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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務發展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5.49K

今年來,我市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積極踐行“碳達峯、碳中和”戰略,取得一定成效。但深圳人行調研發現,目前我市各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務發展仍面臨制約。

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務發展調研報告

(一)綠色項目儲備不足。受自然環境制約,我市難以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等類型綠色項目,現有項目多為大型核電站等基建項目,整體儲備不足。金融監管部門對異地投放信貸業務進行了限制,導致我市綠色信貸無法投向外地綠色項目,只能集中於中廣核、格林美等本市頭部企業。

(二)綠色金融標準統計制度缺失。綠色信貸在投放時需要參考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如債券、基金、保險等)運行情況。但目前,我市發改、人民銀行和銀保監等部門的綠色金融產品統計口徑不統一、缺乏針對不同類別金融產品的標準統計制度。金融機構無法全面統計綠色金融產品運行情況,難以為綠色信貸業務投放提供有效參考。

(三)綠色消費信貸規模小。綠色消費信貸是針對消費者發放的信貸,通過刺激綠色消費,推動綠色經濟發展。目前,我市綠色消費信貸項目主要為購置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結構較為單一、整體規模小,促進綠色經濟發展效果有限。截至2021年5月末,深圳綠色消費融資餘額21.5億元,僅佔全市個人消費貸款0.08%,綠色消費增長動能不足。建議:地方金融監管、發改委、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建立“政銀企”對接綠色企業項目庫,定期梳理優質綠色企業項目,推送給人民銀行和銀保監局,指導金融機構精準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推動發改、人民銀行和銀保監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產品統計標準,完善統計制度。大力培育多樣化的綠色消費市場,通過發放消費券等方式,激發綠色消費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