。我們解釋説,簽收並不一定要到時參加訴訟,更不意味着你們敗訴。又把村支書請來做工作。當時在場的還有被告二十多歲的兒子和兒媳,他們竟也和其父母一樣,固執的認為如果簽收就意味着承認敗訴。他們不知道用法律來解決糾紛是一個更需要當事人參加的過程,沒有當事人蔘與便沒有訴訟結果。他們以為,案子已經在法官那裏了,事實的調查、舉證、如何判決全仰仗法院一方,當事人無需過多參與,只需要等一個裁判結果。本來應是消極的法官和積極的當事人,在他們的眼裏反而倒轉了。但是他們又不相信法官的*與公正,他們認為肯定是原告已經走了*才使他們敗訴的。中國的老百姓真的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我們的司法官們。法治的實現當然要靠制度的建設,但法律知識的普及、法律意識與觀念的轉變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業社會同樣重要。

最後順便提到,也許與法治的主旨沒有直接關係,但確令人擔憂。在協助受理案件中,我不只一次地遇到當事人不會認字的情況,更別提寫字了。訴狀多是別人代寫的,極個別甚至簽名也以摁手印代替。庭審筆錄,一般都是我念給當事人聽,而有時他們既看不了也不聽。這不僅僅是司法操作技術層面的問題,文化水平實在又關乎着整個法治的進程,很難想象一個文盲社會怎樣建立起法治國家。沒有接受過教育,哪來的法律意識,法律觀念如何更新?

尾聲

20xx年3月21日,在我歷史性的粘好了最後一頁判決書後,收起自己的雜物離開了辦公室。告別了一直喚我高才生的同事,謝過了朋友的父親張法官,始於2月18日的基層法院實習宣告結束。

從人類發展史來看,法治的基礎在於公民社會而非鄉土社會,但無視中國農村的法治現狀是不現實的。關在有空調的辦公室裏琢磨如何推動法治化和以為編部法典就能實現依法治國的行為,固然有其意義;但走出象牙塔,進入鄉土,才會發現理論的源泉來自實踐。我的報告算作心得,簡單的記事發現有許多是老師提到的東西,沒有深入,那應該是論文的任務了。

【第3篇】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

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

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着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裏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於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於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書寫相關的法律文書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後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鍊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麼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總的來説,是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一個什麼樣的作用。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説,瞭解自己的專業,瞭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而這次的實習讓我從新認識一類人——律師。在社會中、生活中、學校中、家庭中對律師這個職業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瞭解,甚至而已説是偏見的理解。這樣錯誤的瞭解不僅僅是我自己,同時社會、生活中的許許多多的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偏見。如果這次不去中晟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話,估計這個錯誤的認識很可能一直伴隨着我。

除此以外,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於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為一直在書寫着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範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律所裏面人員的耐心教導和幫助,讓我這次的實習過的相當的充實和愉快,並且讓我很好的瞭解律師行業的文化,律師職業的其他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