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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證明書(精選多篇)

欄目: 證明書 / 發佈於: / 人氣:6.59K

第一篇:婚姻狀況證明書

婚姻狀況證明書(精選多篇)

婚姻狀況證明書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1、有工作單位嗎?有工作單位的話,可以調取原來他們的個人檔案,裏面會有資料證明他們是夫妻關係;

2、户口簿。憑兩人的身份證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兩人的關係。

3、旁證。找老鄰居、老同事幫忙寫證明,再由村(居)委會寫份證明並加蓋公章。

如果以上方法還不能證明,那麼拿上你們收集到的證明,到民政部門諮詢該怎麼辦。如果遇到推諉,就只有撥打當地的行風熱線和市長熱線了。

第一、户籍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加蓋鮮章。

第二、結婚證明由你所在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有結婚證亦可。

第三,計生委所出不知為何證明。當不理它。

你去打證明,民政局(所)會寫好了,10元一份!證明****村委會(民政局):茲證明我村***同志,未婚.和貴村(街道委員會)***同志結婚.請批准和給予辦理相關手續!此致敬禮!****村委會2014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

1、茲證明我單位,男(女),年月日出生,至二零年月日止,從未登記過結婚。

2、茲證明我單位,男(女),年月日出生,年月日與離婚後,至今日止未再登記過結婚。

3、茲證明我單位,男(女),年月日出生,至年月日其配偶死亡後,至今止未在登記過結婚。

單位填寫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單位組織(或人事、保衞部門)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1、按實際情況填寫以上1或2或3項,其餘劃掉。

注2、單位應根據人事檔案如實填寫,本人自己填寫無效。

注3、本人人事檔案非所在單位保管的,應由檔案保管單位(如人才交流中心、街道等)填寫。

未婚證明格式範文

未婚公證書

()χχ字第χχ號

根據χχ單位證明(或經調查),茲證明χχχ(男或女,現住χχ省χχ市χχ街χχ號)至χχ年χ月χ日(單位出具的證明或公證處查證的時間)未曾登記結婚。χχχ的父親是χχχ,χχχ的母親是χχχ。

中華人民共和國χχ省χχ市(縣)

村委會開的未婚證明

關於xxx同志未婚情況的證明

xxx,性別,19xx年x月x日出生,為我村第x村民小組村民.於xxxx年x月x日,於xxx學校畢業,現與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獨立生活),至今沿未結婚.

特此證明

xx市xx縣xx村民委員會

xxxx年x月x日(此處加蓋村委會公章)

計劃生育辦公室開的未婚證明

未婚證明

校計劃生育辦公室:

我單位教職工同志,性別,生於年月日,身份證號,截止目前未婚。

特此證明。

本人單位(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計劃生育委員會(章)

計生委員簽字: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證明須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留存校計生辦。

第三篇: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

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

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一:結婚公證書格式

結婚公證書

()××字第××號

根據××省××市(縣)××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頒發的編號為×××號的結婚證書,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在×××(地點)登記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二:未婚公證書格式

未婚公證書

()××字第××號

茲證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現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記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三:離婚公證書格式

離婚公證書

()××字第××號

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在×××(地點)登記結婚,於×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記機關名稱,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其夫妻關係自該日終止(登記離婚之日或者判決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婚姻狀況公證明書格式四:夫妻關係公證書格式

夫妻關係公證書

()××字第××號

根據×××(調查材料、當地人證等),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於×年×月×日在×××(地點)按照當地我國民族傳統風俗習慣結婚,是夫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年×月×日

第四篇:婚姻證明書格式

婚姻證明書格式

親屬關係證明書(上海)

親屬關係證明書(格式範本)

字第號

申請人:吳x,女,38歲,上海市普陀區人,現住在上海市普陀區xx。

王x,男,13歲,上海市普陀區人,現住在上海市普陀區xx。

王x,女,10歲,上海市普陀區人,現住在上海市普陀區xx。

關係人:王x,男,上海市普陀區人,原住香港九龍街號樓,於年月日在香港因公傷事故死亡,終年40歲。

查申請人吳x是關係人王x的妻子,王x是王x的兒子,王x是王x的女兒,王x生前負擔吳x、王x及x的全部生活費用,特此證明。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年月日

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浙婚證字第號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證號:常住户口所在地:根據當事人申請及聲明,經查閲我處現存年月至年月婚姻登記檔案資料,發現在本婚姻登記處有婚姻登記記錄。申請人照片:出證機關:年月日

茲證明我單位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從未登記結婚;

□離異後未再登記結婚;

□喪偶後未再登記結婚。

我單位對所提供證明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填寫人簽章:

單位組織(人事、保衞科)章

年月日男人加油站¥關注男性生殖健康!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19日透露,我國傳統的紅、綠兩色婚姻登記證書將在顏色和格式上有變化,以符合新的婚姻登記條例要求,並適應婚姻登記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張明亮介紹,按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財政部的規定,各地辦理婚姻登記只收取工本費,每對9元。因成本不高,導致傳統的婚姻登記證書製作質量較低,既不利於當事人保存收藏,也不利於外出攜帶。因證件紙張強度不夠,微機無法操作,往往要靠工作人員手工填寫,缺乏法律證書的嚴肅性。同時,按照國際慣例,法律證書不適宜展示強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傳統的大紅、大綠顏色的結婚、離婚證,將在顏色和格式上發生變化。目前,婚姻登記證書的樣式、格式正在研究中。(

第五篇:婚姻關係證明書

婚姻關係證明書

1.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條件

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確實丟失了《結婚證》;二是有結婚登記的檔案可查。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可申請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2.具體辦法是:

當事人提出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書面申請,説明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辦理過結婚登記,為什麼要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然後遞交原婚姻登記機關,由該機關查核是否有結婚登記檔案。如有檔案,該機關又有權發放此類《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即可辦理手續,發給《夫妻關係證明書》。

如該機關無權發放此類《夫妻關係證明書》,則由該機關根據檔案記載,出具證明,證明當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該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結婚證》書的編號。有條件的,還可以把結婚登記的檔案複印交給當事人。當事人把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申請、原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和結婚登記的檔案複印件一併交有權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婚姻登記機關、並交驗身份證、户口簿或護照,即可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申請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夫妻雙方婚姻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簽字辦理,還要繳交單人大1寸或雙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並按規定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

1.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所需材料

1、當事人申請;

2、單位或村民居委員有關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登記結婚、離婚原始材料。

2.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程序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的,均應當先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予以辦理或拒絕辦理。

1、有工作單位嗎?有工作單位的話,可以調取原來他們的個人檔案,裏面會有資料證明他們是夫妻關係;

2、户口簿。憑兩人的身份證和户口本上,可以看出兩人的關係。

3、旁證。找老鄰居、老同事幫忙寫證明,再由村(居)委會寫份證明並加蓋公章。

如果以上方法還不能證明,那麼拿上你們收集到的證明,到民政部門諮詢該怎麼辦。如果遇到推諉,就只有撥打當地的行風熱線和市長熱線了。

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條件: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確實丟失了《結婚證》;二是有結婚登記的檔案可查。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可申請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具體辦法是:

當事人提出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書面申請,説明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辦理過結婚登記,為什麼要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然後遞交原婚姻登記機關,由該機關查核是否有結婚登記檔案。如有檔案,該機關又有權發放此類《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即可辦理手續,發給《夫妻關係證明書》。如該機關無權發放此類《夫妻關係證明書》,則由該機關根據檔案記載,出具證明,證明當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在該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結婚證》書的編號。有條件的,還可以把結婚登記的檔案複印交給當事人。

當事人把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申請、原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和結婚登記的檔案複印件一併交有權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婚姻登記機關、並交驗身份證、户口簿或護照,即可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申請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的夫妻雙方婚姻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簽字辦理,還要繳交單人大1寸或雙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並按規定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

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所需材料

1、當事人申請;

2、單位或村民居委員有關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登記結婚、離婚原始材料。

婚姻關係證明的辦理程序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的,均應當先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予以辦理或拒絕辦理。